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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法律顾问中立性原则的有效途径

时间:2023-07-2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一)法律顾问的主体独立性。(二)法律顾问职责范围的中立性。为企业宏观决策提供指导性法律意见才是法律顾问的根本任务与法定职责。法律顾问应该建立符合法律顾问自身服务特点的单一性组织,实现法律顾问的自治性管理,而不受其他利益群体的影响,才可以让法律顾问保持其独立性和中立性原则。法律顾问的中立性原则,是法律顾问的立身之本,是法律顾问法定之责,是法律顾问的归属所向。

实现法律顾问中立性原则的有效途径

(一)法律顾问的主体独立性。首先法律顾问应该是从事法律事务五年以上的资深法律人,对于法律在主观上已形成比较成熟的法律观,能够对遇到的法律问题有独立的判断能力;其次,法律顾问的主体身份,应该来自独立于聘请单位主体之外的第三方,与聘请单位之间不存在涉及利益关系,因而不会影响法律顾问做出独立判断。

(二)法律顾问职责范围的中立性。法律所赋予法律顾问的职责范围应该是对于聘请单位的涉法事项做出独立性判断,提供中立性评价与建议,而不应该要求法律顾问去帮助企业建章立制和代理法律争议事项,具体法律事务的处理与代理,应该是法律顾问评价与建议的内容,而并非法律顾问的法定职责,法律顾问的职责与任务应该是对建章立制的法务人员和代理法律事务的外聘律师进行绩效评价,并提供中立性的建议和指导性意见,而并非由法律顾问去从事微观而具体的法律事务。为企业宏观决策提供指导性法律意见才是法律顾问的根本任务与法定职责。

(三)法律顾问组织管理的单一性与社团管理的独立性。法律顾问应该建立符合法律顾问自身服务特点的单一性组织,实现法律顾问的自治性管理,而不受其他利益群体的影响,才可以让法律顾问保持其独立性和中立性原则。法律顾问独立的社团管理,成为当前法律顾问管理的必须,当法律顾问没有组织归属或法律顾问的组织归属混乱不清的情形下,法律顾问自身也很难确定自身的职责与社会使命,没有组织管理的法律顾问群体,会丧失其独立性的社会价值观,也会失去维护法律精神、指引法治方向的心底动力。(www.xing528.com)

法律顾问的中立性原则,是法律顾问的立身之本,是法律顾问法定之责,是法律顾问的归属所向。中立,才可以成为顾问;若融合,便成为服务对象的一分子,也便失去了“顾问”的应有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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