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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转型下利益主体的多元化

时间:2023-07-1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当今中国社会正处于传统计划经济向现代市场经济转变的历史转型时期。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国家实行计划经济。同时,由于失业者较少,需要救助的贫困公民相应较少,社会救助的需求也较少。计划经济体制造成一种空前的由国家(集体)包揽城市居民需要的局面,社会弱势群体的问题并不突出。但计划经济体制下的物质短缺、普遍贫穷又是人们所不愿意接受的。

社会转型下利益主体的多元化

当今中国社会正处于传统计划经济向现代市场经济转变的历史转型时期。这一转变不会一蹴而就,而是有一个持续地实现社会系统结构乃至各方面社会制度现代化的过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国家实行计划经济。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国家充当着家长的角色,企业从人、财、物到产、购、销无不处于家长的管制之下,全民所有制单位中劳动者享受着全方位的保障,几乎完全免费的医疗、极低租金的住房,没有失业之忧的终身就业保障。同时,由于失业者较少,需要救助的贫困公民相应较少,社会救助的需求也较少。就政府救助来说,虽然不是绝对没有,但却是分散的措施,而且带有恩惠的性质。计划经济体制造成一种空前的由国家(集体)包揽城市居民需要的局面,社会弱势群体的问题并不突出。但计划经济体制下的物质短缺、普遍贫穷又是人们所不愿意接受的。经济体制改革就是要改变这种状况,引入竞争机制,利用市场调节。其结果是经济发展,人们生活水平普遍提高。(www.xing528.com)

经济体制改革的成果有目共睹。但任何改革都是要付出代价的。我国改革时期衍生出了众多社会弱者。虽然法律规定人人平等享有权利,但改革开放以来,由于运用权利的能力、个体智识、机遇环境等因素的影响,公民间的差距日益拉大,社会重新分层,社会弱者和弱势群体开始出现。特别是单位包揽职工全部工作和生活的体制被打破,原国有企业下岗职工,从能够自给自足的传统劳动群体中分化出来,形成新的利益群体。“从行业上看,贫困群体的成员多来源于因经济结构调整、兼并破产、下岗分流、减员增效中的部分国有、集体的亏损、双停企业,以及建筑纺织煤炭、森林、军工和贸易餐饮业等传统行业;从地域上看,多在经济欠发达的中西部地区和老工业基地。贫富差距的拉大和贫困程度的加深,使习惯了计划经济体制下平均主义分配方式的人们对贫困问题的产生和发展特别敏感,尤其是贫困人员感受更为深切,被剥削的感觉十分强烈。”[1]2003年3月,时任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记者招待会上公布,当时中国“下岗和失业人口大约1400万”。[2]由此出现一系列社会问题,失业群体众多、贫富差距增大、劳资冲突严重、安全事故涌现、伪劣产品盛行、群体事件频发。这些问题影响社会稳定,危及改革开放的成果,因此,也迫切需要政府采取相应措施加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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