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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汉侯国地理:无侯国时代的形成

时间:2023-07-2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新近公布的荆州松柏汉墓35号木牍文书,为我们限定“王国境内无侯国”格局出现的时代上限提供了非常重要的文献依据。分析西汉侯国封置政策的变化,对于探讨“王国境内无侯国”格局的形成具有一定参照价值。因此,如果能够明确汉廷不在王国境内封置侯国的时代,便可大致推测出“王国境内无侯国”格局的形成时间。

西汉侯国地理:无侯国时代的形成

二、“王国境内无侯国”格局形成的时代断限

文帝初年的迁淮南国三侯邑是汉初的重要事件。前人把西汉侯国地理分布格局的转变与此事联系起来,是可以理解的。但经过分析,这种说法并不符合汉初侯国地理分布的实际情况。可见,在不考虑侯国地理分布特征的前提下,仅从某些特殊事件入手的研究思路存在问题。[18]有鉴于此,笔者试图以复原汉初侯国地理分布特征为基础,通过限定“王国境内无侯国”局面出现的时代上限和下限,来探求该格局形成的确切时间。

新近公布的荆州松柏汉墓35号木牍文书,为我们限定“王国境内无侯国”格局出现的时代上限提供了非常重要的文献依据。松柏汉墓35号木牍记录了西汉南郡《免老簿》、《新傅簿》、《罷癃簿》三份行政公文[19]从松柏汉墓所出建元、元光年间的历谱以及公文记录的行政建制来看,三份行政公文反映的是武帝早期的状况。[20]值得注意的是,公文中有邔侯国和轪侯国。邔侯国封置于高帝十二年,轪侯国封置于惠帝二年,两侯国之名见于武帝早期的南郡行政公文,说明两侯国封置后,一直地处南郡,从未发生迁徙。而据史籍记载,南郡曾于景帝七年至中三年(前150—前147年)置为临江国,[21]则该时段的临江国境内分布有侯国,可见直至景帝中三年王国境内仍有侯国分布,“王国境内无侯国”局面的形成在景帝中四年以后。景帝中四年可以作为“王国境内无侯国”格局形成的时代上限。

至于“王国境内无侯国”格局形成的时代下限,则可以借助“推恩令”来加以限定。汉武帝时期,汉廷颁布“推恩令”来削夺王国封域。所谓“推恩令”是指皇帝以“推恩”的名义令诸侯王以王国地分封子弟,从而析出众多王子侯国,而王子侯国必须转属周边汉郡管辖,王国疆域因此受到蚕食。有关“推恩令”对削弱王国势力起到的作用,学界已有详尽阐释,但对“推恩令”所透露出的西汉侯国地域分布格局的变化,却鲜有学者提及。最早留意于此的是清代学者钱大昕,其《侯国考》曰:“侯国例不属诸侯王,故王子而侯者,必别属汉郡。”[22]近人严耕望则明确指出:“武帝从主父偃之谋,令诸侯推恩分其土地,俾子弟毕侯,此等侯因而分属汉郡。然则此前王国已例不辖侯国矣。”[23]显然在“推恩令”颁布的时代,已经存在“王国境内无侯国”的侯国分布格局,所以当诸侯王以王国地分封子弟后,王子侯国必须划入周边汉郡,以保证王国不与侯国相涉。因此,武帝实施推恩令的时代可以视为“王国境内无侯国”格局出现的时代下限。

汉书·武帝纪》载“(元朔二年)春正月,诏曰:‘梁王、城阳王亲慈同生,愿以邑分弟,其许之,诸侯王请与子弟邑者,朕将亲览,使有列位焉。’于是籓国始分,而子弟毕侯矣。”以此言之,推恩令的颁布似始于元朔二年(前127年)。不过高敏先生注意到,推恩令的制定与主父偃献策有关,而从史籍记载来看,主父偃献策在元朔元年之前。高敏先生因而指出推恩令的实施在元朔元年之前,元朔二年诏是“此制的进一步制度化和扩大化,并非始行此制之年代”。[24]此后,董平均又沿着高敏氏的思路对主父偃献策时代进行细致考辨。董先生发现,史籍记载主父偃“西入关见卫将军”,而卫青出任车骑将军在元光六年(前129年)。主父偃“推恩子弟”的建议被采纳后,复“尊立卫皇后及发燕王定国阴事”,而卫夫人立为皇后以及燕王获罪除国皆在元朔元年。董先生的结论是“武帝颁布推恩令的时间当在元光六年或元朔元年”。[25]

通过分析元光、元朔之际的王子侯国地理分布,也可以验证高、董两位先生的看法不误。如元光六年,武帝封长沙王三子为列侯,三侯国分封后,分别由长沙国改属豫章、桂阳两郡。[26]同年,武帝封楚王子刘不审为浮丘侯(266)。浮丘侯国分封后,从楚国析出,别属沛郡。而元朔元年,武帝所封鲁王子侯一人、江都王子侯五人皆执行了推恩法。诚如周振鹤先生所言,元光六年推恩法已然施行。[27]因此,推恩令的施行不会晚于元光六年,元光六年可以作为“王国境内不置侯国”制度出现的时代下限。[28]

通过对出土文献和传世文献的梳理,可以明确西汉全国范围“王国境内无侯国”格局的形成大致在景帝中四年至武帝元光六年的16年间。那么,我们有无可能进一步限定该格局形成的确切年代呢?

分析西汉侯国封置政策的变化,对于探讨“王国境内无侯国”格局的形成具有一定参照价值。前面提到,高帝至文帝时期不断有侯国被封置在王国,但当全国范围内形成“王国境内无侯国”的格局后,皇帝便不能再把侯国封置在王国境内。因此,如果能够明确汉廷不在王国境内封置侯国的时代,便可大致推测出“王国境内无侯国”格局的形成时间。(www.xing528.com)

检索《史记》、《汉书》相关侯表,景帝中五年(前145年)汉廷分封梁孝王子刘买为乘氏侯、封刘明为桓邑侯,两侯国皆在梁国境内。[29]这是史籍所见侯国封在王国的最晚例证。不过,乘氏侯、桓邑侯皆为王子侯,身份较为特殊,不能排除两者为特例。如陈苏镇先生称:

景帝三年以后,除了梁孝王二子和几个降汉的匈奴王等特殊情况外,新封的侯国都不在王国中。大概自景帝平定七国之乱后,王国领土被大量削夺,所剩不过一郡或数县,因而不再将侯国安置其中,久而久之,形成惯例。[30]

陈先生认为七国之乱平定后,汉廷便不在王国境内新置侯国。虽然景帝中五年梁孝王二子封置于梁国境内,但二人属“特殊情况”。按照陈先生的意见,如果排除王子侯和匈奴归降侯等特例,汉廷不在王国境内新置侯国的举措始行于景帝三年。

那么,景帝中五年汉廷将两个梁王子侯国封置于梁国境内的做法究竟是不是特例呢?让我们暂且先不把陈先生所谓“特殊情况”的王子侯和匈奴归义侯纳入探讨范畴,分析一下景帝三年至中四年外戚和功臣侯国的封置情况。

景帝三年,汉廷封置外戚窦婴为魏其侯(215)。魏其侯国,《汉志》属琅邪郡。此侯国为元封元年(前110年)武帝封置之胶东王子侯国。依照“推恩法”,武帝所置王子侯国皆裂王国地分封,封置后别属汉郡,则元封元年以前魏其县地处胶东国,[31]故景帝时期窦婴受封之魏其侯国地处胶东国。依照同样的规律,景帝六年封功臣卫绾为建陵侯(219)。《汉志》记载建陵侯国属东海郡,但此建陵侯国(642)乃宣帝甘露四年(前50年)封置的鲁王子侯国,[32]则景帝时期卫绾之建陵侯国地处鲁国。

由以上所举三例可知,景帝三年以后的一段时期内,皇帝仍会择取王国属县作为彻侯封邑。因而中五年景帝于梁国境内封置乘氏、桓邑两侯国并非特例,这表明直到中五年汉廷仍可在王国境内新置侯国。

景帝中五年封置的乘氏、桓邑两侯国是目前所知侯国封置于王国的最晚例证。中六年以后封置的侯国都不在王国境内,由这一现象分析,西汉的侯国封置政策大约在景帝中六年前后发生了变化,这一变化是因何种原因而产生的呢?笔者以为,要想合理解释这个疑问,还需要从西汉侯国地位的变化谈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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