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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与审美对象之间的辩论:主观论与客观论对比

时间:2023-07-2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主观论把美和审美对象看成一回事,审美对象是由人的主观的审美感受、审美态度创造出来的;客观论则认为一个事物能否成为审美对象,最终还是决定于客体的审美性质。第一种,“美”是人们用来表示感官愉快的强形式。把本来属于伦理学范围的对高尚行为的仰慕、敬重、追求、学习作为一种观赏、赞叹的对象时,就用“美”来传达情感态度和赞同立场。

美与审美对象之间的辩论:主观论与客观论对比

如果有人问你:什么是美?

你可能会觉得,这个问题太容易回答了。

是的,如果单从字面上理解,这个问题基本上不是什么问题。

但是,它看起来非常简单,实际上都令许多专家学者困惑。古往今来,学术界、美学界的名人大师都曾对这一问题进行过深入的探讨和研究,但是迄今为止,仍没有得出一致的、科学的、令人满意的答案。他们各执己见,莫衷一是。18世纪德国的文克尔曼说:“美是自然的一种最大秘密,我们可以看到和感觉到它所有的效果”。在这一点上,似乎不会有分歧。谁能否认美是无所不在无处不有呢?

而事实却不是这样,早在两千多年前,柏拉图就在《文艺对话集》里记载了苏格拉底和希庇阿斯对这一问题的往复争辩。他们二人辩论的结果是谁也说服不了对方,而达成的唯一共识却是“美是最不容易赏识的”。

歌德这样伟大的诗人对这个问题也无法给出明确的答案。他说过,“美是费解的,它是一种犹豫的、游离的、闪烁的影子,它总是躲避着被定义所掌握。”

休谟在这一问题上的消极态度,甚至极大地影响到后世对美的研究。他的看法是:“要想寻找实在的美或实在的丑,就像想要确定实在的甜与实在的苦一样,是一种徒劳无益的探讨。”

如果真的悲观绝望,那么人们对美的研究与探讨只有到此为止,划个句号了事。然而,美毕竟是人类社会不可或缺的东西,我们怎么能够轻言放弃呢?

下面,我们试图从以下几方面来了解究竟什么是美。

首先,对“美”这个词从词(字)源学的角度加以分析。

说文解字》上的说法是,“羊大则美”,原始人认为羊长得很肥大就“美”,肥大的羊更好吃,这说明,美与感性存在、与满足人的感性需要和享受有直接关系。“羊人为美”是对“美”的另一种解答,他们不同意《说文》的提法,而认为从原始艺术、图腾舞蹈等材料看,原始人是把“人戴着羊头跳舞”看作美,这说明当时所指的“美”与原始的巫术礼仪活动有关,具有某种社会性含义在内。(www.xing528.com)

我们把这二者统一起来,可以得出这么一个结论:一方面“美”有它的物质的感性形式,它与人的感性需要、享受、感官直接相关;另一方面,“美”有它的社会内容和意义,它与人的群体和理性紧密相连。

这两种对“美”字来源的解释有个共同趋向,即都说明美的存在离不开人的存在,从古到今,这一条是大家所公认的。

第二,在美学的范围内“美”的含义。

在美学范围内,“美”字以往专指审美对象。什么是美。凡是能够使人得到审美愉快的欣赏对象都叫“美”。

不过,在围绕审美对象展开的讨论中,又出现了两种对立的观点,即主观论和客观论。主观论把美和审美对象看成一回事,审美对象是由人的主观的审美感受、审美态度创造出来的;客观论则认为一个事物能否成为审美对象,最终还是决定于客体的审美性质。

总之,在美学范围内,“美”字的用法很复杂。它包含有至少两个含义:其一是审美对象,其二是审美性质。

第三,我们再来看看在日常生活中,“美”指的是什么?

第一种,“美”是人们用来表示感官愉快的强形式。比如,当人们在享受了一顿色香味俱佳的饭菜之后,口腹之欲得到了充分的满足,这时候,为表示高度赞许,人们常常说:真美呀!

第二种,“美”是用来作伦理判断的弱形式。它的意思是本来伦理判断是相当庄重、严肃的,却采取欣赏品味的形式表达出来。把本来属于伦理学范围的对高尚行为的仰慕、敬重、追求、学习作为一种观赏、赞叹的对象时,就用“美”来传达情感态度和赞同立场。

第三种“美”专指审美对象,在日常生活中,“美”字更多是用来指使人们产生审美愉快的事物、对象。当人们看到喷薄欲出的红日、听到小鸟婉转的歌唱时,情不自禁地发出感叹,啊,太美了!桂林山水美不美?美。莫扎特的小夜曲美不美?美。晚霞美,劲松美,《掷铁饼者》美,断臂的维纳斯美,芬芳的鲜花多么美,歌唱的百灵多么美,多姿的歌舞多么美,琳琅的诗篇多么美,纯洁的感情多么美,崇高的精神多么美。美,同我们的关系那么密不可分,我们为它创造出那么多的词语:丰美、甘美、秀美、精美、鲜美、柔美、健美、甜美、俊美、和美、优美。成全别人的好事,帮助他人实现愿望,叫成人之美;房屋造得高大美观,称之为美轮美奂;美丽的景色太多太多了,我们就说美不胜收;事情最令人满意时,我们怎么表达?只有“尽善尽美”最确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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