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一)基本概念可撤销或可变更的合同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因意思表示不真实,法律允许其行使撤销权而使已经生效的合同归于无效。这类合同主要包括:第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二)合同无效或被撤销的后果无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拘束力。返还财产的对象仅限于原物及其孳息。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一)基本概念
可撤销或可变更的合同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因意思表示不真实,法律允许其行使撤销权而使已经生效的合同归于无效。
这类合同主要包括:
第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一方当事人对合同的主要内容发生误解,直接影响到其所应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予以变更或撤销。
第二,显失公平的合同。这是指一方当事人在紧迫或者缺乏经验的情况下订立的使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严重不对等的合同。
第三,因欺诈、胁迫而订立的合同。
第四,乘人之危的合同。行为人利用他人的危难处境或紧迫需要,强迫对方接受某种明显不公平的条件并作出违背其真实意思的意思表示。
(二)合同无效或被撤销的后果(www.xing528.com)
无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拘束力。
1.返还财产
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被撤销以后,一方当事人对其已交付给对方的财产享有返还请求权,而接受财产的一方则负有返还财产的义务。返还财产的对象仅限于原物及其孳息。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因此取得的财产,应返还集体、第三人。
2.赔偿损失
合同当事人中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所受到的损失,当事人一方要主张损害赔偿,必须要证明损害的实际存在。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3.收归国家所有
如果双方恶意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的,因此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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