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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艺经纪人认证制度的优化方案

时间:2023-07-1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演艺经纪人的资格认证的法律依据是由文化部制定的,并于2008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演出经纪人资格认定实施办法》。通过资质审查和考核并合格者,由中国演出家协会颁发全国统一的演艺经纪人从业资格证书。执演艺经纪人资格证书的人员必须在演艺经纪人从业资格评审委员会注册登记。演艺经纪人资格证书有效期一般为3年,有效期满,持证者应按规定主动到发证机构办理注册登记。演出经纪人年度审验的时间为每年的1月1日至3月31日。

演艺经纪人认证制度的优化方案

实施演艺经纪人资格认证制度,是政府部门依法管理演艺市场、规范演艺经纪人活动行为的必要措施。作为文化经纪人一个主要分类,演艺经纪人制度与文化经纪人制度有诸多共同之处。此处主要介绍一下我国的演艺经纪人的制度和法规。

(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演艺经纪人制度首先要符合国家工商局颁布的《经纪人管理办法》。该办法规定:公民或组织要成为合法经纪人,首先必须获得经纪人从业资格。要获得经纪人资格必须经过经纪人资格审查,即确认申请人或申请组织是否具有成为经纪人的资格。具备条件的人员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考核批准,取得经纪资格证书后,方可申请从事经纪活动。只有取得《经纪人资格证书》的人员才可以依法申请设立经纪企业、合伙经纪组织,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成为独立经纪人。演艺经纪人的资格认证的法律依据是由文化部制定的,并于2008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演出经纪人资格认定实施办法》。

(2)演艺经纪人资格认定的管理机构

文化部市场司主管演艺经纪人从业资格认证的工作,并组成演艺经纪人从业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委托中国演出家协会具体执行。《演出经纪人资格认定实施办法》第一章第4条明确规定,“中国演出家协会负责全国演出经纪人的培训、考试、资格认定及行业管理工作。”

中国演出家协会经资格评审委员会授权,颁发全国统一的考试科目大纲,经各地文化局或各省演出家协会协同工商局进行必要的培训、考试工作。各地的资格认证工作须在全国演艺经纪人从业资格评审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原则上每年组织一次认证。资格认证工作须向资格评审委员会报批,并向资格评审委员会通报考试结果,并由资格评审委员会审核。资格评审委员会对审核通过者登记备案并颁发全国统一的演艺经纪人从业资格证书。

个人从事营业性演艺经纪活动的,均应向演艺经纪人评审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参加规定的基本法规知识及相关专业知识的考试。考试合格者由评审委员会颁发演艺经纪人从业资格证书。以个人形式或合伙形式、公司形式从事演艺经纪人活动都必须持有演艺经纪人证书。

(3)认证程序

为了提高演艺经纪人的整体素质,客观公正评价人才,进一步加强演艺经纪人队伍建设,演艺经纪人从业资格考核,采取资历评价和笔试相结合的考核办法。申请人必须同时通过两方面审核,方可颁发从业资格证书。

①演艺经纪人的申请。从事演艺经纪的人员应主动向演艺经纪人从业资格评审委员会报名申请考核,并按要求填写有关表格,不得弄虚作假,否则取消考核资格。申请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爱祖国,遵纪守法,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记录

遵守职业道德,有相关工作经验2年以上;

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职称或5年以上演艺经营管理经验者;

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www.xing528.com)

国家公务员、现役军人禁止报名。

报名工作由各省市文化厅局组织和公告,公告在地方主要报纸、媒体、考试网站及中国演出家协会会刊、中国文化报刊登,报名工作可委托县以上(含县)文化局进行并负责报名人的资格初审工作,报名时间应在考试前6个月开始。

②考前培训。在报名工作结束后,各地可根据全国统一考试大纲及教材,对报考人员进行考前辅导、培训工作,考前培训一般实行自愿参加的原则。在取得演艺经纪人从业资格评审委员会批准、备案后,各地文化局、地方演出家协会方可组织有关培训工作。培训组织者须具备合格的师资力量和必要的培训条件。培训费用标准须经演艺经纪人从业资格评审委员会批准并报当地物价局备案。

③考试事宜。演出经纪人资格认定由中国演出家协会统一编写教材、统一命题、统一印制、统一阅卷,统一发证,并委托省级演出行业协会(未成立演出行业协会的省、市、自治区暂由省级文化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其他机构)进行培训及有关工作。

考试科目涉及与演艺经纪人相关法规知识和演艺经纪人专业实务知识。基本法规知识包括:合同法等法律、文化法规、税法财务、市场基本理论知识。演艺经纪人专业知识包括:演艺经纪人知识、演艺常识、舞台知识、戏曲鉴赏知识、经纪人操作艺术、演艺管理知识等。

考试时间由省级演出行业协会会同各省级文化厅共同商定后,提前半年上报文化部批准。演艺经纪人从业资格考试,每年每省或大区举行一次,详细情况按考试大纲执行。

④资格认证证书。通过资质审查和考核并合格者,由中国演出家协会颁发全国统一的演艺经纪人从业资格证书。执演艺经纪人资格证书的人员必须在演艺经纪人从业资格评审委员会注册登记。演艺经纪人资格证书有效期一般为3年,有效期满,持证者应按规定主动到发证机构办理注册登记。如果演艺经纪人脱离演艺工作在两年以上,其所取得的资格将自行失效。如果想继续从事演艺经纪活动,必须重新申请证书。

发证机关对伪造学历、资历和考试作弊,骗取资格证书的人员,应取消其演艺经纪人资格,收回证书。目前从业资格证书只作为行业准入标准,不作为技术职称标准。按本方法通过考核,取得从业资格证书者,表明持证人有资格从事营业性演艺活动相关的组织、代理、宣传、中介等经纪活动。但从事上述活动时,必须取得合法的工商行政登记手续,方可合法开展上述活动。

⑤年度审验。演出经纪人年度审验的时间为每年的1月1日至3月31日。演出经纪人年度审验的程序为:

演出经纪人向领取演出经纪人资格证的省级演出行业协会或省级文化行政管理部门指定的培训机构申办年度审验;

省级演出行业协会或省级文化行政管理部门指定的培训机构负责办理演出经纪人年度审验的验证手续和审核工作,并将审核结果申报中国演出家协会汇总;

经中国演出家协会审查合格的演出经纪人,由申报的省级演出行业协会或省级文化行政管理部门指定的培训机构在申办人的演出经纪人资格证年审记录栏内加盖本省级演出行业协会或培训机构公章予以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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