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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去世后,债权人如何保障债权实现?

时间:2023-07-2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2017年5月18日,周某突发疾病死亡。罗某向其家人主张债权,没有结果,无奈之下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张某、周某某偿还欠款及利息。本案中,被告张某和其夫周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向他人借款10万元,应该由夫妻共同偿还。对于原告的欠款,应当由张某和周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由于周某意外死亡,其生前所欠债务应由其遗产继承人在遗产实际价值内清偿。周某的遗产继承人张某、周某某均未表示放弃遗产继承,视为接受继承。

债务人去世后,债权人如何保障债权实现?

案例

2013年10月16日,周某(其妻张某,子周某某)向其朋友罗某借款10万元人民币用于其家中经营活动,约定利息按同期贷款利率计算,未约定还款期限。之后此款一直未偿还。2017年5月18日,周某突发疾病死亡。罗某向其家人主张债权,没有结果,无奈之下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张某、周某某偿还欠款及利息。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查明欠款属实,另查明周某的父母均在其之前死亡,周某生前未留下遗嘱,诉讼时其遗产没有被分割,张某、罗某均表示要继承周某的遗产。

解答(www.xing528.com)

如果夫妻一方死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6条规定,“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夫妻中的生存一方承担还款责任。根据此案例情况,应首先确定该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如果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夫妻共同偿还。另外,《继承法》第33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根据该条规定,我国对债务继承实行限定继承原则:如果继承人放弃继承,则不承担该债务;如果继承人未放弃继承,在实际继承财产内清偿;如果在继承人继承前对遗产清算,以遗产清偿债务,遗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部分则不用偿还。

本案中,被告张某和其夫周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向他人借款10万元,应该由夫妻共同偿还。对于原告的欠款,应当由张某和周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由于周某意外死亡,其生前所欠债务应由其遗产继承人在遗产实际价值内清偿。周某的遗产继承人张某、周某某均未表示放弃遗产继承,视为接受继承。因此,张某、周某某应当在遗产继承的范围内清偿周某生前所欠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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