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翻译及其相关概念
1.翻译的概念
从广义的角度看,翻译是指语言与语言、语言与非语言之间的代码转换和基本信息的传达。如将语言与数码或者电码之间的转换(包括将外语转换成汉语或者将汉语转换成外语)、语言与副语言(体势语、副声音等)之间的转换等。
从狭义的角度看,翻译是一种语言活动,是把一种语言表达的内容忠实地用另一种语言表达出来。就其形式而言,翻译是一种语言转换。就其实质而言,翻译是一种语言活动,是意义的传达。就其目的而言,翻译是以克服语言障碍和变更语言形式来达到意思交流的一种语言手段。
对于“翻译”的定义,唐代贾公彦在《义疏》中说:“译即易,谓换易言语使相解也”;《新华字典》释为:把一种语文依照原义改变成另一种语文;《现代汉语词典》解为:把一种语言文字的意义用另一种语言文字表达出来。其中表述出的基本意义概念有两个:一是翻译做的是语言转换工作,二是转换需以传达原义为目的和标准。
此外,国内还有范仲英教授“翻译是人类交流思想过程中沟通不同语言的桥梁,使通晓不同语言的人能通过原文的重新表达而进行思想交流;是把一种语言(即原语)的信息用另一种语言(即译语)表达出来,使译文读者能得到原作者所表达的思想,得到与原文读者大致相同的感受”[1]的定义;国外还有费道罗夫的“用一种语言手段忠实、全面地表达另一种语言表达的东西”说,奈达的“在接受语寻找原语信息尽可能接近的、自然的对等话语”说等等。所有这些,都道出了翻译的本质,即:忠实地传达原义。因为语言不仅仅是交流的工具,它还是文化的载体,它本身也有意义。所以把翻译当成一个过滤装置,一经翻译只存意义,滤出语言形式(表达手段)的作法往往会使我们失去很多有价值的东西。极度的归化译法会抹去许多风格、艺术、文化的特征,从而影响译文的真正价值。
2.翻译的通用标准
关于翻译的标准,确实可谓众说纷纭。其中国内译界流传、遵循最广的翻译标准至今仍应该是清末翻译家严复提出的“信、达、雅”三字说:
信——承用原作内容,取信于读者;
达——译文酣畅地道,为译文读者喜闻乐见;
雅——强调译语包装,增强译文的可读性。(https://www.xing528.com)
按鲁迅先生所说,翻译,就是“给洋鬼子化个妆”,但是“不必剜眼、割鼻”。即是说,翻译只是相当于为外国人融入本国做化妆、变装、换口音甚至教语言的工作。而不论他外表变得多厉害,人总还是原来那个完整的外国人,只是能够融入中国社会,可以与中国人沟通、共鸣了。这实际就从本质上肯定了翻译的第一要义——忠实。细思之,则也还有“达”、“雅”的意思蕴含在内。此论,是笔者比较认可、推崇的简要精当而形象贴切的翻译标准。
3.翻译审美需特别注重的原则
关于翻译的原则也有很多论述,笔者这里只想强调两条:
一是必须确立翻译审美标准的相对性。不能简单地把印欧语系之间的转换规律等同于印欧语系与汉藏语系之间的转换规律,由于转换规律只有相对的适应性,因此审美标准就必须具有相对性。比如同一语系之间的双语转换可以容许有较多的模拟式形式美,不同语系间的则应努力探求对应式或重建式的形式美。这点是针对当下理论界的“唯洋派”而说的。
二是必须确立翻译审美标准的依附性。翻译不是创作,不能不顾原文,一味臆造。译者必须选择与原文审美构成相适应的审美再现手段。这点是针对当下理论界的“译者主体性”、“译作自创论”而说的。
4.在翻译中审美再现的常用手段
一是模拟,即按照原文的语言形式美和文章气质美模仿复制译文。
二是对应,要求译者善于捕捉原文模糊性审美构成,还必须对目的语具有较强的审美意识,能在目的语中找到与原文的美相对应的表达方式。
三是重建,是高层次的审美再现手段,前提是审美主体必须充分发挥自己的审美功能,完全进入化境,才能对原文美重新加以塑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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