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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职业医人的全面素质提升

时间:2023-07-1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除此之外,传世文献中关于民间职业医人行医活动的相关记载也为我们深究这一问题提供了旁证。我们认为,其时较低的疾病治愈率与民间职业医人关于本草药物知识的缺乏有直接关联。一言以蔽之,从整体上看,唐代民间职业医人的医术水平当是处于一个比较平庸的层面[12]。而问题的关键在于,我们认为其时医疗成本较高的现象与民间职业医人的医德素养有所关涉。

民间职业医人的全面素质提升

唐代民间职业医人,即《资治通鉴》中所谓“闾阎医工”,胡三省将之解释为“医工无职于尚药局,不待诏于翰林院,但以医术自售于闾阎之间,故谓之闾阎医工”[2],即行走于民间社会的医人群体。不同于国家医疗系统之“官医”,民间职业医人没有自成制度的医学教育与评价体系,其具体医术水平与医德素养如何,需要治史者给予一定的关注。

1.民间职业医人的医术水平

关于闾阎医工的医术水平,时人孙思邈认为:“当今医者,各承一业,未能综练众方,所以救疾多不全济。何哉?或有偏功针刺,或有偏解灸方,或有惟行药饵,或有专于禁咒。”[3]即民间职业医人群体中很少有像扁鹊那样能够在带下医、耳目痹医、小儿医之间自由切换“随俗为变”[4]之人,“各承家业”的偏科现象当是较为普遍。同时孙氏又言:“方今医者,学不稽古,识悟非深,各承家技,便为洞达,自负其长,竞称彼短,由斯对执。”[5]则为我们揭示了医人群体中严重内斗的情形,即所谓“一医处方,不得使别医和合,脱或私加毒药,令人增疾,渐以致困,如此者非一,特须慎之”[6]。这种不良竞争导致了医学交流的闭塞,亦即“今之医门,极为秘惜,不许子弟泄漏一法,至于父子之间,亦不传示”[7]的壅滞格局,其结果自然不利于医学的进步。以上诸端,皆是通过孙氏之笔得知,由于其生活在唐代社会,同时又致力于医学事业,属于行业内部之人,落笔之言当是具有一定的可信度。除此之外,传世文献中关于民间职业医人行医活动的相关记载也为我们深究这一问题提供了旁证。《旧唐书》载许胤宗“常州义兴人也……陈亡入隋,历尚药奉御。武德初,累授散骑侍郞。时关中多骨蒸病,得之必死,递相连染,诸医无能疗者。胤宗每疗,无不愈”[8]。许氏医治关中骨蒸病(结核病)患者的行为可以看成是官方医疗体系控制传染病的努力。而我们需要注意的是,在官方力量介入之前,民间职业医人却“无能疗者”,其医术水平可见一斑。再如自号“江湖散人”的陆龟蒙曾在其《自怜赋》中有言:“余抱病三年于衡泌之下。医甚庸而气益盛,药非良而价倍高。”[9]对其时民间医人的职业能力进行了直面褒贬。类似陆氏这种长时间患病不能治愈的现象并不少见,史籍中的这类记载不胜枚举,兹不赘述。我们认为,其时较低的疾病治愈率与民间职业医人关于本草药物知识的缺乏有直接关联。正如孙思邈所言:“今之医者,但知诊脉处方,不委采药时节,至于出处土地、新陈虚实,皆不悉,所以治十不得五六者,实由于此。”[10]当然,我们不排除因时代因素限制了对某些特殊疾病的治愈,而《千金翼方》却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常见疾病亦不能治愈的例子,其言称:“伤寒热病,自古有之。名贤睿哲,多所防御。至于仲景,特有神功,寻思旨趣,莫测其致。所以医人未能钻仰。”[11]伤寒是中国古代常见的疾病之一,然唐时医人似乎对该病缺乏有效的治疗手段,张氏之疗法并没有得到很好的继承。一言以蔽之,从整体上看,唐代民间职业医人的医术水平当是处于一个比较平庸的层面[12]

2.民间职业医人的医德素养

在论述这一问题之前,我们首先需要重视一个现象,即唐人的诗词文集中俯首可见对医药价格高昂的控诉,对患者而言,医疗成本过高似是普遍存在的问题。著名诗人白居易曾有诗云:“病添庄舄今声苦,贫欠韩康药债多。日望挥金贺新命,俸钱依旧又如何。”[13]通过借用庄舄越吟与韩康卖药两个典故生动地流露了其对家乡的思念,同时也表达了对高昂治疗成本的无奈。再如诗文名家张籍因眼疾多年不损,曾作诗感慨道:“长安多病无生计,药铺医人乱索钱。”[14]直接对医疗行业乱收费的现象进行了揭露。需要注意的是白居易与张籍均位列官僚队伍,属于我们常说的士大夫阶层,此二人尚且对医疗花费力不从心,可以想见基层民众的承受能力。而前引抱病于“衡泌”并直面褒贬民间医人的陆龟蒙,则在很大程度上代表了寻常百姓患病后的真实境遇。至于因寻医治病而导致家贫破产的例子亦不知凡几,最具代表性和说服力的当属孙思邈,《备急千金要方·序》中记录其儿时的一段遭遇:“吾幼遭风冷,屡造医门,汤药之资,罄尽家产。所以青衿之岁,高尚兹典,白首之年,未尝释卷。”沉重的代价促使孙氏决意编订是书,以期世人借此能够“上以疗君亲之疾,下以救贫贱之厄,中以保身长年,以养其生”,从而达到“在身之患,断绝医门”[15]的医疗救急之成效。而问题的关键在于,我们认为其时医疗成本较高的现象与民间职业医人的医德素养有所关涉。沈亚之在《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策》中便将矛头直指当时医人医德问题,其言称:“臣闻良医之理痼也,陈以奇方,进以猛饵……从而补之,然后六腑平,百体正,内强而外和矣。夫近代之愚医则不然,必使病胜而形羸,不危其身者稀矣。”[16]正如“一医处方,不得使别医和合,脱或私加毒药,令人增疾,渐以致困”[17]一样,其共同的目的就在于“随逐时情,意在财物,不本性命”[18]。孙思邈对此有过具体的评判,其略曰:(www.xing528.com)

晋宋以来,虽复名医间出,然治十不能愈五六,良由今人嗜欲太甚,立心不常,淫放纵逸,有阙摄养所致耳……末俗小人,多行诡诈,倚傍圣教而为欺绐,遂令朝野士庶咸耻医术之名,多教子弟诵短文,构小策,以求出身之道,医治之术,阙而弗论,吁可怪也。[19]

孙氏认为部分医人的欺诈行为导致了朝野士庶对职业医人群体的整体偏见,医术沦为“小道”,从医之人由此而剧减。唐代国家立法中对这一现象亦有所措置,如《唐律疏议》中规定:“诸医违方诈疗病而取财物者,以盗论。”[20]由此可以推知在其时的社会中,民间医人欺诈病患的问题已经不容忽视。同时我们发现,无论是时人的批评之语还是国家立法的明文规定,针对的焦点无一不集中于民间医人“意在财物”的行迹,可见在唐代社会中,民间职业医人“玩寇自重”的现象绝非个案,其整体医德素养不容高估,诸如孙思邈之类留名青史的“大医”毕竟是少数。

从整体上看,唐代民间职业医人的医术较为平庸,“偏科”较为严重,同时因其内部的不良竞争,阻碍了医学的交流发展,对于伤寒一类的常见疾病亦缺乏有效的疗法,而在以本草为主的中医时代,其关于药物知识的匮乏直接影响了疾病治愈率。医德素养方面,医人违方诈疗以骗取财物的现象较为常见,以至于代表强制力量的国家立法已经予以关注,而前揭职业医人群体内部明争暗斗的情况,也从侧面为我们审视这一问题提供了角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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