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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及其成果

时间:2023-07-2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党中央认为,制定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明确地向全党和全国人民提出向社会主义逐步过渡的任务,预计用十五年或更长一点的时间来完成是适时和必要的。1953年9月正式向全国人民公布了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

中国共产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及其成果

一、中国共产党过渡时期的总路线

随着国民经济的全面恢复和发展,无产阶级领导权的加强,新政权的巩固,在新民主主义社会中,无论经济方面还是政治方面,社会主义因素都有了很大的增长。毛泽东说过,战争、土改,这是中国人民要过的“两个关”。“两个关”既过,就从1953年开始(1953~1957年)实行第一个五年计划。计划的主体,当然是国家工业化。这是中国人民近百年梦寐以求的目标,是改变中国落后面貌而臻于富强的关键所在,中国人民终于可以在工业化的道路上迈开大步前进了。

同时,在社会主义建设中也出现和积累了一些新矛盾,需要中国共产党用新的理论和明确的方针、政策逐步加以解决。在农村,主要是土地改革后,农民分散落后的个体经济难以满足城市和工业对粮食、农产品原料不断增长的需要。而贫富分化的出现又使共产党人不能不去考虑个体经济究竟向哪个方向发展。在城市,国营经济同资本主义的私营经济之间限制和反限制的斗争,时起时伏,并未结束,给国家经济生活造成极大影响。工业化的大规模发展引起的这些矛盾的加剧,使党不得不考虑加紧和扩大农村的互助合作运动和在城市采取限制资本主义的措施。这就必然把对国民经济实行社会主义改造的任务提到日程上来。

但是,对社会主义改造步骤的认识却有一个过程。新中国成立之初的设想大致是这样的:经过十年到十五年或更长一些时间,工业发展了,国民经济壮大了,再进一步实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国有化和个体农业的集体化。到1952年,经过了新民主主义的实践,随着形势的发展,经验的积累,以及对社会主义改造步骤的新认识,使原来的那种设想发生了部分变化:(1)增加了“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这是一个过渡时期”的提法;(2)将“在十年到十五年或者更长一些时间内”改为“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逐渐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党中央认为,制定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明确地向全党和全国人民提出向社会主义逐步过渡的任务,预计用十五年或更长一点的时间来完成是适时和必要的。

正是在上述前提和背景下,党中央从1952年9月开始思考,反复商讨斟酌。1953年9月正式向全国人民公布了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

这条总路线的内容是:“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这是一个过渡时期,党在这个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是要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逐步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并逐步实现国家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这条总路线明确地向全党和全国人民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的伟大任务,这是党在历史的关键时期采取的又一个重大步骤。

这条总路线的特点是社会主义改造与社会主义建设同时并举,体现了发展生产力与变革生产关系的辩证统一。它以社会主义工业化为主体,以三大改造为两翼,其目的是要把我国建设成为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

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深刻地反映了历史的必然性。(www.xing528.com)

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是国家独立和富强的当然要求和必要条件,也是中国人民一百多年来的夙愿。旧中国国弱民穷,工业十分落后。据1949年统计,现代工业产值只占工农业总产值的17%,而且带有严重的殖民地半殖民地性质,主要是轻工业,并且多是帝国主义在中国的修理厂和为帝国主义提供原料和半成品的加工厂,残缺不全,经济上不独立。建国后经过三年国民经济的恢复,到1952年,现代工业产值占到工农业总产值的26.75%,这表明,一方面随着国民经济的恢复,已为有计划的开展经济建设提供了一定的物质条件和比较稳定的社会环境,另一方面中国还是一个贫穷落后的农业国,工业仍不发达。如果当时按社会主义工业化的标准:工业生产产值占工农业总产值的70%的单项指标看,也还相距甚远。要改变这种落后状况实现国家工业化是十分必要的。在实现国家工业化的问题上,全世界不外乎有两种方法:一种是资本主义的方法,一种是社会主义的方法。在我国,试图以资本主义的方法实现工业化,已被近代中国历史经验证明“此路不通”。显然,只能是以社会主义的方法实现工业化,而社会主义工业化的实现又必须是无产阶级掌握了政权,具备了一定的社会经济基础之后才能进行。新中国的成立,国民经济的恢复,国营经济的发展,为国家社会主义工业化的实现创造了条件。因此,党不失时机地提出实现国家社会主义工业化的任务,充分反映了我国历史发展的必然性。

社会主义工业化的历史必然性与社会主义改造的历史必然性是相互联系的。社会主义工业化的发展,必然要求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逐步进行改造,以适应社会主义工业化的需要。在当时新民主主义经济内部存在的五种经济成分(即社会主义性质的国营经济、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合作经济、农民和手工业者的个体经济、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国家资本主义经济)中,社会主义经济同非社会主义经济不可能长期互不干扰地平行发展下去,因此必然会产生各种矛盾。要解决这些矛盾就必须实行社会主义改造。

国家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从根本上来说是由当时的国内主要矛盾决定的,新民主主义革命在全国胜利和土地改革在全国完成后,国内的主要矛盾已经转变为工人阶级和资产阶级之间、社会主义道路和资本主义道路之间的矛盾。建国初期,根据民族资本主义工商业和民族资产阶级在新中国成立后的一段时间里具有的两重性,既有不利于国计民生的消极作用的一面,又有有利于国计民生的积极作用的一面;既有发展资本主义强烈愿望的一面,又有拥护共产党、拥护人民政府、拥护《共同纲领》,接受国营经济领导的一面,党对它采取了利用和限制的政策。在党的利用政策的扶植下,国民经济恢复时期,民族资本主义工商业得到了很大程度的发展。但是,资产阶级的唯利是图、投机倒把本性也充分地暴露了出来,反映了资本主义私营经济和社会主义国营经济之间、工人阶级和资产阶级之间十分尖锐的矛盾。这个尖锐矛盾说明,不可能一直保存资本主义经济。显然,要解决工人阶级和资产阶级之间、社会主义道路和资本主义道路之间的矛盾就必须改变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以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代替资本主义私有制。

对私人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不仅是必要的而且也是可能的。在政治上,人民掌握着国家机器,不怕资产阶级造反。在经济上,强大的国营经济掌握了国家的经济命脉,使民族资本不得不接受国营经济的领导。在政策上,民族资产阶级愿意以和平赎买的方式接受改造。此外,建国以来经过争夺市场领导权的“五反运动”,民族资产阶级的多数人认识到只有接受社会主义改造才有出路。

国家对个体农业、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归根到底是基于我国恢复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要求。首先,实现对农业、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是社会主义工业化发展的需要。个体农业经济和个体手工业经济,都是规模狭小,分散经营,技术落后的小生产,工具古老,小块经营,收获量小,缺乏抵抗自然灾害的能力,在兴修水利、采用新技术等方面都比较困难。不仅不能扩大再生产有时甚至连简单再生产也难维持。这种小农经济同广大人民和社会主义工业化对于粮食、棉花和其他原料日益增长的需要产生了矛盾。它的经营分散性同国家有计划的经济建设之间的矛盾,也日益暴露出来。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工业化迅速发展的需要,也必须把分散的小农经济改造成为社会主义的集体经济。其次,实现对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是土地改革完成后农村中广大农民的迫切愿望。全国土地改革的完成,废除了封建土地所有制,实现了农民的个体私有制,这是一个历史性的进步。农民的生活有所改善,但是,他们的生活仍有许多困难。由于个体生产的小农经济的分散、落后和不稳定性,又由于生产条件的限制或天灾人祸的影响,农村出现了两极分化现象。为了避免重新受剥削的命运,克服生产上的困难,广大农民确实有走互助合作道路的要求,因此,逐步把个体的农业和手工业经济引向集体经济是完全必要的。

综上所述,随着实际工作的顺利发展,到1952年底,我国从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过渡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的提出和制定,符合社会主义历史发展的客观规律,反映了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要求和广大人民的根本愿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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