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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志者的作为:从述而有作到善作与能作

时间:2023-07-1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在方志学界,提倡修志“述而不作”。就是修志者只能客观地记述事件,不能有所作为或创作。以下,我们专议“述而不作”。这是修志者最起码的作为。这也是“有作”的表现。要求从规律性上记述事物的发展变化,更须要编撰者“述而有作”。因此,修志者不仅要“有作”,还要“能作”“善作”。编修志书,提倡“述而不作”,不能解决编撰志稿能否合乎志体的问题。

修志者的作为:从述而有作到善作与能作

方志学界,提倡修志“述而不作”。什么是“述而不作”呢? 就是修志者只能客观地记述事件,不能有所作为或创作。我以为这不符合修志的实际。有人也意识到这种提法欠妥,把它改为“述而不论”。这更与修志实践相悖理。因为志书的总述、概述、无题序、前言、后记等都是“论”。即使是记事,也要寓“论”于记述之中,何谓“述而不论”呢? 以下,我们专议“述而不作”。

古人修志,就连记载山川、形胜,也是为了“明消泄以贻农田之利,审形胜以重军务之防。”其他设目,更是有着明确的资治、教化的目的性。如设“官师”一目,写入那些勤政爱民、兴利除弊、职务担当一方之守,品德足为万众之师的官吏,作为后来治郡邑者之楷模。设“通礼”一目,记录地方守官举行各种祭祀的设施、行礼程序和祭词,传承封建礼制。设“秩祀”一目,把那些所谓有功德于民之神和历史人物,按照朝廷颁布的祭祀对象,如社神、谷神、关帝、文昌、张巡、岳飞等,每岁由当地守官举行公祭。例行祭祀,宣扬教化,是守官重要职责之一。设“仕迹”一目,以大量篇幅记载本籍人物在外地为官者,或有边功,或有政绩;或临乱不惧,安定边民;或涉苦不辞,兴利除弊;受百姓爱戴,蒙朝廷奖掖,以此激励后进。设“忠义”“孝友”之目,记入那些奋力抗敌,宁死不屈的忠勇之士,和那些让财济弟、割股孝亲的人物,宣扬尽忠、尽孝,为人生之大德。设“节妇”“列女”之目,大量收录孤身守节、抗贼殉难的贞女、节妇,宣扬封建伦理道德。一部志书,取材记事,无一不表现出编撰者的作为来。

我们今天编修新方志,更要有所创新,有所作为。遍观第一轮新编的志书,无一不是修志工作者,忠于党的事业,对历史负责,对人民负责,有所创新,有所作为的丰硕成果。笔者曾经编修过二十多年志书,先后两轮担任《鄂州市志》主编,中问还担任过《鄂州市烟草志》《鄂州市国土资源志》纂修,深刻体会到编修志书,述而有作。

方志理论和撰稿方法,不是人们头脑里固有的。因此,主编要带领编辑一班人认真学习上级关于编修志书的指导思想,领会如何把这一指导思想贯彻到修志的每一个环节和具体撰稿中去;学习掌握志书各种体裁的特点和编撰方法。这是修志者最起码的作为。主编尤其要加倍努力,学在人前。

志书篇目的设置,如何全面记载一个地方的历史进程,如何反映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如何突显地方特色和昭示发展方向,都蕴含着主编和编辑们思虑的成果。主编在审查、修改和批示编辑们撰写的初稿中,都要依据修志理论和编纂方法,有所作为和创作。(www.xing528.com)

首轮编修《鄂州市志》,正是上世纪的末页,我们排除了一些异议,对民国时期的鄂城县政府(知事公署)成立初期,推行新政,进行司法、教育改革,在樊口修堤、筑坝、建闸、开河道,减少水灾等方面的业绩,进行了记载。后来,既写了它在大革命时期组织工农群众,打击土豪劣绅;在城关建立工会、妇女会、儿童团;在农村成立农民协会;举办各种训练班,培养骨干,提高工人、农民思想文化水平等方面的进步举措;又写了1927年,国民党右派执政,捣毁革命组织,镇压工农运动,屠杀共产党人和革命群众等罪恶活动。还记载了它成立农村金融救济分处,解决农村救济;兴办小型医院,开展种牛痘和治病防病;严令禁止烟毒,惩办烟犯,设戒烟所,医治瘾民;兴办学校教育,劝导儿童入学;配合国军抗日,组织群众疏散避难等方面的政绩。在改革开放初期,在遭受异议的情况下,敢于记述民国政府的政绩,就是一种胆识,一种作为。

我们针对社会上的不正之风,在编修志书中,下大力气收集整理曾任黄冈地委副书记兼鄂城县委书记刘江峰的资料,走访他当年的秘书和住队的老农,访问他工作过地方的同事和群众,了解他的优秀品德和工作作风。1960年,正是国民经济困难时期,他兼鄂城县委书记,到全县自然灾害最严重、生活最困难的胡林农村住队,把办公室迁到那里,带领一班人同老百姓同吃、同住、同劳动,体察民情,实事求是地解决许多政策性的问题,纠正“五风”,调动群众的积极性,使生产迅速变样。他利用晚问开会和批阅文件,坚持同群一起劳动,生活上不搞特殊化。一位老农说:“这州府级的官,跟我们干一样的活,吃一样的饭,真叫人不知说什么事好。”他始终以一个普通群众的姿态生活在群众之中。他的孩子在小学读书,把另一个孩子推倒了,擦破了脸皮,当天晚上,他夫妻二人,带着孩子到对方家去看望,赔礼道歉,使对方十分感动。我们有意尽力使其资料翔实,把他作为一面镜子,来照一照现实生活中的那些收受贿赂,吃吃喝喝,搞不正之风的共产党员。这也是“有作”的表现。

再说,“志”是志书的主体部分,重要部分。如果这个部分写不好,就会使志书大为逊色。要求从规律性上记述事物的发展变化,更须要编撰者“述而有作”。如上世纪80年代,银行大量发放贷款,有些人乘机组成各式各样的公司,把银行贷款借到手,天天迎进送出,沉醉于酒楼舞厅,钱花光了,公司也没有了。有些企业借到巨额贷款,设备仍然陈旧,技术仍然落后,把钱吃光了,花光了,生产仍然上不去。银行要收回贷款,收不回去。后来,实行“银根紧缩”,供、产、销经济链,无现金周转,形成大量的三角债,互相牵掣,动弹不得。再后来,中央实行稳健的财政政策,适当宽松的货币政策,经济部门才出现转机。志书如何选择材料,准确记述历史情况,反映经济规律,不是一件容易事情。又如农业生产,土地改革、合作化初期,农业生产大大地向前发展了一步。在人民公社化、“一大二公”条件下,农民生产的积极性不高,农业生产的产量下降。后来,在“队为基础,三级所有”的体制下,农业生产又有了一些起色。不仅如此,农业生产还要使农作物适应自然生长规律。志书选什么材料,舍什么材料,详什么事件,略什么事件,都要求记述者有所作为,才能记述好事件,反映出历史过程。因此,修志者不仅要“有作”,还要“能作”“善作”。能遵循“志”的体裁修志,这本身就是一种作为。缺乏这种作为的人,只能记流水账,抄摘总结报告,写不出志来。

编修志书,提倡“述而不作”,不能解决编撰志稿能否合乎志体的问题。只有修志的领导者(古人称“主修”)和主编(古人称“纂修”)加强自身和修志人员的学习,并不断地组织编修人员内部评稿会,严格按照“志”的体裁撰稿改稿;同时,上级业务部门多作检查指导,才能有效解决遵循志体修志的问题。“述而有作”,才是成功修志的必由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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