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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索赔意向通知,报送索赔资料

时间:2023-07-1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在FIDIC合同条件中,当出现索赔事件时,承包商应在引起索赔的事件第一次发生之后的28天内,将其索赔意向通知工程师,并送业主一份副本。FIDIC合同条件要求在向工程师发出索赔通知后的28天内,或者工程师同意的合理时间内,向工程师报送一份索赔报告,说明索赔款项和索赔的依据。包括合同双方的争议,双方对争议的相同的和不同的观点,以及索赔的报告。在该部分可说明索赔中工程技术方面的问题,并对每个索赔问题作出结论和总结。

提出索赔意向通知,报送索赔资料

1)提出索赔意向通知

凡是由于业主或工程师方面的原因,或由于其他非承包商原因,造成工期拖延或费用增加时,承包商有权提出索赔,但应当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在FIDIC合同条件中,当出现索赔事件时,承包商应在引起索赔的事件第一次发生之后的28天内,将其索赔意向通知工程师,并送业主一份副本。同时,承包商应继续施工,并保持同期记录。承包商应当允许工程师审查所有与索赔事件有关的同期记录,在工程师要求时,应当向工程师提供同期记录的副本。

2)报送索赔资料

(1)报送索赔资料的时间

承包商应当在发生索赔事件后,尽快准备索赔资料。FIDIC合同条件要求在向工程师发出索赔通知后的28天内,或者工程师同意的合理时间内,向工程师报送一份索赔报告,说明索赔款项和索赔的依据。如果索赔事件具有连续性影响,承包商的上述报告将被认为是第一次临时详细报告,并每隔28天或者按工程师可能合理要求的时间间隔,提交进一步的临时详细报告,说明索赔的费用额和工期延长值,并提供相应的证明资料。承包商在索赔事件所产生的影响结束后28天内向工程师发出一份最终详细报告,说明索赔的总额、工期延长的天数和全部的索赔证据。

2013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对承包商提出索赔的时间要求是:

①承包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监理人递交索赔意向通知书,并说明发生索赔事件的事由;承包人未在前述28天内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的,丧失要求追加付款和(或)延长工期的权利;

②承包人应在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后28天内,向监理人正式递交索赔报告;索赔报告应详细说明索赔理由以及要求追加的付款金额和(或)延长的工期,并附必要的记录和证明材料;

③索赔事件具有持续影响的,承包人应按合理时间间隔继续递交延续索赔通知,说明持续影响的实际情况和记录,列出累计的追加付款金额和(或)工期延长天数;

④在索赔事件影响结束后28天内,承包人应向监理人递交最终索赔报告,说明最终要求索赔的追加付款金额和(或)延长的工期,并附必要的记录和证明材料。

(2)索赔报告的编写

索赔报告是解决索赔的基础,应包括所有资料,并应说明发生的索赔事件、事件产生的原因、索赔的依据和要求赔偿的费用等。报告应该做到逻辑严密,条理清楚,简洁易懂,令人信服,直奔主题。索赔报告一般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①导言。报告的导言应有充分的资料,逻辑性强,能使人理解索赔双方及其合同关系、工程实施的时间、提出索赔的性质、要求赔偿的损失费用的大小和索赔报告的叙述方式和顺序,导言应简单明了。

②背景材料。它进一步调查问题的每个方面,是导言的扩展。包括合同双方的争议,双方对争议的相同的和不同的观点,以及索赔的报告。

③索赔问题。首先概述索赔问题,简要地描述索赔问题的过程,并引用相应的合同条款,为索赔提供依据。在该部分可说明索赔中工程技术方面的问题,并对每个索赔问题作出结论和总结。

④进度。当索赔问题对工程进度有影响时,报告应当出示并论证承包商提交的初始计划进度及其可行性,并对计划进度和实际进度进行比较。(www.xing528.com)

⑤损失费用。在该部分应当具体确定索赔的金额和计算方法,列出总的损失费用。

⑥总结。报告最后应作一个简要的总结,以便让人能对各个索赔问题和总的索赔问题的原因、责任和损失费用有一个全面而深刻的印象

索赔报告的形式很多,但不管形式如何,承包商都应注意:

①在进行索赔时,应以书面确认的材料和合同为依据。

②报告中所得出的结论,要有理有节,有根有据。

③少用或不用语气强硬的措辞,要用事实说话,协商解决问题。

④避免使用使自己处于被动地位的叙述。

⑤证据应当充分有力,形成锁链。

⑥对报告中作出的结论应进行总结。

3)索赔的处理

按国际工程施工索赔的处理惯例,工程师收到承包商发出的索赔通知后,在不必承认业主责任的情况下,应当马上审查承包商的同期记录,并要求承包商补充必要的资料。同时,工程师应论证索赔原因、索赔依据、索赔款额和应给予的工期延长,并与业主和承包商进行协商,尽快作出索赔事项的处理决定。如果承包商不满意工程师对索赔的处理决定,则可以采取下列方法进行补救:

(1)向工程师发出对该索赔事件保留继续索赔权利的意向通知,等到颁发整个工程的移交证书后,在提交的竣工报告中进一步索赔;

(2)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友好协商解决,如果未能友好协商解决,则根据双方协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建筑工程中,当事人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时,解决的途径一般有四种:双方友好协商解决、通过第三人调解解决、双方约定由某个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解决或向法院提起诉讼,“打官司”解决。双方协商解决和调解解决是便捷的、友好的、低成本的解决途径。由于建筑工程标的金额大、专业性强、技术复杂,且一旦争议不能及时解决,会影响到工程的进度和增加额外的成本,因此双方如有争议,应尽可能通过便捷的、低成本的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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