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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合同与土地流转合同的区别解析

时间:2023-07-2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承包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承包方自承包合同生效时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流转合同一般包括以下内容:双方当事人的姓名、住所;流转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和质量等级;流转的期限和起止日期;流转土地的用途;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违约责任。土地流转合同要经过乡镇农村经营管理部门鉴证。第37条第1款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

土地承包合同与土地流转合同的区别解析

承包合同一般包括以下内容:(1)发包方、承包方的名称,发包方负责人和承包方代表的姓名、住所;(2)承包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3)承包期限和起止日期;(4)承包土地的用途;(5)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6)违约责任

承包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承包方自承包合同生效时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土地流转合同一般包括以下内容:(1)双方当事人的姓名、住所;(2)流转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和质量等级;(3)流转的期限和起止日期;(4)流转土地的用途;(5)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6)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7)违约责任。

土地承包经营权凡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经发包方(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采取转包、租赁、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应当报发包方备案。包括发包方在内的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成为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主体。不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人,不具备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主体资格。土地流转合同要经过乡镇农村经营管理部门鉴证。有条件的经双方同意,可由公证机关进行公证。

法规链接

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21条第1款 发包方应当与承包方签订书面承包合同。(www.xing528.com)

第34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主体是承包方。承包方有权依法自主决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流转和流转的方式。

第37条第1款 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经发包方同意;采取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应当报发包方备案。

《物权法》

第127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林权证草原使用权证,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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