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秦陇屯田
(一)屯田缘由
金朝在西北地区的屯田自金太宗天会十五年(1137年)开始,止于金哀宗天兴三年(1234年)。金天会十二年(1134年、宋绍兴四年),金军在仙人关(今甘肃徽县南)惨败后,金将萨里罕留屯凤翔(今陕西凤翔县),伺机再战,于是“授甲士田,为久留计”[35]。这是金朝在西北屯田的最早记载。金朝在西北地区屯田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是加强对西北地区的统治。金灭北宋后,占领了黄河以北的广大地区,废刘豫后,“虑中州有怀二三之意,始置屯田军”[36]。显然,屯田的一个重要目的,是为了加强对北方及西北地区汉人的统治,于是女真统治者将自己的猛安谋克户迁徙到山东、河北、河南、陕西一带,计口授田,进行屯种,名曰“屯田军”。
二是为了兵食交足,屯田养兵。《金史》卷47《食货二》载金朝大臣上奏:“自古用兵,且耕且战,是以兵食交足。今诸帅分兵不啻百万,一充军伍咸仰于官,至于妇子居家安坐待哺,盖不知屯田为经久之计也。愿下明诏,令诸帅府各以其军耕耨,亦以逸待劳之策也。诏从之。”金时,屯驻在甘肃的军队多为河北、山西失业之人,“其家属仰给县官,每患不足”[37],而“州之戍兵艰于馈运,亦合依上屯田,以免转输之费”[38]。显然,金朝统治者实行屯田,也是为了部分解决当地驻军的兵饷粮运问题。
三是为了巩固西北边防。甘肃地区与西夏相邻,这一地区部族众多,北宋时期,就依靠众多弓箭手防御西夏。入金后,自鄜延至积石一带,虽多沟坂,无大河高山为屏蔽,仅恃弓箭手以御夏,弓箭手“皆刚猛善斗,熟于地利,夏人畏之”[39]。如将他们徙至别地,夏人便“即时犯边”。由于这一带弓箭手“人情乐土,且耕且战,缓急将自奋”[40],故“夏人畏之”。如果实行屯田,则可备御一方。金朝占领西北地区后,也重视西北沿边且耕且战的弓箭手,使其成为金朝加强边防、防御西夏的一支劲旅。
鉴于以上因素,金朝为了在对宋、夏战争中获胜,巩固西北边防,解决兵饷粮运问题,必然采取中原王朝传统的屯田措施。(www.xing528.com)
(二)屯田分布
金朝为了对新占领地区进行有效的统治,金熙宗皇统(1141—1148)年间将大量的猛安谋克户迁徙到“燕山之南,淮陇之北”[41],与中原百姓杂处,计口授田,进行屯种。据《大金国志·屯田》记载:“今屯田去处,大名府、山东、河北、两关诸路皆有之。”这里“两关诸路”就是指函谷关、潼关以西的京兆府路、凤翔路、庆原路、临洮路等。大安三年(1211年),“征陕西屯田军卫中都,以(卢)庸签三司事,主兵食。至潞州,放还屯田军”[42]。征“调陕西屯田军”,说明西北地区有猛安谋克户屯田。系庆原、临洮二路管辖的秦陇自然也是金朝的屯田分布地区。
金朝时期,在秦陇境内的屯田主要分布在镇戎州(治今宁夏固原市)、巩州(治今甘肃陇西县)、泾州(治今甘肃泾川县北)、原州(治今甘肃镇原县)以及金、夏、宋沿边地区。
金朝镇戎州辖区包括今宁夏及甘肃的一部分。镇戎州赤沟川一带东西四十里,地无险阻,当夏人往来之冲,土壤肥沃,平衍,是理想的屯田地区。
金朝哀宗时期,陕西各州县因屡遭蒙古进攻而残破。金正大六年(1229年),完颜仲德移知巩昌府(治今甘肃陇西县),兼行总帅府事。为了及时恢复生产,有效地抵御蒙古的进攻,完颜仲德招集散亡,得军数万,依山为栅,屯田积谷,使巩州地区“独得小康,号令明肃,至路不拾遗”[43],屯田效果显著。
泾、原州的屯田,在刘豫伪齐统治时就存在。伪齐建立不久,刘豫召见赵,并任命赵为提举泾原路弓箭手,说明泾州、原州地区在伪齐建立时,就已着手兴办屯田,这里的弓箭手屯田沿袭宋代泾原路屯田。除泾、原州以外,在金、夏、宋沿边地区,均分布有屯田区。如临洮府、德顺州、秦州、巩州等地,皆有屯田址地,各置弓箭手四千人,临洮路蕃汉弓箭手常年散居边陲,他们平时生产,战时出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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