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关于“审美”
所谓审美,就是有“审”有“美”。在这个词组中,“审”作为一个动词,它表明一定有人在“审”,有主体介入;同时,也一定有可供人“审”的“美”,即审美客体或对象。由“审美”一词可以看出,美一定要和人有关系,没有人就无所谓美,美只有对人来说才具有价值。
人在生存活动中,会与世界产生、建立多种多样、丰富复杂的关系,如经济关系、政治关系、伦理关系、宗教关系、精神关系、实用关系等,人存在于各种各样的社会关系之中。而只有当人和世界发生审美关系时才会产生审美意识,出现审美现象。因此,审美现象就应当是审美主客体的有机结合。丰富多彩的审美现象源自人的审美活动,而审美活动是人类基本的存在方式之一,它包括对世界与对自身的一种理解,也包括对某种行为的认同。
马克思说:“贩卖矿物的商人只看到矿物的商业价值,而看不到矿物的美和特性。”[3]这说明矿物本身就具有两种价值或属性:一是矿物可以卖钱,具有商业价值,商人见了它,就可以同它发生关系;二是矿物具有美的特质,可以愉悦人的心情,具有审美的价值,欣赏者透过它的深层,就可以同它发生审美关系。因此,物质本身可与人同时具有实用关系和精神关系,而审美关系是精神关系中的一个方面,它不仅能愉悦人的精神,完善人的性格,而且与人们从事的艺术活动,有着非常直接的关系。
审美意识是指人类在生存实践中萌发出来的有某种不明晰审美追求的意识,它往往通过具体感生的审美活动体现出来。《论语》曾经记载孔子欣赏《韶》乐的情形:“子在齐闻《韶》,三月不知肉味。曰:不图为乐之至于斯也。”这一记载表明,艺术欣赏不仅能引起美感,而且它所引起的美感之强烈,几乎达到了可以压倒甚至消解生理快感的程度。古今中外的作家、艺术家也公认,艺术创造起自于人生实践中的审美体验。如:郑板桥《题画竹》说:“江馆清秋,晨起看竹,烟光、日影、露气,皆浮动于疏枝密叶之间,胸中勃勃,遂有画意。”这里的“画意”,就是指洋溢于画家心中的审美体验。
审美,实际上就体现在上述种种人生的经历和体验中。人们在生活中对各种不同事物丰富的感受经验,是它们转化为审美条件构成因素的重要基础。比如:
对线条的审美——直线之所以能表示力量、刚强,是因为生活中具有这种属性的事物如铁路、桥梁等本身就透露出力量和刚强;曲线之所以会具有飘逸和柔和的意味,是因为生活中具有曲线特点的事物如柳条、波浪、云彩等本身就往往显得飘逸、柔和。(https://www.xing528.com)
对色彩的审美——色彩的审美意义主要表现在表情性和象征性两个方面,所谓表情性是指色彩能直接唤起人的某种感受和情感,如一座雕像采用黝黑粗糙的青铜或洁白光滑的大理石,就会给人或庄重或优雅的不同感受;所谓象征性是指在不同民族中,由于传统习惯,某种色彩与某种特定内容形成较为固定的联系,从而使色彩具有一定的文化意义,如在中国古代,黄色与王权的联系;在基督教中,红色与圣餐的联系等。
对声音的审美——声音的强弱大小、有无规律、升降起伏及其在时间中的流动变化与人的生理、心理之间会发生某种对应的关系,因而也就使得本来无所谓情感的各种声音带上了情感的意味。
可见,这些人类最普及、共通的审美经验莫不来自于人们最平凡的日常生活体验。
随着人类审美行为的不断发展和丰富,世界各民族逐步产生并形成了自身各具特色的美学思想。美学思想是思想主体对审美现象某些本质、特征、规律比较自觉的理性认识。美学思想不仅起源古老,而且经历了一个相当漫长的发展过程。不论在西方还是在中国,美学思想都是最重要的民族美学资源。譬如中国传统戏剧中的“大团圆”结局,就是一种具有普遍性的审美规范,体现出中国人的大众美学思想。“大团圆”结局的后面,牵涉到中国的传统文化背景,印证着中国人对世界、人生的整体理解和中国人的人生信念、理想追求。所以,在中国传统戏剧艺术中普遍流传,深受普通民众的喜爱,成为中国传统戏剧的艺术审美规范。时至今日,即使社会信息发展高度复杂、多样化,“大团圆”也仍然是普通中国人内心最本能、最朴素的审美向往。
从物质生产的“按照美的规律来建造”到话语生产的自由创造,人类的实践活动逐步扩展到精神领域,形成了符号创造的自由法则,人对现实的审美关系也由物质的、现实的领域拓展到象征、移情等符号化的、非现实的领域,生成了审美符号的创造性自由法则,从而使得人类的实践活动生成为审美活动。从话语实践的自由创造到精神生产的自由创造,人类的实践活动生成了比较纯粹的审美活动——审美意识形态。审美意识形态的创造性自由法则就是纯粹的“美的规律”,而在马克思那里,“美的规律就是人的规律,即有意识的生命活动”。不同形态的实践——创造的自由法则适用于不同形态的审美活动,反之物质性审美活动、符号化审美活动、意识形态审美活动的自由程度又生成不同的“美的规律”,不断推进人类的自由全面发展,逐渐走向人类日常生活的审美化,实现人与自然、人与他人(社会)、人与自我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审美条件的各种物质因素之间相互依存、相互联系的组合规律,就是审美对象的形式规律。如:整齐一律、均衡对称、节奏韵律、对比调和等。其中多样统一是最基本、最普遍的一种形式规律。多样是指审美对象的整体中所包含的各个物质因素在形式上的区别与差异,统一是指审美对象各个不同的部分和不同的物质因素在整体中彼此关联、呼应、衬托、映照,从而有机融合的内在关系。“和而不同、违而不犯”是多样统一规律最本质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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