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以上论述的市场价值决定,是以假定社会需求与供给相等为前提的。在这种情况下,市场价值调节着市场商品价格,使这一部门的同类的商品均按照这一价值水准来出售。但是供求的绝对一致,只能是理论上的假设,在实际生活中不可能有供求的绝对一致,而不一致却总是经常发生的,为此在考察市场价值实现的机制时,要引入供求不一致的因素与引入市场价格的概念,并且论述供求不一致情况下的市场价格与市场价值的偏离。
《资本论》第三卷中马克思就阐述了这种由供求变动所引起的市场价格与市场价值的偏离。首先要谈一谈对《资本论》第三卷第207页一段文字的理解。马克思说:“如果这个量(指供给——引者)小于或大于对它的需求,市场价格就会偏离市场价值。第一种偏离就是:如果这个量过小,市场价值就总是由最坏条件下生产的商品来调节,如果这个量过大,市场价值就总是由最好条件下生产的商品来调节,因而市场价值是由两端中的一端来规定的,尽管单纯就不同条件下生产的各个量的比例来看,必然会得到另外的结果。如果需求和生产量之间的差额更大,市场价格也就会偏离市场价值更远,或更高于市场价值或更低于市场价值。”[13]
《资本论》第三卷第206页和207页,这两页是很难懂的,这里讲的是供求不平衡条件下市场价格与市场价值的偏离。如果这里指的是一个中位型的部门生产结构,那么,第一种偏离就应该是供给稍稍不足于需求下市场价格是由最坏条件下生产的商品来调节,即接近与趋向于最坏条件下的市场价值。例如第206页谈到高位型生产构成下的市场价值是接近低位个别价值时,说“只要需求稍占优势,那末市场价格就会由在不利条件下生产的商品的个别价值来调节”[14]。而第207页中说:“如果这个量过大,市场价值总是由最好条件下生产的商品来调节。”这里是指市场价格接近与趋向低位的市场价值,例如第206页谈到低位型的部门生产结构时指出,“如果需求小于供给,那末在有利条件下生产的那部分不管多大,都会把它的价格缩减到它的个别价值的水平”[15]。特别是,紧接着一句是“如果需求和生产量之间的差额更大,市场价格也就会偏离市场价值更远,或更高于市场价值或更低于市场价值。”[16]从上下文中,可以看出,马克思论述的是,如果供大于求,就会有市场价格低于市场价值,如果供不应求,就会有市场价格高于市场价值。
我们可以用表四来阐明:
表四(https://www.xing528.com)
从表四可以看出:
第一,在供求相等时,市场价格等于市场价值(或者是中位个别价值,或高位个别价值,或低位个别价值)。
第二,在供不应求时,市场价格总是由超过平均价值的高位个别价值来规定,从而有市场价格与市场价值的偏离。而在极大的供不应求或供过于求时,市场价格则是更大大高于高位的个别价值,市场价格与市场价值的偏离就更大[17]。
总之,马克思把针对个别商品的价格与价值的相区别的理论,进一步用于阐述部门总商品的市场价值与市场价格的区别。马克思阐明了:(1)市场价值是个别价值的转化形态,是一种平均的价值,“这种市场价值又成为市场价格波动的中心”[18],而市场价格,则是市场价值的表现;(2)市场价值是价值的具体形式,它是带有稳定性的,在社会需求决定的生产构成不变的条件下,市场价值也是不变的。但市场价格,它的水平决定于市场价值,但又是日常变化的,它的日常变化则是决定于供求,“供求调节着市场价格,或者确切地说,调节着市场价格同市场价值的偏离”[19]。(3)既然市场价值是价值的转化形态,因市场价值的总和应该等于所有部门产品个别价值的总和,而市场价格的变动是对价值的偏离,因此,市场价格的总和可以大于或小于市场价值的总和。可见,马克思根本不曾说什么需求参与价值决定,而只是指出供求影响市场价格,认为需求参与价值决定,乃是混淆了市场价值与市场价格范畴的原则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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