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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中国近现代史论》

时间:2023-07-2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经过讨论,会议一致通过《中华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组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中国近现代史论》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

国民党反动政权被推翻,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条件已经成熟。中国共产党为召开新的政治协商会议积极进行组织和筹备工作。

1949年6月15~19日新政协筹备会在北平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选出毛泽东朱德、李济深、沈钧儒、郭沫若和陈叔通为副主任,李维汉为秘书长(后因病由林伯渠代理)。会议决定在常委会领导下设立六个小组,分别完成下列各项任务:(1)拟定参加新政协的单位及其代表名额;(2)起草新政协的组织条例;(3)起草共同纲领;(4)拟定中华人民民主共和国政府方案;(5)起草宣言;(6)拟定国旗国歌国徽方案,以迅速完成召开新政协及建立民主联合政府的准备工作。

在新中国即将成立的时候,为了阐明新的人民共和国的性质、这个国家中各个阶级的地位和相互关系及这个国家的前途等根本问题,1949年6月30日,毛泽东发表了《论人民民主专政》一文。在这篇论文中毛泽东总结中国近百年革命的历史经验,阐明资产阶级的民主主义让位给工人阶级的人民民主主义,资产阶级共和国让位给人民共和国的历史必然性。提出人民民主专政这一科学概念。他指出,在中国,在现阶段,人民包括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城市小资产阶级民族资产阶级。工人阶级是领导力量,工农联盟是基础力量。由于中国经济落后,民族资产阶级还有很大的重要性,但是它不应当在国家政权中占主要地位。“这些阶级在工人阶级和共产党的领导之下,团结起来,组成自己的国家,选举自己的政府,向着帝国主义的走狗即地主阶级和官僚资产阶级以及代表这些阶级的国民党反动派及其帮凶们实行专政”,“对人民内部的民主方面和对反动派的专政方面,互相结合起来,就是人民民主专政”。

毛泽东指出,中国人民在建立自己的国家之后,要强化人民的国家机器,借以巩固国防和保护人民利益,并有步骤地解决国家工业化的问题,使中国“稳步地由农业国进到工业国,由新民主主义社会进到社会主义社会共产主义社会,消灭阶级和实现大同”。这是中国革命前进的方向。

毛泽东还指出,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必须站在反对帝国主义的战线一边,必须联合世界上以平等待我的民族和各国人民共同奋斗。

毛泽东关于人民民主专政的理论,是对马克思列宁主义国家学说的丰富和发展。它为新中国的建立奠定了理论和政策的基础。

1949年9月17日,新政协筹备会召开第二次全体会议,基本通过由各小组分头起草的政协组织法草案、共同纲领草案和政府组织法草案等。会议一致通过将“新政治协商会议”改称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确定参加人民政协第一届全体会议的单位45个,代表510人,候补代表77人,特别邀请代表75人,共662人,在人民政协的宏大阵容中,不但有全国各民主阶级、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及国内各少数民族、海外华侨和宗教界的代表,而且有从国民党营垒中分化出来的爱国民主人士,其中包括前国民党政府和平谈判代表团的全部代表。

1949年9月21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在北平开幕。中国人民的领袖毛泽东在开幕词中庄严宣告:“占人类总数四分之一的中国人从此站起来了。”他指出:“现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在完全新的基础之上召开的,它具有代表全国人民的性质,它获得全国人民的信任和拥护。因此,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宣布自己执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同日,刘少奇代表拥有448.8万名党员的中国共产党讲话,他说:“中国的历史进入一个完全新的时代——人民民主的时代。在今后,中国共产党一定为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成功及其发展和巩固而进行不懈的努力。”

在这次会议上还有各个方面的代表88人发言。特邀代表宋庆龄说:“我们达到今天的历史地位,是由于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这是唯一拥有人民大众力量的政党。孙中山先生的民族、民权、民生三民主义的胜利实现因此得到了最可靠的保证。”“让我们现在就着手工作,建立一个独立、民主、和平与富强的新中国,和全世界的人民联合起来,实现世界的持久和平。”

会议自始至终充满着热烈欢庆、团结协商的气氛。经过讨论,会议一致通过《中华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组织法》。(www.xing528.com)

《共同纲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为新民主主义即人民民主主义的国家,实行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团结各民主阶级和国内各民族的人民民主专政”;“国家政权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政权的机关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各级人民政府”;“各级政权机关一律实行民主集中制”。《共同纲领》还规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为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组织形式”;“在普选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以前,由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全体会议执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共同纲领》还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建设的根本方针,是以公私兼顾、劳资两利、城乡互助和内外交流的政策,达到发展生产、繁荣经济的目的,国家应调剂国营经济、合作经济、农业和手工业者的个体经济、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和国家社会主义经济,“使各种社会经济成分在国营经济领导之下分工合作,各得其所,以促进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共同纲领》还规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民族一律平等,实行团结互助,反对帝国主义和各民族的人民公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成为各民族友爱合作的大家庭;“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应实行民族的区域自治”。《共同纲领》还规定了军事、外交和文化教育等各方面的基本政策,正如刘少奇在会上所指出的那样,“这个共同纲领是中国历史上一个极端重要的文献”,“是目前时期全国人民的大宪章”。它在新中国成立后的一个时期内,起着临时宪法的作用。

会议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首都定于北京;中华人民共和国采用公元纪年;以《义勇军进行曲》为国歌;国旗为五星红旗

9月30日,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选举毛泽东为中央人民政府主席,朱德、刘少奇、宋庆龄、李济深、张澜和高岗为副主席,周恩来陈毅等56人为委员,组成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同时选出以毛泽东为主席的由180人组成的第一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会议通过人民政协第一次全体会议宣言;通过给全国人民解放军的致电,并决定,在天安门广场建立人民英雄纪念碑以纪念在人民解放战争中以及从1840年以来在反对内外敌人的斗争中,为中国民族和中国人民的解放事业而英勇献身的革命先烈。最后,会议由朱德致闭幕词,他说:“我们既然能够团结一致开创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我们就一定能够团结一致把我们的国家建设好,把我们的国家引到繁荣昌盛的境地。”会后,毛泽东率领全体政协代表为人民英雄纪念碑奠基执锹铲土。

10月1日下午2时,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举行第一次会议,一致决议,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成立,接受《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为中央人民政府的施政方针。会议推选林伯渠为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秘书长,任命周恩来为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总理兼外交部长,毛泽东为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主席,朱德为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司令,沈钧儒为中央人民政府最高法院院长,罗荣桓为中央人民政府最高检案署检察长,并责成他们从速组成政府机关,开始执行各项政府工作。

同日下午3时,首都30万军民齐集天安门广场,隆重举行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成立盛典。广场上彩旗招展,欢声雷动。毛泽东主席宣读中央人民政府公告,庄严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已于本日成立了。接着举行阅兵式。朱德总司令宣读中国人民解放军总部命令,要求全军指战员坚决执行中央人民政府的命令,迅速肃清国民党反动军队的残余,解放一切还未解放的国土。晚上,首都人民举行盛大的提灯游行,热烈庆祝新中国的诞生。随后,全国已解放的地方都举行了热烈的庆祝活动。人民沉浸在前所未有的欢乐喜庆之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开创了我国历史的新纪元,从此以后,我们的国家由半殖民地半封建的国家,变成了真正独立、统一的国家;我国各族人民历尽千辛万苦,从受剥削,受压迫的苦难深渊中解放了出来,成了国家的主人。中华民族一百多年来受帝国主义宰割和欺侮的年代一去不复返了。

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是继十月革命之后,世界无产阶级的又一伟大胜利。它冲破了帝国主义在东方的阵线,极大地加强了世界人民革命的力量。它提供了反对帝国主义、反对殖民主义斗争的经验,极大地鼓舞了世界人民革命的士气,增强了被压迫民族和人民争取民族独立和解放的信心。

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长期奋斗,无数先烈流血牺牲的结果,是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伟大胜利。实践证明,中国共产党是全国各族人民的领导核心,毛泽东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各族人民的伟大领袖,在党和人民集体奋斗中产生的毛泽东思想是全党智慧的结晶,是全党的指导思想。这是中国人民经过28年浴血奋战得出的结论。

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有力地表明,马克思主义不仅可以指导资本主义国家人民的解放斗争,而且也可以指导殖民地半殖民地国家人民的解放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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