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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念王连芳同志:典范回族干部,为民族正义奔走

时间:2023-07-2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连芳同志十分重视培养提拔和放手使用民族干部,充分发挥民族干部的作用。这方面连芳同志又为我们做出了典范。省委的这些政策规定与连芳同志的积极建议是分不开的。连芳同志在回族工作上最大的贡献是为“沙甸事件”平反而奔走呼号。当时连芳同志还被关在“牛棚”之中受迫害,他对这个不该发生的事件十分气愤,决心为回民鸣冤叫屈,为回民请命。

纪念王连芳同志:典范回族干部,为民族正义奔走

连芳同志离开我们有许多年了,没有他的日子我总是感到不习惯。他在世时,民族工作上遇到什么难题,随时可以去找他,向他请教,总能得到他的满意答复。现在没有这个条件了,使我们经常想到他。

连芳同志是一位外省籍回族人士,受党中央派遣,不远万里,来到云南边陲,一干就是半个世纪,把他的大半生贡献给了云南各族人民,贡献给了云南民族工作。他的这种无私奉献精神是崇高的、可贵的,永远值得人们学习

祖国解放不久,他就于1950年率领“中央民族访问团云南分团”踏上了云南这块神奇美丽的土地,给云南各族人民带来了党中央和中央人民政府的亲切关怀和慰问,明白无误地向云南各族人民宣传了党的民族政策,给云南民族工作带来了许多新思想、新观念、新经验、新方法,给云南民族工作注入了新的活力,开创了云南民族工作崭新的局面。在此后的几十年间,他深深扎根在云南大地上,与云南各族人民同呼吸共命运,结下了深厚的情缘,并用他的全部心血和汗水,浇灌培育了云南民族工作这朵含苞待放的花朵,使之开放出光辉灿烂、多姿多彩的美丽花朵,并结出了丰硕的果实。

他在党中央和云南省委的领导下,和云南广大民族工作者一道并肩战斗,率领大家共同探索研究云南各民族发展进步的方向和道路。他重视调查研究,身体力行,对每个少数民族的历史和现状进行深入的了解。他强调从各民族地区的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地制定方针政策。解放初期,他创造性地提出云南民族工作“要抓住民族团结这个主要矛盾,就是牵住了民族工作的牛鼻子”。这个形象化的正确论断,对全省民族工作有重大指导意义。在取得共同认识的基础上,后来就形成了“团结、生产、进步”和“慎重稳进”的总方针。在边疆民族地区的社会改革问题上,他率领省委边委的干部和大批民族工作队深入边疆各少数民族地区进行系统的调查研究,弄清了各民族的社会形态,经过一番大讨论,得出了采取“和平协商土改”和“直接过渡”两种形式进行民主改革的意见,得到省委肯定和采纳,经中央批准付诸实施,成功地使少数民族地区的原始社会、奴隶制社会、封建领主社会等形态进行了彻底变革,开启了向社会主义过渡的大门。

连芳同志十分重视培养提拔和放手使用民族干部,充分发挥民族干部的作用。他和各民族中的主要领导干部和代表人物建立了亲密的关系和良好的感情,对每个人的历史、文化水平、工作能力乃至性格特点等等,都了如指掌,他谈起民族干部一个个如数家珍。他对民族上层统战工作有更深层的理解,认为做好这项工作关系到边疆稳定民族团结的大局。因此,他亲自做统战工作,和民族上层人士交朋友,和他们坦诚相见,推心置腹地进行对话和交流思想。他对每位上层人士的历史功过、政治态度、思想状况乃至兴趣、爱好等都知根知底,能有针对性地做个性化的工作。

他对民族工作中的共同性和特殊性的关系有独到的见解,敢于并善于根据民族地区的特殊性提出一些不同的意见。如1958年全国搞“大跃进”,他认为这不适合云南边疆地区的情况,建议改为“大前进”这个提法。虽然没有被省委接受,但后来的事实证明,“大跃进”是错误的,给边疆造成了严重的后果,不得不在第二年就立即加以纠正。他认识到民族工作的特殊性和共同性是辩证统一的关系,强调特殊性时,不能忽视共同性;强调共同性时,也不能忽视特殊性。他一贯强调民族工作要服从大局、服从稳定,把边疆的稳定视为国家的最高利益和最重要的大局。

在民族工作中,回族工作具有很大的特殊性,让回族干部去做回族工作会遇到许多难以处理的具体问题,弄不好会被回民视为“民族叛徒”,失掉威信。这方面连芳同志又为我们做出了典范。早在抗日战争时期,他就在自己的家乡组织和领导回族人民与日本侵略者进行殊死的斗争,组织了著名的“冀鲁豫边区回民支队”,并担任政委。来到云南后,他根据省委的部署,把工作重点放在边疆民族地区,但对内地民族工作也不忽视。他热爱各少数民族,对各民族一视同仁平等对待;对自己的民族既不偏爱,也不忽视。1950年他率领中央访问团深入各民族中进行慰问,回族也是他慰问的一个重要对象。在他的关注下,全省回族工作从土地改革农业合作化及城镇手工业、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三反”“五反”等运动,都采取了一些特殊政策措施。如土改时规定回族地区的土改由回族干部领导;回族地主由回族人民进行清算斗争,汉族群众不参加;农业合作化中全部大小牲畜折价入社,但仍允许回族自养菜牛、菜羊等。省委的这些政策规定与连芳同志的积极建议是分不开的。1958年“大跃进”和1964年“四清”运动中,在少数回族地区曾刮起动员或强迫回民养猪的歪风,连芳同志坚决抵制,省委、省政府也不同意这种做法。这股风没有在全省刮起来。(www.xing528.com)

连芳同志在回族工作上最大的贡献是为“沙甸事件”平反而奔走呼号。“文革”期间,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疯狂破坏党的民族政策和宗教政策,制造了骇人听闻的“沙甸事件”。当时连芳同志还被关在“牛棚”之中受迫害,他对这个不该发生的事件十分气愤,决心为回民鸣冤叫屈,为回民请命。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召开使他看到了希望。他刚一恢复工作,第一件事就是不失时机地挺身而出,向党中央写报告,要求给被定为“反革命叛乱”性质的“沙甸事件”平反,受到党中央的重视,使这个重大冤案终于得到平反。在平反过程中又遇到了许多复杂棘手的问题,他亲自出面做工作,化解各种复杂的矛盾,使平反的政策得以落实兑现。

一个民族干部对本民族人民中的缺点错误是采取掩护纵容还是批评教育,是检验这个民族干部是否共产主义化的一个重要标志。连芳同志在这方面为我们树立了良好的榜样,他对回民中少数人的违法乱纪行为敢于进行严厉的批评和制止;对回民中的某些错误思想则进行耐心的教育引导。在他的积极努力下,少数动乱的地区逐步走向安定团结和社会稳定。

如何对待宗教问题,对回族干部又是一个重大考验。有些回族干部对宗教问题采取回避态度,遇事绕开走,不敢表态,不敢负责。连芳同志则不是这样,他深知回族全民信教这一特点,采取不避嫌的态度,和广大信教群众打成一片,无话不谈;和宗教上层人士亲密接触,沟通思想,宣传党的宗教政策,鼓励他们爱国爱教,为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作出贡献。他的正确态度和深入细致的工作,受到广大回族群众和宗教人士的拥护、信任和爱戴。

连芳同志一生廉洁奉公,一心一意为云南各民族服务;他一身正气、清正廉洁,从不谋私利,这是有目共睹的。他有5个子女,都是很普通的职工,没有一个当官的,也没有一人是大款。他没有为他们谋过任何私利,子女们也从来没有沾过他的光。在他受迫害期间,子女们倒是受过不少连累,影响了子女们的发展前途。

在连芳同志临终前的一天下午,笔者前往医院看望他,他的一位子女在旁,他向这位子女交代后事说还有几千元的积蓄,准备分给子女们。我听了感到心酸,这点钱其实连丧葬费都不够,但他想到的却是子女,使我潸然泪下,他真是一位一无所有、两袖清风的伟人。但是,他给我们留下的却是另外一份宝贵的财富,那就是对少数民族无限热爱和对民族进步事业执着追求的精神;对民族工作上开创性的思维和丰富的工作经验;不知疲倦、深入踏实和平易近人的工作作风等等。让我们继承他的事业,发扬他的精神,为云南各民族的发展进步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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