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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的使用需要谨慎思考,不能滥用

时间:2023-07-1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所以产生上述情况,是有部分同志对“附录”的含义并不清楚。顾名思义,附录者乃附带著录之义,说明被著录者并非篇目中正式内容。至于著作目录编入附录就更加不妥当了,人家本来就是正式门类——艺文志,不能随心所欲硬将砍掉。总之,我认为附录不可多用滥用,凡是应当入志的正式内容,一律不能用附录形式,更不能因一时无类可归就入附录,附录毕竟不是灵丹妙药。

附录的使用需要谨慎思考,不能滥用

在翻阅新编方志过程中,发现许多志书中“附录”很多,有的多到每篇都少不了这种“附录”。起初不解其意,为什么许多应入志书本文的重要内容竟都入了“附录”呢?经过反复推敲,终于悟出了其中的道理。凡入“附录”者大体有两种情况:第一,有意识地加以贬抑,如国民党、三青团、民国时期的县政府和参议会、汪伪县政府、汪伪保安大队、汪伪储备券、日本侵略军暴行等等。第二,一时无类可归而被入了附录。《萧山县志》将我国现代史上第一次农民运动——衙前农民运动放在总附录;《金华市志》则将我国学术史上最早的著名学派——金华学派放入丛录;更有不少志书,将著作目录放在附录之中;还有一种似是而非的排法,如有的志书,在工业篇之后,介绍了几座工厂,而在教育篇之后,则又将几所学校作为附录。如此等等,不胜枚举。

所以产生上述情况,是有部分同志对“附录”的含义并不清楚。顾名思义,附录者乃附带著录之义,说明被著录者并非篇目中正式内容。既然如此,就不应当将许多重要内容随便放入附录之中,凡是正式内容,一律不应放入附录。上述第一种做法,显然是指导思想的错误。修志就应当如实反映历史事实,国民党的统治,日本的侵略,这都是历史事实,我们不能用任何借口而将其打入另册。某县志出版座谈会上,有位同志对这部县志将国民党时期参议会作为附录大加赞扬,认为此举具有创造性,说这种做法解决了长期以来未能解决的政权篇的编写问题,并以老干部的话作为自己的理论根据,说有些老干部提出,把国民党与共产党平起平坐,感情上是受不了的,这么一来,问题就解决了。这位同志完全忘记了我们撰史修志应从史实出发而不能感情用事。国民党统治中国30多年,给中国人民造成许多灾难和苦痛,这个历史事实必须承认。我们今天的政权是从哪里夺来的?如果把国民党政权否定了,那么我们数十年斗争的对象就落了空。从历史上来看,元朝把宋灭亡以后,元人所修方志中有哪一部将宋作为附录的?同样,明修方志有哪一部将元作为附录?清修方志自然也无此情况。再打开一部部中国革命史或中国现代史,有哪一部是将国民党政权和日伪政权作为附录?既然没有,我们修志是根据什么原则将国民党政权列入附录呢?这是十分明显地违背马列主义实事求是观点,是唯心主义的具体表现。而这样做的结果,无疑是在割断历史。毛泽东同志早就告诫大家,不要割断自己的历史。1938年10月,他在《中国共产党在民族战争中的地位》一文中指出:“今天的中国是历史的中国的一个发展;我们是马克思主义的历史主义者,我们不应当割断历史。”[8]1940年1月,他又在《新民主主义论》中说:“我们必须尊重自己的历史,决不能割断历史。但是这种尊重,是给历史以一定的科学的地位,是尊重历史的辩证法的发展,而不是颂古非今,不是赞扬任何封建的毒素。”[9]根据这个要求,大家都可以自行衡量一下自己的写法,是尊重了历史还是割断了历史。(www.xing528.com)

至于第二种入附录者也不妥当,就以衙前农民运动而言,即使不能入军事篇,也该单独成篇。金华学派则完全应归入文化篇中,学术文化本为一家,万一篇幅过大,亦可单独成篇。不管有千万条理由,上述两个问题万万不能打入附录或丛录,无论如何都得编入正式内容。至于著作目录编入附录就更加不妥当了,人家本来就是正式门类——艺文志,不能随心所欲硬将砍掉。总之,我认为附录不可多用滥用,凡是应当入志的正式内容,一律不能用附录形式,更不能因一时无类可归就入附录,附录毕竟不是灵丹妙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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