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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过程与价值增殖过程

时间:2023-07-2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中国劳工历史资料在资本主义条件下,劳动过程就是资本家消费劳动力的过程。资本主义的劳动过程就是生产要素的结合过程,因此,这个过程的产品就必然归资本家所有。正如商品是使用价值和价值的统一体[1]一样,商品生产过程必定是劳动过程和价值形成过程的统一。价值形成过程是价值增殖过程的基础,要揭示此过程,必须考察价值形成过程。可见,单纯的价值形成过程并不能产生剩余价值。

劳动过程与价值增殖过程

劳动本身就是使用劳动力的过程。资本家作为劳动力的买者,他购买劳动力的目的是为了消费劳动力;劳动者作为劳动力的卖者,在出卖劳动力后就成为事实上的工人,而在此之前,他只是可能意义上的工人。劳动者为了把劳动融入商品中,必须先把劳动融入使用价值中,融入能满足某种特定需要的物中。

劳动过程首先表现在人与自然之间,它以人自身的活动引起、调整和控制人与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人自身作为一种自然力与自然物质相对立。为了改变物质的自然形态,使其能满足人们生存的需要,人必须使他的身体运动起来。当他通过这种运动改造自然的同时也改造了自己。人的劳动是一种有意识、有目的的活动,这种活动是专属于人类的,它与动物求生的本能活动有着本质区别。例如,虽然蜜蜂建筑蜂房的本领会令许多建筑师感到惭愧,但是世界上最蹩脚的建筑师也比蜜蜂高明——因为即便是最蹩脚的建筑师,在他用蜂蜡建筑蜂房之前,蜂房已经在他的头脑中“建成”了。劳动过程结束时要得到的结果,在开始时就已经存在于脑中。人不仅使自然物体发生了形式上的变化,还利用它们实现自己的目的。这个目的他早已知道,是作为一种规律决定着他的活动方式和方法,而他的意志必须服从这个目的。

任何劳动过程都包含三点要素:有目的性的活动或劳动本身、劳动对象和劳动资料。

土地最初以食物,或现成的生活资料为人类提供生存条件,它未经人的改造,就成为人类劳动的原始对象。凡是那些通过劳动同土地脱离直接联系的物体,都是天然的劳动对象,如捕获的鱼,在原始森林中砍伐的树,从地下开采出来的矿石。而那些以前被加工过的劳动对象,我们称之为原料,如已经开采出来正在清洗的矿石,用来做家具木材等。一切原料都是劳动对象,但不是所有劳动对象都是原料。只有在劳动对象被人的劳动加工后并发生了形式上的变化,才称之为原料。

中国劳工 历史资料

在资本主义条件下,劳动过程就是资本家消费劳动力的过程。而劳动力商品的价值,与劳动力供给市场的饱和度有很大关系,饱和度越大,劳动力价值越小。在法国,很多在大战期间招募的中国劳工受雇于兵工厂,更多的人被分配从事危险工作,比如挖战壕和掩埋尸体。图为中国劳工在法国兵工厂工作。

劳动资料是处于劳动者和劳动对象之间,把劳动者的活动传导到劳动对象上去的物和物的综合体。劳动者直接掌握的不是劳动对象,而是劳动资料。土地本身是劳动资料,但是它要在农业生产中起作用,就必须以其他劳动资料和劳动力的较高发展为前提。

劳动资料非常广泛,例如,人在劳动中直接使用的自然物,如石块、木头、骨头、贝壳等就是最原始的劳动资料。这些自然物的利用,延长了人的自然肢体。最初,人类只是使用土地上现成的劳动资料,但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他们开始使用经过加工制造的劳动资料,如各种生产工具。除了这些可以把劳动的作用传达到劳动对象上去的传导体劳动资料外,那些在劳动过程的进行中所需要的一切物质条件,也都是广义的劳动资料。这些劳动资料虽然不直接加入劳动过程,但是缺少它们,劳动过程就无法进行或彻底进行。这类劳动资料包括土地、厂房、运河、道路等。

劳动过程,就简单的、抽象的要素而言,是制造使用价值的有目的性的活动,是人类为了需要而占有自然物,从而与自然之间进行物质交换的一般条件,也是人类正常生活的永恒条件,所以,劳动过程不会随着人类生活的变化而变化,它是人类生活的一切社会形式所必需的、共有的。(www.xing528.com)

在资本主义条件下,劳动过程就是资本家消费劳动力的过程,具有两个特点:第一,工人在资本家的监督下劳动,其劳动属于资本家所有。因为工人已将劳动力作为商品出卖给资本家,所以劳动就不再属于劳动者本人而归资本家所有,在劳动中,工人只能按资本家的要求去做。第二,劳动产品归资本家所有,而不归直接生产者所有。资本家购买了劳动者的劳动力,也就获得了劳动力的使用权,资本家把劳动者的劳动看作是和生产资料一样的生产要素。资本主义的劳动过程就是生产要素的结合过程,因此,这个过程的产品就必然归资本家所有。

资本家的所有物,即产品,是一种使用价值,例如棉纱、皮靴等。虽然这些产品能满足人们的某种生活需要,而且在一定意义上还构成社会进步的基础,但是,资本家生产皮靴并不是为了得到皮靴本身。在商品生产中,产品的使用价值本身对资本家没有丝毫的吸引力,资本家之所以要生产使用价值,仅仅是因为使用价值是交换价值的物质基础和物质承担者。对资本家而言,他只关心两点:第一,他生产出来的物品的使用价值必须具有交换价值,是用来出售的物品——商品;第二,他要使生产出来的商品的价值,大于为购买生产该商品所需的各种商品,即生产资料和劳动力的价值总和。对资本家来说,他不但要生产使用价值,还要生产价值和剩余价值。

正如商品是使用价值和价值的统一体[1]一样,商品生产过程必定是劳动过程和价值形成过程的统一。

众所周知,每个商品的价值都是由凝结于其中的劳动量与生产该商品所需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

价值形成过程是价值增殖过程的基础,要揭示此过程,必须考察价值形成过程。首先,我们将商品生产过程作为价值形成过程来考察。那么,价值是怎样增殖的呢?我们假定,某个纺纱厂一个纺纱工人的劳动力日价值为3先令,纺纱工人用6小时劳动就可以创造出这3先令的价值。或者说他们用6小时的劳动,可以把5磅棉花纺成5磅棉纱。假设棉花价值为10先令,磨损的机器和消费的纱锭等劳动资料价值2先令,加上工人6小时劳动创造的价值3先令,那么,这5磅棉纱的总价值就是15先令。但是,资本家为生产5磅棉纱所预付的资本价值也是15先令,这样,资本家卖出5磅棉纱得到的15先令收入,等于他预付的资本价值15先令,在这个价值形成过程中,资本家预付资本的价值没有增殖。可见,单纯的价值形成过程并不能产生剩余价值。

价值增殖的关键,在于资本家购买的劳动力商品具有独特的使用价值。劳动力的价值和劳动力在劳动过程中创造的价值,是两个完全不同的量,资本家之所以购买劳动力,正是看中了这个价值差额。上例中,工人的劳动力日价值为3先令,而他们劳动6小时就可以创造出这3先令的价值,就是说,工人每天生产劳动力所必要的生活资料只需花费6小时的劳动。但是,工人在出卖劳动力后,其使用价值已经不归卖者所有,正如已经卖出的油,其使用价值不归油商所有一样。资本家支付了劳动力的日价值,劳动力一天的使用(一天的劳动)就归资本家所有,尽管工人劳动6小时就可以生产出与日价值等价的劳动力价值,但资本家不会让工人只劳动6小时,而可能会要他们劳动12小时。在12小时内,工人可纺纱10磅,尽管为此所耗费的生产资料价值相应地由12先令增加到24先令,但是,工人在12小时的劳动中却创造了6先令的新价值。这样,10磅棉纱的总价值就等于24先令,加上工人劳动12小时创造的6先令新价值,共计30先令。而资本家在此之前所预付的资本仅27先令,如按10磅棉纱的价值卖出,资本家就能赚3先令。而这3先令的增殖额就是剩余价值。

通过比较价值形成过程和价值增殖过程就会发现,后者不过是超过了一个定点而延长了前者。如果价值形成过程只持续到这一点,即资本所预付的劳动力价值与新创造的价值等同,那就是一般的价值形成过程。如果价值形成过程超过这一定点而延续下去,就变成了价值增殖过程。

对于价值增殖过程而言,究竟资本家占有的劳动是简单的社会平均劳动,还是复杂的高级劳动,是毫无关系的。因为比社会平均劳动更高级、更复杂的劳动,需要比普通劳动力花费更高的教育费用和更长的生产时间,所以它表现为较高级的劳动,在同样长的时间里,可以物化更多的价值在产品上。拿纺纱工人和珠宝工人为例,虽然两者的劳动差别巨大,但是他们用来补偿自身的劳动力价值的那部分劳动和用来创造剩余价值的那部分剩余劳动,并没有本质的区别。可见,在这两种工人身上,剩余价值都是来源于剩余劳动和同一劳动过程的劳动时间的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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