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言
综观吾国百年来之出版事业,出版机构以十年甚至数十年坚守一人或一书之出版抑或一丛书之陆续出版,其数量之夥、规模之大,似未有出中华书局之右者,试举数例:
《四部备要》,十数载;
《辞海》,二十载;
“二十四史”及《清史稿》,二十载;
《先秦汉魏晋南北朝诗》,二十二载;
《大唐西域记》,二十六载;
《中华民国史》,三十载;
《顾颉刚全集》,三十载;
《尚书校释译论》,四十载;
《琴曲集成》,五十载;
《新编诸子集成》,五十载;
……
期间,或有人事之变迁而停顿,或受时代之左右而搁浅,然中华书局之使命不因之而改变,执着不为之而泯灭。其所承载者,不关乎时间之长短、条件之允否,实为一种信任之托付、一种文化之肩负,诚如顾颉刚先生《预立遗嘱》所谓:“予一生写作,应悉交中华书局,请他们组织委员会整理。”
然而,中华书局为一人之书之出版,前后跨度最久者,当推《饮冰室合集》与《梁任公先生年谱长编》二书。
二、梁任公与中华书局之关系
任公1914年应聘中华书局编辑所,主编“时局小丛书”;1915年出任中华书局《大中华》月刊总撰述,订契约三年;1916年当选为中华书局董事;1920年参与主编中华书局《改造》月刊。
《中华书局启事》:
现在时局变化不测,其影响于吾国者甚大,不惟政治财政与有关系,即实业及社会上种种事情亦无一不视时局为进退也。梁任公先生有见于此,特与同志分纂此书,冀令我国上下了然与世界事情各国状况,诚今日最要之书也。现已陆续脱稿,四个月内出全。(《大中华》第一卷第一期)
按,此即“时局小丛书”也。
陆费伯鸿先生《大中华宣言书》:
一国学术之盛衰,国民程度之高下,论者恒于其国杂志发达与否觇之。盖杂志多,则学术进步,国民程度亦高。而学术愈进步,国民程度愈高,则杂志之出版亦愈进也。我国杂志之出版,肇始于《时务报》,梁任公实主持之。……今者吾局刊行《大中华》杂志,其于此四者果何如乎?杂志事业,吾局已认为要图,自当竭尽心力为之,资本、机关二者,固不俟言矣。梁任公先生学术文章,海内自有定评。窃谓吾国中上流人,稍有常识,固先生之功居多。而青年学子,作应用文字,其得力于先生者尤众。吾《大中华》杂志与先生订三年契约,主持撰述。此外担任著译诸君,亦皆学术专家,文章泰斗。人才一端,亦勿庸赘述。今吾所欲宣言者,则《大中华》杂志之目的而已。《大中华》杂志之目的有三:一曰养成世界智识,二曰增进国民人格,三曰研究事理真相,以为朝野上下之南针。欲达第一项目的,故多论述各国大势,绍介最新之学术。欲达第二项目的,故多叙述个人修养之方法及关于道德之学说。欲达第三项目的,故研究国家政策与社会事业之方针。不拘乎成见,不限于一家之言,一以研究为宗。即有抵触冲突之言论,亦并存之。至宗旨如何,方针如何,俱见任公所著《发刊词》中,不复论列也。(《大中华》第一卷第一期)
任公《大中华发刊词》:
我国民积年所希望所梦想,今殆已一空而无复馀。惩守旧而谈变法也,而变法之效则既若彼;惩专制而谈立宪也,而立宪之效而既若彼;曰君主之为毒也,君主革矣,而其效不过若彼;曰乱党之为梗也,乱党平矣,而其效不过若彼。二十年来朝野上下所昌言之新学新政,其结果乃至为全社会所厌倦、所疾恶。言练兵耶,而盗贼日益滋,秩序日益扰;言理财耶,而帑藏日益空,破产日益迫;言教育耶,而驯至全国人不复识字;言实业耶,而驯至全国人不复得食。其它百端,则皆若是。(《大中华》第一卷第一期)
此一时期,任公思想倾向共和,反对帝制。是年8月21日,《大中华》刊布任公《异哉所谓国体问题者》(第一卷第八期)宏文,反对尊孔复古逆流,引起社会震动,成为护国运动兴起之舆论先导,《大中华》因之而成为反对复辟帝制之理论阵地。在近代中国,报刊成为进步知识分子宣传政治主张的舆论阵地,成为传播科学文化知识的重要媒介,而“我国杂志之出版,肇始于《时务报》,梁任公实主持之”(陆费逵《大中华宣言书》)。
1914年12月20日,中华书局第五届股东会议,选出董事十一人:唐绍仪、陆费逵、蒋鸿林、蒋汝藻、施则敬、沈知方、王宠惠、陈玉麟、周鹍、范源濂、沈恩孚。
1916年6月8日,中华书局第六届股东会议,选出董事十一人:施则敬、唐绍仪、范源濂、梁启超、周扶九、蒋汝藻、陆费逵、陈玉麟、朱幼安、陈夔龙、廉泉。范源濂至1924年,皆为董事。
任公身为中华董事,其所主张,盖亦代表中华之立场,其以杂志为依托,以文章为利剑,引领时代之风尚,推动社会之进步,诚如中华创始人伯鸿先生所认识者:
我们希望国家社会进步,不能不希望教育进步;我们希望教育进步,不能不希望书业进步。我们书业虽然是较小的行业,但是与国家社会的关系,却比任何行业为大。(《书业商会二十周年纪念册序》)
任公《与中华书局函》(1917年1月)曰:
中华书局董事会公鉴:
奉通告敬悉,因在忧中,不克列席。一切请范君静生代表。
此请
公安!
棘人梁启超稽颡
按,范源濂,字静生,湖南湘阴人。1898年进湖南长沙时务学堂学习,为任公弟子。1912年中华民国成立,任北京政府唐绍仪内阁教育次长,继任赵秉钧内阁教育总长。1913年1月辞职南下上海,任中华书局编辑长。1915年冬,与梁启超等共同发起讨袁运动,1916任段祺瑞内阁教育总长,举荐蔡元培出任北京大学校长。在中华期间,主持“新制”、“新编”、“新式”三套教科书之编写,并制定《辞海》编辑计划。
《改造》,原名《解放与改造》半月刊,北京新学会编,创刊于1919年9月,上海时事新报馆为之经理代售。从1920年1月第二卷第一期起,改由中华书局印行。创刊号问世时,任公适游欧洲;次年3月任公归国,由梁任公、蒋百里、蓝公武、张东荪等重新组织,“以名称贵省便故”,遂更名《改造》,宗旨为“群性与个性之交融,思想及经济社会之改造,并介绍世界有影响之学说,发扬我固有之文明”,成为传播新文化之主要刊物之一。担任撰述者,除梁、蒋诸人外,还有张君劢、瞿秋白、丁文江、沈雁冰、郑振铎等。
任公《改造》创刊号发刊词题为《政治运动之意义及价值》,文曰:
欧美政治,所以组织日新而基础坚实者,盖凡其政制皆经一度或数度极热烈之国民运动而来。……若多数人对少数人之普通选举运动,若无产阶级对有产阶级之种种社会主义运动;其借局部问题以发端者,若英国之谷税运动,若美国之禁奴运动;其纯限于局部问题者,大之如各国之妇女参政运动,小之如美国之禁酒运动。
梁漱溟《纪念梁任公先生》曰:
总论任公先生一生成就,不在学术,不在事功,独在他迎接新世运,开出新潮流,撼动全国人心,达成历史上中国社会应有之一段转变。
任公的特异处,在感应敏速,而能发皇于外,传达给人。他对各种不同的思想学术极能吸收,最善发挥。
于中华书局建局之初,任公即以主编、主笔身份参与其中,并成为中华董事,使中华书局的声名迅速崛起,集天下舆论目光之所聚,为中华书局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而中华亦不辱任公之信任,之后数十年间,不管时局之如何沉浮,政局之如何跌宕,于任公书籍之出版,一以贯之。
三、从《全集》到《文集》到《合集》
众所周知者,中华之出版任公著作,私营期间凡三次:
一、1916年,出版“梁任公手定”《饮冰室全集》,四十册,偏重于政论、书牍类文章。同年11月再版,翌年出缩本,分订四十八册。
二、1926年,出版乙丑重编本《饮冰室文集》,聚珍仿宋版印制,线装八十册,分五集:第一集为戊戌以前所作,第二集居东瀛时作,第三集归国后至欧战前作,第四集欧战和议以迄最近作,第五集为题跋诗词曲小说诗话等,内容涵盖任公1925年之前全部著作。中华书局广告曰:“梁先生的文言文流利畅达,一洗古文积习,实文学革命的先锋,可作学文的模范;梁先生的语体文委婉曲折,或讲文学、或讲科学、或讲政治经济、或讲中外大势,都是很好的作品,可作现代语体文的楷模。”
三、1936年,由林宰平编《饮冰室合集》,四十册。其中“文集”十六册四十五卷,“专集”二十四册一百零三卷,较1926年《饮冰室文集》多文一百五十篇、专集六十三种,“文集”附诗词、题跋、寿序、墓志等,“专集”附门人笔记若干种,约计七百七十馀万言。此为梁任公生平著述之最全版本,成为学术界研究近现代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之重要参考资料,影响深远。其后,陆续发行单行本三十馀种。
今档案中所见有关《饮冰室合集》出版事宜时间最早者为1933年2月28日,陈叔通致舒新城函,论用纸及装帧,函曰:
新城先生阁下:
奉手示并任公遗集样张两种,均谨悉,似甚合宜。将来普通(即报纸)或用硬纸面西装,精者(即道林纸)用皮面西装,此与定价有关,故陈鄙见,仍候台酌。梁宅弟亦去信矣。专颂
台安!
敬拜手上
二月廿八
1933年3月3日,陈叔通致舒新城函曰:
新城先生:
手复敬悉。布面、纸面,现订入契约,自无异议,仍照契约办理可也。
即颂台祉!
弟陈叔通
三月三日
1933年4月7日,丁在君、林宰平致中华书局函曰:
敬复:
前承函示梁任公先生《合集》版口式样及纸张多份,因任公先生家中人颇希望字能稍大些,当由梁思成兄与周支山兄就近接洽,思成兄拟有办法数条,此系二月间事。支山兄云:“即将思成兄所商各节转达沪总馆,一得回讯,即告思成兄及弟等。”日前曾探询,知回询未到。顷接尊处书字第七八○号信,合先布信,望将思成兄所拟各节赐予询复,至祷。敬颂
大安!
丁文江、林志钧合叩
四月七日
1933年5月10日,梁思成致周支山函曰:
支山先生:
成于上月外出至河北南部,调查宋元建筑遗物。日前归来,始悉大札,送来已经多日,未得早覆,尚祈见谅。顷晤商丁、林二先生,认为先严全集即照印式,改变既多不便,亦无可如何,请按样本进行可也。往返函商,费时已多,尚祈即日付印,早日出书是幸。耑此,即颂
大安。
梁思成拜上
廿二年五月十日
1934年8月6日,陈叔通致舒新城函曰:
新城先生阁下:
久违教,想著述日新为佩。梁任公遗集未知已排至如何程度?约何时可以完竣?敬乞示知至感。专询,即颂台安!
弟陈叔通拜手上
八月六日
伯鸿先生乞代候。
按,伯鸿先生批曰:“‘文’,已排成十之八九;‘专’,正在赶排。”
1934年9月23日,陈叔通致舒新城函曰:
新城先生阁下:
前奉一缄,接贵部代复,据云:梁任公先生文集已排成十之八九,专集当在赶排中。查原订两年内出版,已将届期,可否催促成之?伯鸿先生与弟等对于死者,亦可有以偿前诺矣。亟托亟托。专颂
台安!
弟功陈叔通拜手上
九月廿三日
按,舒新城批曰:“速。”
1935年5月2日,陈叔通致舒新城函曰:
新城先生阁下:
启者,梁任公遗集现已印至何程度?约何时可以出版?此事深仗大力催促。梁氏暨同人均极感激。特此奉询,即乞示知为荷。专颂
台祉!
弟功陈叔通拜上
五月二日
按,舒新城批曰:“急。”
1935年6月10日,陈叔通致舒新城函曰:
新城先生阁下:
奉六月一日手书并目均谨悉。弟仍以为不宜改动,因此书为林宰平先生原编,特再寄平商议。兹得宰平先生复信,一并送上。信中如是否必需精装本以下云云皆甚是,当乞再思,不可削足适屦也。且原稿对于单行本皆保留原状,并未分裂,尽可单行分售,似与尊虑分售合售并无窒碍也。专颂
台祉!
弟陈叔通
六月十日
后附林宰平致陈叔通函及对于《饮冰室合集》之目次编排、分册事:
叔通四哥知己:
八日来教接到。任公遗集分类问题,前途坦怀虚受,感佩不可言,洋装十册办法可以变通,则困难问题已解决过半,至平装各册每册只收一种者,自无问题,其兼收数种,有可用总括名称者(如“佛学研究”之类),有难定总名者(如《双涛阁日记》、《清史商例初稿》等皆不易归类),可否每册书脊只标“饮冰室合集”五字,字下书“专集”二字(单行本多在专集方面),于封面上平列所收数种书名,或在里面之第一页用较大字平列书名,俾购者一望而知。此办法与思成谈过,渠亦赞成,请兄裁夺与前途一商。如不甚合用,乞示知,容再想办法。匆复。即颂
暑祺!
弟钧顿首,十四晨。
中华书局来函及改订《饮冰集》目次均看过,弟向不喜争执,事苟无大关系,皆乐于舍己从人。中华所改假令可用,何必定袒原稿?无奈改的实在要不得,如敷衍对方不一说话,似乎对不住任公,这样编遗集转不如不编之为愈。
譬如《作文教学法》《要籍解题》等与“修养”毫不相涉,《志三代宗教礼学》《志语言文字》乃至《考古学》等皆非“史志”,即如《国债史》亦不当入“史志”之列,《古书真伪及其年代》固与“历史研究”无关,即《美文及其历史》亦非讲史学,《盾鼻集》即非游记,亦非随笔,《先秦学术思想年表》至《汉志诸子略考释》此十种皆讲学术源流派别,原稿以年代相次,自为一类,其中《庄子天下篇释义》并非讲庄子哲学,《荀子评诸子语汇解》并非讲荀子哲学,改订本乃列入“中国哲学研究”,似有未合。诸如此类不备举,实则中华书局改本所立修养、史志种种名目,此为坊刻老法,未必因是遂可吸引读者,而反因分组难于恰当惹起多少问题。再者精装本(是否必需精装本)分十册(似乎问题即在此点,如能多分若干册,则一切困难皆解决),平装本分四十册,因为分册既要整数,而页数又要平均,遂不免有此削足适屦之举。若能稍为活动,则原稿对于单行本(此指原系单行本者)皆保留原状,并未分裂,尽可单行分售,其字数较少者以类相属,可合数种为一册,亦可作为单行本,似与分售、合售办法并无窒碍。至于《戊戌政变记》原属单行而著作年代又最早,故原稿列专著之首;《辛稼轩年谱》亦可作单行本,系任公绝笔之作,列在最后;其凡属任公口讲、门人笔记者,别为一类殿后。如不执定分为十册,则此种体例似皆无变更之必要。兄意以为如何?经此波折,引起下走一种要求,即任公此集,中华排版后,务请其将样本交尊处一阅,再行印刷。并请其勿随便轻动,此语恳即为转告。至盼至盼。
1935年7月18日,陈叔通致舒新城函曰:
新城先生:
前奉手书,至今日始接林宰平复信,特以呈览。弟住莫干山武陵路五五二号,如能径与宰平先生商洽尤妥(林宰平先生住北平宣武门外大井胡同五号),否则转多周折也。专颂
暑安!
弟陈叔通拜手
七月十八日
按,舒新城批曰:“‘文集’已校定,纸版已打好;‘专集’已十之八校定,因散版太多,一部分已打纸版,现在只能照原目录之次序,不能大改动,免重排。广告预约办法等,请拟定交下伯鸿先生。新城。七月廿三日。”
之后,伯鸿先生遂有与舒新城论及目次、编排、装帧等细节,档案中存有舒新城对《合集》中相关文章篇幅之页数统计。末有报伯鸿先生一纸,曰:
伯鸿先生:
此事照合同,公之主张不易实现,盖公意欲一一单行,合同则只选若干可单行者单行,并不要一一单行也。宰平来信有近意气书生,更见到生意,我想即与之商仍恐无结果,抬出合同来说,更伤感情。与其白费唇舌而无好感,不如听之之为愈。此书即全部单行所售亦有限也。
新城
1935年12月1日,陈叔通致舒新城函曰:
新城先生阁下:
昨上一函,计已入詧。顷有奉询两事:(一)林宰平先生来问,《饮冰室合集》预约,能否以折扣,抑定各本分印,可有折扣?北平燕大及图书馆均以此为询。乞示。(二)……
弟陈叔通
十二月一日
按,舒新城批曰:“图书馆照预约价,八折;其馀十部以上,八折。请叔辰先生与伯鸿先生商。”
1936年2月18日,陈叔通致舒新城函,为《合集》卷首印任公像事,曰:
新城先生阁下:
昨接梁氏思成电,特以寄呈。重印来不及,又费事;或撤去,何如?乞台酌为荷。专颂
著祉!
弟陈叔通拜手上
二月十八日
按,舒新城批曰:“已照办。”
1936年1月,《饮冰室合集》之“文集”十六册正式出版;4月,《饮冰室合集》之“专集”二十四正式出版。6月7日,陈叔通致舒新城函曰:
新城先生阁下:
久违教。昨接林宰平先生信,知应赠之梁任公先生《合集》尚未交到。可否即函贵平局划拨两部,较为便利。又,《年谱》契约能即先由贵局拟就,交与梁思成否?抑待交稿后再商?专颂
台祺!
弟陈叔通拜手
六月七日
1936年11月7日,陈叔通致中华书局编辑所函,告以收到《合集》,函曰:
中华书局编辑所台鉴:
顷收到《饮冰室合集》第三批单行本三十一种,计卅三册,共弍部不误。此颂
台绥!
陈叔通
廿五、十一、七
1937年9月15日,为领取版税事,梁思成致舒新城函曰:
新城先生惠鉴:
思成现已离平,先严《饮冰室合集》版税,前在平局领取,现拟改在天津中华书局领取,敝庐住址为天津意租界西马路廿五号。原用长方形鉴“梁思成”(注:印鉴长方形,一行三字,篆书),改用“梁思成印”(注:印鉴方形,二行,行二字,隶书)。除另函通知周支山先生外,敬希先生通知津局方局为荷。琐事渎神,不胜感谢。
耑此,敬颂
撰安。
梁思成敬上
廿六年九月十五日
1937年11月23日,梁令娴致舒新城函曰:
新城先生台鉴:
敬启者,舍弟思成已迁居长沙,临行间曾函请将版税转由津局付交。昨往领取,称尚需接总局函始办。现津舍需款甚亟,请先生即函知津局照拨,是为至感。若有示覆,请直寄天津意租界西马路廿五号梁公馆收转为盼。兹将北平贵局回信寄阅,请查照。专此,敬候
大安。
梁令娴谨启
十一月廿三日
1938年1月29日,梁思成致中华书局函曰:
敬启者:
鄙人先父梁任公之版税凭摺已填满,祈贵局另发一新摺为荷。此致
中华书局台照。
梁思成代
一月廿九日
《合集》出版,纸贵洛阳。然《合集》毕竟量大,普通读者因价昂而却步,“文集”十六册定价十六元,“专集”二十四册定价二十四元,全四十册,定价四十元。据相关资料统计:1933年,上海双职工家庭月收入40馀元,技术工人、小学教师、医护人员等家庭月收入50馀元;中级职员、工程师、中学教员、医生、记者、作家、律师等家庭月收入在100—200元左右。可见欲购一套《饮冰室合集》,确是一笔重要开支。1935年,上海金价为77—96元/两,一套《饮冰室合集》差不多半两黄金。按2012年6月26日黄金价格计,半两黄金价为8090元人民币。而近日据1936年版重印之《饮冰室合集》,中华之定价为880元/套。
是故有1936年11月9日,舒新城致陈叔通函,商量选编《饮冰室粹言》,以满足普通大众之需求。函曰:
叔通先生:
《饮冰室合集》出版以来,欢迎者甚多,但因分量较大,定价自不能过于减低,因之无力购买者亦所在多有。鄙处刻经商酌,拟请先生另编《饮冰室文粹》或《饮冰室全集选粹》,以一百万字为度,约一千页,庶对于无力购买全集者,可收轻而易举之效。内容除就文集选择外,其《合集》中如中外传记及其他短篇有精采者,似亦可酌量采入。此种办法,极荷赞同。当乞酌夺示复为荷。
专此,顺颂
著祺!
弟舒新城上
廿五年十一月九日
按,所谓“约一千页”,仅为《合集》之十一分之一,则其定价自可降至普通人所能接受者也。
1936年11月13日,陈叔通致梁令娴函曰:
令娴贤世媛鉴:
《粹言》为图利起见,如可,则先与谈版税。问题一通,再由弟与宰平先生商择,均非弟一人所敢私成。现在版税,与津宅日用,不无补助,能多销,则版税必可多增,亦俟思成归后商妥示知为荷!原信请暂留,一并交思成阅过,再附还。专颂
俪安!
陈叔通拜手
廿五、十一、十三日
1936年11月26日,陈叔通致舒新城函曰:
新城先生阁下:
前奉手示,即函催思成,顷知已赴山西,归平当有复也。《年谱》以王君属赵某所编长编实不妥,故改托宰平先生重编,与其草率出版,不如郑重《粹言》。为销路计,或可更畅,须与宰平一接洽,弟意似仍须予梁氏以版税。梁氏姨太太一方尚有小儿女学费,今年通易倒闭,受害甚大,版税不无小补,故以附商。再,弟意不妨分为政论、史学、财政,各成《粹言》,凡题跋、诗词等均不取。《历史研究法》销路甚大,尊处格于商务之约,不得单行,可置史学类中,亦取巧之一法。分类《粹言》即无异文集,其专集既单行,即不必再采入其中,实以史学、财政及政论为人之欲读者,未知尊意何如?倘彼此商定,即贵所中人编之,亦可不必再觅人编也。专颂
台安。
弟陈叔通拜手
廿五、十一、廿六
1937年1月3日,陈叔通致舒新城函曰:
新城先生阁下:
前送呈梁思成致尊处一函契约,即封入在内,惟函中于《粹言》事亦提及否?弟意如须选印,或除专集及序跋、诗词外检交一分,以便于所选者摺出,凡已过去事实议论皆不录,则分量似不多,若再分类,如财政、历史等则购者各从其类。分量更可减少,即无异使非专集亦变为专集也,于销路可加畅。梁氏版税不无小补,诚为两得。弟愿效劳而不出名,仍以贵局编辑人出名为妥。尊意以为何如?
专颂
台祉。
弟陈叔通拜手
廿六、一、三
1937年1月8日,陈叔通致舒新城函曰:
新城先生阁下:
奉手复,《粹言》事再致函思成兄,如选编,弟可不受值而效劳,裴子则须受值也。尺牍承兄印,至感。先以各人传目呈览,俟交下再照目检送尺牍。故传目仍足交还,契约并交尤盼。专颂
台祉。
弟陈叔通拜手
廿六、一、八
1939年5月19日,陈叔通致舒新城函曰:
新城先生阁下:
前奉大函,即催询梁思成,至宁无复,或不在平,又函其姊令娴女士矣。《饮冰粹言》以泪眼久未愈,比才翻阅,似除专集(可单行卖)分量已无多,若再删,即须另排另印。为买卖计,总不如囫囵印行为妙。且过去之文字有时亦可供查考,未知有当否?《冬暄草堂尺牍》照相已竣事否?至今原册未交下,可否催询?特以附渎。专颂
台安。
弟陈叔通
廿八、五、十九
“于销路可加畅”、“梁氏版税不无小补”,有两得之便,故陈氏“愿效劳而不出名”;然抗战发生,时局不定,“泪眼未愈”,迁延多时,专集有售,重编必至重排,重排犹须另印,盖“为买卖计,总不如囫囵印行为妙”,所谓“过去之文字有时亦可供查考”云者,即1937年1月3日信中“凡已过去事实议论皆不录”,再“各从其类”,“分量更可减少”,如此,不仅操作便捷,且易于销售。殆困于时局,《粹言》事商之两年半,终至搁浅。
四、与商务印书馆、世界书局之版权纠纷
中华书局1916年出版“梁任公手定”之《饮冰室全集》时,曾与商务印书馆就版权问题产生过纠纷。
早在1916年9月1日、5日,中华书局曾于《申报》连续刊登版权保护声明,谴责普新书局将出版《梁任公文萃》样本中一半文字采自中华《大中华》杂志,并向上海会审公堂提起诉讼。声明末载:
《大中华》杂志版权完全为本局所有。《庸言》报版权在债务未清之前,版权亦为本局所有,无论何人翻刻剽窃,本局定必追究。
其实,此声明为针对商务印书馆而发。因商务拟于同年9月底出版任公自编之《饮冰室丛著》,该书收录有任公发表于《大中华》《庸言》报上之文章。与此同时,中华亦刊登广告,准备于月底出版任公《饮冰室全集》。
按,一、任公与中华签订主编《大中华》合同时,曾口头声明自刻文集时,其中文字可以编入。而负责编辑接洽事务的中华理事王仰先含糊应允,谓“将来总可商量”。二、任公因《庸言》报而借中华三千元,还款之前,版权归中华所有。为抢得出版权,商务多次上门与任公商谈,愿通过律师交涉,代偿任公向中华所借三千元以赎回《庸言》报权,或将《庸言》归于商务。中华当然不能坐视。1916年9月14日,中华负责人伯鸿先生为此特访商务张菊生,出示《大中华》《庸言》与任公所订契约,并曰:
《大中华》文字,任公自刻文集,可以编入之说,契约上并未载明。当时系口头声说,王仰先含糊应允:“将来总可商量。”此时在法律上不能有效。为尊重彼此版权起见,最好彼此商托。商务必须采用《大中华》文字,须有相当办法,可作为中华“特别允许”。
鉴此,张菊生以为“商务并无干犯中华版权之意,任公自行编辑,与商务无关”,且“任公既经声明在先,当然占有著作权之一部分”。是月24日,张菊生紧急访任公,任公出示与中华所订《饮冰室全集》合同,并称中华已经复信允许其自编文集及采用《大中华》文字。于是,张菊生请任公于中华契约上声明:“系自行编纂,交商务印书馆发行,中华书局丝毫不得有所侵犯”云云,任公允为照办。又言及《庸言》报事,张菊生以为若赎回,商务愿为交款;任公以为不必,并谓该报于商务未必有用。
时任公新当选中华董事,后经中华伯鸿先生、王仰先与商务张菊生多次协商,从彼此尊重版权出发,妥善解决纠纷。纠纷遂息,中华《饮冰室全集》、商务《饮冰室丛著》于是年9月底,同时出版发行。
任公过世,林宰平负责《饮冰室合集》之编纂。期间,中华就任公著作版权一事,与商务、世界等多有交涉。
1931年11月10日,陈叔通致伯鸿先生函曰:
伯鸿先生阁下:
又久违教,昨接林宰平先生函,送览,想周君亦有函请示。商务所印零种,当由弟往商结束契约,第二条当不生问题。原函仍求付还。专颂
台祺!
弟陈叔通
十一月十日
1932年11月17日,梁思成就张旭光编《梁任公文选》事,致函舒新城曰:
新城先生:
十一月三日华字二二六二号来示敬悉。先严全集既经弟与贵局签订合同,由贵局出版,则其任何部分,不得由任何他人擅印。张旭光君《梁任公文选》,当然不能印行也。此后如更有此项情形发生,即请由贵局与以拒绝。如有擅印发行者,则须求法律之保障也。耑此奉覆,并颂
台绥!
梁思成谨启
廿一年十一月十七日
按,张旭光不知何许人。查诸相关资料,曾编有《大战史料汇编》《中华民族发展史纲》等。另有《梁任公文选》,上海文化书局,1934年出版,未审是否即此张氏
所编。
1935年11月11日,陈叔通承梁思成之托,就世界书局拟出版盘自广智书局之任公著作,致舒新城函曰:
新城先生阁下:
久未晤教。荷接梁思成兄来信,属弟代表与世界接洽与贵局纠纷之事。弟接函后即将思成兄委托代表信送去,弟加一信,信内即照思成兄寄来先生代拟之稿。叙入已今有一星期之久,现不来约,又不示复,或系词穷,即无证据可知。特将弟去信录奉,乞台洽倘有信来约,或来信当再与先生接洽。专颂
台安!
弟陈叔通拜手
廿四年十一月十一日
后附陈叔通《致世界函》(钞录件):
敬启者:
顷接梁君思成来函,内附致贵局信一件,属为转呈,并商洽种切。据思成君致弟函,内有“先公著作,早年均委广智代发行,但从未将著作权让渡,故《饮冰文集》《饮冰自由书》《意大利建国三杰传》《德育鉴》《中国之武士道》等,早年均曾有广智出版。复于民国四五年,《全集》交中华书局出版,专著交商务印书馆出版,并由中华、商务代先公为著作权注册,广智均未抗议,可见广智根本未买得著作权也。广智盘与贵局,只能盘存货,不能将他人著作权盘让”若等语,先以奉闻。弟不能任代表,但可以代邮使,如能得期面谈,似较笔墨往还为简捷。还乞示复为荷。
十一月九日
按,所谓广智书局之任公著作,指《(分类精校)饮冰室文集》(精装二册),光绪三十一年十一月订正第三版,三十四年五月订正第五版。1898年底,康、梁以“保皇会”名义、用股份制方式,向港澳华人、北美和大洋洲华侨出售股票,集资后于上海创办广智书局,地设棋盘街中市。任公以供稿作为“技术股”,占股份三分之一,任总负责,在海外遥控运作。上海则由冯镜如任经理,与何澄一(天柱)负责管理日常事务。后于北京琉璃厂设有分局,出版各类文史专著,以及小说、教学参考书等。至1925年停业,业务分别盘与广益、世界两书局。
1935年11月29日,陈叔通致舒新城函曰:
新城先生阁下:
弟前接电话后,即正式函梦旦先生,请其转致,函内要点二:(一)前有文库内《陶渊明》、《历史研究法》、《清代学术概论》三种,照旧印入,但不售单行本;(二)除上三种外,概不印行。顷高梦旦先生复函,则云:先生已与王岫庐谈过,似贵局毫无问题。弟未克多事,贵局无问题,弟即不便再谈。梁氏固无问题,问题原在贵局。究竟商务九种,照旧印行并印单行本,贵局有无问题?请先生直接与岫庐一谈。梁氏无可无不可也。高函附上。专颂
台祉!
弟陈叔通拜手上
十一月廿九日
后附1935年11月28日,高梦旦致陈叔通函曰:
叔通先生大鉴:
奉手书,当即转告王君岫庐。言上星期二与舒君新城在银行公会聚餐,告以馆中所拟对于梁著办法,并谓此系根据盛君同孙在日与中华商定之结果。而更让一步者,舒君称版权问题由梁氏自理,即加入《合集》之种类,亦由梁氏自定,中华并无成见。渠个人亦认所拟办法颇为允当。次日,舒君又来电话,仍言梁氏如不反对,中华并无问题。鄙意,所拟办法对于中华印行《合集》并无阻碍,而与梁君思成“传播先人著作之宗旨,亦复相合”等语,特此奉达。敬讯起居!
高梦旦
二四、一一、二八
《饮冰室丛书》及《饮冰室文集》类编两种,于该局发售《文集》预约时停售。(一)所临碑帖两种,无问题;(三)除(一)项两种外,单行本可否继续发售,此节并面加解说,在鄙意似无问题;(四)万有文库本照常;并告以版权关系,须订约或换信。
二四、一一、一九
1935年12月5日,陈叔通致舒新城函曰:
新城先生阁下:
弟代表梁氏,梁氏则但虑贵局或因商务六种照旧印行,于《合集》及单行本有碍销路,若如来示,则《陶渊明》、《历史研究法》、《清代学术概论》,商务均可加入万有文库,并可单行。贵局除印入《合集》外,不印单行本,自较弟提出者在商务为满意,梁氏亦不复有异词。弟以为以上三种单行,贵局必不允许。弟为多事矣。一笑。专颂
台祉!
弟敬拜手上
五日
1935年12月1日,陈叔通致舒新城函(已见前),舒新城批除购书折扣事宜外,另有一句曰:“《饮冰室合集》版权事,正与王云五君接洽。”
1935年12月16日,商务总经理王云五致舒新城函曰:
新城先生大鉴:
奉本月十二日手书,敬悉一是。任公遗著《清代学术概论》《历史研究法》正续编及《陶渊明》三种,敝馆照旧出版,贵局只加入《合集》,不另印单行本。敝馆所印除前三种外,其馀任公著作以存书售完为止,自愿放弃版权不再重印。兹将存书数目开单奉阅,其各书注册执照,经一二八之难,大都付之劫灰,事后整理此数种中,仅存有《墨子学案》一种,计第四五七号执照一纸,随函附上,即希察收。其馀各种已于本年六月间呈请内政部补领注册执照,至今尚未寄到,容俟到后,即行送上。至于各书契约,当时仅订有总合同,不便分拆,即请以此次交换信为凭可也。专此奉复,敬颂
台绥!
商务印书馆总经理王云五
二十四年十二月十六日
任公著作存书数目清单
墨子学案 壹千伍百捌拾贰本
墨经校释 壹千零柒拾伍本
曾文正公嘉言钞 壹千伍百零柒本
大乘起信论考证 捌百柒拾伍本
梁任公学术演讲集一辑 壹千叁百叁拾玖本
梁任公学术演讲集二辑 柒百贰拾伍本
梁任公学术演讲集三辑 壹千伍百叁拾肆本
商务印书馆钞
二十四年十二月十六日
1936年1月8日,王云五致舒新城函曰:
新城先生大鉴:
兹续送上任公遗著《墨经校释》《曾文正公嘉言钞》《大乘起信论考证》及《讲演集》一、二、三辑注册执照五纸,即祈察收示覆为荷。专此,祇颂
撰祺。
王云五
二十五年一月八日
按,舒新城批曰:“将此信录寄陈叔通。”
1936年末,伯鸿先生有与梁令娴函,论及购买“纸版”事宜,后梁令娴致伯鸿先生函曰:
伯鸿先生大鉴:
奉华字二○二号大示,一切均悉。因于夏历岁杪回津度岁,迳留半月,故未即作覆为憾。纸版全份存天津,已经查视一过,完全无缺。版权酬价,虽觉略少,然今国难方殷,文化摧毁,将欲保存,不妨奉让。所有一切手续,应如何办理,请即寄知。一俟办妥后,即请遣人持函至津梁宅领取纸版可也。耑复。敬候
大安!
梁令娴启
二月十二日
因梁令娴函中未言及中华所欲购买之“纸版”为何书,而伯鸿先生之信札并相关档案一时未检得,估计是任公主持之某一期刊之“纸版”。从中似亦可反映,中华对于任公著作及其相关资料之重视。
五、有关《梁任公先生年谱长编》出版前后
1929年1月19日,任公逝世。当时亲属故旧商议两事:一,编辑《饮冰室合集》,由林宰平负责;二,编任公年谱,为任公传作准备,由丁在君负责。丁在君挽任公曰:“生我者父母,知我者鲍子。在地为河岳,在天为日星。”足见两人关系非比寻常,故有此托。
因公开出版之资料,由林宰平负责整理,故年谱之编纂,即以未曾公开出版任公之私人信札为主。1929年7月8日,丁在君与胡适之函曰:
自从我上次写信以后,又收到许多极好的材料。任公的信,已有二千多封!有用的至少在一半以上。只可惜他家族一定要做《年谱》,又一定要用文言。我想先做一个《长编》,敷衍供给材料的诸位,以后再好好的做一本白话的“Life and Letter ”。
此后,因丁在君工作忙乱—1930年曾率团往西南地区进行地质考察,次年秋就任北京大学地质系研究教授,地质教学与研究工作颇为繁重,无暇年谱之纂修,不得已,只好另觅助手。经顾颉刚先生介绍,1932年暑假,赵丰田“到北京图书馆正式接手此项工作”,据赵丰田
回忆:
当时已经搜集到的梁启超来往信札有近万件之多,这是编年谱的主要材料。此外,还有梁几百万字的著作,以及他人撰写的有关梁的传记。要把这么浩繁和杂乱的资料疏理清楚,并编辑成书,任务是比较艰巨的。好在丁文江对此已有了比较成熟的意见,向我强调了下面几个主要之点:一、梁启超生前很欣赏西人“画我象我”的名言,年谱要全面地、真实地反映谱主的面貌;二、本谱要有自己的特点,即以梁的来往信札为主,其他一般资料少用;三、采用梁在《中国历史研究补编》中讲的编辑方法,平述和纲目并用的编年体;四、用语体文先编部年谱长编。这最后一点与梁家的意见不同。梁的家属主张编年谱,并用文言文。丁文江觉得重要材料很多,先编年谱长编,既可以保存较多的材料,又可较快成书。他又是胡适的好友,很赞成胡适提倡的白话文运动,所以仍是坚持用白话文。(《梁启超年谱长编·前言》)
至1934年秋,编出第一稿,钞成二十二册,约一百馀万字,此为年谱初稿。1934年6月,丁在君就任中研院总干事后,赵丰田亦于次年初自北平移居南京中研院,就近丁氏,便于工作,赵氏对第一稿“进行删削”。
1935年5月8日,丁在君致函陈叔通,请之联系中华,希望《梁任公先生年谱长编》交由中华出版:
叔通先生:
《任公年谱长编》不日可以脱稿,编者赵君丰田总算很卖气力,惟地隔南北,江不克常与接谈,将来整理审查,最好江与赵君同居数月。但赵非可闲居之人,江亦再无从供给,不知可否由先生向中华一商,将来年谱由该局出版,事前(本年八九月间)先支版税二三百元(能多当然更好),以供赵君来京路费及食宿之用。年谱目录字数,不日当钞寄。专此,即颂
大安!
丁文江顿首
廿四、五、八
1935年5月21日,丁在君致舒新城函曰:
新城先生足下:
在申晤谈,承允为《任公年谱》设法出版,至为感慰。兹就前日所谈各点,拟具办法如下:一、《年谱长编》系赵君丰田拟稿,计共为五十万字,字数过多,应详加删节,方可出版;兹拟假定年谱字数为二十万(最多二十五万),于最近期中请赵君来京,与弟会同,着手删节。二、预计删节工作,应可本年内完成。三、拟请中华书局预付版税洋八百元(六月初付一半,九月初再付一半),为钞写费用及赵君数月薪水。四、出版时期,一听中华酌定。以上各节统祈查照,赐覆为荷。此颂
大安!
弟丁文江顿首 号在君
五月二十一日
按,舒新城批曰:“如能于年底交稿,拟与《全集》同售,定明年六月出版。版税照任公全集办理。”
1935年5月26日,舒新城致丁在君函之大旨曰:
任公年谱
(一)分量希望不超出十万字;
(二)本年底交稿;
(三)六月初付版税四百元,九月初再付四百元;
(四)出版期交稿后再定;
(五)版税率照任公全集办理,10%。
按,此为舒新城1936年7月、1947年2月自查档案所做之笔记记录。
1935年6月7日,丁在君致舒新城函曰:
新城先生赐鉴:
接奉五月二十二日编字第一三三六号大函,藉悉一切。承示版税,六月初可付肆佰元,甚盼能早日赐下,以资应用。专此,即请
撰安!
弟丁文江顿首
六月七日
按,舒新城批曰:“即汇。”
1935年9月4日,丁在君致舒新城函曰:
新城先生足下:
《任公年谱》版税事,前曾约定分两期支付,于六月初付肆百元,九月初再付肆百元。现九月已届,甚盼将该款早日惠下,以资应用。专函奉达,顺颂
著安!
弟丁文江顿首
廿四、九、四
按,舒新城批曰:“照付。”
1935年9月11日,丁在君致舒新城函曰:
新城先生大鉴:
九月五日大函奉悉。第二次预支版税洋肆百元,已于今晨由贵局京分所送来,如数收讫,并给与收据一纸。知关廑注,特函奉闻。专此,即请
著安!
弟丁文江顿首
二十四、九、十一
1936年1月5日,丁在君因煤气中毒而死。次日,陈叔通即致舒新城函曰:
新城先生阁下:
丁在君兄病故。《梁任公年谱》前曾向贵局预支款项,为钞编之费,应有订定契约,如何情形,乞详示或将契约钞下。弟等拟改由林宰平先生接办,或即以《长编》先印,惟《长编》又恐字数太多,成本较重。尊意如何?专颂
台祉!
弟陈叔通
廿五年一月六日
之后,由翁咏霓“接替主管《梁谱》编辑工作”。1936年2月20日,陈叔通致舒新城函曰:
新城先生阁下:
昨接思成信,弟已复以“私人的”三字,不足以为重印或拆除之理由。原信姑奉上,仍乞掷还。任公先生《年谱》事,已由翁咏霓先生接手办理,惟属弟转问,能否再由贵局垫款,亦未说若干,大约有限。乞示复为荷。
弟陈叔通拜手上
二月廿日
1936年2月21日,陈叔通致舒新城函曰:
新城先生阁下:
连日奉上各缄,想荷詧入。顷翁咏霓先生来信,任公先生《年谱》,尊处前垫八百元之外,尚需五百馀元,可否再拨五佰元,交弟转汇?乞台酌。三月底可成书矣。专颂。
陈叔通拜手上
二月廿一日
1936年2月29日,陈叔通致舒新城函曰:
新城先生阁下:
奉廿七日手书,谨悉。契约已寄梁思成,至今未复,思成或不平也。垫款一千三百元,发版税时即可付入,何如?《年谱》已有咏霓兄印若干本,部分交各处覆核,限七月十五日交齐,弟一分已交。卷中有先生致任公各书,弟已将有关碍处节删,他日先生再一自校阅可也。专颂
台祉!
弟陈叔通拜手
二月廿九日
在翁咏霓负责下,于是年5月,完成第二稿,约八十万字,此即为《梁任公先生年谱长编初稿》,当时“油印五十部,每部装成十二册,发给梁的家属和知友作为征求意见之用”。胡适之《梁任公先生年谱长编序》曰:
在君死后,他的朋友翁咏霓把这部没有经过最后整理修改的初稿本油印了几十部,送给任公先生的家属和朋友,请他们仔细审查一遍,附加评注,然后寄回。
1936年6月7日,陈叔通致舒新城函曰:
新城先生阁下:
《年谱》契约能即先由贵局拟就,交与梁思成否?抑待交稿后再商?专颂
台祺!
弟陈叔通拜手
六月七日
1936年11月5日,陈叔通致舒新城函曰:
新城先生阁下:
前奉手示,即询思成,顷得来信,呈阅。仍乞发还。此颂
台绥!
陈叔通拜手
廿五、十一、五
舒新城致陈叔通函
按,舒新城批曰:“约仍请先订,以此间付去编辑费。无此约,不交帐也。”
同日,陈叔通致梁令娴、梁思成函曰:
令娴世媛、思成世台同鉴:
接令娴十月廿六日、思成十一月三日两书,均谨悉。《年谱》底本,确不满意。赵君未克负在君委属之意,后尤草率。花钱不少,可以请一位比赵君高明得多的人矣不难。弟阅第一本,当以为大致不差,愈看愈不对,始主张宰平总阅。实知赵君亦不足以了此事也。弟盼速成,但亦不愿草率。适之六纸已于新六处见及,兹仍附还。可删可改,当不止此。弟与张菊生先生合阅一册,删改甚多,已由咏霓兄寄至宰平处;秉三处一分,昨正催之,亦有改正。思成政治学问与个人生活相辅相错,互相托衬,出全个思想与人格两句,极是之。“相错”两字,尤妙。由晋返,仍望努力为之。新城处已转致。思成早复我数字,即不至怀疑也。专颂
怡怡!
敬拜手
十一月五日
1936年11月10日,舒新城致陈叔通函曰:
叔通先生:
十一月五日手示及梁思成先生函,均敬悉。《任公年谱》经如此审慎工作,极佩。惟版权契约,鄙处拟仍请思成先生先行签订交下。因此间已垫付版税一千叁百元,须有契约方可以向会计部出帐也。至交稿日期,如因审慎编辑而稍延,鄙处自可同意,但请酌定一期间。当乞转达思成先生为鄙处所寄契约,早日签寄为荷。原函奉缴。顺颂
著祺!
弟舒新城上
廿五年十一月十日
附还思成先生函一件。
1936年11月13日,陈叔通致梁令娴函曰:
令娴贤世媛鉴:
七日发一函,计已詧入。兹接舒新城兄两信,均寄上。契约似以签寄为是。思成归时,促之,有付帐关系,无契约则所垫一千三百元无根据也。原信请暂留,一并交思成阅过,再附还。专颂
俪安!
陈叔通拜手
廿五、十一、十三日
按,陈叔通批曰:“任公年谱,同人意仍须请宰平覆核,兄务请转告令娴、思成,千万到宰平处,再面恳之,并属其将兄弟姊妹生年月日开去。在君搜集材料甚多,属赵姓编作《长编》,大致当可,然增删处极费斟酌,同人已去信恳托,梁氏非去面托不可。”
自任公过世至1936年5月,完成第二稿《梁任公先生年谱长编初稿》,油印五十部分送诸人,期间究有多少情况,外人几无所知。幸20世纪60年代初(估计是1963年初),赵丰田有留下回忆文字曰:
(1)信札原件(约六千通),绝大部分为副本,馀信手稿(电稿仅此),这批资料不在台湾;发表过的文字,主要根据乙丑重编本《文集》(当时《合集》未出版);笔记之类的材料,亦皆传钞副本;他人发表过的文章和有关事实的陈述,则分别根据其原书原文而成。以上为第一批原料,该项原料本身(主要指钞副本)已存在着一些错漏字句。
(2)根据上述各项资料编成了一套资料汇编(或称长编之长编),装定为二十二册,基本上全部按年排列,中加简单说明联系的文句。这份资料共三部,第一部系墨笔钞本(现在北京,誊写员所钞),馀二部则据第一部用晒兰纸印成者,可能台湾有一部,但估计“台本”并未据此本校订。这套资料约多于《长编》百分(之)三十上下。在誊写员钞录过程中,又出现一部分错漏字句,似较上述副本中的还多些。
(3)根据上述资料又编了一部《年谱长编》,分量约达前者十分之七。这部长编稿本是用墨笔钞成的,在这次编钞过程中,改正了一部(分)错字,可能又产生了一些错字。这部稿本可能在台湾。
(4)现在流行的油印十二本的《年谱长编》(初稿),是根据上述稿本用蜡纸刻印的,在刻印过程中,又产生许多错漏字,其数量可能较前三次更多。
从中可知,《长编》成书之过程:长编材料(今已不见)→长编之长编(今存)→长编稿本(可能在台湾)→长编油印本(流行于世)。
1947年2月11日,陈叔通致舒新城函曰:
新城先生鉴:
抗战后未晤教,想台候胜常为颂。兹有商陈者,《冬暄草堂师友笺存》原有版税著作人减价优待卅部,亦未满,拟一切抛弃,由贵局酌量赠与若干部(廿部何如),未知可行否?又,《梁任公年谱》已由林宰平先生编就,能否仍续前议印行?以前是否已有议定?条件不复记忆,统以奉询,盼即示知为荷。专敬
道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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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月十一日
按,舒新城批曰:“可照旧议收印。惟稿挤,出版期不能定。”后附舒新城整理历年记录曰:
任公年谱
廿四年五月廿六日 函丁在君。
24.6.8 预付版税四百元。
24.9.5 又付四百元。
25.2.22 又付五百元。
共付过一千三百元。
廿五年六月十日,由梁思成先生签订,共示359号,共有契约,版税10%。同年十一月廿七日,叔通先生来函,谓全稿已改请林宰平先生重编。
廿六年四月廿一日,曾函叔通先生,请将全稿交下,得复,谓向思成先生催询。
此后战事发生,迄未想及此事。
卅六年二月十二日查
赵丰田就上海图书馆所藏“油印本”曰:“从陈叔通先生赠给上海图书馆的那部《初稿》上可以看出,直到1948年,征求修改意见的工作仍在继续进行。这部《初稿》上面有梁启超生前好友陈叔通、何天柱、贾毅安和亲属梁启勋、梁思成、梁思顺批注的文字数十处,提出应予删改的资料数百处。”
此书之出版,因战乱及编纂未能令人满意故,一直拖延。陈叔通所藏之“油印本”,盖在其北上入职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委员、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之前,捐赠上海图书馆。而中华书局亦于1954年实行公私合营,改组成立为财政经济出版社,总部迁往北京。
早在1956年11月,台北“中研院”为纪念丁在君逝世二十周年,承董彦堂之助,借出史语所藏《年谱》“油印本”,台北世界书局杨家骆愿“出资重钞,代为出版”,于1958年正式面世,卷首有胡适之《序》、丁文渊《前言》。
1961年10月期间,中华书局近代史组组长李侃赴武汉参加辛亥革命五十周年纪念活动时,曾与复旦大学胡绳武、金冲及言及《梁启超年谱长编》之整理事。后11月3日,中华书局近代史组遂有致胡绳武、金冲及函曰:
绳武、冲及同志:
《梁启超年谱长编》,外间要求颇急,我们计划在明年出版。前次李侃同志在武汉开会时,曾向您们说及此事,并蒙同意担任校订、增补工作。刘德麟同志对整理工作提出的初步意见,也已送请参阅,未悉尊意如何?可否在近日内将您们对这一工作的具体意见(整理方式、完成时间、是否需要补充材料、如何增补等等)见告,以便商量。
又,请您们两位撰写《梁启超》一书,亦请概允。今后需要协助之事正多,切望不吝赐教,并随时给以指导为盼。
敬礼!
近代史组
此函拟稿人:钱炳寰,会签人:俞筱尧,签发人:李侃。
1961年11月22日,胡绳武致李侃函曰:
李侃同志:
因为带同学赴崇明劳动半月,回来后才看到你的来信,未能及时覆信,希谅。
关于整理《梁启超年谱》事,我已与有关同志商计过,目前他们正在起草整理计划,待完成后即寄上,请提意见。
专此敬覆。即致
敬礼!
胡绳武
1961,11,22
此信,11月27日收到,李侃批曰:“1961,12,6,李复。”
1961年12月1日,胡绳武致李侃函曰:
李侃同志:
兹寄上我们教研组陈匡时同志起草的“关于重印《梁任公先生年谱长编初稿》的补充意见”(系指对刘德麟同志原草案的补充),请你们提意见,并对今后如何具体进行工作,予以指教为何。
专此,即致
敬礼。
胡绳武
十二月一日
对重印年谱的一点补充意见
一、底本问题。增加上海图书馆所藏修改本(油印)作校补用。具体做法,仍用油印本为底,若上图藏者有删者不删,有增者则视参考价值大小予以全录或摘录,添入页注。这样,在内容上更为充实。上图修订本系陈叔通先生所赠,有梁的后人及同时代亲朋辈眉批、夹注和题跋,所以对于油印本初稿的错误和失实处,会有进一步校正。
二、删节与否?年谱□□□天有参考价值的内容不少,但所关系张的内容也有许多,要不要删节,是会提出来的。从主要是供研究工作者参考和使用来看,我们认为还是保留年谱本来面目为宜,仅作一些技术上的改动。另外,删节的要求与界限也极难划分与掌握,弊病较多。
三、一些政治问题。原建议所提年谱中的反共和民族问题,是否会涉及现实的政治影响或梁的后人是否同意重印?我们认为这一部分正是研究梁的政治活动和思想发展关系较大,而且也是年谱中比较重要的部分。如果考虑删节,则年谱使用价值就会降低,研究工作者也不得不重新利用年谱油印本,进而使重印的目的也会部分的达不到,形成研究者又要交叉地使用重印本与油印本的困难。这一点,请考虑。至于梁后人是否同意。我们要说,油印本已在使用,这些观点已客观存在,而且重印后阅读者仍是有一定阅读范围,想来不会有什么阻力。
四、建议直排。因为有书信中夹注及页注等,排版较复杂,同时一般古籍是否照顾习惯?
五、附录问题。(略)
中华书局编辑部对“三、一些政治问题”批曰:“要请示。”对“至于梁后人是否同意”批曰:“要考虑。”对四、五也都有批注。
1961年12月9日,近代史组致胡绳武函曰:
绳武同志:
十二月一日给李侃同志的信,附来您处陈匡时同志起草的“关于重印《梁任公先生年谱长编初稿》的补充意见”已收到。上次给您的那份原草稿(即刘德麟同志所拟的底稿),因为我们没有钞存,拟请先行寄还,以便商量后再向您请教。费神致歉。并致
敬礼。
近代史组
可惜,今档案中未能发现刘德麟所拟的意见原稿。
1962年3月8日,陈匡时致李侃函曰:
李侃同志:
关于年谱问题,自您回京后,我们一直在等候您把油印稿和台湾(本)寄来,再进行。
刚从绳武同志处看了您的来信,我们商量之后,认为油印稿只有残本(不全),又不能□□,而台湾本从未见过,所以若要整理“年谱”,缺失需要你们将上述两稿见寄。不知您的意见如何?致请早日复信。
此致
敬礼。
陈匡时
3,8
李侃批曰:“德麟同志:你看,可否寄去?李侃。3/12。”刘德麟批曰:“油印本可寄去。台湾本在黎澍同志处,是否可索回寄去,请审核。(我认为,既然请他整理,寄去也无妨。)德麟。”
1962年3月13日,近代史组致陈匡时函曰:
匡时同志:
您给李侃同志的来信,已收到。兹遵嘱将《梁任公先生年谱长编初稿》的油印本(十二册)和台湾本各乙部寄奉,即请检收。并请从速着手整理,力争在上半年完成才好。
又,这两部书,切请妥善保存,用毕即行寄回。在油印本上进行整理加工,亦请保持整洁,以免
污损。
专复,并致
敬礼。
近代史组
1962年5月18日,近代史组致胡绳武函曰:
绳武、匡时同志:
前接来函,嘱将《梁启超年谱长编》油印本及台湾世界书局本寄申,已于 月 日挂号寄奉,想早蒙察收,并已着手整理。迩来已进行多少?如何进行?便中尚希示知,俾可安排发稿时间。如能将加工好的先寄一部分来,更是企盼。
汤志均同志最近来信,提到上海图书馆藏有徐勤、何擎一等浮签批注过的梁氏年谱(此事您们也曾谈及过),建议补入。我们认为最好作为脚注,而不动原文。这仅是初步意见,提供参考,如何?盼告。此致
敬礼。
近代史组
此信起草人:刘德麟,签发人:卢文迪(代)。事由:“询问《梁启超年谱长编》整理进程。”
1962年7月4日,陈匡时致近代史组函曰:
中华书局近代史编辑组同志:
来信收到了。《年谱》整理工作已在进行,预计全部工作定能在年内完成。
整理工作是依李侃同志来沪时所指示几点进行的,严格遵守保持《年谱》原来内容这一原则。
目前整理中有二个问题,请答复解决:
(一)附录要求有一个著作目录的内容,应包括哪些?……
(二)某些编辑体例上混乱地方的删改问题。……我在校勘开始时,照这样做了,但心中想到这样一个问题:因为“有删改”,研究者将来使用时就势必产生“不放心”的感觉(目前古籍整理工作亦有存在着删改得不很恰当的例子,影响这种看法),若“不放心”这种“删改”,而去查原油印稿,岂不更使他们增加不便。所以觉得这“删改”的地方虽无关紧要,但是否太好,原编者(赵丰田尚健在)及谱主家属、朋友是否有意见,这一点也要体察。
此致
敬礼。
陈匡时敬启
1962,7,4
1962年7月18日,近代史组致陈匡时函曰:
匡时同志:
四日来信收到,兹奉覆如下:
(一)原要求编一梁氏著作目录作为本书附录,既嫌庞大而又不易全面,可如尊意,不必另编。
(二)关于原书中双重出注,仅取其一,我们以为这并不能算作删改,如在“出版说明”中加以交代,似亦不致使读者“不放心”,未知尊意以为然否?至于赵丰田先生处,当由我处去函,您处如尚有其他问题需和他相商者,请一并告知。
(三)上次信中拟请将上海市图书馆藏本中陈叔老等批改之处作为页末注(脚注),未知此事可行否?尚祈示覆。
(四)如能将已整理好的部分,先寄示若干,更是企盼。
此致
敬礼。
近代史组
1962年9月16日,陈匡时致近代史组函曰:
近代史组编辑同志:
7月18日来信收到,所示各节已悉。兹将最近工作情况奉告,有不合适的地方,请您们研究后提出:
(一)《年谱》的校点:(1)凡正文和书信等部分无法找到其他资料核对的,与台湾本互校。(2)引用梁启超文字的,尽可能用最初发表在期刊上文字(第一次发表的,如《清议报》就不用《清议报全编》),其次采用《合集》或乙丑本《文集》校。(3)年谱中“上谕”、“奏折”引文大都钞自《国闻报》或梁的《戊戌政变记》之类,错讹较多,现尽可能一一据《实录》等查对。(4)引用今人笔记、日记部分,上海地区能找到的也尽量找出来(如孙宝瑄《日益斋日记》,最近获知上海图书馆收藏有原稿本;但如王煦《水东集》,上海没有,将来要向北京图书馆借阅)。(5)《年谱》所引梁文出处,是注出乙丑重编《文集》本卷、页的,我在校点觉得不便,不如一一改成《合集》中《文集》或《专集》之××为宜。而且在前面几本已开始改动。……
(二)上海图书馆所藏批改本《年谱》系陈叔通先生所赠。这个本子是准备修订、删节后出版的,主持者林志钧,年谱第十二册后有林的笺注“民卅六年六月八日覆看毕”(林数年前在北京病故)。这些修改笺注部分,我在最近集中了较多时间,去市内图书馆一一钞录下来,准备今后校注之用。……
(三)目前校注中的资料有少部分尚未见到或一时似难以找到,主要是一些近人回忆和当时报刊上文字,而且也不知去什么地方找寻(报纸文章为汪洋大海),最重要的是对年谱编写过程以及所引用资料的情况尚不甚清楚,工作中总带有许多盲目性,所以迫切需要请教赵丰田先生。我想先了解以下二个一般的问题:第一,年谱编写的经过大略,丁文江生前是否已编好,或编定多少。第二,年谱引用过或搜集到的资料主要有哪些?其中较重要的珍贵的资料目前流失、保藏情况怎样?内容或字句请您们再斟酌一下,待赵先生回信后,将来再提一些具体的
问题。
(四)目前的页注写在另本上,因为册数较多,前后可能互见,又怕遗漏。暑假中祁龙威同志来沪,教我用纸片夹注。因为我缺乏这么多的经验,不知哪种对排版有利,特为请教。
……
陈匡时谨启
1962,9,16
1962年9月25日,近代史组致陈匡时函曰:
匡时同志:
九月十六日大函奉悉。承询《梁启超年谱》各节,简复如次:
梁谱主要工作有二:一是校,二是注。校勘工作,除改正错字外,关于引文的校核,我们的意见是:凡政论文字,最好以最初发表时的报刊为准;学术著作,则以最后之结集(即民国廿五年中华《饮冰室合集》)为准。注释工作,主要是对信札中涉及的一些人物及不易理解的“隐语”等,略加说明,俾便参考。
此事工程颇为艰巨细致,以一人之力进行校注,定有诸多不便,请您尽力而为,实在索解为难、材料不够之处,可暂付阙如。
为了整理梁启超的全部著作(包括年谱),此间并着手成立一个小组,并请赵丰田先生具体负责整理工作,约于今冬明春可以开始进行。我们很希望您能参加,共同商量。整理《年谱》中未了之事,亦将有此小组研究解决。年内如能初步竣事最好,但亦不必勉强赶任务,免得过于疲劳也。
页末注如果径校订无误,清钞后可用纸片夹注。如果仅系草稿,还以另本写出为好。总之,在排版以前,要做一番校核整理工作也。今后,如有问题,当请随时联系。此复,并致
敬礼。
近代史组
此函拟稿人:钱炳寰(钞),核稿人:李侃,会签人:卢文迪,签发人:丁树奇。可见此函之重要性,突出在于“为了整理梁启超的全部著作(包括年谱),此间并着手成立一个小组,并请赵丰田先生具体负责整理工作,约于今冬明春可以开始进行”。
1962年12月17日,梁思成托人将《梁任公先生年谱长编》原稿弍十弍册(即“长编之长编”,参见后文),送到翠微路中华书局“《梁集》编辑室王代文同志收”,内附函曰:
王代文同志:
兹将“年谱长编”原稿送上,请查收。建议将其中有些关于家庭琐事的信札钞录删去。乞封达丰田先生。即颂撰祺!
梁思成
62年12月27日
此原稿想是为编纂《梁启超集》而交来,并不是为出版《梁任公先生年谱长编初稿》之用的。因为在“《梁任公先生年谱长编》专档”里没有任何信息提到过这部资料。这部《梁任公先生年谱长编》原稿非常重要,里面有许多信札在编订成油印本时都刊落了。
1962年12月28日,陈匡时致近代史组函曰:
近代史组同志:
9月25日来信早收到。
关于整理梁启超全部的报道,已在《简报》中看到,这对于我们从事史学教学和研究的同志来说,是一个好消息。来信提起希望我参加商量问题,我自问能力、学识都较差,又是初学,可能帮不了什么;只是兴趣尚浓(整理《年谱》也是自不量力),所以今后在这方面只要我能力所及,或上海方面的资料(如上海图书馆藏汪康年信札中有梁的信)一定为整理梁著工作出一分力。……
《年谱》整理年内未能完成,要抵到明年春天了。……我想争取寒假校完,下学期注完(主要的注,有些需要再找资料),这样三月份大体上可以把初步的整理稿陆续寄给您们。现在先把第三、四册(初步校勘和加注过)寄给您们审阅,看看对头不对头。从校注原则到若干技术问题,请一一指出,以便把它整理的更好。
寄上的第三、四本有几点说的:
(一)底本。油印本与台本互校,梁著引文已发表的,均参校《合集》,其中较重要的又直接对照期刊,也校出了若干错字,均在注中说明。梁著未发表的或书信,一般只与台本互校;与台本有出入的,属于明显错误的改之,但有个别的当有问题,不敢擅改,因为将来出版时,可能不能注明?从已校对过的大部分《年谱》来看,台本并没有细细校勘过,往往油印本、台本一起错,甚至有的连《合集》也未核对过,有的则直接从《新民丛报》等期刊进行校对,才发现错、漏等字。
(二)上海图书馆藏批注本中,有用的笺注、眉批或校对出的错字,亦一一插入,都用页注说明之,因为有些笺注可能属于回忆,间或有错误,或年代颠倒,不宜直接改之。已改错字,较明显的则不注出,一般也注明。批注本有删改或擅改的地方(主要出于林志钧手笔)则不采用。这工作前已在上海图书馆全部对校完毕。
(三)注,主要注人,尤以字号、里居及隐名等。错别异字亦在页注注出。对于第一□□□或人物背景等,只有个别的地方才加以注释。有些人与谱主关系较密,接触年代较长,则准备在附录列一谱中较多提到的人名、字号、里居索引(包括隐名、暱称等)。大部分人名都能注出,少数尚未注出,如第四本最后几页中提到的“龟山”,疑是指湖北汉阳的“龟山”,影射汉阳人某某,但一时想不起某某,也未查到(大概邓李可,但未查到)。这些是遗留的问题,可能尚有不少这类情况。不过有的不甚紧要,无关大旨,也不必注了。
(四)引文出处,已一律改为《合集》。此谱编写时《合集》尚未出版,今天大量流行在各地重要的也是这种集子,学术界使用也较多,我想这可能对读者是一个便利。《合集》中文集、专集册数□次不一致,则在附录中编一个对照表就是了。
以上是想到的几点,供审阅时参考,若不明了的地方很多,务请随时来信。
第三册所附笺条54条,第四册29条,请审阅时注意,勿遗失。
此致
敬礼。
陈匡时谨启
1962年12月28日
附上《年谱》第3-4册的目录,它的编制主要是以谱中内容为限,只能是辑出一个纲目,其中有些内容的颠倒也未改正(在谱中已注明),您们看是否合适?
李侃批曰:“此信待稿来后再覆。稿来后我翻阅一下,即送梁集小组。李侃。1,3。”此稿后交给梁集小组赵丰田审阅,在今“《梁启超集》专档”有赵丰田审阅后写出的《翻阅复旦校注本〈梁谱长编〉(初稿)第三、四册的一些初步意见》:
1、这样加工的内容和方法就可以了,既基本上保持了原貌,又作到了校订、目录、注解、断句标点、改定出处(乙丑本《文集》改为《合集》)和作注方法的加工等,已经基本上达到对读者负责和超过“台本”的地步了。
2、就上述各项交工工作及其依据的质量(包括准备和充分程度)而言,约十分之八估计是好的和可以的,应该肯定的。但也有约十分之二是值得考虑的和商量的。
3、为了使这次加工工作作得更好一些,首先了解一下《梁谱长编》(初稿)的编写过程和依据等问题,是有好处的。就个人回忆所及,简述其程序和依据情况如下:(略,参见前)
4、关于复旦校注中值得考虑和商量的问题方面(可以肯定的方面从略)举例如下:(1)可改可不改者,不可轻改,必须值得改和有足够根据,特别是信札、电稿类,以未见原料(主要指上述第一批资料,兼指资料汇编)故也。例如:……
按,无(2)、(3)文字。
1964年4月16日,陈匡时致近代史组函曰:
近代史组编辑同志:
1962年承交整理《梁任公先生年谱长编初稿》工作。二年来,整理是在教学之馀和假期中断断续续地进行,除1963年已寄上初步整理过的二册(第三、四两册)外,现将其馀十册(第1,2,5-12册)全部寄上,请查收。台湾本年谱去年你局急信催用,已寄还,想早已查收。
在去年的来信中,承告知:你局已成立专门小组,并说赵丰田先生具体负责“整理梁氏著作,年谱的出版亦须与《梁集》一并考虑”。去年暑假中,胡绳武同志亦告知同样意见;整理年谱的工作亦只是你们整理工作的初步基础。我完全同意你们的意见。我现在所做的工作,只是极初步的,加上为学力、精力所限,完成的亦比较粗糙。我觉得,只要这个初步整理的东西,于你们的整理有助一二,能为学术界提供研究资料尽一份力,即达到初步整理的目的。
今后我希望能与你们保持一定的联系,在许可和方便的情况下,能不时地让我了解《梁集》和《年谱》的整理和出版情况,以利本来的科研工作的进行。去年王代文同志来沪时,获悉已编就《合集》未收的梁氏文章、讲演稿及函电诗文的目录(打印),不知能否寄赠一份或借阅;如蒙借阅,阅毕当即寄还。
敬礼。
陈匡时谨启
1964,4,16
王代文批曰:“可寄赠一份,不必寄还。代文。4,27。”该信后附“有关年谱整理的情况”,并“整理说明”、“《梁任公先生年谱长编初稿》目次”及“书信中代号及隐名索引”三项。其“整理说明”大要:
整理说明
一、以油印本为底本,在油印本的基础上,将上海图书馆所藏油印本(以下简称《批注本》)中所有涉及年谱内容的眉批、笺注都一一在页旁注出,以供参考;但《批注本》删改了的地方,则一律不作删改,保持油印本原来的面目。
二、将年谱中有关引文资料出处,一律改成《合集》的页码,以利研究者查考。
三、引用梁启超的著作文字,一般的均依《饮冰室合集》进行校对,尚未收入《合集》的和个别篇章,则根据别的本子或原发表报刊文字校对。根据《合集》等资料校出《初稿》有错漏等情况,则依《合集》本等改正,并在页旁注明《初稿》原有文字;有疑问的地方,则只在页注中说明,不作改动。
四、页注的内容,除大部分是属于校正文字和《批注本》附有的笺注和眉批外,尚有:(1)个别的史实本身和编者在资料处理上误置的地方,作必要的说明和改正;(2)年谱中引用的大量信函,是年谱中最有价值的部分,但有些信函在当时是密信,不便公开,所以对有些人使用了双方知道的隐名、代号等,这些隐名或代号在整理时做了注释,但以整理者所知为限。至于编者的观点和方法,则未在页注中说明,保持原来面貌,请使用时注意。
五、讲标点。
六、纪年(1911年及前阴历,1912年及后用阳历)。
七、感谢顾廷龙馆长。
其“《梁任公先生年谱长编初稿》目次”,举一例:
光绪二十四年戊戌(二十六岁)(1898) (85)
入京(85)
徐致靖之奏荐(95)
诏改八股取士旧制(103)
梁之召见(107)
《时务报》改为官报(109)
革礼部六堂官事件(113)
擢用谭嗣同等四京卿(116)
“政变”之作(120)
“政变”的原因(135)
逋逃(142)
其“书信中代号及隐名索引”中之“龟山”,1962年12月28日,陈匡时致近代史组函时,曰:“‘龟山’,疑是指湖北汉阳的‘龟山’,影射汉阳人某某,但一时想不起某某,也未查到。”但在这份“索引”中,已经注出是“杨度”之隐名矣;同时为杨度隐名的还有“子云”。
直至1964年5月6日,始由钱炳寰草拟致陈匡时函:
匡时同志:
接四月十六日来信,并寄下经您整理过的《梁任公先生年谱长编初稿》油印本十册,以及您写的说明、目录、代号隐名索引等件,均收到无误,请释念。
此项整理工作,花了您不少精力和时间,为以后的工作,打下了基础,非常感谢!特另行汇奉人民币三佰元,聊表谢意,即请洽收。
《梁启超集》的整理和出版工作,①因梁氏文章很有一些涉及对外关系之处,而且这些文章早已为世人所熟知,加以删节既多不便,不删节又易引起误会,因此势将推延。这部《年谱长编》引用梁氏信札颇多,②这些信札多为《合集》所未收,您也可能未曾见到原件,这部分还须补做核对工作;③“梁集”小组还搜求了一部分赵丰田先生编《年谱长编》时所未见到的信札,也有必要加以补充。因此,《年谱长编》目前亦不拟出版。
兹遵嘱寄上《梁启超集分类目录》一册,以供参考。
此致
敬礼。
近代史组
丁树奇批曰:“请把这部书的整理情况和给三百元整理费用的考虑见告。丁。五,七。”
卢文迪写一情况曰:
《梁启超年谱长编》以史料价值较高,打算出版。61年8月19日总编室通知,此书已由田家英同志看过,同意出版,但不加删节,内部发行。
1961年10月间,李侃同志去武汉参加辛亥革命讨论会时,与复旦大学胡绳武面洽,后于11月4日又去信联系约请整理,后由胡寄来整理计划,并确定由陈匡时担任这一工作,油印本于62年3月间寄去,又于7月18日去信提出了一些具体的整理意见。
《梁集》小组亦于1962年10月间成立,并将“长编”纳入“梁集”的出版计划之中,现“梁集”暂缓进行,而此稿已整理交来,拟酌予致酬。陈匡时的整理工作,前后一年多,校对了上海图书馆的油印批注本,照《饮冰室合集》加注了出处,写有说明,并编有目次,及书信书中代号、隐名索引,附有笺条273条,全书约60馀万字,拟参照古籍整理稿酬的最低标准每千字5角计算,合三百元之数。
卢文迪。5,8。
丁树奇同日批曰:“我想了解的是此书整理得如何。如果内部发行,是否即可发排?”次日又批曰:“灿然同志意见,还是看了整理质量,再决定致酬办法为好。丁。五,九。”
5月15日,卢文迪再次写出说明:
复旦大学陈匡时同志整理的《梁任公年谱长编》,托李国俊同志看了一下。陈匡时同志主要做了如下几件工作:
(一)采入了上海图书馆所藏油印本上梁氏亲友和后人所加的笺注和眉批。
(二)以《饮冰室合集》和《新民丛报》、《清议报》等书刊对《年谱长编》中所引的梁氏原文,作了校对。这项工作做的还算细致。
(三)对梁氏原文中提及的一部分人名、隐名、代号等,作了注释。这项工作很有用处,也花费了不少力气,但不完全。
此稿全部六十万字,根据以上情形,致酬三百元似乎是低了一些,是否酌增,请核批。
陈匡时同志虽然作了以上许多工作,但还不能即行付排作为内部读物出版。原因是:
(一)《年谱长编》中引用梁氏信札很多,这些信札,我们现在已搜求到,而陈匡时同志则是无法见到的,因而这部分的核对工作须补做。
(二)现在梁集小组搜求的梁氏信札,也有一部分是赵丰田先生编《年谱长编》时没有见到。如果我们出版这部书,以把这一部分资料补充进去为宜。(台湾本仅改正了油印本的若干显著错字,同时也错排了若干字。且有删改,尤其是不利于国民党的言论。我们补充以引所见的资料可大大超过台湾本。)
(三)赵丰田先生有自行整理这部《年谱长编》的意思,此书如果出版,似以请赵丰田先生亲自或由他委托他的助手来最后完成为宜。
因此,如此书决定作为内部读物出版(我的初步意见可以考虑出版),建议仍请赵丰田先生来最后完成。
卢文迪。5,15。
丁树奇5月16日批曰:“稿酬可以增加一些。在致酬的信中,需说明还不能出版的原因。丁。五,十六。”于是,在丁树奇签发此信时,将“三百元”上将“三”字改作“五”字。
以上主要是据“《梁任公年谱长编初稿》专档”整理而成。至于当时为什么没有出版,卢文迪的报告中说的比较明白:“《梁集》小组亦于1962年10月间成立,并将‘长编’纳入‘梁集’的出版计划之中,现‘梁集’暂缓进行。”因为“长编”已经纳入“梁集”,既然“‘梁集’暂缓进行”,那么,作为“梁集”一部分的“长编”怎么可能单独出版呢?
2012年7月1日,笔者曾拜访陈匡时先生,就当年整理《梁任公先生年谱长编初稿》事,了解情况如下:
“文革”后期,“二十四史”重新上马之际,有人提议出版《梁任公先生年谱长编》;复旦有人提出,要陈匡时自中华将书稿取出,交上海人民出版社。陈匡时拒绝之。
“文革”结束后,赵丰田派助手到陈匡时家,了解情况。
李国俊告诉陈匡时:“赵丰田是丁文江的助手,《年谱长编》是他们两人编的。”
汤志钧告诉陈匡时:“赵丰田要自己整理《年谱长编》。”
陈匡时说:“在上海图书馆整理《年谱长编》时,有些毛笔字是请顾廷龙、潘景郑帮忙识别的。”
又说:“《年谱长编》中所引《清议报》资料,当时因为没有找到原刊本,还得核实。”
又说:“‘文革’时,上图藏本转移保存在皖南的战略仓库。”
笔者也曾就此事向陈铮先生了解过,情况如下:
“文革”结束后,赵丰田派助手来京,商谈《梁任公先生年谱长编初稿》重新整理事宜,欲撇开原整理本,独立承担,重新整理,并希望中华提供“长编之长编”、“油印本”等。李侃未允。
后赵丰田根据上海图书馆藏陈叔通等校改本整理,于1983年8月由上海人民出版社出版。据《编辑说明》第一条“《梁启超年谱长编》系据《梁任公先生年谱长编初稿》(1936年,油印本十二册)修订而成”,第二条“本书的修订原则是,在不变动原书的内容和结构的基础上,作适当的增补和删改;增补侧重于信札和有关谱主的重大史事,删改仅限于与谱主无甚关系的少量资料及部分编述文字”。此书由赵丰田及其助手根据“油印本”修订而成,改书名为“梁启超年谱长编”。顾颉刚先生作《序》,赵丰田撰《前言》,叙述颇详,兹不赘述。
2010年5月,中华书局出版《梁任公先生年谱长编(初稿)》,系据“油印本”整理而成,列入“清华大学国学研究院四大导师年谱长编”系列。
六、《梁启超集》之编纂及最终之遗憾
1958年3月7日,文化部下发经中央批准关于中华、商务改组之报告。有关中华书局之决定:将财政经济出版社改组为中华书局和农业出版社两个单位;中华书局属文化部领导,以整理出版古籍和文史哲著作为主;金灿然任中华书局总经理兼总编辑,傅彬然任副总经理兼副总编辑,刘子章任副总经理,金兆梓任副总编辑。中华书局编审委员会主任舒新城,副主任金灿然、傅彬然、金兆梓,委员章锡琛、卢文迪、徐调孚、姚绍华、曾次亮、张静庐、陈乃乾、张北辰。4月8日,财经(中华)社召开全体职工大会,常紫钟副社长宣布:财政经济出版社撤销,中华书局独立经营,农业出版社成立。
1962年1月8日,时任中宣部副部长、文化部党组书记的周扬在与广东社联等单位座谈中指出:
梁启超的著作,解放后我们还未出版过,应该挑选出版。近代人物的著作,全国都要研究,需要注解、标点、说明。康有为、梁启超、朱执信的著作,应该出版,要作整理。(《周扬与广东社联座谈记录稿》)
1962年8月1日,由吴晗出面邀集梁思成等八位同志座谈讨论后,成立领导“《梁启超集》编辑小组”,并议定若干基本原则和办法。10月16日,借调河南省历史所赵丰田到京,工作小组正式成立,开始办公。小组成员四人,王代文(中华)、赵丰田、李国俊、王宗虞(以上三人河南省历史所),具体业务由赵丰田负责;负责领导有丁树奇、李侃、魏文敏,故又称“七人小组”。
1962年10月20日,赵丰田写出《整理〈梁启超集〉初步工作计划(草案)》、《〈梁启超集〉编例(草案)》初稿,提交金灿然、丁树奇、李侃、卢文迪阅处。金灿然于《初步工作计划(草案)》批曰:
基本可行。组内讨论修改后,先定下来,以后摸一段以后,再讨论修改。金灿然。10,24。
于《编例(草案)》批曰:
丰田同志:
《编例》和《工作计划》很好,请略作修改后打印出来。李侃同志和我对《编例》都拟了些意见,供参考。《编例》将在下次七人小组会上讨论。
敬礼!
金灿然。10,24。
10月29日,赵丰田写出《〈梁启超集〉编例(草案)》修改稿;31日,写出《整理〈梁启超集〉初步工作计划(草案)》修改稿:
《梁启超集》编例(草案)
(仅供内部使用)
1.本书定名为《梁启超集》。梁氏生平著作可以不全部收入,但凡符合下列标准者均应收入,不入选者,列于存目。选择的标准是:(1)在当时有影响者;(2)反映当时历史情况者;(3)表明梁氏思想发展变化者;(4)现在仍有参考和史料价值者。按:此条根据内外部分同志的建议,精神改为偏重全收,但仍留有馀地,是否有当,请“编辑小组”进一步审议确定。
2.凡选入之著作,一般不删,一律不改,以保持其全貌。其有需要说明者,在适当地方注出之。
3.整编体例,采用“分类编年”方法。全书搜集梁氏生平已刊未刊各种著作,内容分为以下四类:(1)学术著作,包括已刊未刊的学术性专著、长短篇论文、讲演笔记和残稿等;(2)政论,包括政论性专书、长篇论文、短篇评论、政论性函牍公文通电和讲演报告等;(3)诗文,包括诗、词、曲、剧、诗话和传记、外史、游记、小说、序跋、题跋、寿文、祭文、墓志等;(4)函牍,包括书札、电稿、日记等。
4.各类著作的编次,一般皆以时代先后为序。第一、二类的编次,一般皆按年代顺序排列,其间亦可略依著作性质以类相从,为此必要时亦可交错其年次;第三、四类的编次,首先以类下种别(类似子目或小类,但不标明)为顺序,其下按年编次,同年作品亦可略依性质区分其
部位。
5.区分四类,以其性质及内容异同的主、次情况为别。
6.各篇著作一律注明年代,皆以发表日期或完稿日期为根据,原件不具备者,考订注明之,前印各集有疏舛者订正之。
7.标注年代悉以公历为准,下以括号注明“光绪”、“宣统”、“民国”之年次。原件具有月日者,悉予保留,依次列于年下。
8.梁氏著作中引用古书或他人著作,有的仅凭记忆,不尽符原文,为保持其原来面貌,一般不核对原文。
9.梁著本文,力求正确;校勘订正,不厌求详。选定前印各集校印较精者为依据,其它为参考,必要时根据最初发表之报刊其手稿核对之。大抵学术著作以最后出版之印本为佳;政论文章以在当时报刊发表者为胜;书札、电稿等以根据原件为善。
10.注释、按语,以必要为原则;必要条件,以服务对象(主要为研究人员)为参考。学术著作,一般不作注释;政论、诗文、函牍中某些为一般人所不可知的人物、事件等,酌加简注。
11.原文中有关近时人名、时、地讹误处,加按语以订正之。按语繁者,以注解形式出之;简者,仿照订正错漏字例(下例第二项)以()号注明于行文以内(如,按:某某为某某之误)。
12.错、漏、衍及颠倒字句之明显者,可据正确印本、最初发表之报刊或手稿适予改补,不必注明;其有疑问不能确定而又不便径改者,于行内原文下加()号注明之(如,某字疑系某字之误);各版异同字,既已选定一种视为正确者,即不再一一注明其异同。
13.全书一律采用新式标点。标点方法,参考《二十四史》办法,力求简化,一般通用“。”、“,”、“、”、“:”、“;”、“?”、“!”等数种即可,后三种仍以显明必要者为准。但梁氏著作原具新式标点者,一律保持原样,不予变动。
14.原文旁有加重圈点记号甚多,保留意义不大,排版亦极困难,拟均予删除。原文人名、地名旁的标号,悉予删除;书名、题名旁的旧标号,则改为新式标号“《》”。
15.原文行内外的按语、注文,一般均予保留,以另一种字体单行排印于正文之下;其行内行外同时兼有并兼予保留者,依适当顺序别其先后,中以“○”号隔开之。
16.原文皆系直排,今一律改为横排,则直排旧引“「」”、“『』”亦当改为新引号““””、“‘’”等。原文皆自分段,今依其旧,不予变动。唯每段开始,横排均应低二格起,故凡原文不低二格者,悉应
改变过来。校勘时使低二格的记号,可以∨号标明之。
17.原文外国人、地译名,多与现在通行译名不同,且原著本身亦有前后各异者;但因无关宏旨,皆维持原样,不予变动。
18.根据“学术著作可以先行出版”及“各类著作可以单独发售”之拟议,整编时各篇字数均应作出统计,付印时各册页数亦须自为起讫。又,各册之前均应附简单说明一篇,各类首册之前亦应印入全书编例及总说明。
19.集中各类首册(争取每册)之前,均可插入适当的作者照片或手稿照片二、三幅,整编时均应预为计划搜辑之。
20.附录三种:(1)书前附录,即首卷(册)的全书分类目录;(2)书内附录,包括前印各集原有的分篇附录,及必要的他人与梁的书札等;(3)书后附录,包括未收存目提要,及梁启超生平(包括著作)、大事简表。
(完)62,10,29日
整编《梁启超集》初步工作计划(草案)
根据“编辑小组”指示的原则精神及与中华书局近代史组初步交换意见的结果,以及对《梁集》分量(估计约八百多万字以上)、工作内容和参加人力的初步估计,拟订整编《梁启超集》初步工作计划如下:
全部工作包括从制订编例计划、搜集资料和选定前印各集及单行本的版本开始起,通过编写全目及选目、初步分类目录、校读勘订、断句标点、考证注释、审阅订正、编制附录以及最后的复校审定等一系列工序,到全部定校付印时止,拟分为以下四个工作阶段:1.准备阶段,1962年10月16日—1963年1月底(春节前);2.全面展开阶段,1963年2月—1963年7月底;3.基本完成阶段,1963年9月—1964年1月底(春节前);4.最后结束阶段,1964年2月—1964年5月。
一、准备阶段(1962年10月16日—1963年1月底):
1.工作项目和分工:(1)制订整编《梁集》编例和初步工作计划:赵丰田。(2)资料搜集工作(一)(包括前印各集、各种重要报刊、单行专书和各种版本的搜集选定):王代文、王宗虞。(3)资料搜集工作(二)(包括未发表过的书札、电稿、手稿、照片等):王代文、王宗虞。(4)《梁集》全目卡片的钞写工作:李国俊、王宗虞。(5)选目和分类目录(草目)的选编工作(包括各篇字数统计和卷数估计):赵丰田、王代文、李国俊、王宗虞。(6)部分学术著作的点校、整理工作(暂定《中国近三百年学术史》和《中国历史研究法》两种):王代文、李国俊、赵丰田。
2.人力配备方面:基本成员:赵丰田、王代文、李国俊、王宗虞。
3.时间分配估计:(1)第一项约两周时间,包括两次以上的讨论和修正。(2)第二项比较集中地进行,约需一个月左右时间。(3)第三项只能整个阶段内断续地进行,约需半个月时间。(4)第四项约需一个半月时间。(5)第五项约需一个半月时间。(6)第六项约需两个月时间。
4.工作条件和需要设想:(1)一个五至七人的基本队伍。(2)“编辑小组”的及时领导。(3)一定的办公、参考设备和生活安排。(4)中华书局近代史组的必要协助和帮助。(5)梁家的赞助和协助。
两点希望和估计:1.估计第一、二、四、五各项工作,届期可能全部完成;第三、六两项工作可能基本完成。2.认为第一至第五项工作为全部工作中的基本工作,具有基础作用;第六项除了作为必须尽先完成的一项任务外,还对以后工作具有试点作用;估计通过这一阶段的实践,也可能预见到第二阶段应该注意和加强的一些问题。
二、全面展开阶段(1963年2月—1963年7月底):
1.工作项目和分工:(1)学术著作类的点、校、整理工作(连前,拟完成全部约二分之一,顺序视需要情况):①原著有关佛学著作部分:临时外约人员。②其它部分:部分内部成员。(2)政论类的点、校、注释工作(拟完成全部约二分之一,顺序视便利情况) :部分内部成员。(3)诗文类的点、校、注释工作(拟完成全部约二分之一,顺序视便利情况):部分内部成员。(4)函牍类的钞写、点、校、注释工作(拟完成全部约二分之一,顺序视便利情况):部分内部成员。(以上四类,总共约四百馀万字。)(5)资料搜集工作(前段未完和新需要、新发现者,全部完成之):王代文、王宗虞。
2.人力配备方面:(1)基本成员:赵丰田、王代文、李国俊、王宗虞。(2)新增人员:有关单位及其它临时商聘人员。(3)负责部分专著和审校工作人员:临时外约人员。
3.工作条件和需要的估计:(1)需要充实和妥善安排人力。(2)需要适当地充实办公设备和工作条件。(3)需要“编辑小组”加强领导。(4)需要局方及其它单位的随时指导和大力协助。(5)需要注意内部成员的健康情况和工作效率。
三、基本完成阶段(1963年9月—1964年1月底):
1.工作项目方面:(1)第一、二、三、四各类基本上完成后半的约二分之一(总共约四百馀万字)。(2)做好随时的审阅工作。(3)做好随时的发排校样工作。(4)做好各种附录的准备工作。(5)做好“编辑小组”的分工审订工作。
2.人力配备方面:内部成员,基本上同第二阶段;外约人员,根据临时需要情况决定。
四、最后结束阶段(1964年2月—1964年5月):
1.工作内容项目估计:(1)第三阶段内四类的钞写、点、校、注释等整理工作,估计可能剩馀一部分工作,最后完成之。(2)最后完成工作小组内部的全部审阅工作。(3)完成各种附录工作。(4)完成全部发排校样工作。(5)完成“编辑小组”和外约专家的最后审订工作。
2.人力配备情况估计:视前段剩馀工作多少而定。估计内部人员可能少于而不必多于第二、三阶段;“编辑小组”和外约专家的审订工作可能繁忙起来。
3.结束情况估计:(1)工作届期可能全部结束,甚至提前完成,关键主要在于人力配备、加强领导、妥善安排和随时改进工作等。反之,亦可能不能全部完成。(2)“编辑小组”和外约专家的审订工作,可能拖时较长,为此必须及时送请审阅,以争取时间。
(完)62,10,31日
之后即展开第一阶段工作。1963年1月14日,赵丰田写出《本段的分类选目工作和存在的问题》报告;复于2月12日,赵丰田就《梁集》情况,拟《整理〈梁集〉工作小组第一阶段工作汇报》报金灿然、丁树奇、李侃,并附一函曰:
灿然同志:
《整理〈梁集〉工作小组第一阶段工作汇报》今日完稿。其内容包括两部分:1、本段工作情况汇报(从简);2、提请领导小组进一步讨论决定有关《整编、校对〈梁集〉的若干标准办法问题》(从详)。由于内容复杂和自己水平能力的限制,始终忙着赶写,未及经组内详细讨论,错、漏和繁复不妥地方,请予删补、是正为荷!此致
敬礼!
赵丰田。63,1,12日。
又原稿誊清后,接受个别同志意见,自动删去了一部分。另外关于所提梁的反动观点部分,也有同志认为不妥,是否应予删去,请决定。同时也临时增补了一条。又及。
其《整理〈梁集〉工作小组第一阶段工作汇报》曰:
整编《梁集》工作,自1962年10月16日起,至1963年春节前止,为第一阶段,即准备阶段。现因即届春节,工作亦达准备结束阶段,特将本段工作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向领导小组汇报如下:
一、本段工作情况汇报
1.按照工作计划完成的程度情况。按照原订计划,本段工作共凡六项,其完成程度情况如下:(1)制订整编《梁集》编例和初步工作计划,基本上如期完成;(2)资料搜集工作(一)(包括前印各集、各种重要报刊、单行专书和各种版本的搜集选定):约完成全部工作百分之七十。(3)资料搜集工作(二)(包括未发表过的书札、电稿、手稿、照片等):仅止做了若干布置、联系和准备工作。(4)《梁集》全目卡片的钞写工作:约完成全部工作百分之七十强。(5)选目和分类目录(草目)的选编工作(包括各篇字数统计和卷数估计):约完成全部工作百分之七十。(6)部分学术著作的点、校、整理工作(暂定《中国近三百年学术史》和《中国历史研究法》两种):仅止开始了《中国历史研究法》的整理、校、点工作。
2.第一阶段内存在着的几类困难问题。在本段工作过程中,除了我们主观上水平不够和经验不足,以及工作本身的复杂繁重性(以上为一类)以外,始终存在着三大困难问题:①人手不足(此点在前段比较突出);②搜集和借用资料方面的意外困难(此点在后段比较突出);③河南成员在适应北京生活、条件方面的困难(此点始终存在)。以上三大困难(为一类),都不同程度地影响了工作的进度和效率。此外,在具体工作过程中,也遇到一系列有关整编、校点《梁集》的标准、办法方面的困难(此为一类),以下另作一项提请领导小组进一步讨论决定之。
3.展望下段工作的基本内容。为了继续补足本段工作没有完成的部分,克服本阶段内存在着的若干困难问题,下一阶段的工作,须要变通原订工作计划,拟定为以下几种内容:(1)拟完成本段工作中第2、4、5各项达百分之九十以上;第3、6两项达百分之七十至八十。(2)派人赴上海、南京调查和搜集第2、3两项的各种资料。(3)充分利用局内外的临时外约人员,进行部分必要的钞写、校点工作。(4)把部分对《饮冰室合集》补充增加的作品和部分必要利用的原稿、手稿,拍照或钞成副本,用供整编、校点和排印用的底本。(5)争取在下一阶段内,达成北京和河南成员分两摊工作的基本条件,以克服因地区差别而产生的各种困难。
金灿然阅后,将“3、展望下段工作的基本内容”之第五点,用红笔划去,并批曰:
丰田同志:
《梁集》汇报已翻阅一过。此报告写得全面、具体。第一部分已遵嘱拿下,兹奉还。这一部分情况,可在开会时作口头汇报。第二部分已交文书组打印,将来可在讨论后,对若干原则问题如删选标准、涉及邻国关系问题的处理、分类原则、注释要求等,写出一些条文。看来,领导小组会要等您回来后才能开。
敬礼。
灿然。一月十五日。
李侃批曰:
《梁集》的报告,似可写得再详细一些,内容可否如下:
一、工作进行情况:包括成立小组、搜集材料、分类、几次会议、赵丰田先生来京工作等;
二、存在的问题:包括讨论中的不同意见:全?删?以及初步决定的处理办法;
三、邻国要单写一项,提出请示。
此报告似可同时写给周扬、燕铭同志。
李侃。2,11。
丁树奇批曰:
丰田同志:
因为这是我们关于整理《梁集》的第一个报告,似乎需要写得更详细一些,李侃同志提了几条意见,可供参考。灿然同志已去上海,周末可回。
敬礼。
丁树奇。二,十二。
遂于1963年2月8日,吴晗召集十人小组,就《梁启超集》整理工作中之若干问题进行讨论,着重讨论以下两点(据记录稿):
第一,出选集还是出全集。对这个问题,会上是有不同意见的。侯外庐、左恭两同志认为不必出版全集,因为民国二十五年出版的《饮冰室合集》所收梁氏著作相当完备,而且此书现在并不难得,如有必要还可以利用原书旧版重印。为供广大青年研究工作者需要,可精选一部分著作出版选集。多数同志仍主张出版全集,理由是:现有的《饮冰室合集》分类编排极不科学,版式装帧也十分粗劣,而出版《梁集》主要目的是供给研究工作者参考,并非一般干部读物,出版选集实无必要;同时,我们需要把近代重要人物的著作,有计划有步骤地加以整理,先后出版一套近代人物的全集。讨论结果,初步确定,还是基本上出版全集。就是说新版《梁启超集》应将梁氏著作尽量收集齐全,但有些文章仍可删除。……
第二,梁启超著作中,有些文章涉及邻国关系和有关领土、民族问题,例如……(将例子一一举出)。
我们初步意见,有些文章,极易引起友邻国家误解(如《朝鲜亡国史》等),文章本身又非十分重要,拟删去。有些文章,全篇无甚问题,但其中有个别段落、词句,涉及我国领土问题,且可能对我国当时国际政治斗争发生不利影响,对此,拟加以删节,但不作说明。
赵丰田根据此次编辑会议精神,落实数条决议,2月16日又写出《整理〈梁启超集〉第一阶段工作汇报》详本,其原则和标准问题主要有以下五点决议(节录如下):
第一,关于“全”、“选”和“删”的标准办法方面,决议:新编《梁集》的供应对象,主要为近代史研究人员,其性质是“全集”,不是“选集”。
第二,关于分类和分类的标准办法问题,决议:全部著作的编排,采用“分类编年”的原则;内容分为五类:(1)学术,(2)政治,(3)文艺,(4)杂著,(5)函牍。
第三,关于部分作品内容、标题的编定和注解问题,决议:尊重著者的原来意见,择善而从,一律不另作注解。
第四,关于句读方法、其他符号和排版格式等问题,决议:全部句读,一律采用新式标点,一律直排。
第五,关于其他,如对外国人、地译名、全书说明和附录等问题,决议:外国人、地译名,一律保持原貌,全书须有编例及总说明,书后应附“未收存目提要”、“梁氏著译年表”、“篇名笔画索引”、“外国人、地译名对照表”。
1963年2月27日,编辑小组开会,根据2月8日十人小组会议决议,着手制定“分类选目工作计划”:就第一阶段之“按学术、政论、诗文、函牍四类”改分“学术、政论、文艺、杂著和函牍五类”;定下“《合集》未收著作,是下阶段工作的主要内容,并放在首位进行”,指出《合集》以外著作主要包括:
①北图梁著手稿;
②已刊未刊的公私函牍;
③《合集》未收而见于他著及报刊之文章;
④缺名或只有笔名而尚不能肯定的梁著的文章。
次日,复开小组会议,赵丰田制定“工作内容”:“1、全目;2、资料;3、分类选目;4、钞录(《合集》以外的新资料);5、校点。”具体又确定“工作方法”。之后陆续有会议记录。
档案中有梁令娴与赵丰田函若干封,或介绍任公身前好友,或提供相关资料信息,或送来任公函札(包括家书)等,为《梁集》编纂,竭尽全力。
还有其他一些资料名目如下:
沪、宁、穗采访录存
出差上海南京访查存录
钞件登记
梁氏家书目录
梁氏文集与有关报刊
全目卡片工作要求与作法
梁氏著译年表试作
梁启超著作分类目录说明
校勘版本记录
标点符号使用办法
其他
其中“出差上海南京访查存录”,时间为1963年1月26日至2月24日,走访单位有上海市文化局、上海图书馆、上海社会科学院、上海历史研究所、复旦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中华书局上海编辑所图书馆、南京图书馆、南京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江苏省文史馆等单位,历时二十六天。就《梁集》编辑、分类有简练记载:
顾廷龙:《梁集》以编年为好,因为有些文章是很难分类的,对于研究者使用的角度来说,也是编年体使用方便。在编年的基础上,可以附一个篇名分类目录和篇名笔画目录,以便检查。
胡绳武:编《梁集》很好,应广泛搜集梁氏著作、书札,使它比以前出版的更完善。梁著不必删节,以前也没有删过,如果要删,那真是删不胜删,而且删了以后反而失去了本来的面目。
陈旭麓:编这类集子,资料应充分搜集。从研究角度来说,越全越好,任何一篇东西,没有见到,总是不放心。
除走访机构外,编辑小组还对二十馀家机构直接去函询问,亦得有相关信息。经过半年多努力,到1963年9月,《梁集》工作小组终于完成《梁启超集分类目录》,并油印成册,分送十人小组成员。赵丰田致丁树奇函曰:
树奇同志:
《梁集》分类目录,已经打印出来,并也粗略地校阅一过。另外,我们也拟了一份函稿,作为把分类目录送请十人小组各同志审阅时的通信稿。请一并审核是正,以及解决如何及何时发出等。即致
敬礼!
赵丰田。63,9,29日。
并代拟与十人小组公函曰:
××同志:
根据今年二月八日十人小组第二次会议,将《梁集》内容分为学术、政论、文艺、杂著、函牍五类的决议,已由工作小组重新整编为《梁启超集》分类目录一份,并已打印出来,寄奉领导组各同志审阅。
据工作小组同志反映,这次分为“五类”,远较从前“四类”为合适,但仍有少数文章因内容复杂、类别交错而有难解难分之感。又文艺、杂著、函牍类下,根据决议又分为若干子类,其内容及项目亦恐诸多未妥。尚希提出批评和意见,俾便进一步改正提高为荷!此致
敬礼!
中华书局编辑部
1963,9,29
《梁启超集分类目录》油印一厚册,卷首为“分类目录说明”,计七条,其第一条曰:
根据已经搜集到的资料,经过选择,拟收入《梁启超集》的文章共1289篇,又存目49篇,即:包括《饮冰室合集》全部及《合集》未收的文章236篇。为了醒目起见,《合集》未收的文章另行编目,分别列于各类之后(以后将按年代插入)。据统计,《合集》共780多万字,大小1053目。新增文章约70万字,估作236篇,其中“护国役电稿”四百馀件,“上海时事新闻电稿”93件,梁氏家书95件,暂作3件计算的。分类结果如下:
学术类192篇:合集174,新增18;
政论类396篇:合集296,新增100;
文艺类238篇:合集205(其中诗152、词45,馀为小说、剧本),新增33(其中对联29首、诗一首);
杂著类410篇:合集345(其中大小文章109,各种跋236),新增65(其中碑帖跋8);
函牍类53篇:合集33,新增20。(注:1、其中电稿631件将分别列目;2、当年编《梁启超年谱》曾经使用过的梁氏书札数千件,尚未找到。)
以上各类字数尚未统计,但初步估计以学术类与政论类字数最多,杂著次之。另外,二十馀篇须待将作者考证准确后,才可以定取舍。
综观此分类目录,作得颇为详细,每一类中按年编排,为《梁启超集》之全面展开,奠定基础。然赵丰田当年协编《梁任公先生年谱长编》时所见之任公数千函札,“尚未找到”,今档案中亦无任何信息,梁令娴、梁思成致赵丰田函中亦未有言及,是否犹在天壤,至今未解。
关于校勘问题,档案中有一份《中国近三百年学术史》第二次校勘底稿之《说明》,详细交代校勘之版本及处理之原则:
本书的校订,根据下列六种稿本和版本:
1.北京图书馆藏原书“手稿”两种:(甲)原书定稿全部一种;(乙)“南开暑校讲义”第二至第五讲残稿一种。
2.铅印本“清华学校讲义”《中国近三百年学术史》残本上册。
3.铅印原书最后一部分《清代学者整理旧学之总成绩》两种:(甲)1924年《东方杂志》第21卷12-13、15-18号,第一次发表原文一种;(乙)1934年“东方文库续编”重印单行本中、下两册一种。
4.上海民志书店出版《中国近三百年学术史》,1929年第四版本。
5.同书,中华书局出版《饮冰室合集》“专集”第十七册本。
6.同书,中华书局194×重庆校印本。
……
这次校订,除了全面参考上述六种版本(其中以《合集》本为排印底本)外,也参考、查对了多种必要的工具书、参考书和一部分涉及原书引文问题的前人原著等。约略统计,此次校订,总共遇到和解决了大小七百多个问题。解决这些问题的方法和原则,便是根据以上各种版本、书籍的异同情况及其特点,从实事求是的对比研究,然后择善而从地确定一种认为比较正确合理的结果。
另有《合集》“专集”第十四册,有关佛学著作者,已用红笔校订一过,改正原版错误二百馀处,并施以新式标点。书内夹有李国俊所拟致任继愈函草稿:
任继愈同志:
前承您允诺为我们审校梁启超佛学著作,现将我们初步校点过的几种送来,请看是否可用?若有尚需我们加工者,希迳指出。
此致
敬礼!
1963,11,18
就最初所定《整编〈梁启超集〉初步工作计划(草案)》四步,至1964年初为“第三步”基本完成阶段,此时资料搜集已基本齐备,后续即为校订编辑阶段(包括随时补充新增资料)。
1964年2月18日,《梁集》编辑小组草拟《〈饮冰室合集补编〉编辑计划》(王代文执笔),因全集出版需“相当长的时间”,而“有些文章因涉及到许多政治性问题”,其处理原则和方法,“尚需慎重考虑”,为满足“科学研究工作的需要”,拟将所搜集之新资料以《饮冰室合集补编》方式出版。整理工作,“拟于五月中旬完成”,而现在之工作“正在搜集一些未到手的资料,进行标点”。
关于这份《〈饮冰室合集补编〉编辑计划》,戴文葆阅后写一情况报李侃,“赞成出版一本梁启超的函札”,但认为“《饮冰室合集补编》似可从缓”,因为“《补编》中有一些无价值的东西”,且《补编》亦必成为“一本过渡的书”,“目前的需要恐不如此迫切”。同时认为:
按梁启超小组的工作来说,不是林志钧事业的继承者。我们重新辑集材料,考虑编例,接收前人的资料,用我们的观点立场,新编《梁集》,最好不用《饮冰室合集》来束缚自己。
信末又补一句曰:“我对整个工作不甚了然,从缓的意见可能不对的。”
李侃阅后致丁树奇函曰:
树奇同志:
关于《饮冰室合集补编》,王代文同志提了一个方案,戴文葆也提出了一个意见,两个意见都有理由。我初步考虑,似可同意王代文同志的意见,惟不必用“饮冰室”名号。同时在选择上偏严一些(信札可稍宽,凡有史料价值者全收)。书前要写一个说明讲讲出此书的目的。此书出版可起二个作用:①提供些材料;②可弥补《梁集》迟出之缺憾。有此一编,配合《饮冰室合集》,即《梁集》不出,研究者亦无妨碍。考虑到《梁集》一时未易出版,印出这二本书,一则可以为研究工作者解决一些问题,二则也可就此初步了结《梁集》小组的一段公案。至于将(来)《梁集》出版,这两书也未必定全作废,即或作废绝版,亦无大碍。
此事,我也拿不定准主意,请考虑核定。
敬礼!
李侃。三月一日。
档案中,以此份文件落款时间最晚。其时,自1963年起“四清运动”逐步升温,开始批判知识分子矣。1964年1月,中华书局有五人参加怀柔社会主义教育运动;9月,丁树奇带领若干干部到山西昔阳县城关公社参加社会主义教育运动。10月,文化部进行整风,齐燕铭调离文化部,古籍整理出版规划小组工作陷于停顿。按,档案中于梁令娴1963年5月21日来函上,留有铅笔字曰:“计18纸,已钞。1964,6,30。”此为最迟之记录。
1966年5月,文化大革命全面爆发;6月16日,中华书局开展“文化大革命”运动。1969年9月26日,中华书局除在部队农场锻炼九人、留京工作和老弱病十人外,一百三十二人赴湖北省咸宁“文化部五七干校”,《梁启超集》全部资料作为战备转移物资,同时迁往,直至1974年底迁回。
1981年12月10日,古籍整理出版规划小组正式恢复,小组直属国务院,组长李一氓,副组长周林、王子野。1982年4月,中华论证、修订《中华书局1982—1990年古籍整理出版选题计划》,同时列为全国古籍整理出版规划重点项目。8月23日,中华邀请汤志钧、金冲及、龚书铎、王庆成、曾业英、王好立、梁从诫等,就编辑整理《梁启超集》进行座谈。李侃主持,近代史室刘德麟、何双生、陈铮等参加会议,委托上海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组织人力整理,汤志钧任主编。
1989年,中华书局根据学界之需求,在《梁启超集》出版难以预测之下,将旧版《饮冰室合集》装帧成32开,精装12册影印行世。迄2011年已印至第六次矣。
1991年2月1日,中华召开局务会,对当年梁令娴送来任公之函札(共394通,定名为《梁启超书信手迹》),要求早日出版。至1995年,以《梁启超未刊书信手迹》名正式影印出版。原件退还梁从诫,后捐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
1991年6月10日,李侃退休,领导换届。当时由于书业行情不佳,中华业务开始压缩,而首当其冲者近代史项目全面压缩。如此情况之下,《梁启超集》自然下马。幸是年9月,在制项目如“中国近代期刊汇刊”中与任公有关之《时务报》《强学报》《实学报》《新民丛报》《清议报》《庸言》等先后影印出版。
1997年上半年,近代史编辑室主任陈铮(1965年毕业来局)申报《饮冰室合集补编》项目,获得通过,此盖呼应1964年王代文所拟方案也。8月7日,中华领导换届;11月7日,近代史编辑室陈铮与一秘书并入古代史编辑室,称历史编辑室,原近代史编辑室骨干,分别到其他部门任职。近代史编辑室原有项目,基本处于全面停顿状态矣,《饮冰室合集补编》再度搁浅。
2003年8月12日,领导换届。当时中华处在经济萧条、百废待兴,犹未重拾既有之中断项目之际;10月12日,天津古籍出版社宣布组织编委会,将出版《梁启超全集》,纳入天津市重大文化出版工程,并申报国家十五规划项目。
大清史修纂自2002年立项以来,陆续出版清人著述,当天津古籍出版社未能推进后,清史纂修工程即将之列为“清史修纂工程·文献丛刊”项目,由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负责出版。预计明年—任公诞辰140周年之际,得以面世云。
跋
以上根据相关档案、史料及当事人之回忆,草拟成篇,铺叙有关任公著作在中华出版之点滴。自1914年,至1997年,八十四年间,曾经之付出,数代人之努力,恍惚间已为历史记忆之尘埃。一种坚守,文化之责任,中华之使命,经济转型之际,领导换届之时,其哀莫有大于任公全集之未能善终者也。《诗》云:“靡不有初,鲜克有终。”其此之谓欤!慎之哉!
壬辰五月初稿,九月修改,个厂。
原载《饮冰室合集》附册,中华书局2014年
补记
近来任公著作出版者多矣,然“清史修纂工程·文献丛刊”之《全集》迄今犹未看到,闻说还得若干年。月前,中华书局编辑部将丁文江主持整理的任公年谱第一稿,以《梁任公先生年谱长编稿本》名义影印出版,期间多有未刊史料,弥足珍贵。笔者亦已着手《中国近三百年学术史》之校订与《梁任公书信集》之纂集工作,愿得早日完成。
乙未腊八,个厂于仰顾山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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