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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补偿的定义和详解

时间:2023-07-2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征地补偿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对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实行征收或征用,并按照被征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2017年,甘肃省政府根据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适时修订了《甘肃省征地补偿区片综合地价》和《甘肃省征地补偿统一年产值标准》,2012年颁布的补偿标准同时废止。新的征地补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部分构成。

征地拆迁补偿的定义和详解

根据我国《宪法》和《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我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也就是国有和农村集体所有。除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外,下列农村的土地也属于国家所有:(1)农村和城市郊区中已经依法没收、征收、征购为国有的土地;(2)国家依法征用的土地;(3)依法不属于集体所有的林地、草地、荒地、滩涂及其他土地;(4)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部成员转为城镇居民后,原属于其成员集体所有的土地;(5)因国家组织移民自然灾害等原因,农民集体迁移后不再使用的原属于迁移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以上列举之外的土地为农村集体所有,包括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建设用地使用农村土地时,必须依法征地。建设用地依法申请使用的国有土地,包括国家所有的土地和国家征收的原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征收农用地的,应当依法先行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其中,经国务院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征地批准权限内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超过征地批准权限的,应当报国务院另行办理征地审批。

征地补偿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对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实行征收或征用,并按照被征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www.xing528.com)

2017年,甘肃省政府根据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适时修订了《甘肃省征地补偿区片综合地价》和《甘肃省征地补偿统一年产值标准》,2012年颁布的补偿标准同时废止。

新的征地补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部分构成。统一年产值标准适用于测算区域内征收农用地中的水浇地、旱地、牧区草地,征收林地按《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办法》规定的标准补偿,征收非牧区农用地中草地的按邻近耕地标准的40%倍补偿,征收其他农用地和建设用地的按邻近耕地标准补偿,征收未利用地的按邻近耕地统一年产值的2倍补偿。经依法批准占用基本农田的按统一年产值的40%补偿。区片综合地价适用于测算区域内的集体土地。占用国有农用地、国有建设用地(以划拨方式取得)的补偿,参照区域内征收集体土地的补偿标准执行,占用国有未利用地的不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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