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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立适应我国实际的残障人教育理念

时间:2023-07-1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但我国的随班就读制度实质是与西方国家的回归主流教育有异曲同工之作用。国内有学者认为西方的全纳教育理念倡导特殊教育与普通教育彻底融为一体,“全纳”是基于满足所有学生多样化需要的观念。倡导“融合教育”更符合我国的现实状况。同时,现阶段在国家提出的全纳教育的号召下,我们既要防止普通学校过量容纳残障儿童而造成的超负荷运转,又要防止运动式的超量兴建特殊教育学校。

确立适应我国实际的残障人教育理念

我国的特殊教育政策经历了从“隔离”到“回归主流”的转变历程。我国在1949年到1979年,认同残障学生的特殊教育权利,建立了盲、聋、哑学校启智学校,满足他们的相关教育需求。在当时看来,建立这些机构是十分有必要的,因为隔离式的教育环境可以让残障儿童得到更多专业化的服务。但是,隔离式的教育环境无法提供足够的空间与机会来增进残障儿童的社会能力,因此,隔离式教育对残障人造成了一定程度的负面影响。1978年国际社会提出废除“隔离政策”,要求采取措施把特殊学校的儿童回流到普通学校就读。[18]在20世纪70年代左右,国际社会采用了“回归主流”的教育理念。回归主流教育是将残障儿童与正常儿童放在一个环境下接受教育的方式,它是教育的一种形式、方法、手段。但是它仅仅停留在让残障人与非残障人在物理场域在一起,这种教育模式下普通教育的教育方式并不发生实质性的变化,而采用一种“预备式”或称为“淘汰式”的方式。即只有证明了残障人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后才能与正常人在普通学校接受教育。这一理念最为典型的表现是美国倒三角的“瀑布式”的教育安置方式。它依据残障人的残障程度由重到轻的方式将残障儿童分别安置在医院、家庭、特殊学校、特殊班级和普通学校的普通班级。我国在1988年开创了以特殊班和随班就读为主体的特殊教育的新格局[19],在1989年《关于发展特殊教育若干意见》中明确提出了随班就读的教育制度。1989年原国家教委在北京、河北、江苏、黑龙江等省市的农村地区开展试点工作,之后在全国予以推广。应当说,随班就读制度现已成为普及和发展我国残障儿童少年义务教育的一个主要办学形式。它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中国特殊教育资源远不能满足特殊教育普及与发展要求的现状,又较快地提高了残障儿童义务教育的普及率,对推动我国特殊教育事业的发展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但我国的随班就读制度实质是与西方国家的回归主流教育有异曲同工之作用。它让残障儿童回归到了主流学校,但是普通学校的教学管理、教学方法、教学设备等并未改变,因此,这种随班就读的制度大多只能适应一些肢体残障的儿童接受教育的问题,对于其他类型的儿童是难以适应的,因此,他们只能处在一种隔离的社会中。近年来,由于随班就读制度的配套服务措施未能跟进,随班就读的质量不容乐观。

近年来,国际社会提出了“全纳教育”的理念,[20]但是对于全纳教育内容的理解在理论界存在不同的认识。1994年的《萨拉曼卡宣言》提出了全纳教育的理念,仅规定了全纳教育理念应当包含的因素,并未对全纳教育的具体标准作出规定。全纳教育的理念首先要求学校为了适应残障人接受教育的需要,必须在学校管理、教学方式、方法及教学评价等各方面进行改革,它与“回归主流”理念下的残障人教育模式不同,它要求整个普通教育必须为接纳残障人而主动地改变一切教育评价机制、教育手段与方式等。但在西方国家,对全纳教育的认识也有分歧。全纳教育被分为完全全纳与部分全纳两种观点。完全全纳派认为,应该在普通教室满足所有学生的学习需要[21],因此,所有残障人的教育安置模式都应当在普通学校进行。部分全纳教育理念派认为,所有的残障人都在普通学校接受教育是存在问题的,也是难以实现的,而层级式的特殊教育安置体系是应当支持的。[22]

全纳教育的理念在我国台湾地区被称为“融合教育”,我国大陆地区部分学者将其称为“融合教育”。国内有学者认为西方的全纳教育理念倡导特殊教育与普通教育彻底融为一体,“全纳”是基于满足所有学生多样化需要的观念。融合只是形式上的“在一起”,但全纳应当是理念上的“同等”。[23]因此,有人认为“全纳教育是一种幻觉,是乌托邦的概念”,[24]因为普通学校不可能容纳所有的残障人,全纳仅仅是一种理念上的追求而已。我国《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提出了在我国建立全纳教育的理念。虽然我们承认全纳理念是美好、先进的,我们对全纳教育理念是支持的,但全纳教育并非是要取消特殊学校,并非将所有的残障人都纳入普通学校。完全全纳教育理念在发达国家有其生存的土壤和条件,而在我国不但需要依赖经济的发展,以强大的财政支持来实现,更需要以一种完全平等与无歧视的文化培育为条件来实现。而现阶段即使我国具备了一定的经济实力,但因为缺少完全全纳教育理念生成的文化土壤[25],因此,在中国实施完全全纳教育是不符合实际的。我们的残障人教育理念需要结合我国的实际,不能完全照搬西方的模式。(www.xing528.com)

倡导“融合教育”更符合我国的现实状况。我国需要对现行的随班就读制度进行有效的改革,采用“最小受限,最大融合”的教育理念发展我国残障人教育事业。通过在各级各类的普通学校建立并完善各项残障人教育设备、设施;改革教学方式,加大具有特殊教育能力的教师及专业服务人员的配备,并对普通教师进行专业的培养、培训;通过在教师、学生、家长及社会中培育正确的残障观念;通过建立科学的入学评估制度,通过建立各项保障制度,实施各项保障措施,让尽可能多的残障人进入普通学校,给他们提供特殊教育资源,让他们与普通人相处,彼此从教育上获益,推动个人成长,促进和谐发展。同时,现阶段在国家提出的全纳教育的号召下,我们既要防止普通学校过量容纳残障儿童而造成的超负荷运转,又要防止运动式的超量兴建特殊教育学校。因为这两种运动式的“大跃进”方式要么使残障人无法接受合适的教育,甚至对非残障人的教育造成影响,也会因为过度的机构化而造成另一种形式的隔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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