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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徽州民间捐输与方志义行的书写

时间:2023-07-1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毋庸置疑,由明至清,徽州长期而普遍存在的民间捐输类型多样,相沿成俗,从传统赈荒济急向公益互助转变,适应了基层社会的多元需求。对类型多样的明清徽州民间捐输现象作考察,有利于揭示传统徽州商业发展与社会稳定之间的内在关系,对于探索明清时期徽州社会经济组织化实态亦大有裨益。

明清徽州民间捐输与方志义行的书写

刘道胜

(安徽师范大学历史社会学院

摘 要:由明至清,徽州长期而普遍存在的民间捐输类型多样,相沿成俗,从传统赈荒济急向公益互助转变,它适应了基层社会的多元需求。捐输形式有依例献纳、倡捐均派、劝导乐输、醵资立会等。接受捐输的主体多为宗族、会社、行业协会、乡族机构等,并形成较为成熟的管理机制,促使徽州置产互助深入人心,民间互助基金和经济实体广泛存在。然而,揆诸方志“义行”可以看出,只有财富与身份相结合,方可载入志书。在传统社会,商贾“可光竹帛”的空间仍属有限,因此,在考察和利用传统方志“义行”记载时,不能不考虑志书存在的身份选择、精英叙事的问题。

关键词:明清 徽州 捐输 义行书写(www.xing528.com)

在中国历史上,捐输现象其来甚久、长期存在并受到不同时期国家、各级官府乃至乡族机构的倡导和奖劝。历代官修史书,特别是明清方志、家谱等地方文献,往往注重“因事设例”,大力旌表捐输者的“义行善举”。长期以来,因劝富济贫与历史时期赈恤民瘼密切相关,既往的研究颇多侧重从制度史角度,关注捐输与荒政关系的考察,且成果纷呈。[1]

实际上,明清以来民间捐输蔚然成风。在徽州地方文献和文书中,因乐输乡里而被载入方志“乡善”“义行”者比比可观。因襄助一族之务,谱牒中有关“捐资亢宗,以光竹帛”的记载不一而足。民间文书中各种捐契、输契、批契屡屡可征。“殷实之家”或“倍捐会资”而跻身“斯文”之会,或捐纳监生而混迹“党庠”之列,此种记载亦不在少数。毋庸置疑,由明至清,徽州长期而普遍存在的民间捐输类型多样,相沿成俗,从传统赈荒济急向公益互助转变,适应了基层社会的多元需求。迄今为止,学术界对此作考察的相关成果仍属薄弱,尚有系统深入探讨的余地。对类型多样的明清徽州民间捐输现象作考察,有利于揭示传统徽州商业发展与社会稳定之间的内在关系,对于探索明清时期徽州社会经济组织化实态亦大有裨益。[2]本文拟以徽州地方文献和文书为中心,对此作一考论,敬请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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