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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魏家南墓地的分段及重要依据

时间:2023-07-1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秦魏家齐家文化墓地[16]。《报告》将其区分为南、北两墓地。这里先将H1为代表的遗存和H68为代表的遗存分别定为秦魏家南墓地一段和二段。秦魏家南墓地“二层”墓葬一〇一座,均无打破关系,其中九十九座[28]排列有序,整齐地分为六排,形成完整的墓地。大何庄遗存在秦魏家遗存之东北,相距仅500米,两者均属齐家文化。故从大何庄墓地研究中提出的确定段别的标准器物,无疑可作为探讨秦魏家南墓地分段的重要依据。

秦魏家南墓地的分段及重要依据

秦魏家齐家文化墓地[16]。《报告》将其区分为南、北两墓地。前者位于T1~T19及C、E~I发掘区内,后者在T51~T55发掘区内。两者应区分开来的原因,除《报告》说的它们分布区域及死者头向有所不同外,同时,如后文所述,两墓地的年代也有区别。

两墓地所在区域的遗存种类及地层结构,存在着差异。南墓地遗存种类较多,有墓葬、“石圆圈”及窖穴,层位结构复杂。据TC南壁剖面图所示遗存的层位的先后顺序应是:④→⑧→H42→②→M97、M78、M10→①。而从《报告》图三[17]幻见到的南墓地遗存叠压或打破关系,有的显得更加复杂,如:

(1)M41→M53→H51→H50,M53→H49,M40→H41。

(2)M9→M89→H43,M19、M21→H43。

(3)M31→M74,M68→M74、M75→H49,M75→H22。

(4)H46→F1。

似乎不能将这里的墓葬“石圆圈”和窖穴简单地归入被它们打破的第二层或第三层。

同时,凡和墓葬存在着直接层位关系的窖穴,均被墓葬叠压或打破,甚至还隔了一个层次,可见,概言之,窖穴早于墓地。然而,窖穴之间也存在着叠压或打破关系,如:H36→H46→H41;H26→H55、H31→H27,等等,难以认为这些窖穴是同一时期的遗存。因出于窖穴的材料发表得太少,不能确认绝大多数窖穴的年代。

从发表的材料看,H1及H64的年代最早。H1出土了一件绳纹罐形斝(H1:1)和一只内带泥球、外壁饰着陶斝那样绳纹的斝足下部(H1:3)[18]。H64出一件绳纹甑(H64:1)[19],和H1:3斝的绳纹相同。这几件器物当属同时期的制品。

1978年秋,甘肃省博物馆考古队试掘灵台桥村遗址[20]。这里的H4出土陶器最多,已发表的有带把罐形斝二件、甑一件、高领深腹罐三件、单把罐一件、双耳罐一件、盆两件和碗一件,共计十一件。我在1980年初写的《客省庄文化及其相关诸问题》中提出,带把罐形斝起始的年代,早于带把罐形鬲,并认为客省庄文化当单独地存在以罐形斝为代表的时期[21]。当时未见桥村材料。桥村H4出土了那么多陶器,不易寻到完整的或难以复原的斝就有两件,唯不见鬲,当不是偶然的现象。这一相当典型的共生单位,为上述拙著,提供了一个层位根据。H4的这两件罐形斝,形制完全一致。除带把外,其他特点均同于秦魏家的H1:1斝。其中H4:91也饰有和H1:1一样的绳纹。它们袋足内底也保留着像H1:3那样的泥球。这说明它们的制法相同,和客省庄一样,也是用泥条盘筑法制作的。同时也应指出,H64:1陶甑的形态,完全同于桥村H4:32陶甑[22]。两者的区别仅是前者为绳纹,后者为篮纹。虽然,不能认为以H1为代表的秦魏家遗存的文化性质和以桥村H4为代表的遗存相同,但其文化面貌相似的程度,却使我们认为它们之间必定存在着密切的文化交往。交往又需以它们的年代同时为前提,所以,它们是并存的联系紧密的两种遗存。

秦魏家H68:3和M89:1两件双大耳罐,形制相似,《报告》把它们编为同一式。仔细看来,还是有区别的。《报告》把它们同时作为标本介绍出来,显然也是看到了两者的形制差异。H68:3双大耳罐较M89:1显得粗肥,两耳上端都穿有在M89:1不见的长方形孔。耳上装饰长方形孔完全同于皇娘娘台M38:12那件,但H68:3的器形比M38:12矮胖许多。同时,它明显地区别于桥村H4:27双耳红陶罐。类型上,虽不能将H68:3和皇娘娘台Ⅱ、Ⅲ式双大耳罐归为一型,但体形的肥瘦情况,两者却有些近似。和它的形制基本雷同的是皇娘娘台M24出土的双耳瓶[23]。H68的年代,当早于M89,晚于以H1为代表的遗存,而和皇娘娘台M27组(即四段)相同。

可见,这里的窖穴至少可分为两个时期:其一,以H1为代表的遗存;其二,以H68为代表的遗存。前者早于后者。这里先将H1为代表的遗存和H68为代表的遗存分别定为秦魏家南墓地一段和二段。

“三层”的M36、M43、M53、M74、M75、M89、M98、M109[24]共八座墓葬。层位上早于“二层”排列有序的九十九座墓葬。同时,出土的器物又有区别,《报告》认为“它们之间有早晚关系,即下层墓葬要比上层早些”[25]。这无疑是正确的。

从“三层”墓葬和直接叠压其上的M9、M30、M41诸墓随葬陶器比较[26]可以看出,前者比后者矮肥,同时,颈、腹转角较为明显。“三层”墓随葬陶器的风格,接近于皇娘娘台墓葬出土的陶器。M9、M30、M41诸墓的陶器,则和皇娘娘台随葬的陶器作风相去甚远(图一)。

图一 秦魏家M43、M53、M89、M30、M41、M9出土器物比较图

M36出土的带把罐形鬲的年代,显然晚于H1:1罐形斝[27],同时,鉴于前述关于H68年代早于M89的估计,当把“三层”八座墓葬定为秦魏家南墓地三段。

秦魏家南墓地“二层”墓葬一〇一座,均无打破关系,其中九十九座[28]排列有序,整齐地分为六排,形成完整的墓地。层位关系未提供探讨这墓地诸墓葬早晚年代的线索。大何庄遗存在秦魏家遗存之东北,相距仅500米,两者均属齐家文化。故从大何庄墓地研究中提出的确定段别的标准器物,无疑可作为探讨秦魏家南墓地分段的重要依据。(www.xing528.com)

高领双耳罐和双大耳罐,是大何庄划分段别的两种重要的标准器物,同时,它们又是秦魏家南墓地常见的器物。让我们先从两地这两种器物的对比分析入手,以探寻研究秦魏家南墓地分段的起步点。

在讨论大何庄遗存分段时,我们已指出这里的高领折肩罐(F7:3)和高领双耳罐,是同类型的先后不同阶段的两种器物形态。F7:3高领折肩罐的肩、颈折角明显,通高和腹径的比例为1.7:1;《报告》作为高领双耳罐标本的M90:4肩、颈已不见明显的折角,通高和腹径的比例为2:1。总之,后者较前者瘦长,似乎使人感到归向流线型形态是这种器物演变的趋势。未标明层位的TA:35高领折肩罐的肩颈及肩腹的转角程度,和通高与腹径的比例情况(1.64:1)均同F7:3接近,两者的年代亦当基本相同。秦魏家Ⅲ式高领双耳罐的颈肩、肩腹转角和肥瘦情形,介于大何庄F7:3及TA:35和M90之间,而比较接近于前者。同地的Ⅳ式高领双耳罐的形态,则和大何庄M90:4高领双耳罐雷同。根据上述,可以推知秦魏家Ⅲ式高领双耳罐的年代,应在大何庄F7:3、TA:35高领折肩罐和M90:4高领双耳罐之间,Ⅳ式的年代,则晚于同地的Ⅲ式。

大何庄高领双耳罐只见于出Ⅰ式双大耳罐(四例)或Ⅰ、Ⅱ式共生(一例)的墓葬;同时,凡单出Ⅱ式双大耳罐的墓葬,则不出高领双耳罐。可见,高领双耳罐的年代,是和Ⅰ式双大耳罐相始终的。

大何庄的Ⅰ式双大耳罐早于Ⅱ式。其间形态上的区别,是后者比前者的腹部更为鼓出而下移,底径和腹径最大处的比例缩小,颈部伸长,和颈肩转角趋向和缓。两者形态的演化趋势,和高领双耳(折肩)罐的演进方向相同。

秦魏家的Ⅴ式双大耳罐和大何庄Ⅱ式双大耳罐雷同。Ⅳ式双大耳罐比大何庄Ⅰ式双大耳罐的最大腹径处偏上一些,底径和腹径最大处的比例较大,颈部较短,和颈肩转角明显许多。按大何庄Ⅰ、Ⅱ式双大耳罐形态的演进趋向,当把秦魏家Ⅳ式双大耳罐出现的年代,定在大何庄Ⅰ式双大耳罐之前。同时,出于同样的道理,也应将秦魏家Ⅲ式双大耳罐出现的年代,推定早于同地的Ⅳ式双大耳罐。

现将秦魏家和大何庄两地的高领双领(折肩)罐和双大耳罐形态及年代对比关系,排成图二。

图二 大何庄和皇娘娘台高领双耳(折肩)罐、双大耳罐图

明确了秦魏家高领双耳罐和双大耳罐的形态变化的相对年代关系之后,试通过两种器形的式别共生关系,做探讨秦魏家南墓地分段的尝试。

南墓地出Ⅳ式双大耳罐的墓葬十九座。就其和高领双耳罐的关系来看,除M10、M12、M19、M21、M47、M56、M61、M83、M100等九座墓葬未出高领双耳罐外,在出高领双耳罐的十座墓葬中,M24、M41、M60、M65、M69、M84、M88、M9等八座墓葬为Ⅲ式,仅M52及M103两墓是Ⅳ式。相反,在十三座出Ⅴ式双大耳罐的墓葬中,也按共和高领双耳罐的共生关系来说,除去M1、M27、M54、M57等四座未随葬高领双耳罐外,M6、M13、M42、M44、81等五座墓是和Ⅳ式共生,M9、M20、M90、M95四座则同出Ⅲ式高领双耳罐。可见,M9是唯一的一座共含Ⅳ、Ⅴ两式双大耳罐的墓葬。据前面排定的双大耳罐式别的年代关系,可把M9视为用Ⅴ式双大耳罐替代Ⅳ式双大耳罐作为随葬用品的过渡阶段。

同时,在用Ⅳ式高领双耳罐随葬的墓葬中,M8、M11、M39三座墓葬出Ⅱ式双大耳罐。反之,出Ⅲ式高领双耳罐的墓葬中,则未见一座墓葬出Ⅱ式双大耳罐。其次,在出Ⅱ式双大耳罐的M40中,同出Ⅴ式高领双耳罐,以及在随葬Ⅳ式高领双耳罐的M33中,也见到Ⅶ式双大耳罐。据Ⅴ式高领双耳罐及Ⅶ式双大耳罐形态判断,不能把这两墓的现象视为偶然的孤例。这两种器物的出现年代,当在Ⅲ式高领双耳罐及Ⅳ式双大耳罐之后。最后,出Ⅲ式高领双耳罐的M82,同时随葬Ⅲ式双大耳罐,而在出Ⅳ式高领双耳罐的墓葬中,却没有出Ⅲ式双大耳罐的。这也反映了Ⅲ式双大耳罐作为随葬品的年代,不会晚到用Ⅳ式高领双耳罐随葬的时候。

这样,可以把Ⅲ、Ⅳ式双大耳罐和Ⅲ式高领双耳罐共生的墓葬,或只出Ⅲ式高领双耳罐而不见双大耳罐的墓葬,以及不用高领双耳罐仅以Ⅴ式双大耳罐随葬的墓葬,定为秦魏家南墓地四段;将Ⅴ式或Ⅱ式双大耳罐和Ⅳ式高领双耳罐共生的墓葬,单出Ⅳ式高领双耳罐或Ⅴ式(Ⅱ式)双大耳罐的墓葬,或Ⅱ式双大耳罐及Ⅴ式高领双耳罐共生的墓葬,以及Ⅳ式高领双耳罐、Ⅶ式双大耳罐伴出的墓葬,定为南墓地六段;少数几座Ⅳ式或Ⅴ式双大耳罐和Ⅳ式或Ⅲ式高领双耳罐共生的墓葬的年代,或在四、六段之间,或可晚到六段,虽还可以做进一步的具体分析,这里先暂把它们从其余已定段别的墓葬区分开来,列为秦魏家南墓地第五段。

依上述分段标准,M10、M12、M17、M19、M21、M23、M24、M30、M34、M37、M41、M47、M56、M60、M61、M65、M69、M82、M83、M84、M86、M55、M96、M100、M104、M115计二十六座墓葬,当属四段;M9、M20、M52、M90、M95、M103计六座墓葬,属五段;M1、M3、M6、M8、M11、M13、M22、M27、M29、M33、M35、M38、M39、M40、M42、M44、M54、M55、M57、M58、M67、M78、M80、M81、M87计二十五座墓葬,可定在六段。这样,可确定段别的墓葬共五十七座。在一〇一座墓葬中,有二十六座墓葬未出陶器。已定段别的墓葬,占随葬陶器墓总数的76%。它说明以上述标准识别墓葬的段别,具有相当广泛的效能。为弄清四至六段的关系,以及探讨随葬陶器而未确定段别的墓葬的年代,有必要通过对各段墓葬出土陶器进行类型比较,以筛选、提炼出识别段别的新的标准器形。为此,现将四至六段墓葬随葬陶器类型排成表五。

可见,这三段之间有相当一部分器物的形态缺乏变化。五段墓葬出土器类的77%多不见于四段,见于六段,或四、六两段都有发现。只有Ⅰ式双小耳罐、Ⅳ式单小耳罐和Ⅳ式双耳罐是四、六段没有的,但它们分别只在一墓中见过一次,难以认为它们是确认五段的标准器物。

表五 秦魏家墓地四至六段墓葬随葬陶器类型表

同时,四、六段墓葬出土而相互区别的某些器物,如Ⅱ式杯,Ⅱ式碗,Ⅰ、Ⅱ式敞口罐,Ⅳ、Ⅶ、Ⅷ式单耳罐,Ⅵ式豆,Ⅷ、Ⅸ式侈口罐,Ⅲ式单小耳罐和Ⅱ式长颈罐,也都只在一墓中发现过一次,并且在北墓地亦未见到这类器物[29],先不说把它们作为区分段别的标准器物的或然率太小,即使认为它们是分段的标准器物,那对于认识随葬陶器而未分段的墓葬的段别,是没有任何意义的。同样,六段出土的Ⅱ式单耳罐,除有耳外,形态基本上同于四段的Ⅰ式敞口罐。因此,我们难以认为这些器物是确立四、六段墓葬的标尺。这样,一方面使我们见到四至六段之间的紧密联系,另一方面,除了上述划分段别的标准器物外,又使我们可以将Ⅱ式瓶及Ⅲ、Ⅳ式侈口罐,和Ⅲ式敞口罐及Ⅲ式折腹罐,分别增为四段和六段的标准器物。

据此,应把M45、M91、M51、M85、M112和M49、M62、M99,分别定为四段和六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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