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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基地建立:卫所

时间:2026-01-24 理论教育 对我是小斗 版权反馈
【摘要】:前军都督府所属湖广都司33卫14所;福建都司11卫;福建行都司辖6卫1所;广东都司11卫13所。戍守卫所的士兵大体上由三部分人员组成。到达驻地后,再被分派到各个卫所。当然,这些人多是以明朝政府军的身份进驻沿海卫所的。三是采取籍民为兵的方法来扩充沿海卫所的守备兵力。卫所人员编制在明朝初年变化是很大的,甚至出现1卫辖10个千户所的情况。

洪武初年,东南沿海形势依然紧张,方国珍、张士诚的余部仍有不服者与明政府对抗。此外,一些江淮“强豪者悉航海,纠岛倭入寇”,致使从辽东至广东的滨海地区,无岁不被其害。[28]为了稳定局势,朱元璋于吴元年(1367年)采纳浙江行省平章李文忠的建议,在“嘉兴、海盐、海宁皆设兵戍守”,[29]建立“边防之所”,[30]这是明朝卫所建立的开端。洪武元年三月(1368年3月),设置泉州卫,以李山为指挥。[31]

洪武八年八月癸丑(1375年9月21日),朱元璋在全国进行了一次“改卫为司”的大整编,将“在外各处所设都卫,并改为都指挥使司”[32]。“福州都卫为福建都指挥使司,置福州左右二卫指挥使司。建宁都卫为福建行都指挥使司。”“广东都卫为广东都指挥使司,置广州左右二卫指挥使司。”“在京留守都卫为留守指挥使司,原辖天策、豹韬、飞熊、鹰扬、江阴、广洋、横海、龙江八卫俱为亲军指挥使司。水军左右二卫为指挥使司,俱隶大都督府。”[33]卫所制初具雏形。

洪武十二年十月甲申(1379年11月30日),明朝政府在江苏太仓海口设置镇海卫指挥使司。[34]洪武十九年十二月癸丑(1387年1月21日),在“宁波、温、台、昌国等府县并海之地,置千户所八(即平阳、三江、龙山、霩衢、大松、钱仓、新河、松门8个千户所)……皆屯兵以备海寇”[35]。洪武二十年二月(1387年2月),设置“定海、盘石、金乡、海门四卫指挥使司于浙江并海之地,以防倭寇”[36]。“金山卫于松江之小官场,及青浦、南汇嘴城二千户所。又置临山卫于绍兴,及三山、沥海等千户所。”[37]四月戊子(1387年4月26日),朱元璋命江夏侯周德兴前往福建,“选闽人为沿海戍兵,并定置沿海卫所”[38]。“移置卫所于要害处,筑城十六”,“增置巡检司四十有五,分隶诸卫,以为防御”。[39]十月(1387年11月),信国公汤和前往浙西沿海筑城籍兵戍守。“时倭寇海,上命和往视之,和与方鸣谦议所以御倭之策。鸣谦曰:倭,海上来,则海上御之耳。请量地远近置卫所,陆聚步兵,水具战舰,则倭不得入,入亦不得傅岸。……和从其言,度地浙东西濒海,筑五十九城。”[40]

洪武二十一年(1388年),朱元璋又命汤和巡视闽粤,筑城增兵。“置福建沿海指挥使司五,曰福宁、镇东、平海、永宁、镇海。领千户所十二,曰大金、定海、梅花、万安、莆禧、崇武、福全、金门、高浦、六鳌、铜山、玄钟。”[41]

洪武二十六年(1393年),明朝政府颁布了全国都司卫所(“所”指千户所)的统计数字。其中沿海都司卫所情况如下:左军都督府所属浙江、辽东、山东3都司,浙江都司辖16卫4所;辽东都司辖20卫;山东都司辖11卫4所。右军都督府所属广西都司6卫1所。前军都督府所属湖广都司33卫14所;福建都司11卫;福建行都司辖6卫1所;广东都司11卫13所。[42]

表2-1 洪武年间福建沿海建立卫所

图示

资料来源:驻闽海军军事编撰室:《福建海防史》,厦门大学出版社1990年版,第54页。

表2-2 汤和建立东南海防体系

图示(https://www.xing528.com)

资料来源:马楚坚著:《明清人物史事论析》,江西高校出版社1996年版,第487页。

戍守卫所的士兵大体上由三部分人员组成。

一是在设卫筑城时,随统兵将领一起调派过去的士兵。到达驻地后,再被分派到各个卫所。例如洪武元年三月(1368年3月)设置泉州卫时,以李山为指挥,统率所部兵马戍守。洪武四年十二月(1372年1月),“命靖海侯吴祯籍……温、台、庆元三府军士……隶各卫为军”[43]。汤和最初在山东、江南北、浙东西沿海设置卫所时也多采用这种方式。这一方式的好处是,士兵原本就是统兵将领的部下,兵将相识,建制完整,使用起来轻车熟路,战斗力强。但是这些士兵多来自于外省,到达当地后,由于风俗、乡情、地理环境等诸多因素的影响,给军队的管理带来了很多问题,其中不安心戍守和不守纪律是最大的问题。

二是将方国珍、张士诚残余兵勇编入沿海卫所[44]。洪武初年,方国珍和张士诚“余众多窜岛屿间,勾倭为寇”。洪武四年十二月(1372年1月),洪武皇帝“命靖海侯吴祯籍方国珍所部……隶各卫为军”。[45]这一方法既可以视作对方、张二人降兵的惩罚,也可以看成是因材而用的行为,毕竟方国珍、张士诚的降兵对沿海地区更熟悉些。当然,这些人多是以明朝政府军的身份进驻沿海卫所的。

三是采取籍民为兵的方法来扩充沿海卫所的守备兵力。洪武四年十二月(1372年1月),靖海侯吴祯籍“兰秀山无田粮之民,凡十一万余人,隶各卫为军”[46]。洪武十五年三月癸亥(1382年4月27日),命南雄侯赵庸籍广州蜑户为水军,[47]得兵万人。洪武二十年四月戊子(1387年4月26日),“命江夏侯周德兴往福建,以福、兴、漳、泉四府民户三丁取一,为缘海卫所戍兵,以防倭寇。……德兴至福建,按籍抽兵……凡选丁壮万五千余人”[48]。十月(1387年11月),朱元璋命信国公汤和前往浙西沿海筑城籍兵戍守。汤和按照“近海民四丁籍一以为军戍守之”的原则,“籍绍兴等府民四丁以上者,以一丁为戍兵,凡得兵五万八千七百五十余人”[49]

在戍兵被分派到各个卫所后,人数大致就不再变动。但是当某个都卫的辖区发生重大事情,需要采取军事行动时,中央政府还是可以调派其他地方的军队前来支援,与原先的戍兵一起打击敌人。例如,洪武六年六月(1373年6月)广东都卫报告,“所属雷州卫地邻溪洞,控制蛮夷,其人叛服不常,请益兵镇守”。于是朱元璋命前军都督府增派5000名士兵来加强雷州卫的防御力量。[50]

籍民为兵的做法很大程度上是带有强迫性质的,虽然这些人并不愿意成为戍守卫所的士兵,但是在充满暴力和严格纪律的军队里,他们将很快被训练得适应恶劣的军旅生活,并成为合格的士兵。对这种蛮横的行为其实无须过多地指责,即便是西欧的海军大国英国,到了19世纪,它的海军也是依靠海军征兵队直接从海边、街上、酒馆,甚至居民的房屋里抓人来保证招募到足够的水手和兵员,这毕竟是那个时代的特点。

卫所人员编制在明朝初年变化是很大的,甚至出现1卫辖10个千户所的情况。到了洪武七年八月(1374年9月),朱元璋申定卫所之制,才正式确定了卫所的编制体制:卫—千户所—百户所—总旗—小旗。[51]每卫下设前、后、中、左、右5个千户所;每个千户所编制1120人,统10个百户所;每个百户所编制112人,领2个总旗;每个总旗编总旗1人,领5个小旗,计56人;每个小旗编小旗1人,旗兵10人,计11人。如果守御千户所单独驻扎于某一地方,则以守御某地命名,一般不隶属于卫,而是和各卫一样,直接隶属于都司,而都司又分隶于五军都督府。[52]

卫所在编制人员的同时,也要编制固定数量的战船。明初,朱元璋规定沿海每一个千户所要配备10艘战船,按每卫5所计算,那么每卫就有战船50艘。每艘战船编制100名旗军,春夏出哨,秋冬回守。每座水寨所需的战船,由负责协调守御的卫所摊派而来。[53]

洪武二十六年(1393年),明朝政府颁布了全国都司卫所(“所”指千户所)的统计数字。其中沿海都司卫所情况如下:左军都督府所属浙江都司辖16卫4所,辽东都司辖20卫,山东都司辖11卫4所;右军都督府所属广西都司6卫1所;前军都督府所属湖广都司33卫14所,福建都司11卫,福建行都司辖6卫1所,广东都司11卫13所。[54]共计114个卫和37个独立的守御千户所,应有士兵72万余人。但是洪武二十九年七月己卯(1396年8月27日),军需部门“给旗手等卫军士十九万九千一百余人,棉布三十九万八千二百匹”[55]。说明当时全国卫所的正规军——旗军总数不到20万人,其中沿海都司所辖旗军不会超过10万人,这只占到军队实际人数的1/7。由此可见,在沿海地区卫所驻守的士兵大多数是非正规军,他们的待遇较旗军要低很多,但他们工作的危险性却相当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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