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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名、钱谷在清代幕府中的职掌及分送要求

时间:2023-07-2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第一节刑名、钱谷清代幕府中常见幕席已如前章所讲,为刑名、钱谷、书启、征比、挂号、硃笔、发审、帐房、奏折等幕席。幕友各有专司,刑名幕友检核的,主要是刑、兵二房之书吏,所以其工作着重在处理刑事案件及维持地方治安。长随在分送文牍时,哪类文牍送刑名,哪类文牍送钱谷,是有要求的,即依据刑名幕友和钱谷幕友各处的职掌。

刑名、钱谷在清代幕府中的职掌及分送要求

第一节 刑名、钱谷

清代幕府中常见幕席已如前章所讲,为刑名、钱谷、书启、征比、挂号、硃笔、发审、帐房、奏折等幕席。现结合清代地方幕府职掌,分别分析如下:

清代各级地方衙门的事务,大致仿效中央政府机构设置,分属吏、户、礼、兵、刑、工六房。各省总督衙门,都分什么机构,有什么属官,不见记载,仅知各省书吏人数,除有直隶、云南、陕甘、四川有额设笔帖式,员额1~2人,其余各省不设。另据《光绪会典事例》卷四一记载,各省总督衙门书吏人数,闽浙最多,为五十九人,湖北湖南最少,为二十人,其他各省,则三十人、三十四人、四十六人不等。各省巡抚衙门内部组织,亦不见记载,仅知有书吏人员,陕西、贵州二省最多,各有四十人,其次为新疆,三十六人,一般的省份,二十至二十四人不等[1]。各省布政使司,一般有经历司、照磨所、理问所。经历司有经历、都事各一人(仅个别省设置都事),掌收发文书。照磨所有照磨一人,掌照刷案卷(检察文书效率)。理问所有理问一人,掌勘核刑名案件。另据《光绪会典事例》卷一四八~一五一《书吏事例》载:各省布政司都设有典吏,名额四川最多,为七十二人,江苏最少,南京和苏州两个布政使衙门共有二十五人,其余各省,由二十九人到六十六人不等。其典吏如何分工则不详。各省按察使司,一般有经历司、照磨所与司狱司。但并非各省都设。有额设书吏人员,以四川省最多,有五十六人,最少为江苏,仅六人,其余各省,由十二人至三十二人不等。各省道员衙门都设典吏若干,最多有十九人,少者一、二人,是协助道员办事的。[2]。自知府以下,州、县均设六房书吏。

其各房职掌,据清徐文弼《吏治悬镜》卷二记载,分别为:

吏房职掌细目:办大计、请封典、备红花、贤否册等,计4项。

户房职掌细目:定宝征、佥催头、黑库吏、选枢书、对串票、流水簿、日报簿、慎折封、审存解、理漕务、定编审、清丈量、稽屯田、报开垦、办杂项、报灾伤、修荒歉、筹赈济、缉私盐、杂征税(典商、回房、牛驴、牙行)等,计26项。

礼房职掌细目:岁科考试、行香祭祀、敬礼城隍、迎春东郊、救护日月、旌表节孝、乡饮酒礼、择乡约、立义学、判婚姻、定继立等,计11项。

兵房职掌细目:办驿站、安腰站、立驿局、抄差牌、送差役、拨差马、应大差、饬铺司、救失火、禁私宰、捕蝗蝻、设卡房、建栅栏等,计13项。

刑房职掌细目:办理命案(验伤、定凶、保辜、自尽、威逼、图赖、打架)、盗案(辩盗、失事、差辑、究窝、审夥、起赃、招审、刺字、勾决)、审奸情、理隐私、驭捕役、查徒犯、驱娼妓、禁赌博、访私铸、究伪银、严邪教、除反叛等,计12项。

工房职掌细目:修文庙、兴水利、整馆署、治道途、饬津渡、劝种植、养济院、育婴堂、救生船、立义冢等,计10项。

另据《光绪会典事例》兵房、刑房:刑案审理,整顿保甲,察驿缉私、捕拿人犯、检验死伤、稽查监狱、执行刑罚等事务[3]。户房、工房:监督编审户口、清厘丁役、丈量土地、征收赋税、解留钱粮、动支薪饷、蠲恤灾荒、修理营造、采办材物、河工水利等事务[4]。吏房、礼房:官吏任充、丁忧守制、考绩奖惩、各种典礼、学校风教、考试贡举等事务[5]

以上共计州县六房职掌细目有76项之多。作为主官,难以事事亲历亲为,各房书吏,又不能过于倚重。汪辉祖在其《佐治药言》中说:“谚云:‘清官难逃猾吏手’。盖官统群吏,而群吏各以其精力,相与乘官之隙,官之为事甚繁,势不能一一而察之,唯幕友则各有专司,可以察吏之弊”。幕友各有专司,刑名幕友检核的,主要是刑、兵二房之书吏,所以其工作着重在处理刑事案件及维持地方治安。除了刑案的审理之外,如整顿保甲、察驿缉私、捕拿人犯、检验死伤、稽查监狱、执行刑罚等事,也在刑名幕友的监督范围之内。钱谷幕友检核的,主要是户、工二房,所以要监督编审户口、清厘丁役、丈量土地、征收赋税、解留钱粮、动支薪饷、蠲恤灾荒、修理营造、采办材物、河工水利等事项。

六房之中兵、刑、户、工既已分属刑名、钱谷幕友监督,吏、礼二房事务包括官吏任充、丁忧守制、考绩奖惩、各种典礼、学校风教、考试贡举等,也由刑钱两席分管。

各房书吏是承办具体事件的,幕友则主要以起草文稿,审核由书吏拟写的各种文书、报表、各种簿册等,来辅助主官,对六房书吏的具体工作进行监察。

这些由书吏起草或缮写的文稿,据清代官员戴兆佳在天台做县令时,要求书吏缮写文稿要明白简易、字体端正,字字全写,不能只写“云云全抄”字样,然后核对清楚才能送签。每天的各套签稿,由承发房收齐于未时汇送内衙,不可延迟,亦不可零星传递[6]。其中有关钱粮的,即转送给钱谷幕友,有关词讼的,则转给刑名幕友,次日必须做回复[7]。次日要申详的文书或应承行的差票,以及其他所有需要签押、标判或用印的文稿,一般最好于当日下午五点左右晚堂结束时传进内衙,统一由主官的长随“稿签”分送各幕友。

长随在分送文牍时,哪类文牍送刑名,哪类文牍送钱谷,是有要求的,即依据刑名幕友和钱谷幕友各处的职掌。清乾隆年间,曾任巡抚的庄有恭写过一本关于主官长随的手册,叫《偏途论》[8],其中就有《送刑名核办事件》和《钱谷核办事件》:

《送刑名核办事件》:

到任通报 印信关防 访拿讼师 地棍土豪

师婆邪教 蠹毒害人 地师引诱 庸医杀人

结盟拜会 强盗硬丐 僧道鏖化 符录度牒

义鸡剪绺 贼舟匪船 聚众赌博 窝赌窝娼

婚姻休妻 买休卖休 强奸和奸 嬲奸幼童

私宰耕牛 吸食鸦片 六房典吏 书差舞弊

报捐查籍 封赠旌奖 贞女教子 义夫节妇

丁忧启服 承祧过继 阴医僧道 抛弃尸骸

开棺盗斗 毁坟掘墓 命盗抢劫 书差乡保

书院观风 夹带枪手 文武考试 公出公回

词讼月报 大计考语 越城犯夜 编查保甲

到配安置 接递公文 兵牌火票 遗火放火

私挖官堤 假官假币 假票假银 窃取木植

偷伐茔树 私造鸟枪、器械、炮位贩卖烟土、

硫黄、私硝疏失饷鞘 索扰图赖

讹诈滋闹 剸夺偷窃 娼优隶卒 监狱班房

差保私押 私刑勒诈 疏脱人犯 各犯报病

犯人拒捕 夺犯殴差 钦查案件 赃私缓赎

十要减等 秋审立决(www.xing528.com)

送刑名核办的文牍,涉及到近80款事项。其中有治安案件、刑事案件,有民事案件;这些例应由刑房负责办理。还有涉及地方政教、考试等;这些例由礼房负责办理;官员大计等,例由吏房负责办理;接递公文、救火消防等,例由兵房负责办理。可见,刑名幕友负责监督刑、礼、吏、工、兵五房的全部或部分职掌。同时还对监狱事务进行监督。

《钱谷核办事件》:

接收交待 奏销钱粮 门牌清册 地丁人口

屯田籴谷 口粮籽种 乡饮酒礼 开垦熟田

丈量土地 匿契隐粮 杂税牙行 水旱飞蝗

强占田界 阻塞水道 私典盗卖 找价回赎

粮食时价 阴雨旬报 小户抽丰 绕越偷关

奉宪采买 俸工兵饷 河工碎修 水利船政

道路桥梁 庵观寺院 关津渡口 营讯长房

火具修狱 造具衙门 颜料木植 铜铁铅觔

军功贡器 上用龙衣 夫马驲递 脚捐报销

钱法私铸 军需战船 强买硬赊 追控账债

当铺小押 违禁取利 屠宰烧锅 木榜禁私

抗租抗粮 经征经解 钦查仓库 亏空咨追

侵吞公款 查抄家产 邻境荒歉 流丐饥民

劝捐袄裤 常恤贫人 老人育婴 孤寡疗贫

干旱无收 开仓赈济 分别钱粮 皇恩大赦

送钱谷核办的事项有60款,其中主要涉及户房、工房应办事务。另养济院、育婴堂及赈恤等社会慈善事务。

刑名、钱谷事项有时会有交叉,并时常有业务联系。南北省情不同,各省在刑名、钱谷具体职掌上,会有一些差别。

与庄有恭基本上生活在同时代的王又槐在他的《办案要略》一书中说:“刑钱交涉事件,每多分晰不清,以致争竞。夫刑、钱之分,须视其告者来意,为著何事?如意在争田房,索钱债、交易税契等类,内有一、二语牵涉斗殴无伤,赌博无据,以及别项不法之事,并干连坟山争继者,皆归钱谷。若告斗殴、奸伪、坟山争继、婚姻及有关纲常名教一切重事,词内有钱债应追、田产不清等类,应归刑名。”[9]

他认为驿站钱粮、马匹、差使,应付解饷,运铜采买估变、牙行客欠、行销茶盐、鼓铸制钱,一切有关钱粮水旱,并修理工程之事,概归钱谷。其驿站公文迟延,勘合错失引盐、硝磺过境,递解人犯差员及过往官员患病、监犯、军流口粮,并届限起解遣配人犯,内有应追钱债、应变房产,与夫官员到任履历、谢禀,级纪、参罚、丁忧、告病、病故、乡饮、请旌、诰封、荫袭、名宦、乡贤,考试、书籍、义学、捐官、在籍绅img5事故、保甲、烟户、庵观寺院、阴、医、僧道、书役、门军、禁卒、更夫,一切巡查防范、整饬风俗、宣施教化之事,统归刑名。不能彼此互推,一份呈词前后两人分办。至于刑名案件之内的涉及到应支销钱粮的事项,比如监犯、军流的口粮、为节孝建牌坊开销银两之类的事项,刑名幕友应开单知会钱谷幕友,以便汇总报销。

由于南北民情政情不同,刑名和钱谷幕席的分工还存在一定的地域性,王又槐说,钱债之事,在长江下游一带省分是划归刑名幕席办理的。

刑名、钱谷是幕席中的“大席”,在幕府中具有总理政务的功能,其他的事务都是由此引起和展开的。上述的两大类行政事务涉及到了六房具体行政管理事务的所有职能。他们既根据各自的中心工作而有所分工,又全面地处理和负责所有的幕务。故刑名、钱谷两席在地方行政幕府中设置最为普遍。繁缺衙门要设,简缺衙门也要设,即使主官只设一席,也一定是刑钱幕席。

刑名、钱谷的主要工作是通过处理文牍来进行的。如刑名幕友办案,并不参与踏勘现场,也不亲自审理案犯。涉及诉讼事件,是由值堂书吏将呈词收集上来或由招房书吏录下口供,然后把“呈词”或“口供”一起缴“签押房”,再由签押房长随送到刑名师爷处,刑名师爷批呈词,确定立不立案,或根据案情确定需拘传的人犯和证人,交刑房签票并差衙役拘传人犯证供,如需踏勘现场,则由主官亲自带领刑书,仵作等前往踏勘;刑名幕友则要起草关于该案的报告(“通禀”)。接着,主官审讯,值堂书吏录供。案情审理清楚,证据确凿后,再由刑名幕友拟写一份案情报告(“详报”)和“禀贴”,以请示案件的处理意见;最后才办理案件的总结,即“详案”。详案办好后,量刑定罪的意见(“断”)也确定了,最后便是主官签押画行。审案过程的程序就走完了。在整个过程中,刑名幕友从事的是文字性工作,并对主官审理、踏勘现场的情况进行分析,确定各种疑点,由主官或主官指挥书吏、仵作将各疑点搞清。至于确定运用何条律例、如何定罪,主官一般会听从刑名幕友的意见,因为主官对繁琐的律例并不熟悉。但从幕友的角度来讲,主官的意见往往是起决定作用的,幕友只是提供决策的参考意见,采不采纳,则是由主官决定的,因为所有文稿,只有主官签押并盖上主官的大印之后才能有效。

刑名幕友日常工作中量最大的是批呈词,杨恩寿在广西北流做刑名幕友时,在其《北流日记》中,每逢“三八”告期,均在当晚或次日埋头批告期呈词。除此之外,他还替六兄(县令)起草文告书启,当书启师爷被借到上级衙门帮助阅试卷时,他又代理了一个月左右的书启师爷;学使视察或六兄出题考试童生时,他还要阅卷,即兼做阅卷师爷;六兄赴乡或赴省时,他又常常受托代理一切。事务太繁忙,以致于他时时感叹“烦冗”,“殊鹿鹿(碌碌)乏味”。[10]

王又槐在《办案要略·论批呈词》中说:“批发呈词,要能揣度人情物理,觉察奸刁作伪,明大义,谙律例。笔简而该,文明而顺。方能语语中肯,事事适当,奸顽可以折服其心,讼师不敢尝试其伎。若滥准滥驳,左翻右复,非冤伸无路,即波累无辜,呈词日积而日多矣。”[11]

百姓上告呈词,是州县衙门要处理的主要政务,清代官场有“首谳狱,次征输”[12] 的说法,刑名幕友这一关把好了,可以使主官政简刑清,词讼日减,把精力更多地投向政教、抚民、旌善、课士等大事上,使一方治理,百姓安定。主官会得到上司褒扬、仕途顺利。处理不好,则词讼日积,民不安业,并会越级上控,主官治绩大受影响。所以汪辉祖说要“省事”“息讼”[13]。而息讼的办法,不是不让老百姓打官司,而是对百姓所上呈词“批断不妨详尽,能将两造情伪指出,则直者快,曲者畏,渐渐心平,可以息争,亦使民无讼之一道”[14]。民间平常的言语细故引起的词讼,能息则息,但如涉及风教等,则不能轻易准息,否则会败坏当地民风政风,这是刑名、钱谷幕友批呈词时要把握的一个关键,万枫江说:“词讼息结,极为美事。然惟房婚田土及角殴小事则可,若关系诬告命盗赌博风化及卑幼犯尊等呈,皆须究徵,不可轻易准息,庶刁健之徒知所畏惧”。[15]

作为刑钱幕友,辅佐主官出治,不能因为身在幕后,就没有责任心,而必须以主官的考成、人民的福祉为自己的责任,尽心、尽言,食人之“禄”,忠人之事。“州县幕友,……其事各有所不同,而刑名、钱谷实总其要。官之考成倚之,民之身家属之,居是席者,直须以官事为己事,无分畛域,知无不言,言无不尽,而后可。盖宅门以内,职分两项,而宅门以外,官止一人。谚云:‘一人之谋,不敌两人之智。’如以事非切已,坐视其失,而不置一词,或以己所专司,不容旁人更参一解,皆非敬公之义也。”[16]

刑名、钱谷幕友除批发呈词外,一般还应拟写起草向上级衙门的申、详、札,平级衙门的咨、移,以及下级的告示等文书。即使由书吏起草这些文书,也得由刑、钱幕友核定,主官才签押盖印。刑、钱幕友还分别要向上级按期造册汇报本衙门行政事项。如刑名幕友要按季汇题外结、内结案件;年终汇题命盗各案,包括“案缉、命盗余凶,兵、刑二部通缉,决期、旗逃、钦脏、赎锾,以上俱造册。外省军流在配病故图结,九门提督递回安插贼犯,造册汇咨。……乾隆三十年八月新例,一切命盗新旧各案,年终将已、未完结汇奏,并将未结缘由声明”[17]。另据汪辉祖在《学治说赘》中所列簿记十则,其中至少有四种是由刑、钱幕友应建,以备官、幕平时查阅的:

“稽狱囚簿。记狱囚事由,及收禁年月日,其待鞫而暂禁者,尤须如意,应禁应释,随时可办。”

“查管押簿。……既押须亲自查验,幕犹恐被人欺,止能求尽其心,官则心尽而力可自尽,慎勿为人蒙蔽。不设此簿,或有遗忘,势且经旬累月,民受大害矣。”

“宪批簿。记上官批发词讼,奉批月日,及易结难结之故。余向所幕皆剧邑,凡到馆之初,即饬承汇记,此簿置之案头,日吊卷查阅。或须审结,或可详销,自为注记。……上官提催,亦不难将应急,应缓缘由,据实详覆,以免差扰,次第办结,不使吏役操权。”

“理讼簿。记两造之住址远近,及邻证姓名。……幕中为之,已有明效。”

以上四种“簿”,“佐幕为之,已极利便”。可以随时查阅,提高工作效率。[18]

钱谷幕友需编制征收册籍。包括征册和收册,从清代地方衙门来看,“征册”的编制主要是由户房书吏来进行的,钱谷幕友总其成而已,但“收册”则是由幕友与户房各自建立的,以确保书吏不作弊。做到应收尽收,账目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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