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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握法治思维培育的有效途径

时间:2023-07-1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法治思维源于人们内心对法治的真诚信仰、源于对权利的切实尊重、源于依法行事的法治实践。因此,培育法治思维,信仰、敬畏和信守法律是最为有效的途径。领导人才要想培养法治思维,需要做多方面的能力,其中,培育对法律的尊重是前提。这里的“渔”是钓鱼的本领,而是钓鱼的智慧:多大的鱼可钓,多大的鱼要放掉,这是一种智慧,如同确定法制的适用范围;什么时候钓鱼,什么时候休养生息?这是由我国《宪法》作出的明确规定。

把握法治思维培育的有效途径

法治思维源于人们内心对法治的真诚信仰、源于对权利的切实尊重、源于依法行事的法治实践。因此,培育法治思维,信仰、敬畏和信守法律是最为有效的途径。

法治概念的最高层次是一种信念,相信一切法律的基础源于对人的价值的尊重。当代美国最具世界影响力的法学家之一哈罗德·J.伯尔曼(Harold J.Berman)在其著作《法律与宗教》中指出,没有信仰的法律将退化成为僵死的教条,而没有法律的信仰将蜕变成为狂信。法治就是最大限度地把良法的精神散布在人民中间,这也是立法机关的义务。如果民众对权利和审判持漠不关心的态度,那就谈不上法治思维。因此奥地利法学家埃利希(Eugen Ehrlich)在其著作《法社会学原理》中说,在当代以及任何其他时代,法发展的重心不在于立法、不在于法学,也不在于司法判决,而在于社会本身。

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形同虚设。领导人才培育法治思维必须要从信仰法律做起。

法律的创制者给我们的不是一张蓝图,而是一个罗盘。从法律在一国出现之日起,其意义就超越一部法律为社会带来的实际影响力。法律不仅仅是规范政府及社会公民行为的一部准则,更应该上升到一种精神层面的信仰上来。这样才能在每个政府官员、社会公民心中产生强大的约束力和引导力,使政府能够合法合理地使用权力、有效避免权力滥用,使公民能够有依据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以更好地行使公民权

当下,虽然我国法律体系已经形成,但因历史上曾长时期处于封建专制的统治时期,“人治”思维即便在今天仍旧影响着部分人的观念和生活,在解决问题时往往强调个人的、非规范的方式。忽视民主与法律的决策方式还一定程度地存在,而且越是地理位置偏僻、地方经济困难的地区这种现象越明显,其根源就在于一些地方的领导人才并未对法律产生深刻的认识,更遑论信仰。法治思维源于人们内心真正的信仰,而信仰来自人们对法律的尊重、来自对法律的学习、来自以法治思维行事的法治实践。因此,培育法治思维需要一个多方发力的组合拳。

1.尊法

强调法治思维,就是要让领导人才遇到新的社会问题时,首先想到的是用法律的方式和合法的手段来寻求问题的最优解,而不是通过其他方式干涉民主决策。用法律的方式解决一切社会问题的思维必须被坚持,以期在决策机构内部率先形成信仰法律的良好风气,有助于科学、民主决策的进行,从一定程度上提高政府的公信力,推进法治政府的建设

信仰法律就要培育尊法的意识。领导人才要想培养法治思维,需要做多方面的能力,其中,培育对法律的尊重是前提。尊法就是尊重法律的基本价值和精神,从而在内心形成崇尚和坚守,在生活中按照法律自觉规范个人的言行,尊法是一种自律,能够体现人的境界。简而言之,我们要让法律成为这个国家的政治信仰。所有违法犯罪的人,包括领导人才,最初都是从不把法律当回事,缺乏对法律应有的尊重和敬畏开始的。

孟子曰:“徒法不足以自行。”法律规定仅仅停留在纸面上是没有意义的,只有得到彻底的遵守和奉行,法律才真正具有生命力。领导人才要带头养成自觉遵守法律规定的思维,使之内化。这就需要领导人才首先在意识中树立守法意识,坚决杜绝违法乱纪的思想出现,要以“清正廉明”的原则严格要求自己,自觉以人民公仆的角色来约束自己的思想和行为,一刻也不忘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2.学法

黑格尔说过,法律的真理知识,来自立法者的教养。这句话讲得很有道理。真正的信仰,不是盲目崇拜,而是在深入学习并理解的基础上对真理的拥抱。要培育法治思维,也要在尊重法律的前提下带头广泛而深入地学习。首先,要系统地学习法律体系,法律是发挥体系化作用的强力机器,没有对法律知识的全面了解就不可能真正学习好法律,也就不可能形成完善的法治思维。其次,领导人才要重点学习与自己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选择出对自己岗位直接相关的具体法律深入地研读。在掌握大量法律的前提下,必须能够分辨出哪些是自己履行职能担当责任所必备的法律知识来学深学透。

学法的最高境界,不是把自己变成法律的复读机,而是把法律知识内化为自己的智慧。法国哲学家帕斯卡曾经说过,智慧胜于知识。在某种意义上,知识更多时候是“鱼”,而智慧则是“渔”。这里的“渔”是钓鱼的本领,而是钓鱼的智慧:多大的鱼可钓,多大的鱼要放掉,这是一种智慧,如同确定法制的适用范围;什么时候钓鱼,什么时候休养生息?如同选择何时来修订法律法规?直钩钓鱼还是曲钩钓鱼,如同启用规矩、纪律还是启动法律。爱迪生曾说过,智慧的可靠标志就是能够在平凡中发现奇迹。在利益交织的全面深化改革背景下,领导人才不仅要学习和掌握法律法规的具体内容,而且要理解和把握其精神实质;不仅要学习牢记法律知识,还要本着法治的精神。通过学习和践行法治,及时发现其中过时、落伍的内容加以修订,避免其异化为恶法而侵犯法律的神圣。

3.守法(www.xing528.com)

守法就是恪守法治的要求和准则,就是要敬畏法律,遵守法律。敬畏是人类将自己置于某种事物之下顺服其管理、畏惧其惩罚的态度。敬指的是尊重恭敬,畏指的是心存恐惧。

唐太宗李世民说过,每出一言,行一事,必上畏皇天,下惧群臣,天高听卑,何得不畏?明太祖朱元璋对“畏法度者乐”极为赞同,大力实施。20世纪20年代德国的一位名叫基希曼检察官曾经指出,立法者三句修改的话,全部藏书就会变成废纸。程序是法治和恣意而治的分水岭。邓小平指出,“共产党员谨小慎微不好,胆子太大了也不好,一怕党,二怕群众,三怕民主党派,总是好一些”。这些论述都说出了为官做人须心怀敬畏。作为领导人才,不把纪律当回事,难保自己不出事;不把法律当回事,早早晚晚要出事。

遵守法律,要求领导人才依照法律规定行使权力和权利以及履行职责和义务来实施领导活动。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中国,领导人才同其他组织和个人一样,都必须是守法的主体。这是由我国《宪法》作出的明确规定。领导人才在走上法律所规定的职位、行使法律所赋予的领导权限的同时,必须严格履行法律所规定的义务,承担组织规定的职责。领导人才要带头守法、坚决护法,维护法律和制度的严肃性,维护他人和组织的合法权利,坚决摒弃和反对权大于法、以言代法、选择性执法问题,尤其是在涉及自身利益时,要做到自律自省、遵章守纪,不搞特权、不搞潜规则。要按照中央的部署,进一步推动政务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和公众监督,以公开透明来强化自身的法治思维。

4.用法

“法令既行,纪律自正,则无不治之国,无不化之民。”这是作为公正廉明代表人物的“包青天包拯的名言,阐明了法律执行对于法治的重要性和关键性。以知促行,以行促知,知行才能合一。法律的生命力就在于实施,权威也在于实施。所以,培育法治思维,不仅要求领导人才在实际工作中尊法学法,还要在实践中懂法用法,养成用法治方式处理问题化解矛盾的习惯,带头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以实际行动引导全社会自觉依法维护权益,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各级领导人才在实际工作中用法,首先,要坚持依法行政。无论是决策、执行,还是解决矛盾、推动发展、深化改革,都要不断审视行政行为的目的、权限、内容、手段、程序是否合法,自觉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应该着力按照已经制订的清单行事,并适时科学调整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保证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其次,要保证公正执法公正司法培根在《论司法》中说过,一次不公的裁判比多次不平的举动为祸尤烈。因为这些不平的举动不过弄脏了水流,而不公的裁判则把水源败坏了。司法腐败是危害最大的腐败,是压垮政府公信力的最后一根稻草,领导人才要坚决抵御和打击司法腐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提高司法公信力,让法律真正成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让全社会充分相信法律、依赖法律,从而倒逼领导人才法治思维的深化。

[1]毛泽东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

[2]邓小平文选: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

[3]赵振华.深刻把握“十三五”时期重要战略机遇期的内涵变化[J].求是,2016(5).

[4]李际均.战略思维:在战争中学到的智慧[N].新华日报,2010-11-3.

[5]新浪财经,http://finance.sina.com.cn/china/gncj/2016-11-23/doc-ifxxwrwk173324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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