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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营商法治环境评估指数体系:推动营商环境的法治化

时间:2023-07-1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2020年12月18日,项目组发布了“《重庆法治化营商环境司法评估指数体系》试点运行第三方评估报告”,系全国首例由独立第三方学术机构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构建法治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要求作出的评估报告,也是营商法治环境评估的重要尝试。

重庆营商法治环境评估指数体系:推动营商环境的法治化

为了评价重庆法院在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中的成效,引导法院规范审判执行权力运行、提升办案和管理质效,受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委托,中国社会科学院国家法治指数研究中心组成项目组,2019年至2020年选取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重庆市自贸区法院、九龙坡区人民法院、梁平区人民法院、黔江区人民法院、渝中区人民法院6家法院作为评估试点单位,就司法保障营商环境的情况进行了评估。2020年12月18日,项目组发布了“《重庆法治化营商环境司法评估指数体系》试点运行第三方评估报告”,系全国首例由独立第三方学术机构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构建法治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要求作出的评估报告,也是营商法治环境评估的重要尝试。

根据“《重庆法治化营商环境司法评估指数体系》试点运行第三方评估报告”,《重庆法治化营商环境司法评估指数体系》由四级指数构成,[13]其中一级指数5项,包括公正裁判、平等保护、司法效率、司法便民、透明廉洁;二级指数12项,包括诉讼程序质量、实体裁判质量、强制执行力度、破产案件办理、促进公平社会环境改善、投资者保护、案件管理、解决纠纷的耗时、诉讼服务、诉源治理、司法公开、监督制约机制;三级指数26项;四级指数65项。一级指数反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核心要素,二级、三级指数则是前一级指数可评价操作的进一步细化,第四级指数是前三级指数对应的具有可直接操作性的指标,每一项都准确体现了前三级指标的内涵。对第四级指数各项目赋予分值,满分为100分,通过一定方法计算得分,进而得出上一级指数得分,最终得出被评估法院总分。除少数特别重要的指标外,每项第四级指数均为1分。一、二级指数较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价相关内容有一定扩充,在第三级指数中,“构建专门的商事审判组织、推进繁简分流、实体裁判的民众认可度、产权保护、促进法治政府建设、企业公平竞争、股东诉讼便利度、与当事人沟通联络、促进完善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推进信息技术融合创新”等内容与以往的司法评估相比系首次出现,区别于国内其他的法治评估方法。该指数体系牢牢把握住“市场主体在权利实现过程中能够获得最好的法治体验是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核心要义”,通篇贯穿权利导向,关注权利保护,以“权利指标”为主,阐释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核心要素,对市场主体、企业的权利行使状况及效果进行微观评价,从权力运行评估转向权利保障评估;通过评估目标、内容设置、指标选用、方法技术上的创新,改变过去偏重司法供给正当性评价的模式,转向兼顾市场主体权利实现的合理性评价,精准发掘法治需求侧的真实信息,激活市场主体有效参与,增强市场主体对法治化营商环境优化提升的信心,从法治供给侧评估转向法治需求侧评估。[14]该指数体系将营商环境评价中与法治、司法相关的内容予以整合提炼,吸纳包括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估在内的国内外重要评估方法体系以及关于评估方法的重要文献资料,但不拘泥于世界银行指标体系,注重挖掘本土资源的智慧结晶,充分考虑我国司法实践进行具体设计创新,开放包容,从内向型评估走向外向型评估。[15](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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