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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攻与兵攻相结合,提高作战胜利的重要样式

时间:2023-07-1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孙子认为以火助攻,是提高军队战斗力,夺取作战胜利的重要作战样式。孙子主张火攻与兵攻相结合,明确提出“必因五火之变而应之”,即利用纵火所引起的敌情变化,及时地指挥军队发起攻击,以扩大战果。皆是对火攻条件的具体罗列。因,原因,这里指实施火攻的必备条件。9发火有时,起火有日:意谓当根据天时条件而实施火攻。言火攻应在气候干燥时进行。7以时发之:根据气候、月象的情况实施火攻。

火攻与兵攻相结合,提高作战胜利的重要样式

【导读】

本篇是先秦时期火攻作战经验的总结性文字。主要论述火攻的种类、条件、实施方法以及火发后的应变措施等问题。孙子认为以火助攻,是提高军队战斗力,夺取作战胜利的重要作战样式。他把火攻归纳为五大类,即火人、火积、火辎、火库、火队。指出火攻必须具备“发火有时,起火有日”的气象条件和“行火必有因,烟火必素具”等物质条件。孙子主张火攻与兵攻相结合,明确提出“必因五火之变而应之”,即利用纵火所引起的敌情变化,及时地指挥军队发起攻击,以扩大战果。本篇中又一个重要内容,是孙子的慎战思想。他强调君主和将帅对战争要慎重从事,指出国君不可以凭个人喜怒而发动战争,将帅也不可以逞一时意气而轻率动武。无论是战是和,都必须以利益的大小或有无为依据:“合于利而动,不合于利而止”,认为这才是真正的“安国全军之道”。

火攻,指用火攻敌。曹操注:“以火攻人,当择时日也。”王皙注:“助兵取胜,戒虚发也。”皆符合孙子本篇主旨。

孙子曰:凡火攻有五1:一曰火人2,二曰火积3,三曰火辎4,四曰火库5,五曰火队6。行火必有因7,烟火必素具8。发火有时,起火有日9。时者,天之燥也10;日者,月在箕、壁、翼、轸11也,凡此四宿者,风起之日也12

【注释】

1凡火攻有五:五,五类、五种。汉简本“火攻”作“攻火”。

2火人:焚烧敌军人马。火,此处作动词用,烧、焚烧之意。以下“火积”等之“火”义同。

3火积:指焚烧敌军的粮秣物资。积,积聚、积蓄,此处指粮草。梅尧臣注:“焚其委积,以困刍粮。”“积”,汉简本作“渍”。

4火辎:指焚烧敌军的辎重。张预注:“焚其辎重,使器用不供。”

5火库:意为焚烧敌军的物资仓库。梅尧臣注:“焚其库室,以空蓄聚。”库,仓库,《释名·释宫室》:“库,舍也。物所在之舍也。故齐鲁谓库曰舍也。”

6火队:焚烧敌军的军事交通与转运设施。贾林注:“烧绝粮道及转运也。”队,通“隧”,道路。《左传·文公十六年》:“楚子会师于临品,分为二队以伐庸。”《广雅疏证·释宫》:“队,与隧同。谓分为二道以伐庸也。”一说火队即焚烧敌军队伍,如杜牧注:“焚其行伍,因乱而击之。”

7行火必有因:指实施火攻必须具备一定条件。李筌注:“因奸人而内应也。”张预注:“凡火攻,皆因天时燥旱,营舍茅竹,积刍聚粮,居近草莽,因风而焚之。”皆是对火攻条件的具体罗列。行,实施、进行。因,原因,这里指实施火攻的必备条件。此句汉简本作“□火有因”。

8烟火必素具:烟火,指火攻的器具燃料等物。曹操注:“烟火,烧具也。”素,平素、经常的意思。具,准备妥当。此句意为发火用的器材必须平常就有准备。张预注:“贮火之器,燃火之物,常须预备,伺便而发。”此句汉简本作“因必素具”。

9发火有时,起火有日:意谓当根据天时条件而实施火攻。张预注:“不可偶然,当伺时日。”

10时者,天之燥也:燥,气候干燥。言火攻应在气候干燥时进行。

11箕、壁、翼、轸:中国古代星宿的名称,是二十八宿中的四个。

12凡此四宿者,风起之日也:四宿,即箕、壁、翼、轸四个星宿。此言凡月球行经这四个星宿时,正是起风便于火攻的时候。李筌注:“天文志:月宿此者多风。”古人迷信,认为月亮运行到箕、壁、翼、轸这四个星宿位置时多风。《史记·天官书》:“翼为羽翮,主远客。轸为车,主风。”张守节《正义》:“箕主八风。”汉简本“风起之日也”作“风之起日也”。

【译文】

孙子说:火攻的方式共有五种,一是焚烧敌军人马,二是焚烧敌军军需,三是焚烧敌军辎重,四是焚烧敌军仓库,五是焚烧敌军粮道。实施火攻必须有一定的条件,火攻器材必须常有准备。放火要看准天时,起火要选好日子。所谓天时,是指气候干燥;所谓日子,是指月亮行经“箕”“壁”“翼”“轸”星宿位置的时候。凡是月亮经过这四个星宿的时候,就是起风的日子。

凡火攻,必因五火之变而应之1。火发于内,则早应之于外2。火发兵静者3,待而勿攻,极其火力4,可从而从之,不可从而止5。火可发于外,无待于内6,以时发之7。火发上风,无攻下风8。昼风久,夜风止9。凡军必知有五火之变,以数守之10

【注释】

1必因五火之变而应之:因,根据、利用。应,采取对策、策应、接应的意思。本句意谓应当根据“火发于内”至“昼风久,夜风止”等五种不同情况而灵活处置。梅尧臣注:“因火为变,以兵应之。”注家多以“五火之变”为“火人”等五种火攻方式,不确。

2早应之于外:及早用兵在外面策应。张预注:“火才发于内,则兵急击于外;表里齐攻,敌易惊乱。”

3火发兵静者:兵,此处指敌军。静,安静、不慌乱。此句武经本、《通典》、樱田本均作“火发而其兵静者”。

4极其火力:让火势烧到最旺之时。极,尽、穷尽的意思。汉简本作“极其火央”,“央”同“殃”。

5可从而从之,不可从而止:此句意如曹操所注:“见可而进,知难而退。”从,跟从,这里指用兵进攻。而,则、就。《易·系辞》:“君子见机而作,不俟终日。”王引之《经传释词》云:“言见机则作也。”汉简本句末有“之”字,武经本“而”作“则”。

6无待于内:意谓不必等待内应。无,无须、不必。内,内应。此句汉简本作“毋寺于内”。“毋”与“无”古通,“寺”即“待”。

7以时发之:根据气候、月象的情况实施火攻。贾林注:“得时即应发,不可拘于常势也。”以,依据、根据。

8火发上风,无攻下风:上风,风向的上方。下风,风向的下方。梅尧臣注:“逆火势,非便也。”此句汉简本仅有“火□上风,毋攻”五字。

9昼风久,夜风止:意为白天风刮久了,夜里风势就会止息。张预注:“昼起则夜息,数当然也。故老子曰:“飘风不终朝。””又一说为:白天有风放火,军队可以跟进攻击;夜里顺风放火时军队不能随之发起攻击。刘寅《孙子直解》引张贲说:“谓白昼遇风而发火,则当以兵从之;遇夜有风而发火,则止而不从,恐彼有伏,反乘我也。”

10以数守之:数,星宿运行度数,此处引申为实施火攻的条件。也即前面所说的“发火有时,起火有日”等条件。守,等待、等候。此句意为等候具备火攻的条件。杜牧注:“须算星躔之数,守风起日,乃可发火,不可偶然而为之。”又,张预注:“不可止知以火攻人,亦当防人攻己。推四星之度数,知风起之日,则严备守之。”

【译文】

凡是进行火攻,必须根据以下五种因火攻而引起的敌情变化,灵活机动地加以处置。在敌营内部放火,就要及时派兵从外部策应。火已烧起而敌军依然保持镇静的,就应持重等待,不可贸然发起进攻。且待火势旺盛后,再根据情况作出决定,可以进攻就进攻,不可进攻就停止。火可以从外面燃放,这时就不必等待内应,只要适时放火就行。从上风口放火时,不可从下风处进攻。白天风刮的时间久了,到夜晚风就容易停止。实施作战指挥时,将帅必须懂得这五种火攻战术的变化运用,并根据放火的时日条件具备与否来决定火攻的实施。

故以火佐攻者明1,以水佐攻者强。水可以绝2,不可以夺3

【注释】

1以火佐攻者明:佐,辅佐、辅助。明,明显,指效果显著。张预注:“用火助攻,灼然可以取胜。”一说“明”即“强”,两字异文同义,《经义述闻》引王念孙曰:“明,犹强也。”

2绝:隔绝、断绝的意思。

3不可以夺:夺,剥夺、夺取,这里指焚毁敌人的物资器械。此句曹操注:“不可以夺敌蓄积。”一说,此句当作“火可以夺”,“火”“不”形近易误,且与“火可以绝”句相对称,应该说,这是合理的解释。

【译文】

用火来辅助军队进攻,效果殊为显著;用水来辅助军队进攻,攻势必能加强。水可以把敌军分割隔绝,却不能像火那样使敌军失去军需物资。

夫战胜攻取,而不修其功者,凶1。命曰费留2。故曰:明主虑之3,良将修之4。非利不动5,非得不用6,非危不战7。主不可以怒而兴师8,将不可以愠而致战9。合于利而动,不合于利而止10。怒可以复喜11,愠可以复悦12;亡国不可以复存,死者不可以复生13。故明君慎之,良将警之14,此安国全军之道也15

【注释】

1而不修其功者,凶:言如不能及时论功行赏以巩固胜利成果,则祸患至矣。功,《文选·魏都赋》注引《孙子兵法》文,“功”作“赏”。凶,祸患。另一说,“功”指胜利成果。汉简本“修”作“隋”。

2命曰费留:命,命名的意思。费留,财货耗费而师老淹留的意思。张预注:“财竭师老而不得归,费留之谓也。”一说,打了胜仗而不及时论功行赏,会挫伤将士的积极性,最终增大耗费。李筌注:“赏不逾日,罚不逾时,若功立而不赏,有罪而不罚,则士卒疑惑,日有费也。”汉简本“命”下有“之”字。

3明主虑之:虑,谋虑、思考。《说文》:“虑,谋思也。”张预注:“君当谋虑攻战之事。”

4良将修之:修,治、处理。张预注:“将当修举克捷之功。”按,“修”在此处也有“儆戒”的意思,如《国语·鲁语》:“吾冀而朝夕修我”,韦昭注:“儆也。”汉简本此句作“良将随之”。(www.xing528.com)

5非利不动:没有利益就不行动。于鬯《香草续校书·孙子》云:“当指士卒言。谓非有所利,则不为我动也。”

6非得不用:不能取胜就不要用兵。得,取胜。用,用兵。

7非危不战:不到危急关头不轻易开战。张预注:“兵,凶器;战,危事。须防祸败,不可轻举,不得已而后用。”危,危急、紧迫。

8主不可以怒而兴师:主,指国君。此句汉简本作“主不可以怒兴军”。

9将不可以愠而致战:以,因、由于。愠,恼怒、怨恨、愤懑的意思。此句汉简本作“将不可以温战”。

10合于利而动,不合于利而止:此句汉简本作“合乎利而用,不合而止”。曹操注:“不得以己之喜怒而用兵也。”

11怒可以复喜:复,重复、再度的意思。此句汉简本作“怒可复喜也”。

12愠可以复悦:此句汉简本作“温可复……”。“可”字下无“以” 字。

13亡国不可以复存,死者不可以复生:梅尧臣注:“一时之怒,可返而喜也;一时之愠,可返而悦也。国亡军死,不可复已!”《战国策》载吴起语曰:“破国不可复完,死卒不可复生。”可谓和孙子如出一辙。

14故明君慎之,良将警之:慎,慎重、谨慎。警,警惕、警戒。之,指用兵打仗。此句意谓国君与将帅当以十分慎重的态度对待战争。梅尧臣注:“主当慎重,将当警惧。”武经本“明君”作“明主”。

15此安国全军之道也:这是安定国家保全军队的根本道理。安国,安邦定国。全,保全。此句张预注云:“君常慎于用兵,则可以安国;将常戒于轻战,则可以全军。”

【译文】

凡是打了胜仗,夺取了土地城邑,而不能巩固其战果的,实属危险非常。这就叫作财耗师老的“费留”。所以说,明智的国君要慎重地考虑这个问题,贤良的将帅要严肃地对待这个问题。做到没有好处不行动,没有取胜的把握不用兵,不到危急关头不开战。国君切不可因一时的愤怒而发动战争,将帅切不可因一时的愤懑而出阵求战。符合国家利益才用兵,不符合国家利益就停止。愤怒还可以重新变为喜悦,愤懑也可以重新变为高兴。但是国家若是灭亡了就不能复存,人若死了也就不能再生。所以,对待战争,明智的国君要慎重,贤良的将帅要警惕,这是安定国家和保全军队的基本原则。

【通论】

“烈火张天照云海”、“赤壁楼船扫地空”,这两行形象鲜明、大气磅礴的诗句,出自唐代“诗仙”李太白的《赤壁歌送别》,它同宋代苏东坡千古绝唱《念奴娇·赤壁怀古》词一样,为人们绘声绘色地重现了公元208年曹、孙、刘三方赤壁鏖战的情景。这场决定魏、吴、蜀三国鼎立命运大战的最基本特色,就是“火攻破敌”“谈笑间,樯橹灰飞烟灭”。处于劣势地位的孙、刘联军,巧妙以火助攻,烧得数十万曹师溃不成军,狼狈北窜。曹孟德横槊赋诗、并吞寰宇的气概雄心,就此付诸东流,抱恨终天。

所谓火攻,就是用放火燃烧的办法打击敌人,歼敌有生力量,以夺取胜利。在古代冷兵器作战条件下,火攻乃是威力最强大、效果最明显的作战手段之一。所以戚继光曾不无感慨地说:“夫五兵之中,惟火最烈;古今水陆之战,以火成功最多。”正因为火攻具有这种特殊的军事地位,所以历代兵家对它都高度重视,他们不仅把火攻广泛应用于实战,而且还努力从理论上对它进行总结。《孙子·火攻篇》就是我国古代最早系统总结火攻经验和特点的专门文字,它主要论述了春秋以前火攻的种类、条件、实施方法以及火发后的应变措施等问题,并提出了“安国全军”的慎战思想,具有重要的军事学术价值。

孙子对火攻问题的阐述具有严谨的逻辑性,换言之,即有着清晰的层次性。它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充分肯定火攻在军事斗争中的地位和作用。孙子明确指出,以火助攻,是提高军队战斗力、卓有成效打击和消灭敌人、夺取作战胜利的重要军事手段:“以火佐攻者明。”有了这样的认识,讨论火攻的具体问题便具备了基础。

第二,根据打击对象的不同,把火攻的方式具体区分归纳为五大类。即焚烧敌军人马,焚烧敌军粮草,焚烧敌军辎重,焚烧敌军仓库,焚烧敌军粮道。这五种火攻形式,分别之实际上就是两大类,一是直接打击和歼灭敌人的有生力量,二是摧毁敌人的后勤保障,剥夺敌人赖以支持战争的物质资源。

第三,论述实施火攻的具体条件,指出要使火攻发挥应有的作用,必须正确选择火攻的时机。孙子指出,火攻的实施必须依赖一定的条件。这种条件包括两个方面:气象条件和物质条件。就气象条件说,是“发火有时,起火有日”,即选择气候干燥、月亮行经箕、壁、翼、轸等星宿位置这样的有利时机。就物质条件而言,是“行火必有因,烟火必素具”,即火攻器材必须平时常有准备。孙子认为,一旦具备了这些条件,即可以考虑在作战中运用火攻手段了。

第四,主张火攻与兵攻相结合,明确提出“必因五火之变而应之”的原则,强调利用纵火所引起的敌情变化,及时地指挥军队发起攻击,以扩大战果,赢得胜利。辩证分析问题,因敌情变化用兵,是孙子兵学思想的重要特色,在火攻问题上也无例外。火攻固然威力强大,效果显著,但若不知灵活掌握,随机处宜,就不能使其发挥应有的作用,有时甚至会给自己带来灾难,如南朝梁代侯景叛军火攻巴陵一役中,失火自焚兵马,导致大败,就是明显的例子。所以高明的军事家在实施火攻过程中,一定要针对敌情的变化,灵活加以处置。孙子早在二千五百年前即注意到这一问题,系统提出“必知有五火之变,以数守之”的方法,诸如“火发于内,则早应之于外”“火发上风,无攻下风”等,可见他的认识之高明。

孙子的《火攻篇》奠定了中国古代有关火攻理论体系的基础。自孙子以后,人们对火攻的理论阐述仍不绝于书,如进一步探求实施火攻的条件,研讨火攻与兵攻相结合的方式途径等。然而它们都未能超越孙子本篇所构设的基本框架

上下数千年,以火攻克敌制胜的战例宛若秋夜繁星,不可胜数。其中比较突出的就是东汉班超的破鄯之战,三国时期孙、刘联军大败曹师的赤壁之战,东吴陆逊火烧连营、大破刘备的夷陵之战,北宋初年潘美火攻刘夺占广州平定南汉之战,曹彬火烧水寨攻取金陵灭亡南唐之战,元末朱元璋鄱阳湖歼灭陈友谅主力之战等。这些战役的指挥者,之所以能巧妙运用火攻手段,取得卓越的成功,归根结底是他们自觉或不自觉贯彻孙子“火攻”理论的结果。从这个意义上说,孙子的“火攻”原则及其方法业已经受住了历史的验证,而成为中华兵学宝库中的璀璨瑰宝了。

本篇中的另一重要内容,是孙子的慎战思想。他强调君主和将帅对战争要谨慎从事,做到“非利不动,非得不用,非危不战”,对于那种缺乏政治目的和战略目标而轻启战端的愚妄行为,孙子持坚决反对的态度。他着重指出国君不可以凭个人喜怒而发动战争,将帅也不可以逞一时意气而随便动武。无论是战是和,都必须以利益大小或有无为依据:“合于利而动,不合于利而止。”认为这才是真正的“安国全军之道”。否则“战胜攻取,而不修其功者,凶”,到头来一定会受到现实的惩罚,丧师辱身,为天下笑。

孙子的这一看法较之于儒、墨之流一味“非战”“反战”立场无疑更接近于真理,而与《商君书》为代表的法家“主战”理论相比,也具有更大的合理性。“合于利而动,不合于利而止” 乃是从事任何活动的根本依据,战争作为暴力的政治行为,更应该遵循这一宗旨。而要真正贯彻“兵以利动”的精神,国君和将帅乃是关键。古代国君是一国的主宰,他的一举一动都直接关系着国家的安危存亡,在战争问题上尤其如此。国君如果遇事不能沉着冷静,仅凭一腔热血而轻率发动战争,那后果就不堪设想。至于将帅,乃是一军的统帅,他指挥是否得当,与战争的胜负关系极大。遇事冷静,处变不惊,不为利诱,不为辱怒,是将帅应有的优良素质,也是军队克敌制胜的重要保证。有鉴于此,孙子才一再告诫统治者“不可以怒而兴师”,奉劝将帅切不可“以愠致战”。

征之于史,这种“慎战”理论乃不刊之论,正如唐代杜牧所说:“将兵者,有成者,有败者,勘其事迹,皆与武所著书一一相抵当。犹印圈模刻,不无差跌。”像成皋之战中曹咎“以愠致战”终遭杀身,夷陵之战中刘备“以怒兴师”招致惨败,李自成不修其功断送天下,就都是违背孙子谆谆教诲的必然结果。

【战例】

赤壁之战

公元208年,曹操与孙权、刘备在今湖北江陵与汉口间的长江沿岸地区进行了一次战略会战,历史上称为“赤壁之战”。它对确立三国鼎立的形势具有决定性的作用。在这次战争中,孙、刘五万联军面对总兵力二十三四万之多的强大曹军,能正确分析形势,找出其弱点和不利因素,采取密切协同、以长击短、以火佐攻、乘胜追击的作战方针,打败了曹军,成为历史上运用火攻,以弱胜强的著名战例。

公元200年,曹操在官渡之战战胜袁绍,进而统一了北方,占据了幽、冀、青、并、兖、豫、徐和司隶(今河南洛阳一带)一共八州的地盘,形成了独占中原的格局。曹操在争夺中原的战争过程中,实行了抑制豪强、选拔贤能、推行屯田等一系列改良措施,建设起一支有较强战斗力的军队。在结束对乌桓的战争后,曹操的后方基本稳定,这使他进一步强化了夺取全国的封建统治权的欲望,于是便积极做向南方进军的准备,他在邺城修建玄武池训练水军,并派人到凉州(今甘肃)授马腾为卫尉予以拉拢,以避免南下作战时侧后受到威胁。

当时,南方的主要割据势力有两个,一是吴国的孙权,他占据扬州的吴郡、会稽、丹阳、庐江、豫章、九江等六郡。这些地方土地肥沃,物产丰富,在当时遭受战乱较少。而北方人的南迁又给当地带来了先进的生产技术,因此东吴的经济有了长足的进步,国力有所增强。在军事上,孙权拥有精兵数万,有周瑜、程普、黄盖等著名将领,内部团结,加上据有长江天险,因而成为曹操吞并天下的主要障碍。

南方另一个主要割据势力是荆州的刘表。他基本上采取了维持现状的政策。但这时刘表本人年老多病,处事懦弱,其子刘琦和刘琮又因争夺继承权而闹得不可开交,所以政权并不稳固。

至于刘备,在当时还没有自己固定的地盘,他原来依附袁绍,官渡之战后投奔刘表。刘表让刘备屯兵新野、樊城,为自己据守阻止曹军南下的门户。但刘备并非寻常之辈,他的雄心是“匡复汉室”,所以乘着这个机会积极扩充军队,网罗人才。当时他拥有诸葛亮、关羽、张飞、赵云等谋士、猛将,是曹操吞并天下的又一个重要障碍。

公元208年七月,曹操亲率大军南下,他的第一个战略目标是荆州。因为荆州不仅物产丰富,而且地居长江中游,是南北交通的要道。占据了荆州,既能够控制今湖北、湖南地区,又可以顺江东下,从侧面打击东吴;向西进军则可以夺取富饶的益州(今四川)。同年八月,刘表病死,其次子刘琮继任荆州牧。九月,曹操进抵新野,刘琮不战而奉表迎降。

刘备在樊城获悉刘琮投降的消息后,急忙率所部向江陵(今湖北江陵)退却,并命令关羽率领水军经汉水到江陵会合。江陵是荆州的军事重镇,是兵力和物资的重要补给基地。曹操担心江陵为刘备所占有,便亲自率领轻骑五千,日夜兼行三百里,追赶行动迟缓的刘备军队,在当阳(今湖北当阳)的长坂坡击败刘备,占领了战略要地江陵。刘备仅仅同诸葛亮、张飞、赵云等几十骑突围逃到夏口(今湖北汉阳),同关羽的一万多水军以及刘表的长子刘琦率领的一万多人马会合后,退守长江南岸的樊口(今湖北鄂城西北)。

曹操占据江陵之后,企图乘胜顺流东下,占领整个长江以东的地区。谋士贾诩认为应利用荆州的丰富资源,休养军民,巩固新占地,然后再以强大优势迫降孙权。但是曹操由于对荆州的军事行动进展顺利,获得大量的军事物资和降兵、降将,实力大增,因而滋长了轻敌情绪,坚持继续向江东进军。

在曹操进兵荆州以前,东吴曾经打算夺占荆州与曹操对峙。刘表死后,东吴又派鲁肃以吊丧为名去侦察情况。鲁肃抵江陵时,刘琮已投降了曹操,刘备正向南撤退。鲁肃即在当阳的长坂坡会见刘备,说明联合抗曹的意向。刘备正在困难之际,便欣然接受了这个建议,并委派诸葛亮随鲁肃前去会见孙权。诸葛亮向孙权分析了当时的形势,指出:刘备最近虽兵败当阳长坂坡,但是还具备水陆二万余众的军事实力。曹操兵力虽多,但是长途跋涉,连续作战,非常疲惫,就像一枝飞到尽头的箭镞,它的力量连一层薄薄的绸子也穿不透,“强弩之末,势不能穿鲁缟”。何况曹军多是北方人,不习水战,荆州是新占之地,人心不服。在这种形势下,只要孙、刘两家携手联合,同心协力,一定能够打败曹军,造就三分天下的形势。孙权赞同诸葛亮的分析,打消了对联合抗曹的顾忌。

但是东吴内部也存在着反对抵抗、主张投降的势力。长史张昭等人为曹操的声势所慑服,认为曹操“挟天子以令诸侯”,兵多势众,又挟新定荆州之胜,势不可挡;双方实力相差悬殊,东吴难以抵御曹军的进攻,不如趁早投降。张昭是东吴文臣的领袖,他这样的态度,使得孙权左右为难。这时主战派鲁肃密劝孙权召回东吴最高军事统帅周瑜商讨对策。

周瑜奉召从鄱阳赶回柴桑(今江西九江西南)。他同鲁肃一样,也主张坚决抵御曹操。他认为:曹操虽然统一了北方,但是后方局势并不稳定,马超、韩遂对凉州的割据,对曹操的侧后是一个很大的威胁。曹军舍弃北方军队善于骑战的长处,而同吴军进行水上较量,这是舍长就短。加上时值隆冬,马乏饲料,北方部队远来江南,水土不服,必生疾病。这些都是用兵的大忌。曹操贸然东下,失败不可避免。接着,周瑜又向孙权分析了曹操的兵力,认为曹操的中原部队不过十五六万,并且疲惫不堪。荆州的降兵最多有七八万人,而且心存恐惧,没有斗志。这样的军队,人数虽多,并不可怕,只要动用精兵五万,就足以打败曹军。周瑜深入全面的分析,使孙权更加坚定了联刘抗曹的决心。于是,就拨精兵三万,任命周瑜、程普为左右都督,鲁肃为赞军校尉(相当于现代军队中的参谋长),率领军队与刘备会师,共同抗击曹操。

公元208年十月,周瑜率兵沿长江西上到樊口与刘备会师。尔后继续前进,在赤壁(今湖北嘉鱼东北)与曹军打了一个遭遇战,曹军战败,退回江北,屯军乌林(今湖北嘉鱼西),与孙、刘联军隔江对峙。

这时曹军中疾病流行,又因多是北方人,不习惯于水上的风浪颠簸,便用铁环把战船连接起来。周瑜的部将黄盖针对敌强我弱,不宜持久,和曹军士气低落、战船连接等实际情况,建议采取火攻,奇袭曹军战船。周瑜采纳了这一建议,制定了“以火佐攻”,因乱而击之的作战方针。

周瑜利用曹操骄傲轻敌的弱点,先让黄盖写信向曹操诈降,并与曹操事先约定了投降的时间。曹操不知是计,欣然接受。黄盖率蒙冲(一种用于快速突击的小船)、斗舰数十艘,满载干草,灌以油脂,并加以伪装,插上旌旗,同时预备快船系挂在大船之后,以便放火后换乘。当时,正刮着东南风,战船航速很快,向曹军阵地接近。曹军以为这是黄盖真来投降,皆“延颈观望”,毫无戒备。黄盖在距曹军二里许,下令各船同时放火。一时间“火烈风猛,船往如箭”,直冲曹军。曹军船只首尾相连,分散不开,移动不便,顿时成了一片火海。这时,风还一个劲地刮,火势遂向岸上蔓延,一直烧到了岸上的曹军营寨。曹军被这突如其来的大火烧得惊慌失措,溃不成军,烧死、溺死者不计其数。在长江南岸的孙、刘联军主力船队乘机擂鼓前进,横渡长江,大败曹军。曹操被迫率军由陆路经华容向江陵方向撤退,行至云梦时曾一度迷失方向,又遇风雨,道路泥泞,以草垫路,才使骑兵得以通过。一路上,人马自相践踏,死伤累累。孙、刘联军乘胜水陆并进,一直追到南郡(今湖北江陵境内)。曹操留曹仁、徐晃驻守江陵,乐进驻守襄阳,自率残余部队逃回北方。赤壁之战至此以孙权、刘备方面大获全胜而告结束。

赤壁之战,是我国历史上火攻的典型战例。在这次战争中,弱小的孙权、刘备联军面对屡战屡胜、兵锋甚锐的曹操大军,在知彼知己的基础上,针对曹操骄傲轻敌、舍长用短的特点,利用地理、天时方面的有利条件,果断采取“以火佐攻”的作战方针,乘敌之隙,一举而胜之。在具体作战过程中,孙、刘联军也认真贯彻了孙子《火攻篇》中所倡导的基本原则。首先,他们充分做好了实施火攻的准备,即准备了充足的火攻器材和用于突击的蒙冲等物,这就是所谓的“行火必有因,烟火必素具”。他们也做到了“发火有时,起火有日”,即充分利用东南风大起的机会,及时地放火焚烧曹军的战船。孙子说:“火发于内,则早应之于外。”周瑜、刘备等人在实施火攻袭击成功的情况下,不失时机地率领主力船队横渡长江,乘敌混乱不堪之际,奋勇攻击,从而扩大了战果,赢得最后的胜利。孙、刘联军在赤壁鏖战的突出表现,证明了他们的统帅集团不愧为谙熟“凡军必知有五火之变,以数守之”这一火攻原则的卓越代表。

孙子在《火攻篇》说道:“夫战胜攻取,而不修其功者,凶。命曰费留。”曹操在夺取荆州后,不能“修其功”,拒绝了贾诩关于先稳定新占领区再伺机攻打东吴的正确建议,轻敌冒进,率意开战,在作战部署上又犯连接战船等错误,加上对孙、刘联军可能实施火攻的情况茫然无知,疏于戒备,轻信黄盖的诈降欺骗,终于导致可悲的失败,葬送了统一天下的大好机会,其教训是非常深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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