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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史学家的经济观:唐代史学与墓志研究

时间:2023-07-1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第3章唐代史学家的经济观自古以来,经济问题就是社会历史的重要内容。这正是魏收全面继承了以往史学家的经济思想。唐代史学家的经济观,在前人的基础上大大前进了一步。因此,唐代史学家在否定天的作用的前提下重视人在发展经济中的作用,显然是史学思想上的一大进步。由于以上原因,唐代的史学家就特别注意有针对性地研究封建王朝的兴衰。

唐代史学家的经济观:唐代史学与墓志研究

第3章 唐代史学家的经济

自古以来,经济问题就是社会历史的重要内容。经济的发展、繁荣或遭破坏,直接关系到政治的治、乱或兴、衰。历代的统治者,是否重视经济的发展,是其统治地位能否持久与巩固的重要原因。正因为如此,为历代统治者服务的各种史书,都程度不同地反映了这种内容。也就是说,经济问题在历史前进中的作用是非常重要的。

唐代史学家对经济问题的认识

由于经济问题的重要,历代史书中大都有关于经济问题的重要篇章。《史记》中有《河渠书》、《平准书》、《货殖列传》,分别从水利的兴修,生产的发展与政治、财政的关系、各地的生产条件以及一些富人的情况等方面,阐述了武帝以前经济发展的情况。《汉书》除了《沟洫志》与《史记》的《河渠书》类同之外,综合其他有关经济的内容为《食货志》。班固解释“食货”说:“食谓农殖嘉谷可食之物,货为布帛可衣,及金刀龟贝,所以分财布利通有无者也。二者,生民之本,兴自神农之世。‘斫木为耜,糅木为耒,耒耨之利以教天下’,而食足;‘日中为市,致天下之民,聚天下之货。交易而退,各得其所’,而货通。食足货通,然后国实民富,而教化成。”

非常明显,“食货”的内容包括生产、交换与民生。统治者对这些问题解决得好,国家与人民都可以富足,政治也可以稳定。班固把经济与政治联系起来,是从历史的发展中看出了二者之间的密切关系。他总结西周到战国的经验说:“善为国者,使民毋伤而农益劝。”他又总结了秦亡汉兴的原因,认为秦始皇兴师动众,赋税徭役太重,以致“男子力耕不足粮,女子纺绩不足衣服。竭天下之资财以奉其政,犹未足以澹其欲也”。故而引起了农民起义。汉高祖针对这些情况,“约法省禁,轻田租,什五而税一,量吏禄,度官用,以赋于民。”文帝“躬修俭节,思安百姓”。景帝又“令民半出田租,三十而税一”。于是,武帝时出现了“国家亡事,非遇水旱,则民人给家足,都鄙廪尽满,而府库余财”的景象。由于经济状况的好转,政治上出现了“人人自爱而重犯法,先行谊而黜!辱焉”。由此可见,经济问题不是孤立的,它直接关系到政治上的治、乱与兴、衰。也正因为如此,统治者才不得不重视经济问题。历代的史学家,无不重视政治上的治、乱与兴、衰,从而也就不得不把经济问题当作史书的重要内容。

北魏是鲜卑贵族建立的政权。鲜卑贵族入主中原以后,在中原先进的经济、政治、文化的影响下,逐步实行了汉化政策,也接受了华夏的传统思想,使其由游牧生活转化为定居的农业生活。农民提供的赋税和徭役,是其政权存在的基础。这样一来,他们就不能不了解到经济对政治的重要意义了。他们为了把广大农民束缚在土地上,以便为其提供赋税与徭役,实行了均田制,同时又实行了与均田制相适应的租调制。这说明鲜卑贵族已经把经济问题当作立国的基础了。魏收的《魏书》充分反映了这方面的内容。

魏收说:“夫为国为家者,莫不以谷货为本……是以古先哲王莫不敬授民时,务农重谷,躬亲千亩,贡赋九州。且一夫不耕,一女不织,或受其饥寒者。饥寒迫身,不能保其赤子,攘窃而犯法,以至于杀身。迹其所由,王政所陷也。夫百亩之内,勿夺其时,易其田畴,薄其税敛,民可使富也。既饱且富,而仁义礼节生焉,亦所谓衣食足,识荣辱也。”显然这是说,经济问题不仅是立国的根本,而且还与“仁义礼节”、“荣辱”等道德观念密切相关。这正是魏收全面继承了以往史学家的经济思想。

春秋时,管仲治理齐国,重视发展经济,所以才使齐国“通货积财,富国强兵,与俗同好恶”。故而管仲认为:“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司马迁在《货殖列传》中引用了这两句话,班固在《汉书·食货志》中也有这种内容。魏收以这种内容为《食货志序》,正是要说明鲜卑贵族也同样重视发展经济的问题。

唐代史学家的经济观,在前人的基础上大大前进了一步。所谓较前人有大幅度的前进,首先,就是唐代史学家重视人在发展经济中的作用。西汉以后,由于董仲舒提倡天人感应、君权神授说,而且得到汉武帝的支持,所以在史学领域中也有很大影响。汉魏北朝时期的史学家,都按照这种理论说明改朝换代是顺乎天意的。这样抛开人的作用,空谈天命的理论,只能消极地说明广大人民应当忍受统治者的压迫和奴役,并不能起到积极巩固统治者的地位的作用(详见拙文:《魏徵的史学地位》)。唐初修撰的《五代史》,抛开了这种消极的史学思想,否定了天人感应说,极其重视人的因素,千方百计地要发挥人的作用去巩固统治者的地位。即使是在系统记载天人关系的《隋书·五行志》中,也强调了人的作用。作者说:“德胜不祥而义压不惠。是以圣王帝由德义消伏灾咎也。”既然统治者可“由德义消伏灾咎”,当然意味着人就不必听天由命了。魏徵也说:“皇天无亲,唯德是辅;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下诏修《五代史》的唐太宗也说:“夫安人宁国,惟在于君。”这都说明,维护统治者的地位不是靠天而必须靠统治者本身。正因为如此,唐初统治者极其重视怎样巩固其统治地位的问题。发展经济就是巩固其统治地位的一个方面。杜佑也总结历史经验说:“周之兴也,得太公;齐之霸也,得管仲;魏之富也,得李悝;秦之强也,得商鞅后周有苏绰,隋氏有高。此六贤者,上以成王业,兴霸图;次以富国强兵,立事可法。”既然太公、管仲等人起了“富国强兵”的作用,当然在经济上是有很大作为的。虽然以往的统治者也曾重视发展经济,但在天人感应、君权神授思想占重要地位的时代,人的作用是不能提高到应有的地位的。因为充分估计人的作用必然否定神或天的意志,二者是不能兼容并蓄的。因此,唐代史学家在否定天的作用的前提下重视人在发展经济中的作用,显然是史学思想上的一大进步。

其次,是唐代统治者非常重视从历史上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武德五年(622),李渊还正在进行统一战争的时候,就曾着手修撰《五代史》,由于未曾完成,贞观三年(629)唐太宗又下诏修撰《五代史》。二十四史中的八史都完成于唐初,正说明唐初统治者极其重视修史。重视修史,当然是为了从历史上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否则,唐太宗为什么说“以古为镜,可以知兴替”呢!

由于以上原因,唐代的史学家就特别注意有针对性地研究封建王朝的兴衰。其中特别重视秦亡汉兴、隋亡唐兴的教训与经验,因为“其隋之得失存亡,大较与秦相类”。唐是在隋亡的基础上建立的。武德元年(618),唐高祖就曾下诏曰:“秦以不闻其过而亡,典籍岂无先诫,臣仆谄谀,故弗之觉也。汉高祖反正,从谏如流。”武德二年(619),他又下诏曰:“隋末无道,上下相蒙,主则骄矜,臣惟谄佞,上不闻过,下不尽忠……朕拨乱反正,志在安人,平乱任武臣,守成委文吏,庶得各展器能,以匡不逮。”贞观二年(628),魏徵对唐太宗说:“秦二世则隐藏其身,捐隔”贱而偏信赵高,及天下溃叛,不得闻也……隋炀帝偏信虞世基,而诸贼攻城剽邑,亦不得知也。唐太宗听了,非常高兴。魏徵是政治家,也是史学家。他的政治思想,在唐初的史书中颇有影响。史书中的经济部分,也鲜明地体现了他的观点。

在《隋书·食货志》的序中,作者首先简要地叙述了黄帝以至南北朝的统治者重视经济问题的情况。在简要的叙述中又概括地说,统治者对人民应该“不夺其时,不穷其力,轻其征,薄其赋,此五帝三皇不易之教也……若使之不以道,敛之如不及,财尽则怨,力尽则叛”。实际上这是对隋朝盛衰情况的概括。正因为如此,作者接着就重点论述了隋朝的盛衰与经济的关系。作者认为,隋文帝“躬先俭约,以事府帑”、“所有赉给,不逾经费”,故而“户口滋盛,中外仓库,无不盈积”。于是,文帝又停当年正赋,以减轻农民负担。这样,国家就甚富强。隋炀帝则截然相反,他“雅爱宏玩,肆情方骋,初造东都,穷诸巨丽”。他修长城,开运河,“不计于人力,运驴武马,指期于百姓,天下死于役而家伤于财。”对高丽的战争,更造成人力财力的巨大损失,以致形成“老弱耕稼,不足以救饥馁,妇工纺绩,不足以赡资装”。广大农民走投无路,只有铤而走险,举起反隋的大旗。统治者残酷地镇压农民起义,更使“宫观鞠为茂草,乡亭绝其烟火,人相啖食,十而四五”。这与“不夺其时,不穷其力,轻其征,薄其赋”的要求正是针锋相对的。所谓“财尽则怨,力尽则叛”,正说明隋末农民起义的爆发是不可避免的。

由于隋朝灭亡的教训,唐初统治者就特别重视经济问题。唐太宗说:“凡事皆须务本。国以人为本,人以衣食为本,凡营衣食,以不失时为本。夫不失时者,在人君简静乃可致耳。若兵戈屡动,土木不息,而欲不夺农时,其可得乎?”“兵戈屡动,土木不息”,“夺农时”,都是针对隋炀帝而言。隋炀帝因此而亡,所以,他“唯欲躬务俭约,必不辄为奢侈”,而且“省徭赋,不夺其时,使比屋之人,恣其耕稼”。由此可见,唐初史学家有针对性地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正是为了统治者的需要。也可以说,唐初统治者重视发展生产,减轻人民负担,是以总结历史经验为前提的。因而它有更为积极的现实意义。

唐初统治者由于有针对性的总结经验,吸取教训,特别重视发展生产,所以唐代经济的发展达到了封建社会的繁荣阶段,政治上也统一强大,足证重视经济问题是有显著效果的。正因为这样,杜佑在其《通典》中就把《食货典》放在首位。杜佑(734-812)所处的时代,主要是在安史之乱以后。这时,方镇割据,宦官专政,南衙与北司之争等,各种错综复杂的矛盾促使唐朝日益衰落。由于他历任济南郡参军淮南节度使从事、工部郎中、御史中丞、户部侍郎、饶州刺史、岭南节度使、尚书左丞、礼部尚书、淮南节度使直至宰相,是统治集团中成员,当然他要千方百计地去挽救唐朝的危机。他所撰修的《通典》也必然包括这种内容。这种内容的具体表现,就是总结历史的经验,为当时的统治者提供借鉴。他说:“夫理道之先,在乎行教化,教化之本,在乎足衣食;《易》称聚人曰财,《洪范》八政,一曰食,二曰货;管子曰,仓廪实知礼节,衣食足知荣辱;夫子曰,既富而教,斯之谓矣。”由于他认识到经济问题的重要,所以他在《通典》中的篇章顺序是:“以食货为之首,选举次之,职官又次之,礼又次之,乐又次之,刑又次之,州郡又次之,边防末之。”把叙述经济部分的《食货典》抬高到如此高的地位是前所未有的。

从《史记》开始,《河渠书》、《平准书》列于书八篇之末,《货殖列传》列于列传之末;《汉书》列《食货志》于志十篇的第四;《魏书》、《隋书》的《食货志》也都列在各志的中间;《通典》把它抬高到首位。正说明唐代史学家对经济问题的认识愈来愈深刻了。

古代史学家的经济观,随着历史的前进,也不断增加新的内容。到了唐代,从内容到形式,都有显著的发展。充分肯定人在发展经济中的作用,认真从历史的经验与教训中寻找借鉴,把史书的经济部分列于首位等,都是唐代史学家的经济观中新增加的内容。

唐代史学家的经济观的时代背景

西汉是继秦以后的统一王朝,司马迁在这时所撰的《史记》,当然是着眼于全国的。司马迁认为:“汉兴,海内为一,开关梁,弛山泽之禁,是以富商大贾周流天下,交易之物莫不通,得其所欲。”这就是说,由于统一,促进了全国的经济交流。东汉时的班固(32-92),也是站在统一国家的立场上纵观全局的。南朝宋人范晔(398-445)所撰的《后汉书》,由于原定的十志尚未完成而被杀害,所以该书没有《食货志》。西晋陈寿(233-297)所撰的《三国志》,只有纪和传,没有志,当然更没有全面论述经济问题。历仕宋、齐、梁三代的沈约(441-513)所撰的《宋书》,南梁时期萧子显(488-537)所撰的《南齐书》,都没有《食货志》。北齐时魏收(506-572)所撰的《魏书》,比较完整,有《食货志》一卷。《魏书·食货志》的内容非常重要,对于北魏的经济制度,特别是具有历史意义的均田制度,叙述得详细而有条理,对于研究均田制的产生与发展提供了重要线索。但是,《魏书·食货志》所述的范围只限于北方,对于南方的经济制度则没有记载。

由此可见,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史学家,在他们的史学著作中都不甚重视经济问题。这是当时的时代背景决定的。

从曹魏代东汉起,直到南朝结束,所有政权的更替都是统治集团内部的矛盾引起的。不是强迫禅让,就是武力夺取;而不是像秦汉统一的王朝那样被农民起义所推翻。因此,新的统治者也不像西汉统治者那样,实行轻徭薄赋政策,注意发展经济,以便缓和阶级矛盾。反之,他们崇尚门阀制度,竭力维护士族的地位,打算以这种措施来加强巩固自己的地位。这样一来,他们就势必忽视经济问题的重要作用。同时,强迫前代统治者让位,或者以武力夺取帝位,又不得不宣扬天命,以便其篡夺帝位的事实名正言顺。这些情况,反映在史书中,必须是宣扬天命论,降低人的社会作用。《后汉书》、《三国志》、《宋书》、《南齐书》等,都有这些内容(详见拙文《魏徵的史学地位》)。《宋书》还特别突出了士族的地位。正是这些原因,这些史书去掉反映发挥人的作用而发展经济的《食货志》就是可以理解的了。

在北方,边疆地区的落后民族进入中原,现实的社会生活,促使他们认识到先进的农业经济畜牧经济更有利于他们的统治,所以,他们不得不改变自己的经济生活,重视农业经济的发展。这些情况,反映在史书中,就是《魏书》中有了《食货志》。但是,北魏的统治范围只限于北方,所以,《魏书》的《食货志》也不能反映全国经济制度的内容。

由此可见,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史学家,他们的经济观有两个特点。其一,是忽视经济问题对政治的作用,以致不少史书没有《食货志》,使人无法知道统治者是否运用经济手段加强或巩固其统治地位,从而看不出经济与政治的紧密关系。其二,重视经济问题者也只限于北方,缺乏统一的全局观点。

唐代的史学家就完全不同了。在《晋书》中恢复了《食货志》的地位。同时,为配合《五代史》的成书又撰《五代史志》。其中的《食货志》,纵观南北,站在统一国家的立场上,全面简要地叙述了南北朝后期的经济制度。作者说:“马迁为《平准书》,班固述《食货志》,上下数千载,损益粗举。自此史官曾无概见。夫厥初生人,食货为本。圣王割庐井以业之,通货财以富之。富而教之,仁义以之兴,贫而为盗,刑罚不能止。故为食货志,用编前书之末云。”这就是说,自《史记》、《汉书》以后,没有全面系统叙述经济制度的专著。这正反映了南北分裂的时代背景。由于经济问题涉及社会秩序与道德,所以唐初史学家们又撰《食货志》。

不难看出,从唐初史学家的经济观中,看出了历史前进的过程,也就是统一—分裂—再统一的发展道路。不过,隋唐的统一决不是秦汉统一的再现,而是在政治、经济、文化、民族融合各个方面都增加了新的内容。

《史记》是纪传体的通史,其经济部分系统叙述了汉武帝以前的经济发展情况。例如,《河渠书》叙述了自夏禹治水到春秋战国时期的鸿沟、郑国渠以至西汉的六辅渠的兴修情况;《货殖列传》系统地记载了神农以后各地的物产及生产情况。《汉书·食货志》虽然主要是记载西汉的经济制度,但也追溯了周秦之间的历史,概述了这时的经济制度,所以在一定程度上也有通史的意义。(www.xing528.com)

其他的断代史,没有《食货志》,不必谈起。有《食货志》的《魏书》,也只是从道武帝拓跋写起,根本没有涉及东汉至东晋十六国的历史。可见,《魏书·食货志》不仅在其横的叙述方面只限于北方的范围,而且在纵的方面也只是叙述从北魏到东魏160多年的历史。不难看出,《魏书·食货志》是局部地区短暂时期内的经济史篇。

唐代史学家在向通史方面的发展大大前进了一步。有关南朝与北朝的通史有李延寿的《南史》与《北史》,有关史学评论方面的通史有刘知几的《史通》,有关典章制度方面的通史有杜佑的《通典》。显而易见,由于《汉书》以后断代史的不断增加,人们迫切需要通史的知识,撰写通史已成社会发展的要求。这种要求,在经济史方面也同样有所反映。

《晋书》的作者说:“班固为《殖(食)货志》,自三代至王莽之诛,网罗前载,其文详悉。”于是他们从东汉开始,一直叙述到魏至东晋。这样三代贯通,当然比《魏书·食货志》只记一代更有意义。因为它补起了《后汉书》、《三国志》缺《食货志》的不足。

《隋书·食货志》是为配合《五代史》而撰的。当然它的内容包括南朝的梁、陈与北朝的北齐、北周和隋。其实,不仅如此,它还简要地追溯了南方的东晋以下与北方的北魏以来的经济情况。这样一来,就使人们容易对《晋书》与《隋书》所载内容之间的经济情况有所了解。非常明显,《晋书》的《食货志》与《隋书》的《食货志》,由于其内容上起东汉,下至隋朝,故而为进一步撰写经济通史创造了条件。

典章制度的通史——《通典》,其经济部分的《食货典》列居首位,十分重要。它是记述唐中叶以前经济发展的通史。其内容包括土地制度与赋役制度的演变,户口的盛衰,货币的变革,盐铁的管理,水利、漕运的发展等等。这些内容,从传说中的黄帝一直叙述到唐代宗时期。这样上下贯通,全面系统地叙述经济的发展,是史学上的一大进步,也是唐代史学家超过前人的重要标志。由此可见,唐代史学家的经济观是古代史学家经济观的发展。这个发展过程,是通史—断代—通史。这个过程,不是简单的重复,而是向更高的层次发展。因为杜佑的经济观比司马迁的经济观其内容是更丰富了。

唐代史学家的经济观反映了人们认识

自然改造自然的能力不断提高

经济问题是人们认识自然、改造自然的反映。随着历史的前进,人们认识自然、改造自然的能力也在不断提高。在历代的史学著作中,都充分反映了这方面的问题。

成书于战国中期的《禹贡》,把全国分为九州。其中雍州(今陕西中部一带)土质最好,属于上上等,扬州(长江下游)土质最差,属于下下等。这种古老的认识,体现着人们对于黄土地带的利用较早,对于水田的利用较晚。到了西汉,这种认识仍然没有多大改变。司马迁说:“关中自、雍以东至河、华,膏壤沃野千里,自虞夏之贡以为上田……故关中之地,于天下三分之一,而人众不过什三;然量其富,什居其六。”又说:“楚越之地,地广人稀,饭稻羹鱼,或火耕而水耨,果隋蠃蛤,不待贾而足,地饶食,无饥馑之患,以故%窳偷生,无积聚而多贫。是故江、淮以南,无冻饿之人,亦无千金之家。”关中与江、淮以南的对比,充分说明两地生产发展的水平差别很大,也说明人们对于水田还不能充分利用。在《汉书·地理志》中,班固对这两地的看法与司马迁也大体类同。

西汉末年,王莽镇压农民起义的战争,刘玄政权又被推翻等等,都使关中经济遭到破坏。东汉中叶以后,羌人与东汉又经常在西北进行战争。东汉末年,继黄巾起义之后的军阀混战,更使中原与关中的经济发展受到很大影响,长安城中“白骨盈积,残骸余肉,臭秽道路”,“二三年间,关中无复行人”。反之,长江下游的江南一带则有较大的发展。孙权在江南建立政权是与当地世家豪强地主的支持分不开的。孙吴的世袭领兵制、赐田复客制,都是大土地私有制发展的标志。大土地私有制的发展,当然意味着贫富的分化。显然,这与西汉时的“江、淮以南,无冻饿之人,亦无千金之家”是大不相同了。不同之处正是这一带经济发展的结果。

西晋末年,由于中原战乱的影响,又一次人口大量南迁,东晋侨置许多州、郡、县,正是人口大量南迁的标志。如果这里还像西汉那样,“江南卑湿,丈夫多夭”,南迁者是不会侨居那里而不另找出路的。东晋以及南朝的统治者,为了巩固自己的地位,也不得不采取一些发展生产的措施,劝课农桑,兴修水利,东晋到南朝也都有程度不同的表现。这样,东南一带的经济必然继续有所发展。这种情况,反映在史书中,就是史学家们的经济观也相应的有所改变。

《隋书·地理志下》载:隋朝时,宣城(安徽宣城)、毗陵(江苏常州)、吴郡(江苏苏州)、会稽(浙江绍兴)、余杭(浙江杭州)、东阳(浙江金华)一带,“川泽沃衍,有海陆之饶,珍异所聚,故商贾并凑。”显然,东南一带在唐初史学家的心目中已不是西汉时那种落后局面了。否则,为什么会“商贾并凑”呢?

《通典》中有一篇《漕运》。它系统记述了自汉至唐中叶的漕运情况。通过漕运情况可以看出自汉至唐的政治中心与经济中心的关系,同时也可以说明各地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情况。

汉高祖时,每年转山东之粟至京师者数十万石,汉武帝元光年间,开通漕渠,每年可运粮百余万石。秦汉时期,重要的经济发达地区是关中和山东,所以西汉时漕运长安的粮食主要是来自山东。东汉建都洛阳,政治中心位于经济发达地区之中,漕运不是重要问题。魏晋南北朝时期,除了西晋短暂的统一外,在长期的分裂时期中,政治中心不止一处,以漕运解决政治中心的粮食问题也不突出。所以,统一的隋朝到唐中叶的漕运就是《通典》的《漕运》的重要内容。

开皇三年(583),隋文帝下“诏于蒲、陕、虢、熊、伊、洛、郑、怀、汾、卫、汴、许、汝等水次十三州,置募运米丁。又于卫州置黎阳仓,陕州置常平仓,华州置广通仓,转相灌注。漕关东及汾、晋之粟,以给京师”。这13州,大体上都在今山西南部与河南境内,可见隋初漕运的粮食主要来自山东。隋炀帝开运河,当然有利于更大范围的漕运。漕运的粮食来自何处,数量多少,史书记载不详。但根据洛口仓(在河南巩县)的存粮情况,可知来自东南的大米是不少的。李密做了瓦岗军的首领后,曾向群众开仓散米,因缺乏组织,任其自取,故而撒在地上的“米厚数寸”,来就食者近百万口,“无瓮盎,织荆筐淘米,洛水两岸十里之间,望之皆如白沙。”这样多的米,肯定大量来自东南一带。河姆渡发现大量稻谷遗迹,足证自古以来,长江下游就是“饭稻羹鱼”,随着东南人口的增加,生产工具的改进,到隋时稻米北运是完全可能的。更加之洛口仓位于通济渠由河水转洛水的交通枢纽,所以认为洛口仓的米主要是来自东南决非主观臆断。

唐朝仍然建都长安,贞观、永徽之际,每年从东向西转运粮食不过20万石,后来不断增加。因为虽然“关中号称沃野,然其土地狭,所出不足以给京师,备水旱,故常转漕东南之粟”。东南,当然是指长江下游。可见唐代漕运至京师之粟的来源确已扩大到长江下游了。《通典》的《漕运》更详细地记载道:“开元十八年,玄宗问朝集使利害之事,宣州刺史裴耀卿上便宜曰:江南户口稍广,仓库所资,唯出租庸,更无征防,缘水陆遥远,转运艰辛,功力虽劳,仓储不益,窃见每州所送租及庸调等,本州正月二月上道,至扬州入斗门即逢水浅,已有阻碍,须停留一月以上,三月四月后始渡淮入汴,多属汴河干浅,又船运停留至六月七月后始至河口,即逢黄河水涨,不得入河,又须停一两月,待河水小始得上河。入洛即漕路干浅,船艘隘闹,般载停滞,备极艰辛。计从江南至东都,停滞日多,得行日少……”还由于“江南百姓,不习河水”,于是,他建议在“河口元置武牢仓,江南船不入黄河,即于仓内便贮。巩县置洛口仓,船从黄河不入洛水,即于仓内安置”。这样分段转运,再在三门峡东西各建一仓,使船至东仓,将粮存入,陆运至西仓,再漕运至京师。这样可以大大减少漕运的费用,提高漕运的效率。从这段记载中可以看出,唐代前期长江下游江南一带已是重要的经济发达地区了。至于安史之乱以后,唐中央政权在经济上依赖东南是不言而喻了。

经济发达地区的日益扩大,正是人们认识自然、改造自然的能力不断发展与提高的表现。

史书中反映人们认识自然,改造自然能力发展、提高的内容很多,在粮食的种类演变方面也反映了这一问题。今天看来,黄河流域主要种植小麦,长江流域主要生产水稻。但这是经过长期发展演变的结果。早在周代,粮食的品种主要是黍、稷,到了战国,就发展为菽(豆)、粟,稻和麦居次要地位。汉代以后,粟成为主要粮食作物,小麦的生产正在逐步推广与扩大。据《汉书·食货志》载,董仲舒认为:“今关中俗不好种麦……而损生民之具也。”于是他要求汉武帝下“诏大司农,使关中民益种宿(冬)麦,令毋后时”。由于汉武帝的重视,又经汜胜之的促进,关中才逐步盛行种麦了。

据《晋书·食货志》,东晋元帝太兴元年,下诏曰:“徐、扬二州土宜三麦,可督令汉地,投秋下种,至夏而熟,继新故之交,于以周济,所益甚大。”南朝齐明帝建武二年(495),二月“丙寅,停青州麦租”;陈宣帝太建九年(577)五月诏:“六年七年逋租田米粟夏调绵绢丝布麦等,五年讫七年逋赀绢,皆悉原之。”南齐时的青州,在今江苏淮北,陈朝的疆域在长江以南。小麦的种植,既然已在东晋时为统治者所提倡,南朝又被列入税收项目,可见在南朝已种植相当普遍。同时,小麦是秋种越冬而夏收,又适合于在较为干燥的地区生长,比春种经夏而秋收的粟更容易有所收获。因为夏季气温高,久旱不雨就会影响粟的产量。另外,就食用方面说,面食的花样较多,味也更美,所以,小麦的种植取代粟的地位是不可避免的。到了元代,小麦就居北方粮食生产的首要地位了。

唐初的《晋书》、《南史》与《陈书》,虽已反映了小麦在粮食生产中的地位,但还只限于局部地区。更能反映小麦在粮食生产中的地位的是《通典》。贞观二年(628)四月,户部尚书韩仲良奏:“王公以下垦田亩纳二升,其粟、麦、稻之属,各依土地。”贵族官僚如此,一般农民则是:“诸租,准州土收获早晚,斟量路程险易、远近,次第分配,本州收获讫发遣……若无粟之乡输稻、麦,随熟即输。”这都说明唐代已经普遍把小麦列入税收项目了。

唐代的史学家,通过《晋书》、《陈书》、《南史》、《通典》等各种史书,反映了小麦在粮食生产中的地位不断提高,这不仅意味着生产向更高的层次发展,也意味着人们生活的不断改善与内容的更加丰富。通过唐代史学家的叙述,使我们认识了古代生产发展的过程,原来生产落后的地区到唐代成为先进地区了,人们对于水田的利用能力大大提高,从而使稻的产量也日益提高,以致被统治者列入税收项目。原来生产比较先进的关中与黄河中下游,虽然几遭破坏,但仍然有所发展。例如,粮食的品种,原来以夏季生长的粟为主,后来逐渐增加了小麦。小麦在粮食产量中的比重越来越大,最后取代粟的地位,说明生产小麦比粟更能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因为面食不仅在生活方面可给人们提供更多的方便与增加新的内容,而且在生产方面也可使原来冬季闲置的土地充分利用起来,可见小麦的地位日益重要是历史前进的要求。

从后代史学家的经济观中,反映了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性。东南后来居上的趋势日益明显,关中发展的速度低于东南也已成为事实;在粮食品种里,小麦的地位愈来愈显得重要,以致最后取代粟的地位。历史正是在这种不平衡的发展中前进的。

综上所述,社会历史是在人类认识自然、改造自然的过程中前进的;人类认识自然、改造自然的能力不断提高,又推动着历史的前进,丰富着历史的内容。通过唐代史学家对经济问题的叙述,再追溯以往的历史,人们便更加明确地认识了这一客观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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