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不久,教育部先是邀请专家,以后又改由人民教育出版社组织力量编写五年制小学算术课本。当时确定编写的原则是以苏联教科书为蓝本进行改编。从1952年秋季起,陆续编辑出版了第一、二、三册课本。这些课本的进度和要求是按照《小学算术教学大纲(草案)》来编写的,但是编排系统和编写形式则参照苏联小学一、二年级算术课本。
人民教育出版社根据教育部在第一次全国中等教育会议上提出的“各科教材必须保持完整的科学性和贯彻爱国主义精神,必须研究中国参考苏联,以苏联的中学教科书为蓝本,编写完全适合于中国需要的新教科书”的编辑方针,于1952年和1953年根据苏联十年制学校中学数学课本,编译了一套课本。1952年出版的初中代数、初中平面几何、高中代数、高中平面几何是编译本,初中算术是改编本。1953年出版的高中平面三角是编译本,高中立体几何是改编本。
这套编译本,先是由东北地区编译出版的。前东北人民政府教育部,于1949年根据苏联中学课本翻译出版初中数学用书,1950年起开始在东北各地中学使用。后又翻译了高中数学用书。根据教育部指示,1952年秋季开始实行初高中代数、平面几何的班次,暂用东北人民政府教育部编译的这几种课本。这套编译本,于1952年秋季开始被使用,1955年秋季开始为新编的一套改编本所替换。(www.xing528.com)
1954年10月,教育部颁布试行《中学数学教学大纲(修订草案)》。人民教育出版社为了配合新大纲,编写了1954年度中学数学课本补充教材,印成活页讲义出版。1954—1957年期间,又编辑了一套改编本,并陆续使用。这套改编本是根据教学大纲编写的,它的内容及编排跟大纲基本一致,又配置了相当数量的例题和习题,使教师使用起来比较方便。这套课本重视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注意教科书的科学性、系统性和思想性,内容比较精简,讲法比较简明,在很大程度上删除了不必要的重复和烦琐内容,在编排上注意兼顾科学的系统和学生的接受能力。
1958年8月,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发《关于教育事业管理权限下放问题的规定》,指出:各地方可以因地制宜,可以自编教材和教科书。同年9月19日又发布了《关于今后不再颁发教学用书表的通知》,自此以后不再颁发教学用书表,仍由人民教育出版社组织编写通用的基本教科书,供各地选用。另外,国家从1958年秋季开始把初中算术的部分内容下放到小学教学,原则上规定初中算术到1961年暑假下放完毕,本着既积极而又稳妥的精神安排过渡办法。综观此时期的改革可以发现,教材的内容已达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的水平,许多内容下放改变了几十年传统课程的设置办法,还增加了一些与学生实际有关的画图、测量等方面的知识,使学生数学学习质量提高了,基础知识和技能都得以加强,但同时也存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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