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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倡创新,拒绝创新恶性竞争

时间:2023-07-1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不过需要指出的是,我们所讲创新,必须是建立在继承的基础之上,因为继承和创新是相互依存的,没有继承也就谈不上创新,因此,首先要有继承。他们这一做法,受到了方志学界的好评,并被认为是创新之举,因为人家的做法仅仅在于突出重点,反映特色,而在编写中没有任何越位的做法。首先是怎样创新,如何创新,这就是一个识的问题。见识不足,看不出创新的门路,再有胆也无济于事;相反,见识不错,能够看出哪里可以创新,哪里

提倡创新,拒绝创新恶性竞争

在修志过程中,我们提倡修志同志根据社会的发展而提出不断的创新,因为随着社会的发展,事物也在不断变化,方志记载的内容也就不断地在扩充和发展,并且随着社会的不断变化而变化,因为它所记载的内容必须反映社会现实,当然所记内容也必然经常在变,篇目设置也就得跟着经常变。这样一来,参加具体修志的同志,就必须用变的观点来对待篇目设置,用变的眼光来看待修志,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以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当然也就要求大家要具备创新意识,以适应不断变革的需要。不过需要指出的是,我们所讲创新,必须是建立在继承的基础之上,因为继承和创新是相互依存的,没有继承也就谈不上创新,因此,首先要有继承。为此,我在《方志学通论》初版中,在讲述新方志编修时,就已经列有“要注意做好继承和创新的关系”一目,指出,首先大家必须懂得,自己编修的是地方志,而不是其他别的著作。既然如此,就必须保持2000年来方志在发展中所形成的优良传统和特点,如内容的广泛性、区域性、时代性、资料性等等,如果丢掉了这些传统和特点而去创新,那就已经不是地方志了。这些传统和特点是任何一种其他著作所无法取代的。当然,继承并不是全部照搬,而是有批判地吸取其精华,剔除其不适应于新社会的内容与形式。我们今天的新志书体,就是广大修志同志在继承旧方志传统与特点基础上,根据当今新社会内容的要求而逐渐形成完善起来的。因此,创新是对继承而言,是以继承为前提,在继承基础上,根据时代需要和地方上的需要而加以发展和创造,而不是无依据的凭空乱造。若是离开了这个前提,把千百年来方志发展过程中所形成的优良传统、有别于其他著作的所独具的特色全部抛开,另起炉灶地独创,那只会失去编写方志的宗旨和意义。这种做法,只能叫作新创,而不是我们所讲的创新,一字之差,意义就会截然不同。因此,所有创新,都必须照顾到方志有别于其他著作的固有特点和体例,如果这些都不复存在,那方志这种著作形式也就会逐渐变味乃至消亡,这绝不是耸人听闻!就如《山东省志》在“人物卷”之外,另设“诸子名家”卷,本来这种做法是无可非议的,只要将这些诸子名家放在一卷之中,并适当加大其篇幅也就可以了。遗憾的是,编纂者们所采用的却是完全超越了方志体例的写法,将每一个人写成一本书。这种做法已经不是什么篇章升格与突出问题了,其结果是已经与《山东省志》并列了,不管你承认与否,如何辩论,摆在大家面前的事实就是这样。这就是量变的结果而引起了质的变化,这是最起码的哲学原理。不仅如此,人们不禁还要问,你们这一本一本人物志,与各式各样的人物评传究竟有什么区别?既然与这些人物评传没有什么区别,那又从哪一点能够说明你是地方志呢?其实我们已经讲了,问题并不在于“诸子名家”卷能否单独立卷,而在于立卷之后,如何编写,如何处理。人家批评你并不在于“诸子名家”能否单独立卷,而是没有将这些诸子名家“纳在一卷”之中编写。我们再看《绍兴市志》的做法,众所周知,绍兴的名人名家之多是举世闻名的,《绍兴市志》为了突出这一点,也曾设立了“名家学术思想”卷,以集中反映人物群体。他们这一做法,受到了方志学界的好评,并被认为是创新之举,因为人家的做法仅仅在于突出重点,反映特色,而在编写中没有任何越位的做法。可见两者设想都是一样,由于做法不同,表现形式不同,其效果完全相反。试想如果他们也按照《山东省志》的“诸子名家”卷那样写法,分别独写成“绍兴哲学名家学术思想”、“绍兴政治名家学术思想”、“绍兴历史名家学术思想”、“绍兴文学艺术名家学术思想”等等,并且各自写成一本书,其性质自然也就变了,其结果也是必然遭到否定,这是绝对没有商量余地的。据说目前有的地方正在新一轮修志中搞“方志编修年鉴化”,我听了着实感到吃惊,在搞年鉴化的同志们,你们这样做不是在促使地方志走向消亡吗?这绝不是危言耸听,因为地方志与年鉴两者性质根本不同,前者是著作,这是胡乔木同志早就讲过的,而年鉴则是工具书性质,这是众所周知的事,难道这一点也不懂吗?既然年鉴化了,作为方志的性质自然也就不存在了,这不就是消亡了吗?这是明摆着的事实,根本无需多作辩论。这里我们再次提出,恳切地希望方志界同人,特别是修志第一线的同人,必须认真地、负责地共同来呵护这已经延续了2000年之久的文化瑰宝,使这一优良的文化传统,能够正常地代代相传,千万不要在我们这一代人手中使其变味而自行消亡。当然,我们也要指出,无论在什么时候,无论是什么人,若是真的断送了已有2000年历史的优良文化传统,必将成为千古之罪人!《北京市志》主编赵庚奇同志于2000年10月11日在全国城市区志北京研讨会上所作的报告《继承、创新、求实》中就曾明确提出:“1.坚持地方志的本质属性不能改变;2.坚持地方志的编纂体裁(形式)不能改变。”我觉得这两点在这个时候提出,是非常适时,非常重要。这里告诉修志界同仁,创新不能改变地方志本质属性,也不能改变地方志的编纂体裁和形式,如果这两点都改变了,也就不成其为地方志了。关于地方志的本质属性,1986年12月胡乔木同志代表党中央和国务院在全国地方志第一次工作会议上所作的报告中已经指出:“地方志应该是一部朴实的、严谨的、科学的资料汇集,让它能够经受历史的考验,尽管它不是一部科学理论著作,但它毕竟还是一部科学文献。”其中还特别强调:“客观的历史就是客观的历史,不需要地方志里画蛇添足地加以评论,地方志不是评论的书,不是史论。多余的评论不但不为地方志增光,反而为地方志减色。”这就告诉大家地方志的资料性,而不是评论的书。我就看到有一本方志论著,公开提出方志要加大论的力度。可以肯定,修志同仁如果按照这种方志理论来编修续志,势必将会误入歧途。我们用胡乔木同志讲话精神去衡量一下《山东省志》那个“诸子名家”卷所写的一本一本诸子名家,很明显与方志属性相背离。

当然,谈到创新,也并不是那么简单的,编纂者们必须有胆有识,两者缺一不可。首先是怎样创新,如何创新,这就是一个识的问题。我们常说,某某人见多识广,这个识是非常重要的。见识不足,看不出创新的门路,再有胆也无济于事;相反,见识不错,能够看出哪里可以创新,哪里应该创新,但自己却没有勇气,没有胆量去实践,前怕狼,后怕虎,就是怕犯错误,尽管有好的见解、好的设想,就是缺乏勇气,最终自然还是落空。在上届修志中,在篇目设置上富有创新色彩的为数还是比较多的,也有因见识不足和胆量不足而没有实现的例证。下面结合突出重点、反映特色而举例说明。(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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