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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唐时期的印章管理制度与变革

时间:2023-07-1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隋唐之际,中国印史进入了一个全新的时代,印章的授予、使用制度也随之产生了全新的变化。概略而言,在隋唐以前,印章除是官制的组成之外,还是礼制的组成;但从隋唐时期开始,印章作为礼制构成的功能被大幅度减弱,几近于无,作为官制组成部分的功能被大幅度加强。隋唐印章款识,是对印章管理制度升级的体现。清中期之前,因为隋唐印章存世量少,且断代不明,所以人们普遍认为刻款始于宋代。目前存世的隋代印章中,共有四方带款。

隋唐时期的印章管理制度与变革

隋唐之际,中国印史进入了一个全新的时代,印章的授予、使用制度也随之产生了全新的变化。概略而言,在隋唐以前,印章除是官制的组成之外,还是礼制的组成;但从隋唐时期开始,印章作为礼制构成的功能被大幅度减弱,几近于无,作为官制组成部分的功能被大幅度加强。管理上的要求更为严格,制度更加清晰。

1.印章管理制度的加强

在这种变化中,首先是在隋代,官印背面出现了款识,并且延续后世,成为后来篆刻边款的源头。隋唐印章款识,是对印章管理制度升级的体现。

清中期之前,因为隋唐印章存世量少,且断代不明,所以人们普遍认为刻款始于宋代。即便有人提出隋代官印上有刻款,人们也多持怀疑态度,如罗福颐就说“其说容或可信”。后又在《楼翁印话》中再次说道:“(款识)均是古董商人所伪刻。”这是一种过于武断的说法,今天看来实不足采信。

就如孙慰祖在经过研究后说,清末、民国的这些古董商(即罗福颐所认为的作伪者),根本不具备将隋唐官印区分开来的能力。

试想学界专家还在为断代而挠头之时,古董商人显然更不具备这种能力了。故而款识这种形态,应是隋唐官印本身的特点。

秦汉时期,所有印章皆无款识,因秦汉时期等级较高的印章皆有印纽,考察秦汉印章实物,可以发现印纽都是向前的,即印文方向与印纽方向相同。

南北朝时期,印纽形态发生变化,为了辨别印文正反,开始在印背上刻“上”字作为标记。到了隋代,方出现了年款。

目前存世的隋代印章中,共有四方带款。其文皆为“年号××年×月×日造”,无印文内容。

唐代印章款识中,年款消失,仅刻印文内容,偶有在角上刻“上”字标记。宋初,又变为仅为年款“年号××年×月铸”,只有纪年、月而无日期,称铸不称造;宋中期,背款中出现了铸造机构,先有少府监,后有文思院,辽、金略同宋代。元代,刻款内容则更加齐备,年款、印文内容、铸造机构皆在其上,这时复称造而不言铸,多由礼部造。至明代,背款中又增加一项内容——千字文编号,至清沿用不变。

印款的出现,说明这一时期对印章管理的加强。进行一个纵向比较,可以看到这种管理同样在不断地强化中。明代千字文编号的出现,基本做到了每一方印章皆有据可查,表明政府的文书管理已经到了相当高的水平。

其次,是对印章材质的管理,也进入一个新的阶段,除了皇室印用玉外,其余皆用铜。金、银、陶、铁等材质都不为正式官印所采用。这与秦汉时期印章有了明显区别。同时,印纽在这一时期也出现了很大变化,在秦汉时期,印纽有多种类型,以对应不同使用者。而在这一时期,官署印替代了官名印,印章不再需要随身携带,其身份证明功能已不存在。所以这一时期的印纽以放大了的鼻钮和高背碑形钮为主,具有从鼻钮向撅钮过渡的特征。

自宋代开始,带孔的鼻钮已基本不可见,只剩下撅钮,且沿用至清。

在秦汉时期,印绶是并举的,盖因此时印章还需要承载身份标识的功能,要随身佩戴,而绶与印的合用在隋唐时期消失,也说明印章随身佩戴的需要完全失去了。需要注意的一点是,印、绶虽在这一时期不再并称,但绶还是存在的,依旧是作为一种礼仪的用品,但其上所系已不是印章,而是别的饰品。

在这一时期的文献中,还提到了“鞶”,“鞶”在今天的释义为革制的小袋。古代释义与今天相类,如《周礼》就说:“男鞶革,女鞶丝。注云:古佩印,皆贮悬之,故有囊称,或带于旁,故班氏谓鞶囊。”秦汉官印皆有绶,绶系于印上,印挂在腰间。鞶囊便是盛装印、绶的一个袋子。

在两晋的文献中,可以看到印绶与其联系了起来。

晋书·舆服志》中说:“诸假印绶而官不给鞶者,得自具作……鞶,古制也,汉世著鞶者,佩在腰间,或谓之缓囊。”[10]此一记述为《隋书》转引,同时还需要注意一点,其中明确说出,鞶并非标准配发,不一定由官方给予,部分获得印绶的官员,需要自己准备——“得自具作”。在汉代文献中,并未见到印绶与鞶的关联,晋汉相去不远,其所言不应有疑义,但或许在汉代使用鞶囊,是一种社会日常,并未成为礼制的一环,所以不为人所注意。

唐“会稽县印”及印盒浙江省博物馆

在今天的考古发掘中,与隋唐印一起出土的还有印盒,在此之前并无印盒的实物或者文献出现。如1958年,浙江绍兴就曾出土一方“会稽县印”,此印高3.6厘米,边长5.5厘米,印文深0.5厘米。方形,背呈弧形,上宽下窄。鼻纽,无穿孔。是为蟠条印,以焊接方式铸朱文小篆。同时出土印盒一件,高8.1厘米,边长7.3厘米。印盒为方形,腹壁上大下小,逐渐内收成平底。盖作盈顶,有宝珠形提手。盖、底以子母口扣合,后面有一外突的屈戍,即蝴蝶扇铰,印盒前面有上下纽可锁。印盒左右两侧各有穿带纽一对。

据《元和郡县图志》卷二十六“江南道”所载:“隋平陈,改山阴为会稽,皇朝因之。”可知此印当为唐初承袭隋制所制。

1968年,浙江安吉出土了一方印文为“金山县印”的铜印,这方铜印高4厘米,边长5.5厘米,印文深0.7厘米。方形,背作盈顶状,鼻纽。亦是一方蟠条印。与之一同出土的,还有一件印盒,此印盒高8.5厘米,边长7.0厘米。亦作方形,印盒腹壁平直,盖顶呈弧形,无提手。印盒的盖、底皆以子母口扣合,在盖、底两侧各有穿带纽一对,起相连与提携作用。印盒通体边缘外突,中间减地。据《新唐书·地理志》载,此印为垂拱四年(688)改金华为金山县时所制。此二印现藏浙江省博物馆,是不可多得的珍贵唐代蟠条印实物。

以印盒藏印,在之前的历代都无记载与实物,在隋唐时期的文献中,也无专门对印盒的记载,只在一些别类史料中略有提及,如《旧唐书·南诏蛮传》载:“仍赐牟寻印,铸用黄金,以银为窠……”及“文曰皇后之玺,各正大朝,则佩黄琮,各以笥贮,进于座隅。”[11]在此二则引文中,“窠”“笥”皆为盒子之意,但其具体形制并不可知。可见此时以印盒藏印,亦非定例,只是人们为了使用方便的一种做法而已。后世有印盒藏印,但亦非定例,故这一点不应视作印史发展的一个特点,只是印制改变后人们在使用方式上的一种变化。

秦汉至南北朝,印章作为配饰及身份象征的功能显著,其在使用上必定比较随意,在印章出示即可的情况下,确实也无法进行管控。隋唐之际,印章的功能发生改变,使用也越发规范,这种使用的规范化,在南北朝时期已现端倪,如前文所述南北朝时期,印章用于接缝处,有今日“骑缝章”之雏形。在北齐,还有印章使用权与保管权分离的例子。北齐有“都摄万机印”,常在内廷,若需使用,由“左右郎中、度支尚书奏取,印讫输内”。其印保管权属内廷,而使用时则由左右郎中、度支尚书汇报后取用,其使用权在外朝。可见这时北齐对一些重要印章的使用已有了一定监督措施,但这一习惯并未在北齐形成明确制度,需要到隋朝才正式确立。

隋唐时期,用印制度进一步规范,典型来说便是监印、知印制度的产生。即印章的使用需要监督,印章不再由私人保管,而是由专门的官员保管,其本质上即是印章从个人的代表转变为公权的代表。这种制度的演化,在史籍中并无专门的记载。盖因古人对制度及公权的变化缺乏系统的认识,著史者只能从自己所处的历史时代及条件进行阐述。不过虽然缺乏系统性的历史记录,但今天通过各种历史典籍中相关的记载,依旧可以大略窥见这一时期用印制度以及监印、知印的全貌。

“监印”即对印章使用进行监督,“知印”即对印章执掌、保管。隋唐时期,这两种制度在每个衙署中皆存在,行使这两种权力的,皆为衙署中的官员。在《大唐六典[12]中便有记载:“凡施行会文应印者,监印之官,考其事目,无或差缪,然后印之。其印,每至夜,在京诸司付直官长,在外者送当处长官掌。”这其中清楚说明了监印官的主要职责是对印章使用进行监督,知印官为部门长官。如前文所述,关于隋唐印制从官职印转向衙署印中已经说明了这一时期行政权力的变化,在此不再赘述。监印、知印制度的产生,也是对于印章管理进一步强化的体现。

如前所述,监印制度在北齐已有萌芽,但其正式形成于隋代,到唐代方才定型完成,此后直至今日,印章的使用依旧因循此制。说这一制度正式形成于隋,盖因北齐与隋相去不远,而在北齐的文献中少有监印官的记载,但在关于隋的文献中,普遍可见监印官的记述。隋唐两代,监印官最常见的称呼是主薄和录事参军。如《通典[13]中就记录了“司录参军”的缘由即主要职责:“晋置,本为公府官……自后汉有郡主薄……炀帝又呈主薄,唐武德元年复为录事参军,开元中改京兆尹属官为司录参军,掌府事,勾稽省署抄目,纠弹部内非违,监印、给纸笔之事。”这其中就明确了其有“监印”的职责。且隋代以前主薄是由主官自行招募,而隋代开始则“皆吏部选除”[14],至唐代又规定“凡同司联事勾检之官,皆不得注大功已上亲”[15]。这种将任免权归于中央,且对任免进行一定回避的政策,都是因为“主薄”等职位普遍具有“监印”的职责。

2.隋唐时期的印章制作机构

在历代的典籍中,对于印章的制作过程和制作机构都少有着墨,对于这些问题的研究,主要还是基于各类史籍综合考察后的推断,只能说大概还原了历史的面貌,但具体情况如何,依旧有待新的考古发现和进一步的研究。

前文中,关于汉代印章的制作机构的讨论,只是推断,且目前的所有古籍中,在宋代之前,都没有明确的对于制印机构的记载。隋唐时期亦存在这种情况,因此对于这一时期制印机构的讨论,依旧是靠推理来进行。

宋代中期,官印的刻款中多出了铸造机构一项,这让官印的制造流程有了切实可考的依据,在宋代印章背款中的铸造机构为“文思院”和“少府监”两种,“文思院”“少府监”这两个机构在唐代都有,但“文思院”设立于晚唐:“武宗好长生久视之术,于大明宫筑望仙台,势侵天汉。上始即位,斥道士赵归真,杖杀之,罢望仙台。大中八年,复命葺之。右补阙陈嘏已下抗疏论其事,立罢修造,以其院为文思院。”[16]根据这段记录,也可以知道“文思院”在唐代并不承担铸造印章等功能。宋承唐制,既然宋代的印章由“文思院”和“少府监”制造,由此推测,唐代印章铸造机构大概率也属少府监。

在《旧唐书·职官志》中,有关于少府监的记载:“少府监,凡天子之服御,百官之仪制,展采备物,皆率其属以供之。”在少府监之下,设有掌冶署这一机构,在《旧唐书·职官志》对其的记载为“掌冶令掌铭铸铜铁器物”。

官印为“百官仪物”之属,由少府监制作,亦合其职责范畴。因此可以推定,隋唐时期(唐承隋制,因此虽史料为唐代文献,但隋朝同样依此讨论)官印的铸造机构为“少府监”之“掌冶署”。

虽通过史料,对于隋唐时期官印的铸造机构有所明确,但具体制作流程依旧不可知,这些印文是否也像汉时一样,由专门的人员书写?且隋唐之际,篆书已基本退出实用领域。后世篆刻家所言,采用篆书入印,是因为篆书的字形结构可以进行变化,不影响辨识,且能寻求空间的平稳,从以汉印为审美基调的艺术创作角度而言,这种观点不能说有误,但在隋唐的官印中,显然并不存在这种需求,因此这一问题依旧值得考察研究。(www.xing528.com)

在《新唐书·百官志》中,礼部条内有关于“符印”的记录:“礼部郎中、员外郎,掌礼乐、学校、衣冠、符印。”可见此时礼部对于印章亦有一定的管理权限。但正史中并未说明此时礼部对于印章具体的管辖权为何。反倒是宋代历史学家宋敏求(1019—1079,字次道,北宋大臣。宋敏求家藏书富,熟于朝廷典故,编著有《唐大诏令集》,地方志《长安志》,考订详备。笔记《春明退朝录》,多记掌故时事,又补有唐武宗以下《六世实录》。)在其所著《春明退朝录》中透露了些许端倪,其言“按唐旧说,礼部郎中掌省中文翰,谓之南宫舍人,员外郎厅前有大石,诸州送到废印皆石上碎之”。这条记录是目前有关唐代废印处理的唯一记录,可视为对正史的补缺。但《春明退朝录》只是笔记并非正史,且没有任何别的记录为旁证,同时宋敏求生活的时代已与唐朝相去百余年,故此条记录仅供参考。

3.从篆刻史角度对隋唐官印的再审视

篆刻史与印学史,并不能一概而论。从本质上来说,两者皆有同一渊源,但最后走向了不同的发展方向。篆刻更多考虑的是美学构成,而印学则是依托印章对历史进行考证。时至今日,对印学史的研究,除了金石学者外,很多篆刻家也参与其中,因为视角的不同,难免会造成一些偏离。在印学史的研究中,对于隋唐印章的忽略,很难说没有篆刻“宗秦汉”思想的影响。但如果结合历史进行考察,隋唐印章对于篆刻这门艺术形式的意义,并不亚于秦汉印章。

今天的篆刻艺术,若单纯的从形式上来说,可以简单地分为朱文、白文两种,朱文篆刻的肇始,实际就是隋唐印章的余绪。篆刻成为一种艺术形式,在于其进入了文人的视野,脱离了单纯由工匠制造的范畴。唐初太宗的“贞观”年号印,常被钤盖于他所收藏的书画作品上;唐玄宗也有“开元”年号印;而到南唐后主李煜,他所有的“建业文房之印”,可以说已经具备了后世收藏印的所有特征。印章与文人的关联,正是从收藏印开始。元代吾丘衍等对印章的研究也是基于这一时期印章大量被文人所运用,并非凭空而来。因此对隋唐印章的忽视,实是篆刻史上的一大疏漏。

从篆刻创作的实际发端,即文人自篆自刻的元末开始,到民国为止,虽然很多篆刻家都进行了大量朱文印章的创作,但在理论上始终囿于“秦汉”的体系,即创作实践和创作理论严重脱节。这些篆刻家在创作朱文印章时,虽然缺乏断代的能力,但有很大可能看到过隋唐及之后的印章,很难说这些印章有没有对其创作带来过影响。

吾丘衍、甘旸(1597—?,明代篆刻家。字旭甫,号寅东,酷爱秦汉印。尝见《印薮》木刻本,摹刻失真,乃以铜、玉摹刻,废寝忘食,期在必得,终成《集古印谱》五卷,内附《甘氏印正》《印正附说》等。)等人在印学史以及篆刻史上的贡献是巨大的,但这种贡献主要体现在开拓性上。就历史的实际条件而论,他们的认识还相当肤浅,缺乏对印章断代的能力,所见的实物也并不多,而且很多理论的提出并不是基于历史的考察分析,而是出于自己主观的判断及情感的依托。他们对秦汉之后印章的鄙夷,就是单纯的情感投射。

以吾丘衍等所处的历史时间来看,能见到的大量印章应该是宋时风行起来的叠篆。这种相对整饬、呆板的篆书形式,必然不能符合吾丘衍等在野文人内心“野逸山林”的精神需求,因此不为他们所喜。但需要注意的一点在于,叠篆也是由文人创立的,这种文字的整饬感、装饰性,较之之前的入印文字都更强。中央权威的强化,恰好需要这些形式上的存在,因此对叠篆的态度需要辩证来看。

钱瘦铁“无限风光在险峰”

钱瘦铁“梁溪钱氏图书”

孙慰祖“合欢

孙慰祖“般若波罗蜜多”

隋唐官印在印文用篆上,相较于秦汉时期更加随意。若以《说文》为依据,隋唐官印中的很多文字是错误的。这大抵是因为唐时,篆书已经脱离了日常使用,在书写中存在很多臆造的成分。同时,隋唐印章还尚未演化到宋及以后的威严整饬,这让隋唐官印在印面的展现上,更富于变化,印文盘曲富于动感,同时因为铸造而成,印文线条较之秦汉印章,也更富于书写式的弹性。在整体结构上,文字也更为圆转。这与后世篆刻家所追求的印章中的“笔意”似有异曲同工之妙。

今天篆刻家们还少有以隋唐印章作为对象,进行创作、学习的。细数来只有寥寥数位。远者,有民国时期著名篆刻家钱瘦铁,如他的“无限风光在险峰”“梁溪钱氏图书”等,都有明显的隋唐印章特征。

近者,有孙慰祖,他以隋唐印风创作的印章数量更多,其风格特征也更为明显。

隋唐印章,不但是中国印学史的分界点,也是篆刻元朱文系的起点。其制作方式、印文形式,对今天的篆刻创作都还有非常深远的影响,对其保持重视,持续研究,相信定能在其中寻找到更丰富的价值。

【注释】

[1][明]朱简.印经[M].四库全书文渊阁本。

[2][清]瞿中溶.集古官印考·序[M].天津:天津人民美术社,2018.

[3][清]瞿中溶.集古官印考·鸡林道经略使印条[M].天津:天津人民美术社,2018.

[4]罗福颐.古玺印概论[M].北京:文物出版社,1981.

[5]王献唐.五镫精舍印话[M].山东:齐鲁书社,1985.

[6][唐]魏徽.隋书·礼仪志[M].北京:中华书局,1997.

[7][唐]魏徽.隋书·百官志[M].北京:中华书局,1997.

[8][唐]魏徽.隋书·礼仪志[M].北京:中华书局,1997.

[9]王献唐.五镫精舍印话[M].山东:齐鲁书社,1985.

[10][唐]魏徽.隋书·礼仪志[M].北京:中华书局,1997.

[11][唐]魏徽.隋书·礼仪志[M].北京:中华书局,1997.

[12][唐]李隆基.大唐六典·卷一[M].西安:三秦出版社,1991.

[13][唐]杜佑.通典[M].杭州:浙江古籍出版社,2001.

[14][唐]李隆基.大唐六典·卷一[M].西安:三秦出版社,1991.

[15][后晋]刘昫.旧唐书·卷四十三[M].北京:中华书局,1975.

[16][唐]裴廷裕.东观奏记[M].北京:中华书局,19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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