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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投资基金的特殊规定及优化方案

时间:2023-07-1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在我国,由于产业投资基金的设立长期无法可依,对它也一直没有统一的界定标准。目前,我国尚无专门的创业投资基金法,但《暂行办法》对创业投资基金作了专章特别规定。②基金业协会在基金管理人登记、基金备案、投资情况报告要求和会员管理等环节,对创业投资基金采取区别于其他私募基金的差异化行业自律,并提供差异化会员服务。

产业投资基金的特殊规定及优化方案

(一)产业投资基金的概念和特点

国外并无统一的产业投资基金概念,通常将其指向以具有高增长潜力的未上市企业股权或准股权为投资对象的风险投资金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在我国,由于产业投资基金的设立长期无法可依,对它也一直没有统一的界定标准。中国人民银行1995年9月发布的《设立境外中国产业投资基金管理办法》 (已废止),首次以部门规章的形式将产业投资基金界定为一种私募股权投资基金(Private Equity Fund)。而根据国家发改委起草的《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讨论稿)》,产业投资基金是指“一种对未上市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和提供经营管理服务的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集合投资制度,即通过向多数投资者发行基金份额设立基金公司,由基金公司自任基金管理人或另行委托基金管理人管理基金资产,委托基金托管人托管基金资产,从事创业投资、企业重组投资和基础设施投资等实业投资”。以上前一定义将产业投资基金等同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后一定义却将产业投资基金限定于公司型基金,似乎都有失偏颇,不能全面、准确地概括我国发展产业投资基金的目的。国家发改委2016年12月发布的《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将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界定为“有政府出资,主要投资于非公开交易企业股权的股权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基金”。据此,我们将产业投资基金界定为通过发行基金券汇集投资者资金,交由专家组成的投资管理机构按照资产组合原理并遵循国家产业政策,投资于非公开交易企业股权的股权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基金。

理论上,产业投资基金可以是公募投资基金;但现实中,产业投资基金基本上都是私募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通常具有以下特点:①以非上市企业股权为主要投资对象。产业投资基金的投资对象包括新兴的创业企业、基础设施、支柱产业等,但通常并不直接从事产品生产,而是以股权投资方式对所投资企业进行专业的资本运作和管理,并以此实现其投资目的。②产业投资基金在进行股权投资的同时,还往往参与被投资企业的管理,为被投资企业提供增值服务。③产业投资基金是创业投资基金的上位概念。创业投资基金的投资重点是具备产业化潜能但尚未产业化的中小企业。而产业投资基金除了创业投资基金之外,还包括投资于支柱产业、基础产业以及产业重组等领域的基金,其范围比创业投资基金更为宽泛。2019年10月1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等六部委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明确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产品投资创业投资基金和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基金“两类基金”进行了规范。以下分别对“两类基金”作简要介绍。

(二)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

自《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要发展创业投资、做好产业投资基金试点工作以来,我国政府对产业的资金投入不断加强。国家发改委2016年12月发布的《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从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的来源和形式、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职责、出资形式要求、信用信息登记、投资领域与比例、投资对象与限制、绩效评价、信用体系建设、监督管理等方面,对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进行了规范,旨在优化政府投资方式,发挥政府资金的引导作用和放大效应,提高政府资金使用效率,吸引社会资金投入政府支持的领域和产业。根据《通知》的规定,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①中央、省级或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含所属部门、直属机构)批复设立,且批复文件或其他文件中明确了政府出资的;政府认缴出资比例不低于基金总规模的10%,其中,党中央、国务院批准设立的,政府认缴出资比例不低于基金总规模的5%;②符合《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发改财金规〔2016〕2800号)和《政府投资基金暂行管理办法》 (财预〔2015〕210号)有关规定;③基金投向符合产业政策、投资政策等国家宏观管理政策;④基金运作不涉及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三)关于创业投资基金的特殊规定

创业投资基金是产业投资基金的重要组成部分,又被称为风险投资基金,是指为未上市企业提供股权资本,以培育和辅导企业创业或再创业来实现投资目标的高风险、高收益的投资基金。目前,我国尚无专门的创业投资基金法,但《暂行办法》对创业投资基金作了专章特别规定。根据《暂行办法》,创业投资基金专指主要投资于未上市创业企业普通股或者依法可转换为普通股的优先股、可转换债券等权益的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一般具有以下特点:①使用投资人的资金进行投资,投资对象主要为非上市初创企业的股权;②基金在进行股权投资后,通常参与甚至深度参与被投资企业的经营管理;③投资目标是获取股利收益与资本利得,而非长期控制被投资公司的所有权。

《暂行办法》对创业投资基金主要有如下特殊规定:①享受国家财政税收扶持政策的创业投资基金,其投资范围应当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国家鼓励和引导创业投资基金投资创业早期的小微企业。②基金业协会在基金管理人登记、基金备案、投资情况报告要求和会员管理等环节,对创业投资基金采取区别于其他私募基金的差异化行业自律,并提供差异化会员服务。③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对创业投资基金在投资方向检查等环节,采取区别于其他私募基金的差异化监督管理;在账户开立、发行交易和投资退出等方面,为创业投资基金提供便利服务。

根据《通知》的规定,创业投资基金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①符合《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或者《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创业投资基金的有关规定,并按要求完成备案;②基金投向符合产业政策、投资政策等国家宏观管理政策;③基金投资范围限于未上市企业,但所投资企业上市后基金所持股份的未转让及其配售部分除外;④基金运作不涉及债权融资,但依法发行债券提高投资能力的除外;⑤基金存续期限不短于7年;对基金份额不得进行结构化安排,但政府出资设立的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作为优先级的除外;⑥基金名称体现“创业投资”字样或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中体现“创业投资”策略。

■思考题

1.投资基金的概念、特征及分类。(www.xing528.com)

2.试析证券投资基金法律关系。

3.基金管理人依法不能实施哪些行为?

4.基金份额持有人享有哪些权利?

5.私募投资基金的资金募集需要遵循哪些法律规则?

■推荐书目

1.郭锋、陈夏等: 《证券投资基金法导论》,法律出版社2008年版。

2.赵玉: 《我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法律制度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

3.黄福广: 《风险投资基金》,中国经济出版社2017年版。

4.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组编: 《证券投资基金》,高等教育出版社2017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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