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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鞅历史大悲剧:中国原生文明启示录

时间:2023-07-2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7商鞅命运的历史大悲剧商鞅的个人命运,是一个充满谜团与烟雾的历史大悲剧。关于商鞅的结局,史料有两种记载。之后,商鞅的行为逻辑,则完全陷入了荒诞离奇的境地。这种无动机的重大事件记载,在《史记》的同类记载中极为罕见。商鞅东逃函谷关,在追捕令已经下达的情况下,根本不可能出关。

商鞅历史大悲剧:中国原生文明启示录

7 商鞅命运的历史大悲剧

商鞅的个人命运,是一个充满谜团与烟雾的历史大悲剧。

关于商鞅的结局,史料有两种记载。《战国策·秦策一》记载的过程是:秦孝公病势沉重之际,“欲传商君,辞不受”——“秦惠王莅政有顷,商君告归”——在商君回到封地,或者回到卫国家乡期间,有人劝说秦惠王除去商君——商君从家乡或封地回来,秦惠王就车裂了商鞅。整个过程四个阶段,简单而直接。结论,显然是秦惠王无端杀害功臣。

史记·商君列传》的记载却很是复杂,其脉络是:秦孝公死——太子立——公子虔集团告发商鞅要造反——秦惠王下令追捕商鞅——商鞅逃亡函谷关——夜晚未能入住旅店——商鞅逃亡到魏国——魏国拒绝商鞅滞留——商鞅想逃亡他国——魏国堵截并强行驱逐商鞅回秦——商鞅重新回秦——商鞅进入封地发兵造反——商鞅武装力量北上——商鞅造反军打到了关中东部的郑县——秦惠王发兵攻打商鞅武装——秦惠王军在郑县以东的渑池擒获商鞅——秦惠王当时就杀了商鞅——秦惠王车裂商鞅尸身——秦惠王灭商鞅之家。这一过程,前后共19个阶段。

两部文献记载的最大差别是,商鞅究竟有没有起兵造反?

以《战国策》之说,事件逻辑很接近于正常状况。秦惠王接受了劝说者的两点理由:其一,商鞅权势太重,对君主构成威胁;其二,秦惠王与商鞅曾经有政治仇恨,应该“图之”,也就是应该复仇。整个过程,未见举兵造反之痕迹,符合当时的政治环境,其历史真实性很容易为人理解。《史记》的记载,则明确了商鞅的造反事实。之后,商鞅的行为逻辑,则完全陷入了荒诞离奇的境地。从政治、军事地理等各方面作逻辑分析,这些事实充满了疑点,一连串的矛盾与混乱令人无法理解。请看——

其一,商鞅的造反动机是什么?始终未见表现。这种无动机的重大事件记载,在《史记》的同类记载中极为罕见。

其二,公子虔“告商君欲反”,也就是说,公子虔举发商鞅要造反。可是,却没有任何举证事实,当属诬陷。但是,从后面对商鞅造反事实的记载看,《史记》显然又认定公子虔的举发是真实的,不是诬陷。故而,《史记》回避了对公子虔诬陷的认定。

其三,既有公子虔先期举发,可见商鞅造反已经是先有预谋了。果真如此,在秦惠王已经下令追捕的情况下,商鞅为何不直接进入封地举兵,却要匆忙向东逃亡到“关下”?这个关下,就是函谷关下。当时的秦国,不冠名而只以“关”字相称者,只有函谷关。如同天下人说河,只能是黄河,而不是其他任何河流。

其四,依据当时的关中地理与秦国军事布防,从咸阳东南下商於,只要不是大军行进,走商旅道不经武关,就没有军事阻拦,很近便。而东部函谷关,则从来是秦军重兵防守的最大要塞。商鞅东逃函谷关,在追捕令已经下达的情况下,根本不可能出关。即或是要逃亡到魏国,从商於绕道崤山,才是相对稳妥的选择。商鞅东逃函谷关,毫无目标意义地奔走,对于一个预谋造反的大政治家,这是不可想像的。

其五,既然是逃亡,还不星夜赶路,还要在关下要求住店。这简直是比江湖游侠还要潇洒的逃亡。只有白痴,才能如此的毫无警觉意识。商鞅不知道,一夜快马几乎可以直达秦国东南的任何一片山林先行隐藏吗?

其六,既然选择逃亡,说明商鞅此时还没有造反之心,或者已经放弃了造反图谋。如何能在逃亡失败之后,又突然想到了造反,进入封地举兵?如此矛盾混乱,举棋不定,是大政治家商鞅吗?战国之世,各国的反叛事实非常多,武装叛乱的经验积累也很丰厚。如果商鞅真的造反,会如此低能吗?即或是一个平庸的谋反者,也不会如此笨拙。

其七,商鞅变法之后,秦国实行虚封制,封主对封地没有治权,更没有随意组织武装的权力。商鞅“关下”住店,尚且因为没有身份证明而不能入住。为什么一进入商於,就能立即发动“徒属举兵”?这与前述旅店之法治状况,简直是天壤之别,不荒诞吗?

其八,追随商鞅造反的“徒属”,究竟是些什么人?是忠实的左右追随者,还是普通民众?如果是忠实的左右追随者,商鞅能丢下这些人只身逃亡吗?逃亡失败之后,再回来发动这些人造反?以战国之风,这是“负人于前,陷人于后”,是十分恶劣的令人不齿的行为。即或是战国门客,也不会再去追随这样的主人。商鞅的左右追随者中还有许多官府吏员,难道连如此有违大义的辨识能力也没有吗?如果是民众,《史记》已经点明秦人“不怜商鞅”,那么,冷漠的民众能不假思索地跟着商鞅造反吗?如果这两种人都不可能追随造反,商鞅造反军的来源在哪里呢?

其九,商鞅举兵造反,商於郡、县两级官府,竟然没有任何动静,竟然能使商鞅造反军直接北上进攻关中,在当时法度严明的秦国,这简直是痴人说梦。

其十,商鞅造反军要进关中,必然要越过武关要塞,又要翻过蓝田高地。其间,至少武关是极其重要的东南要塞,能放任一支造反武装顺利北上吗?一支造反军在武关竟然没有战事,而能从商於直接飞进关中,这不是纸上谈兵吗?

十一,果真造反,商鞅武装南下进攻秦楚交界的大山地带,占据一方土地,显然是拥兵自重及独立自治的最佳选择。北上进攻重兵驻守的关中,是没有任何目标意义的盲目抉择。以商鞅之军政大才,这可能吗?

十二,依据《史记》正义注释,当时的郑县距当时的渑池有大约三百华里。郑县,就是今日的陕西渭南地带;渑池,是今日河南省三门峡市以东。两地之间的实际距离,至少在五百余华里。渑池之地,深入当时的魏国境内,距离魏国都城大梁已经不远了。郑县到渑池的中间路程,有三条路径可以东出:一是少梁邑,也就是今日韩城地带;二是函谷关,正当要道;三是东南崤山,路径相对艰难。《史记》说商鞅造反军直逃渑池,显然是走函谷关一路了。那么,商鞅究竟有多大的兵力,能一举突破函谷关要塞?函谷关无战事,商鞅军扬长出关,只能说函谷关守军通同造反,这不是儿戏故事吗?

十三,商鞅一人入魏,魏国尚且拒绝;今日,商鞅造反军与秦惠王追兵同时深入河内腹地数百里,已经接近大梁,魏国如何能没有军事举措?即或魏国怨恨商鞅,即或配合秦国追捕商鞅,可是能听任秦国两支大军深入魏国都城地带,而自己不出动大军防范万一?以战国邦交传统,魏国在这里的缺失,是非常荒诞的一件事。

十四,商鞅之造反军果真能突破函谷关,并能深入魏国,最好的逃亡路线也应该是进入东南的崤山地带,在那里裂土建政。舍弃险要山地而直入一马平川的黄河平原,直入魏国都城地区,这是完全的飞蛾扑火。对于熟悉秦魏两国的商鞅来说,这无异于反复白痴。

十五,商鞅在战场被杀,说明商鞅拒绝投降,拒绝认罪。从开始逃亡的惊慌失措,到造反之后的胡乱流窜,再到被杀之际的突兀顽固,如此商鞅,连后来秦始皇时期嫪毐的谋反水平都远远不及,这能是事实吗?

十六,关于商君最终刑罚。《史记》的说法是:“杀之于渑池,秦惠王车裂商君以循,曰:莫如商君反者!”这个“循”字,是徇私,也就是泄私愤的意思。一个循字,《史记》交代了秦惠王战场杀商鞅的动机——泄私愤。可是,既然是镇压造反者,刑罚再重,似乎也不能归结为泄私愤。这里的原因归结,实在令人可疑。依据当时的政治逻辑,果真在战场杀了商鞅,只能是杀人灭口,而不会是泄私愤那般简单化。

十七,既然商鞅造反如此令秦惠王不可忍受——“莫如商君反者!”但是,却没有灭商君三族,而只是灭商君之家。请注意,先秦时代的叛乱罪,几乎都是灭族之罪。在各种史料中,灭家和灭族,是明确的两种刑罚,两种杀戮范围。这里,只“灭家”而不“灭族”,与关于政治仇恨、关于造反烈度的记载,都是有巨大矛盾的。(www.xing528.com)

总体上说,《史记》关于商君造反及其结局的记载,太过离奇而不合逻辑,使人有理由怀疑其真实性。对于任何一个有着基本历史知识与政治常识、军事常识、地理常识的人,这都是一个既不能自圆其说,也令人难以置信的故事。

关于商鞅的人格评价,可以先看司马迁自己在《商君列传》中最后的评论,全文如下:

太史公曰:商君,其天资刻薄人也。迹其欲干孝公以帝王之术,挟持浮说,非其质矣。且所因由嬖臣,及得用,刑公子虔,欺魏将卬,不师赵良之言,亦足发明商君之少恩矣。余尝读商君开塞、耕战书,与其人行事相类。卒受恶名于秦,有以也夫!

司马迁对商鞅的人格总评价是“天资刻薄”,是“少恩”。其所列举的证据是六条:其一,挟持浮说,违背本色;其二,进身经由嬖臣,经由秦孝公宠臣景监进身;其三,刑治公子虔;其四,欺魏将公子卬;其五,不听赵良教诲;其六,其著作与人格一样,都刻薄少恩。最后,司马迁的感慨是:“卒受恶名于秦,有以也夫!”——商鞅在秦国留下骂名,是罪有应得啊!

这里的最大问题是,司马迁完全抛开了历史实践的基本面,而只就细节行为评价历史人物。即或是这些细节,也几乎是全部站不住脚的。

其一,商鞅三说秦孝公,前两次未尝说出自己真实的治国主张,这就是“挟持浮说”吗?那么,究竟商鞅的法家主张是“浮说”,还是商鞅先说的王道、仁政、道家无为是“浮说”?抑或商鞅的所有说法都是“浮说”?这种囫囵指责是矛盾的,也是轻率的。

其二,商鞅经由景监推荐而得见秦孝公,究竟有何不妥?即或景监是一个被秦孝公宠信的、有内侍嫌疑的人物,又有何妨?历史上,不乏正直有为的太监人物。果然景监不好,也得列举事实。一个身份便抹煞一切,显然是主观过分了。

其三,刑治公子虔,是商鞅法治精神的典型。此举作为罪责,并无道理。

其四,公子卬是魏国将军,商鞅是秦国统帅。战场交兵,欺敌乃天经地义,正是商鞅才能与职业品格的表现。如果公子卬是商鞅曾经的朋友,则更见商鞅之国家精神,何错之有?

其五,赵良说商鞅之辞,是一篇充满明哲保身萎缩心态的言论,商鞅不听再自然不过。

其六,商鞅的《商君书》,《开塞》、《农战》均是变法名篇,自然与其人行事相类。激励民众,刺激生产,如何便是“刻薄少恩”?

总体上说,司马迁对商鞅的评价,本质上是以绝对精神的标尺在衡量丰富的历史实践,与高端文明视野的历史主义理念,有着很大的距离。关于这一点,我们当然不能苛求于古人。可贵的是,司马迁留下了商鞅变法的实践记载。作为司马迁个人对商鞅的评价,虽然体现了明显的局限性,但是,从根本上说,它不影响我们对历史人物的评判尺度。

吴起、商鞅为典型,变法家在战国的悲剧命运放射出悲壮绚烂的历史光芒。

后来的法家理论大师韩非,曾经在《孤愤》名篇中,对战国变法人物的普遍命运作出过非常深刻精辟的描述与概括,让我们看看他是怎样说的——

首先,变法家的政治秉性与现实使命,决定了他们必然与旧势力不共戴天。

韩非子这样说:“智术之士,必远见而明察;不明察,不能烛私。能法之士,必强毅而劲直;不劲直,不能矫奸。智术之士明察,听用(一旦任职),则烛重人(当道权臣)之阴情。能法之士劲直,听用,则烛重人之奸行。故智术能法之士用,则贵重之臣必在绳(朝纲)之外矣!如是,智法之士与当道之人,不可两存之仇也!”

其次,变法之士必然被旧势力视为政敌,必欲除之而后快。

韩非子这样说:“资(根基)必不胜,而势不两存,法术之士焉得不危?其可以罪过诬陷者,以公法诛之!其不可以被以罪过者,以私剑(刺客)穷之!是故明法而逆主上者,不戮于吏诛,必死于私剑矣!”

这是最为冷酷的预言:变法志士只要违背传统势力的利益要求,只可能有两种结局——不死于公法,必死于私剑!

再次,变法之士多坐牺牲;但变法之士死不旋踵,代有人出。

韩非子这样说:“与死人同病者,不可生也!与亡国同事者,不可存也!沿袭旧途而存国,不可得也!”

这就是说,变法不会止息,变法家不会畏缩不前。这就是说,凡变法之士,宁变法而死,也不愿为腐朽将亡之邦殉葬!战国法家不是悲观主义者。他们清醒地、深刻地看到了推行变法的残酷性,也清醒深刻地看到了变法所以残酷的根本原因——社会利益结构的深刻冲突。但是,他们从来没有停止过勇敢地投身于变法的无畏实践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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