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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州县官员的司法责任

时间:2023-07-2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州县官办理人命伤害等案,在侦查阶段的责任,主要是违反勘验和缉捕之相关规定,清代对于命案办理的程序和要求殊为严格。州县官查验人命伤害之案,与佐杂官之间有严格的权限划定,不可违反,至于差役,只是专业人员,没有独立的勘验权,对于他们的违法行为,州县官往往负有相应的失察之责任。

清代州县官员的司法责任

二、有关杂犯处理的责任

清代杂犯案件,按《吏部则例》的分类,系诸如邪教案、诱拐案、赌博案、鸦片案等等一些政治性、治安或者刑事案件。笔者谨从下列几类案件加以讨论。

教唆词讼之案:清代规定,地方教唆词讼之人有代人增减情罪,写状诬告及架词越诉者,地方官须严拿治罪,如果失于觉察,将其罚俸一年。系徇畏不办的,该官应降一级调用。

聚众械斗案:州县本管辖区内,除有因琐事纷争,衅起一时,执持器械互相格斗以致杀伤,并非约期会斗的一般斗殴外,如将真正械斗之案讳匿不报,或改作一般斗殴之案分起开报的,均应革职。械斗之案首重主谋,承审官必须确查明白,按律治罪。否则,例有处分:主谋之犯业经审出,而徇私纵犯,不行查拿,却将顶凶之人草率定拟完案的,应照故出入人罪律参革治罪。系未能究出首犯,经上司或另委官员审出,即按首犯应得斩绞、军流等项罪名,照不能审出实情例分别议处。

承缉诱拐人犯、用药迷拐案:清代规定,凡诱拐人犯在逃,地方官勒限六个月缉拿,逾限不获者,罚俸一年。

如果匪徒有用符咒药饵迷骗子女、毁其肢体、炙取脑髓等事,地方官务须访拿惩办。若有失察者,降二级调用。其或事犯后潜住别邑,将不行查拿之地方官降一级留任;明知而不缉捕者,革职。(www.xing528.com)

兴贩人口诱拐妇女案:州县辖区境内如有结伙兴贩、嫁卖妇人子女之杂犯,结伙人数在十人以上、兴贩人口在五人以上的,失察之该州县官应降一级调用;如果同伙不及十人、兴贩不及五人,失察之该官应降一级留任。又规定,自行查拿者免议,知情故纵者革职。

《吏部则例》规定,不论有无奸情,如有匪徒将妇女和诱拐逃,潜匿在境因而嫁卖并兴贩者,失察之该官罚俸一年。自行查拿者免议。知情故纵者,照前例议处。

抢夺妇女案:地方遇有抢夺良家妇女,逼婚致死之案,无论人数多寡,照例题参疏防。州县官照城内居民被劫盗案例议处。当然,未有致死人命,首伙不及三人之案,则无庸题参疏防,待一年限满,该犯无获,照盗案例查参议处。

造卖赌具及赌博案:州县本管辖区如有贩卖赌具行为,经邻境拿获,应将失察之本管州县及吏目、典史均革职留任。失察邻境赌具在本境贩卖者,地方官应罚俸三个月。即系失察民间存留赌具,地方官也应罚俸一个月。又规定,州县官失察境内赌博之案,每案罚俸一个月,自行拿获者免议[48]

州县官办理人命伤害等案,在侦查阶段的责任,主要是违反勘验和缉捕之相关规定,清代对于命案办理的程序和要求殊为严格。州县官查验人命伤害之案,与佐杂官之间有严格的权限划定,不可违反,至于差役,只是专业人员,没有独立的勘验权,对于他们的违法行为,州县官往往负有相应的失察之责任。杂犯之相关责任,触及范围广泛,处分甚严,以致诸多规定往往并无实践上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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