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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制造商与供应商的合作模式

时间:2023-07-1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中国商飞被指定为主制造商,打破了“独家打天下”的局面,与国内供应商和国外供应商组成“利益共同体”的商业模式。“主制造商-供应商模式”已经成为国际惯例。表12-1列出了中国商飞的支线飞机ARJ21-700的主制造商和供应商清单。可以说,“主制造商-供应商模式”与美国航空精益企业的基本思想一致。

主制造商与供应商的合作模式

中国是一个正在崛起的大国,抱有强烈的“大飞机”梦想,希望像其他大国一样,拥有中国研制的大飞机,飞翔世界蓝天,打破寡头的垄断。从20世纪70年代起,中国投入了巨大的人力物力,寻找发展大飞机的道路,做了许多宝贵的尝试和努力,但都以失败告终。这里面有外界因素,也存在着必然的因素。

2002年,中国再次启动大飞机项目,并成立了项目公司,总结了以往的经验教训,吸收了美国航空精益企业的思想,学习了国外企业(如波音空客、洛马)的先进模式,根据中国国情和现状提出“主制造商-供应商模式”(简称主-供模式)。这是一个了不起的进步。

中国商飞认为,“主制造商-供应商模式”是当今民用飞机公司运转的一种商业模式,主制造商完成项目顶层架构设计和控制及产品集成的能力,而绝大部分的机体制造和全部系统都由选定的供应商完成。它显示了这种商业模式有利于实现市场化、专业化、国际化和产业化的优势,更符合当今民机产业制造业向制造服务业大方向的转化趋势,这应该是一个大方向。

中国商飞被指定为主制造商,打破了“独家打天下”的局面,与国内供应商和国外供应商组成“利益共同体”(或称为“精益企业”)的商业模式。它们有共同目标,共担风险,共享利益。供应商群体已经从被动参与变成从项目开发初期就主动参与产品联合定义、子系统设计、制造、试验验证及适航取证等过程,成为制造商不可分离的合作伙伴。

中国商飞的C919项目选择了9家机体结构供应商、17家国外供应商,涉及14个系统、38个工作包。“主制造商-供应商模式”已经成为国际惯例。

表12-1列出了中国商飞的支线飞机ARJ21-700的主制造商和供应商清单。

可以说,“主制造商-供应商模式”与美国航空精益企业的基本思想一致。

我们一直把“主制造商-供应商模式”称为中国商飞的商业模式。但“主制造商-供应商模式”能否正常运转,需要有两个基础:市场经济和法治社会。

在本书中,直接采用了“主制造商-供应商”的术语,不加任何解释。

表12-1 ARJ21 700飞机的主制造商和供应商

(www.xing528.com)

(续表)

选择供应商是“主-供模式”的重要一环。

波音公司选择供应商的原则是:与合作者合作,创造价值,使客户满意。波音公司在选择合作伙伴时所考虑的事项有:

(1)合作伙伴能够为主制造商创造客户价值。

(2)合作伙伴使主制造商的自我能力得到更强的发挥。

(3)选择可信任的、最佳的合作伙伴及恰当的数量。

评价供应商可以应用如下指标(图12-10):开发能力;集成能力;工艺、技术、工装、产能;质量历史;客户满意度;设计取证能力;财务状况;生产地点和供货;设施;合作精神;支援能力;行业诚信度;合作的历史。

图12-10 供应商评估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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