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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万达承诺实行三项措施

时间:2023-07-1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第二条:凡购买万达房地产公司开发之商品房时,出现工程质量问题,一经工程质量监督主管部门认证,确实妨碍消费者居住危及消费者生命、财产、健康等,均予以经济赔偿。

大连万达承诺实行三项措施

国内知名企业万达集团在2000年1月15日正式向社会宣布信用宣言,提出《三项承诺》及《八条信用保证》,在这两项宣言中,万达指出“商品房是最大宗最耐用的商品”,理由是:房屋,作为一种“人造空间”,是人一生中所购买的最大宗、最耐用的商品——多年的计划经济体制,使人们常常忽略了这一最原始、最朴素的商业常识

(1)在一般性的个人消费中,房子是最大价值的商品,是家庭不动产中最大宗的财富

(2)在所有商品中,房子使用的时间最长,几乎伴随着人的一生,甚至超过人的一生。

(3)即使在大型消费品系列中,它也具有少见的三大特殊性能:在体积上,房子对人具有空间上的包容;在功能上,房子对人的生活方式具有巨大的指导性影响;在维修上,房子在几十年的时间里,其内部要面对消费者的生活毁损,其外部要面对自然界雨雪风霜的侵蚀。

(4)房子的产权,往往多人共有。它的消费者一般不是单体的个人,而是一个家庭式的复数。多人消费的商品属性,使住房问题波及整个社会。

因此,万达集团做出了以下承诺:

承诺一:质量不好,予以赔款;

承诺二:面积短缺,缺一赔三;

承诺三:不满意者,可退可换。

同时,万达房地产公司正式做出《八条信用保证》,具体如下:

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建筑法》、《广告法》等法规在万达房地产公司购买商品房屋的消费者,凡涉及到下列情况之一者,经确认后,万达房地产公司均予以相应的赔偿或退换,并公开赔礼道歉。

承诺一:质量不好,予以赔款。(www.xing528.com)

第一条:万达房地产公司确保所建全部工程质量达到“优良工程”以上。

第二条:凡购买万达房地产公司开发之商品房时,出现工程质量问题,一经工程质量监督主管部门认证,确实妨碍消费者居住危及消费者生命、财产、健康等,均予以经济赔偿。

承诺二:面积短缺,缺一赔三。

第三条:购买万达商品房产的消费者,凡《购房合同》中所标明的面积与有关产权部门认定的面积不符者,本公司以缺一赔三的原则,对消费者进行赔偿。

承诺三:不满意者,可退可换。

第四条:购买万达商品房产者,无论任何原因,凡对所购住房不满意,交付使用一个月内,可予退换,并保证100%退款。

第五条:未经业主委员会同意,发展商擅自更换物业管理机构,业主对所购房屋可退可换。

第六条:在销售中,违反《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以隐瞒、欺诈行为导致“货不对板”现象,或在销售中以劝诱等手段,促使消费者购房,经查实后,本公司均无条件予以退换。

第七条:消费者签订《购房合同》 (含临时认购书等)后,销售部门在办理公证登记、按揭手续,提供咨询时,额外向消费者超收费用,消费者有权退房。

第八条:本着人道主义精神,对已签《房屋认购书》甚至已签《购房合同》后,消费者因出现不可预测之天灾人祸 (如重病、伤残、死亡等)而导致无力支付余款者,经有关部门确认后,可换房退房。

万达集团在提出承诺后,受到了购房人的欢迎,他们开发的项目也因此在大连销售业绩卓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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