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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债权转让及其法律效力

时间:2023-07-2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一)合同债权转让的含义合同债权的转让是指债权人通过协议将其债权全部或部分地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合同债权转让是合同转让的典型形式,在保持合同内容不变的前提下,债权人将其享有的债权转让给第三人。《合同法》第80条第1 款规定:“债权人让与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根据《合同法》第82条规定:“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合同债权转让及其法律效力

(一)合同债权转让的含义

合同债权的转让是指债权人通过协议将其债权全部或部分地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其中,债权人为让与人,第三人为受让人。合同债权转让是合同转让的典型形式,在保持合同内容不变的前提下,债权人将其享有的债权转让给第三人。

(二)禁止转让的法定事由

世界各国普遍规定绝大多数债权是可以自由转让的,但合同权利毕竟属于相对权,可能涉及与相对人之间作为合同成立基础的人格信赖关系,涉及国家公共政策的贯彻,因而基于保护债务人的利益,贯彻社会公共政策、维护社会公共秩序的需要,在合同权利可让与的原则下,各国大多数规定一些例外,以限制合同权利的任意转让。[2]

我国《合同法》第79条规定了三种不可转让的合同权利:

1.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

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是根据合同权利的性质,只在特定当事人之间生效,如果转让给第三人,将会使合同的内容发生变更,从而使转让后的合同内容与转让前的合同内容失去联系性和同一性,且违反了当事人订立合同的目的。[3]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的权利包括:(1)基于当事人之间的信赖关系而产生的债权,如雇佣、委托等;(2)基于特定身份而产生的债权,如抚养费、赡养费等的请求权;(3)以特定的债权人为基础发生的合同权利,如关于某特定演员演出的合同;(4)不作为债权,如禁止某人在转让其权利后再将该权利转让给他人等;(5)从权利,如抵押权对于其所担保的债权,不得相分离而为单独转让。

2.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根据合同自由原则,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禁止债权人转让合同权利。该约定可以在订立合同时作出,也可以在合同订立后作出,但是必须在合同履行前作出,只要该约定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和善良风俗原则,就应当产生法律效力。值得注意的是,合同当事人之间的关于不得转让的约定仅在当事人之间生效,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www.xing528.com)

3.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该“法律规定”应作广义解释,它不仅包括民法,也包括其他强制性法律规范。[4]如根据《民法通则》第91条规定,应当由国家批准的合同,当事人在转让权利义务时,必须经过原批准机关批准;如原批准机关对权利的转让不予批准,则权利的转让无效。

(三)合同债权转让的效力

1.债权转让的对内效力

对内效力是指合同转让在让与人与受让人之间的法律效力。具体表现在:(1)主债权的转让。让与人将合同主债权转让给受让人,如果是全部转让,则受让人取代让与人的法律地位,成为新的债权人,而让与人将脱离合同关系;如果是部分转让,则受让人将加入到合同关系中,让与人仅就转让部分丧失债权,受让人和让与人共同成为债权人。(2)从权利的转让。根据各国民法所确认的主权利与从权利的基本原则,即“对主权利的处分及于从权利”的原则,主合同权利移转时,从权利也随同移转,[5]如抵押权、利息债权等,但专属于债权人的从权利不能随主权利的转让而转让。在我国《合同法》第81条就明确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3)债权人应对债权的瑕疵负担保义务。如果在权利转让以后,因权利存在瑕疵而给受让人造成损失的,让与人应当向受让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如果让与人在让与权利时就明确告知受让人权利存在瑕疵,则受让人无权要求赔偿。

2.债权转让的对外效力

对外效力是指合同债权让与对债务人所具有的法律效力。具体表现在:(1)债务人不得再向让与人履行债务。《合同法》第80条第1 款规定:“债权人让与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让与人将其享有的债权转让给受让人,需要将该情况通知债务人,一旦通知到债务人,则债权转让对债务人即产生效力。因此,如果债务人在已知晓债权转让后仍然向债权人履行债务,则不能因此终止合同;如果因转让所造成的受让人的损失,债务人应承担赔偿责任;如果让与人接受履行,则构成不当得利,受让人和债务人都可以请求返还。(2)债务人享有的抗辩权不因债权转让而消灭。根据《合同法》第82条规定:“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在合同转让后,债务人对让与人所享有的抗辩权仍然可以对抗受让人。只有保障债务人的抗辩权,才能维护债务人的应有利益。(3)债务人享有抵销权。根据《合同法》第83条的规定:“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并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因此,当债务人接收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也享有到期债权的,债务人也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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