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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木鼓、木铎:诽谤之木的成果

时间:2023-07-2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97〕《淮南子》说:“尧置敢谏之鼓,舜立诽谤之木。”这就是说,“诽谤之木”也称为“华表木”,就是固定于木桩上的一块横木板,设立于道路交汇之处,是表达民意的“意见栏”,兼有指引道路的“路标”作用,秦代一度废除,汉代又重新恢复沿用。

9木鼓、木铎:诽谤之木的成果

史记》说:“古之治天下,朝有进善之旌,诽谤之木,所以通治道而来谏者。”〔97〕淮南子》说:“尧置敢谏之鼓,舜立诽谤之木。”〔98〕所言之事,就是舜帝时期规定的一项听取群众意见的制度:在交通要道沿途设立“诽谤之木(意见栏)”,并设置22位言官(这也许是因为当时已经建有22处交通枢纽),任务就是收集民间意见;规定每3年对言官的工作进行一次考评,以3次考评的成绩决定其“黜陟(chúzhì)(降职或升职)”。据《史记》记载:“此二十二人咸成厥功(全部成就功业)。”〔99〕其中,大禹主持治水成功,开创了夏王朝;皋陶出任大理伯夷主持礼仪,垂主管工程,益主管山林湖泽的开发,弃主管农业,契主管教化,龙主管接待宾客,其他人也先后出任各州的地方行政长官,都取得了显著的工作成绩。

“诽谤”的古意就是“批评”,全然没有“恶毒攻击”的意思。《淮南子》所谓:“圣人不求誉,不辟(避)诽,正身直行,众邪自息。”〔100〕荀子》所谓:“君子耻不修,不耻见污;耻不信,不耻不见信;耻不能,不耻不见用。是以不诱于誉,不恐于诽,率道而行,端然正己。”〔101〕吕氏春秋》所谓:“贤者诽,乱内作。”〔102〕这些显然都是指善意批评。按照《古今注》的说法,“(诽谤之木)今之华表木也,以横木交柱头状若花也,形如桔槔(jiégāo),大路交衢悉施焉。或谓之表木,以表王者纳谏也,亦以表识衢路也。秦乃除之,汉始复修焉”〔103〕。这就是说,“诽谤之木”也称为“华表木”,就是固定于木桩上的一块横木板,设立于道路交汇之处,是表达民意的“意见栏”,兼有指引道路的“路标”作用,秦代一度废除,汉代又重新恢复沿用。

所谓“木鼓”,即《淮南子》所说的“进谏之鼓”,是尧帝时期用于听取群众意见的一种专用设备,也是设立于交通要道的交汇之处,让人以击鼓的方式表达意见,与近代非洲的“鼓邮”有异曲同工之妙。所谓“木铎”制度,就是政府官员到集市上敲击“木梆子”宣传政令,通过道路交通渠道广泛传播。由此可见,早在4 300年前的尧舜时期,当国家的组织形式还处于萌芽阶段之时,中国的道路交通就已经成为社会政治的重要工具。据《尚书》记载:“每岁孟春,遒人以木铎徇于路。”〔104〕就是说,一直到4 000年前的夏王朝仲康时期,“木铎”制度仍然继续坚持执行。每年三月,就有一大批被称为“遒人”的政府官员,分别到各处交通枢纽去敲击“木铎”宣讲政令。

【注释】

〔97〕见李炳海校评《史记》第94页《孝文本纪》。

〔98〕见刘文典《淮南鸿烈集解》第9卷第310页《主术训》。

〔99〕见李炳海校评《史记》第5页《五帝本纪》。(www.xing528.com)

〔100〕见刘文典《淮南鸿烈集解》第10卷第341页《缪称训》。

〔101〕见王先谦《荀子集解》(中华书局1988年版)第3卷第102页《非十二子》。

〔102〕见张玉春《吕氏春秋译注》(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190页《仲秋纪·决胜》。

〔103〕见《汉魏六朝笔记小说大观》第248页《古今注下卷·问答释义第八·程雅问》。

〔104〕见顾宝田《尚书译注》第267页《晚书·胤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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