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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娘娘台的分段及其考古发现

时间:2023-07-1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仅9、10两组提供了探讨分段的材料。M27、M30的层位均晚于M29。M38、M46、M54、M82四座墓出土的陶器,兼有M29组和M27组的标准器物,暂称之为M38组。

皇娘娘台的分段及其考古发现

皇娘娘台曾发掘四次,前三次发掘材料未能全面发表[1],第四次发掘材料发表得较全[2]。这里对第四次发掘材料做些分析(以下简称《报告》)。第四次发掘的有房址、灰坑和墓葬,以墓葬为主。根据《报告》公布的平面图[3],知有如下十组叠压或打破关系[4]

(1)M75→M64、M71→F8;(2)M84→M88、M88→M86;(3)M72→M73;(4)M57→M61;(5)M69→M74;(6)M80→M82→M81;(7)M52→M51;(8)M48→M62;(9)M56→H62→M60;(10)M27、M30→H44→M29。

这十组遗存,从《武威皇娘娘台遗址第四次发掘墓葬登记表》[5]来看,前八组中作为对子的墓葬,有的未出器物,有的只出玉铲、石璧、石珠,未出陶器,有的虽都出陶器,因类别不同而难以进行比较,均不能据此做分段的研究。仅9、10两组提供了探讨分段的材料。H62、H44未公布器物,现将这两组墓葬出土的陶器列成表一。

表一 M27、M30、M56、M29、M60出土器物表

说明:1.A、B分别代表泥质红(灰)陶和夹砂红(灰)揭陶的未分式别或式别不明的器物。
2.罗马字代表式别,阿拉伯字代表件数,未注明者为1件。
3.*代表器物在墓地中只出1件。

M27、M30的层位均晚于M29。前两墓随葬而可做比较的泥质红(灰)陶Ⅰ豆及Ⅱ壶,仅见于M27,泥质红(灰)陶Ⅳ双小耳罐,除M30出土的这两件外,只在M82见过一件,即使依这些器物的式别而估定两墓早晚的话,对确认其他墓葬编年无甚补益。鉴于M27及M30和被它们打破的M29都出土夹砂红(灰)褐陶Ⅳ双小耳罐,不仅可基本认定只在M30出现的夹砂红(灰)褐陶Ⅰ双小耳罐,是晚于M29而新出现的器形,而且还可提出它用于随葬的时间,或许可能晚于M27这一需要进一步求证的设想。因M30和M27不存在叠压或打破关系,使眼下对这一设想难于做出取舍。暂定这两墓同期。

M29出的泥质红(灰)陶Ⅲ双大耳罐,型式有别于M30、M27出的同类器物。M30新出现了Ⅰ式夹砂红(灰)褐陶双小耳罐。可认为M29早于M30、M27。M60随葬的三件器物,均未超出M29出土器物的型式范围,可认定M60的年代同于M29。和M60比较,在层位关系上晚于它的M56,新出现了AⅠ单耳罐,故可定M56晚于M60。考虑M56也晚于被M30、M27打破的M29,暂设定它和M30、M27同时。

M29、M60是以AⅢ双大耳罐为特征,把随葬这种器物的M37、M40、M52、M55、M59、M87等六座墓葬的年代,估定和M29、M60同时。将这些墓葬称为M29组。

M27、M30、M56诸墓以随葬AⅡ双大耳罐、AⅠ单耳罐及BⅠ双小耳罐而和M29组相区别,将凡出其中一种器物,而随葬陶器共生关系又不和M29组相抵触的M32、M48、M67、M68、M76、M83、M88等七座墓葬的年代,推定和M27、M30、M56同时,将它们称为M27组。

经上述分组后,M29组新增加了AⅠ双耳折肩罐、AⅠ尊、BⅡ豆和BⅡ单耳罐[6]。可把凡出这其中一种器物,而同这种器物共生的陶器基本上和M29组陶器组合相同,又区别于M27组陶器组合的墓葬,归入M29组。这样,M29组又增加M42、M47、M65、M73四座墓葬。M65被M27组的M88打破,为认定BⅡ单耳罐是M29组的特征器物及M29组早于M27组,再一次提供了地层根据。

同时,M27组的标准器物也增加了AⅠ侈口双耳罐、AⅠ双小耳罐及BⅠ侈口罐。而且,和M29组比较,现还可把先前在探讨具有层位关系的墓葬年代时,因无法类比或仅见于M27、M30的AⅠ豆、A侈口曲领罐、AⅠ及AⅡ双耳罐和AⅣ双小耳罐,也认为是M27组自有的特征性器物。按上述扩充M29组墓葬数量的原则,也应将M33、M57放在M27组。

M38、M46、M54、M82四座墓出土的陶器,兼有M29组和M27组的标准器物,暂称之为M38组。(www.xing528.com)

现将这三组墓随葬陶器型式统计成表二。

表二 M29、M38、M27组随葬陶器表

说明:1.A、B分别代表泥质红(灰)陶和夹砂红(灰)揭陶的未分式别或式别不明的器物。
2.罗马字代表式别,阿拉伯字代表件数。
3.M29组计入后面将要说明的归入改组的M51。

M38组随葬陶器,除AⅠ双大耳罐外,其他器形均不出M29和M27组随葬陶器范围。其年代或介于M29组和M27组之间,或可晚到M27组。这三组墓葬有相当多的器物的型式相同,或虽有区别,但变化不大,故知其间的年代上的衔接是比较紧密的。

《报告》编定的AⅢ、AⅡ与AⅠ式双大耳罐,AⅠ与AⅡ式单耳罐,BⅡ式与BⅢ式豆的形制,彼此似乎存在较大的区别。它们各自虽都是同类的器物,却不可都归为同型。故其形制的差异,难以被认为是同型器物不同时间的变异。但这表中同类器物形制的差异,对从年代上确定组别无疑是自有其功能的。

下面,讨论那些存在着叠压或打破关系而未出陶器,或虽出陶器但难以断定组别的墓葬的年代问题。这类墓葬有M61、M62、M69、M71、M80、M81、M85、M86,和M51、M64、M72、M74、M75及M84等十四座墓葬。M51出土M29组和M27组共有的AⅡ单耳罐、BⅣ双小耳罐,是被M29组打破的一座墓葬,故定为M29组。M72打破M29组的M73,M61、M62、M86分别被M27组的M57、M48、M88打破或叠压,这些墓葬的年代当不能早于M29组,或晚于M27组。打破M82的M80,和被M82打破的M81,分别不能早于M82所属的M38组,和晚于M38组。至于M69、M71、M64、M74、M75、M85和M84和前述组别的关系,都难以确定。

M34、M35、M36、M39、M41、M44、M49、M50、M53、M58、M66、M77、M79均未出陶器,M31、M43、M45、M63、M70、M78的随葬陶器均非前述分组的标准器,且它们和已定组别的墓葬又不存在层位关系,故无法讨论它们的组别。

前三次发掘的M24出土的双耳瓶、陶盆、陶豆和侈口圆肩罐[7],分别同于AⅡ式双大耳罐、AⅡ式尊、BⅡ式豆及AⅡ式壶。M24的年代当在M27组。

最后,讨论F8的年代问题。据《报告》关于F8的文字叙述及图四的说明,知在室内发现的残整陶、石(骨)器相当丰富,分别为十一件和九件。《报告》只介绍了敲砸器(4)、骨锥(16)、双大耳罐(6、14)、敛口罐(5)、双耳折腹罐(9)、双耳罐(15)和鬲足(11)八件器物,同时附有插图或照片的陶器只有三件,使我们难以全面了解F8的文化面貌、特征。《报告》将F8出土的两件双大耳罐及两件双耳折腹罐[8]均单独编式,表明它们和墓葬出土的陶器不同。F8:14双大耳罐的形制,和甘肃临洮杨家咀采集的一件相同,区别仅是前者的颈部因轮制而留有凹弦纹七周,后者颈部饰有十余条彩绘圆周纹[9]。两者腹部的绳纹,是相同的,而和皇娘娘台诸墓随葬陶器上的绳纹,存在着明显的区别。同时,被《报告》归为同一种的两件双耳罐(F8:15、M67:3),从《报告》对它们的文字描写看,也是不相同的。然而,F8出土的两件双大耳罐却表明它和同地墓葬的文化性质一样,也是齐家文化的遗存。因此,它们出土器物上的区别,只能被认为是同一文化不同发展阶段表现出来的变异。

F8被M64、M71、M75直接或间接叠压或打破。M71未随葬陶器;M75仅随葬一件三组共见的AⅡ式单耳罐;M64出土的陶器也缺乏组别特征,除了三组习见的AⅡ式单耳罐及BⅣ式双小耳罐外,还出土一件在墓地仅见的BⅠ式豆。考虑其组合,当把M64的年代,估定在墓地范围之内。这深一层的意思是说,F8在层位上早于墓地的某一时期。

前已指出,墓地三组之间的联系比较紧密,F8出土器物和基地随葬器物存在较大差别,同时,估计到上述层位关系,应把F8的年代推定在墓地之前。这样,可把皇娘娘台的遗存分为自早至晚四段:一段,以F8为代表;二段,M29组;三段,M38组;四段,M27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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