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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解释价值规律及作用机制

时间:2023-07-2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但是这并不是说不存在和不需要研究价值规律的含义。一种观点认为,价值规律只是关于商品价值决定的规律。这种从生产与交换的统一来论证价值规律的作用机制,体现了辩证唯物主义的科学抽象,它是对商品经济关系内在本质的概括。对于价值规律作用机制的阐明,是马克思运用科学抽象法的成果。

科学解释价值规律及作用机制

马克思在对资本主义经济的细胞——商品,进行深入的分析中,阐述了关于支配商品的生产与交换的价值规律的科学理论。但是马克思并不是一开始就给价值规律下定义,而是首先分析价值这一抽象概念,然后从抽象向具体上升,论述价值在生产中及在流通中的表现与作用,从而科学地阐明了价值规律的全部作用机制。但是这并不是说不存在和不需要研究价值规律的含义。《资本论》的有关论述表明,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中的价值规律的含义是商品价值由生产中耗费的社会必要劳动决定,以及商品交换的比例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价值规律,体现了商品生产与交换的内在的本质的联系,它表明的价值决定及作为其表现形式的交换价值——商品交换比例——不是决定于各种偶然因素,即不是决定于个别生产者劳动的状况和个别劳动时间,也不是决定于市场上供求的状况,而是由商品生产中的社会平均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

价值决定乃是价值规律的首要内容,是商品的交换价值决定的基础。马克思主义基于辩证唯物主义分析事物内在的本质联系的方法论,不是从商品在交换领域中的条件与因素,而是从商品生产领域中的条件与因素去阐明商品的价值决定的根源。马克思阐明了正是生产商品中的抽象的人类劳动物化、凝结和形成了商品的内在的价值实体或“价值对象性”,而商品中耗费的和物化的社会必要劳动量就决定商品内在的价值量的大小。可见,探索商品价值的内在的本质,就必须透过交换领域深入到生产领域,就必须透过交换价值的决定机制,深入到更里层去揭示和阐明生产中的价值决定机制。

价值决定必须通过商品交换比例的决定而表现出来。尽管人们通过理论的分析,发现商品存在着它固有的内在的价值实体,发现后者是生产中的抽象人类劳动的耗费,但是这种内在的价值实体总是要表现为商品交换中的比例关系或交换价值。价值所以是一个客观的经济范畴,价值规律所以是一个客观的经济规律,正表现在市场上商品交换比例的不断变动(波动)总是围绕着某一固有的准线和轴心来进行的。如果说,价值决定只有通过科学抽象才能为人们所发现隐藏在商品生产关系里层的价值规律的作用,那么,商品交换比例关系的决定,就可以说是呈现在商品生产关系表层的价值规律的作用。这一作用通过市场价格所固有的波动中心而能为人们觉察出来。

马克思在阐明价值规律时,着眼于它的内在的生产价值决定这一作用机制。《资本论》在论述政治经济学喜欢引述的鲁滨逊的故事时指出,需要迫使鲁滨逊精确地分配自己执行各种职能的时间,他的账本“记载着他制造这种种一定量的产品平均耗费的劳动时间”[33]。马克思说:“价值的一切本质上的规定都包含在这里了。”[34]正如恩格斯在论述《资本论》的价值规律理论时所指出的:“马克思在这里所谈的,首先仅仅是关于商品价值的决定。”[35]另一方面,马克思又着眼于它的外在的交换价值决定的作用机制,指出,这是商品按照它们的价值进行交换的规律。他说:等价交换就是“商品交换的内在规律”[36],“价值规律支配着价格的运动,生产上所需要的劳动时间的减少或增加,会使生产价格降低或提高”[37]。恩格斯也说:“经济学家们说到价值的时候,指的是那种实际上在交换中确定的价值。”[38]这样就从商品经济的生产与交换的内在联系中,全面地阐明了价值规律的实质与发生作用的机制。

古典经济学家亚当·斯密不能将劳动价值论贯彻到底,他既提出了商品价值决定于生产中所耗费的劳动的正确论点,但他又提出商品价值决定于商品所购得的劳动的论点,后一论点把商品价值作为取决于交换而不是决定于生产中所投下的劳动,这就使他的价值论转入了歧途。

资产阶级庸俗经济学家将价值规律说成是市场规律,把价值说成是由供求决定的。这种脱离价值决定来谈论商品交换比例的确定,是脱离生产谈论交换,它是价值理论中的历史唯心主义的表现。

国内外学术界对马克思价值规律的含义,存在着不同的意见。一种观点认为,价值规律只是关于商品价值决定的规律。持这种观点的同志把商品按照等价交换排斥于价值规律含义之外。另一种观点认为,价值规律是商品按照价值交换的规律,价值决定则不属于价值规律的内涵。上述对价值规律含义的两种观点,可谓各执一偏,都是不完全的。价值范畴绝不只是一个生产价值或价值实体的范畴,也不只是交换价值的范畴,而价值规律也绝不是孤立的商品生产的规律或孤立的商品交换的规律。价值范畴是作为生产与交换关系统一的商品生产关系的理论表现,而价值规律则是作为商品生产与商品交换统一的商品生产关系的一种内在的本质联系,把价值规律的内涵首先规定于价值决定,就是从商品生产关系的内部找到了商品价值的决定因素,但仅仅从价值决定这一点来说还未阐明支配商品运动——市场交换是商品运动的不可缺少的决定性领域——的价值规律的全部作用机制。在这里,理论的分析与概括还需要从抽象向具体上升,还需要从生产领域到交换领域,还需要指出价值规律的内涵包括价值决定在交换中的表现,还需要阐明表现于流通中的商品交换的比例乃是决定于生产中的必要劳动的耗费——价值。这样,才能全面地阐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支配商品生产与交换的完整的经济机制。

总之,把价值规律首先作为生产领域的价值决定机制,把交换中的交换价值决定,作为价值决定的实现,这就是马克思论述的价值规律的内涵。这种从生产与交换的统一来论证价值规律的作用机制,体现了辩证唯物主义的科学抽象,它是对商品经济关系内在本质的概括。这一理论概括正确地表现了商品运动(生产与交换)中的生产机制的决定作用,指出了商品交换价值的决定或某种稳定的交换比例的形成,其根源与基础正在于生产中形成的价值实体的支配作用。与此同时,它又指明了价值决定要通过交换来实现,如果没有日常的市场交换中的价格的不断波动,而且长期地趋向和回归于价值轴心,也就不存在现实的价值决定。

对于价值规律作用机制的阐明,是马克思运用科学抽象法的成果。

以上我们论述了规律是事物内在的本质的必然联系,因而它不是自明的,而且往往要为事物的各种表象,甚至虚假的外观所掩盖。这就决定了发现规律必须进行艰苦的科学研究,必须借助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表及里、由此及彼的科学实验与理论概括。由于经济规律具有非直观性的特点,经济关系的内在的本质是更加深藏与隐蔽,发现与科学地阐明经济规律就更加需要利用抽象逻辑思维能力,需要善于进行科学概括。特别是就价值规律来说,它的作用是在市场上商品交换的长期趋势中实现的。在前资本主义的简单商品生产时期,由于当时经济主要是自给性的,上市的商品在数量上是有限的,而商品生产者的竞争也是较为温和,因此,我们就会看到价值——生产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量——在市场价值的较小波动中得到实现。这是价值规律以本原的形式和十分明显的趋势发生作用的时期。[39]而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商品生产成为社会生产的唯一形式,在竞争与生产无政府状态的规律下,市场供求的尖锐矛盾与价格的急剧和大幅度的波动成为经济生活的常规。在这种情况下,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商品的交换比例这一必然性越来越为市场上日常的、大量的违反规律要求的价格偶然变动所掩盖。如果人们不能采取把握事物内在的本质联系的方法,而是停留在事物的表象与偶然性的联系上,例如人们的视野如果停留在市场一时的和个别的交换关系上,那将会看到价格的千变万化,看到一个价格由偶然性决定的王国,人们(正像庸俗经济学家那样)就会怀疑是否真正有价值规律的客观存在,而只有通过科学抽象法舍象供求不一致的因素,着眼于大量的、长期的交换中的比例变动的趋势,人们才能发现价值规律。马克思在论述资本主义流通领域时,曾经这样说:“这个领域是一个竞争的领域,就每一个别情况来看,这个领域是偶然性占统治地位的。因此,在这个领域中,通过这些偶然性来为自己开辟道路并调节着这些偶然性的内部规律,只有在对这些偶然性进行大量概括的基础上才能看到。因此,对单个的生产当事人本身来说,这种内部规律仍然是看不出来,不能理解的。”[40](www.xing528.com)

在资本主义经济中,价值规律以趋势形式发生作用表现得更加突出,商品按照社会必要劳动量来交换更加表现为要通过经常发生的偏离而实现,经济的必然性更加要通过各种偶然性来开辟道路。这种情况决定了只有善于概括,善于舍去其供求不一致所引起的价格波动的外观,抽取出供求一致下的带有稳定性的价格中准,并且对具有高低不一的各种商品的价格中准进行分析比较,才能发现价值规律是以趋势形式贯彻的,才能了解规律。如果人们用形而上学的观点对待规律,认为只有像实验室中的自然规律那样以精确方式来实现才算是规律,就会走向否认价值规律客观存在的歧路。

从理论上阐明价值规律的困难还在于,发达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会引起价值规律作用形式的新变化,即按照价值生产与交换转化为按照生产价格来生产与交换,从而使价值规律采取了更加迂回的表现形式。

按照价值或者接近价值进行交换,乃是适用于前资本主义的简单商品经济时期或是资本主义初始阶段。而在发达的资本主义阶段,由于各个产业部门技术进步的不平衡和资本有机构成的高低不等,在不同部门间的竞争与资本向利润高的部门转移的条件下,价值规律的作用将通过更为复杂的过程和取得更加特殊的表现形式来实现。“在这里,一个复杂的社会过程插进来了。这就是资本的平均化过程。这个过程使商品的相对平均价格同它们的价值相分离,使不同生产部门(完全撇开每个特殊生产部门内的单个投资不说)的平均利润同特殊资本对劳动的实际剥削相分离。在这里,不仅看起来是这样,而且事实上商品的平均价格不同于商品的价值,因而不同于实现在商品中的劳动;特殊资本的平均利润不同于这个资本从它所雇用的工人身上榨取出来的剩余价值。”[41]

在这种情况下,按照价值进行生产与交换的必然性转化为按照生产价格进行生产和交换,而价值规律就由本原的形式转化为生产价格规律的形式。生产价格对于资本有机构成高的部门来说,是大于价值的,对于资本有机构成低的部门来说,则是低于价值的,这样,商品按生产价格出卖,就必定要出现价格对价值的更大的与更经常的偏离。

对于上述发达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的价值决定,不同的研究方法就导致不同的理论结论。

资产阶级经济学家特别是庸俗经济学家采取形而上学的研究方法,不懂得价值与价格之间的辩证关系,更不懂得价值规律的原本形式与转化形式的关系,他们的思维方法是:要么是社会必要劳动决定交换价值的现象在任何时间、任何场合无条件的实现;要么是不存在社会必要劳动决定生产与交换的规律性,而价值范畴也就是非现实的、虚构的主观范畴。在认识与对待价值规律上,甚至连最有抽象思维能力的古典经济学家李嘉图也采用了这种形而上学的方法。李嘉图以其卓越的概括能力把不同产业部门的劳动还原为共同的人类劳动,把熟练劳动还原为简单劳动,从而从复杂的商品交换现象中概括出劳动时间决定价值量大小和商品交换比例的规律,并将它作为考察整个资本主义经济运动机制的出发点,为政治经济学理论体系的确立做出了重要贡献。但是李嘉图不懂得辩证唯物主义的抽象思维方法,他不能正确解释市场价格的波动与价值规律的关系,他把价格围绕价值的上下摆动看作是对价值规律的不实现与违反,他不能看出价值规律的要求正是借这种日常的交换关系的不实现而实现的。马克思对李嘉图学派不懂得价值规律实现形式的理论缺陷,进行了如下的评述:“在谈到货币与金属价值的这种平衡并把生产费用作为决定价值的唯一因素来描述时,穆勒——完全和李嘉图学派一样——犯了这样的错误:在表述抽象规律的时候忽视了这种规律的变化或不断扬弃,而抽象规律正是通过变化和不断扬弃,才得以实现的。……需求和供给只是暂时地相适应,而紧接着暂时的相适应又开始波动和不相适应。这种现实运动——上面说到的规律只是它的抽象的、偶然的和片面的因素——被现代的国民经济学家歪曲成偶然性、非本质的东西。为什么?因为在他们把国民经济学归结为一些严格而准确的公式的情况下,他们要抽象地表达上述运动,基本的公式就必定是:在国民经济学中,规律由它的对立面,由无规律性来决定。”[42]

李嘉图不懂得价值规律及其实现的形式(作为趋势的实现形式)的关系,导致了他不能科学地解释发达资本主义经济中商品按照生产价格来交换的现象。他不懂得生产价格是价值的特殊形式,不懂得在利润平均化的机制下价值规律要通过生产价格这一转化形式来起作用,因此,他对生产价格迷惑不解,并把它当作是对价值规律的背离与违反。

马克思以辩证唯物主义的科学抽象法,基于经济规律作为趋势而实现的原理,深刻地分析了价值实体与价值形式的辩证法,阐明了价值规律正是通过价格围绕价值的波动或背离,即不实现而实现的。马克思基于事物的原本形式与转化形式,深刻分析与阐明了在部门间的竞争与利润平均化的机制下,价值规律通过生产价格的转化形式而起作用。马克思极其有说服力地论证了生产价格就个别部门来看是高于或低于价值的,但是就全社会所有生产部门的总产品来说,生产价格的总和却是等于价值的总和。价值规律就是通过这种“偏离”价值的生产价格的形式在市场价格围绕生产价格的波动中迂回曲折地实现的。马克思论述了在这种部门间竞争条件下,规律实现形式的特点:“现实的生产过程,作为直接生产过程和流通过程的统一,又产生出种种新的形式,在这些形式中,内部联系的线索越来越消失,各种生产关系越来越互相独立,各种价值组成部分越来越硬化为互相独立的形式。”[43]可见,资本主义经济越是发展成熟,经济结构就越加复杂,生产关系的层次越加发展,而生产关系的内在的本质联系就越来越隐蔽化,越来越带有拜物教的颠倒的性质,而要认识与揭示经济规律的作用机制,就更加需要应用辩证唯物主义的科学抽象法。李嘉图在价值规律的科学阐明上的半途而废和马克思关于价值规律的完整的、深刻的理论阐述,使我们更进一步地认识辩证唯物主义的科学抽象法是发现与阐明一切经济规律的最犀利的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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