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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财产损害赔偿的概述及优化方案

时间:2023-07-1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旅游财产损害赔偿,是作为民事责任的损害赔偿责任投射在旅游纠纷中的一种特殊形态,应该遵守损害赔偿、财产损害赔偿的一般规则。违约损害赔偿是指,“违约方因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依法或根据合同规定应承担赔偿对方当事人所受损失的责任”。所谓缔约过失责任是指,缔约当事人一方因过错违反通知、阐明、保护及照顾等先合同义务,致使相对人遭受损失而应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

旅游财产损害赔偿的概述及优化方案

旅游财产损害赔偿,是作为民事责任的损害赔偿责任投射在旅游纠纷中的一种特殊形态,应该遵守损害赔偿、财产损害赔偿的一般规则。损害赔偿作为民事责任的一种非常重要的形态,其主要的功能在于复原功能,即在发生损害之后,使受害人重新处于如同损害事故未曾发生时的处境,这也是损害赔偿的最高指导原则[2]

从财产损害赔偿发生的原因来讲,旅游消费者与旅游经营者之间的旅游财产损害赔偿发生基础大致有三:一是违反合同约定而引发的损害赔偿责任,具体是指一方对二者之间所缔结的组织旅游合同的违反,此种损害赔偿称之为违约损害赔偿。违约损害赔偿是指,“违约方因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依法或根据合同规定应承担赔偿对方当事人所受损失的责任”。[3]二是因合同相关义务违反而造成的损害赔偿责任,此种损害赔偿责任虽然与合同的缔结等紧密相关,但不以合同有效成立为其前提,其中的典型即为缔约过失责任。所谓缔约过失责任是指,缔约当事人一方因过错违反通知、阐明、保护及照顾等先合同义务,致使相对人遭受损失而应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4]通常认为,缔约过失责任所涉及的情形主要是合同不成立、无效、被撤销或不被追认而致相对人损失[5],但在合同有效的情况下,如违反信息提供义务、可撤销合同被变更以及因撤销权的消灭而变为完全有效合同等情形下,还是有缔约过失责任存在的可能性的[6]。三是因侵害他人受《侵权责任法》第2条所保护的权益而应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被称之为侵权损害赔偿责任,此种责任的承担不以当事人之间事先存在法律关系为前提,因此常被称为契约外责任。值得注意的是,侵权损害赔偿责任虽不以事先存在法律关系为要件前提,但其并不排除当事人之间事先存在法律关系。[7](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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