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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裁判主导的家事诉讼机制探究

时间:2023-07-2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家事司法裁判程序包括第一层次里的涉及身份关系的家事诉讼程序、涉及家事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程序、家事非讼程序。而这一职责的履行并不属于法院传统审判职能的范畴,因为传统“诉讼”作为纠纷解决方式具有受动性,遵循“不告不理”原则,裁判者不能主动介入纠纷的解决。在此过程中可能需要超越“不告不理”原则,抑或需要更为灵活多样的操作程序,这即是家事调解存在的必要性。

司法裁判主导的家事诉讼机制探究

家事诉讼机制即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家事纠纷。具体而言,家事纠纷当事人通过向法院起诉,由法院通过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法庭调解、评议判决等法定程序,并运用诉讼规则来解决家事纠纷。家事诉讼机制作为公力救济的一种形式,是对被侵害权利予以救济的最权威和最广泛的手段。

(一)家事诉讼机制的整体性与局部性

家事诉讼机制作为一个系统工程,包括诉讼解决纠纷的主体和诉讼解决纠纷的规则两方面的内容,但无论是纠纷解决的机构人员,还是纠纷解决的规则依据,都是在家事诉讼程序框架下的考量,因此,有关家事诉讼机制范围的厘清离不开对家事诉讼程序的细化。

1.家事诉讼机制的广义分类

从广义上来看,因家事案件呈现多元化样态,家事诉讼程序不应当是一个单一的程序,而应当是一个综合性程序,可以按两个层次进行分类:

第一,以案件类型所进行的分类,可分为诉讼程序与非讼程序[24],诉讼程序包括涉及身份关系的家事诉讼程序[25]和涉及家事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程序。[26]诉讼程序与非讼程序统称为司法裁判程序。

第二,以纠纷解决的不同阶段所进行的分类,包括司法裁判、调解、执行程序。家事司法裁判程序包括第一层次里的涉及身份关系的家事诉讼程序、涉及家事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程序、家事非讼程序。家事审判过程中的调解程序仅限于在诉讼进行中的调解,不包括诉前的调解。家事执行程序包括涉及生活费债权的执行,探望权执行,交付未成年子女的执行等。

2.家事诉讼机制的狭义界定

上述分类是在家事纠纷解决的视角下,对家事诉讼机制进行的广义分类,众所周知,家事纠纷解决并非仅凭借司法裁判行为就可以达到的,这是因为,从社会科学的角度来说,纠纷解决不仅仅在于消除冲突的状态,更为重要的是对损害进行救济的同时恢复相应的社会秩序。法院作为审判机关,在审理家事案件过程中,除了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地作出司法裁判外,还应承担起修复因家事纠纷而遭到破坏的特定社会关系的职责。而这一职责的履行并不属于法院传统审判职能的范畴,因为传统“诉讼”作为纠纷解决方式具有受动性,遵循“不告不理”原则,裁判者不能主动介入纠纷的解决。与此同时,作为真正意义上的法律活动,“诉讼”必须由法定主体,遵循法定程序来进行,因此,传统“诉讼”的结果——司法裁判文书才能具有权威性,并实现法律的正义

然而,在家事纠纷解决过程中,审判机关通过修复当事人乃至当事人与其特定利害关系人(主要是近亲属)的关系,以达到改善当事人感情的效果,进而实现社会关系的修复。在此过程中可能需要超越“不告不理”原则,抑或需要更为灵活多样的操作程序,这即是家事调解存在的必要性。另外,任何案件判决只是确认了权利的归属,从形式上让权益人的合法权益获得了保护,但是,在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判决时,实质正义能否实现,还要依赖判决最终能否获得执行。家事案件也不例外,或者说,家事案件作为涉及身份性的纠纷,判决的执行显得更有难度。因此,从广义的诉讼机制来说,家事执行是需要考虑在内的。(www.xing528.com)

但是,无论家事调解、家事执行在家事纠纷解决中的作用如何重要,我们首先还是应保证家事司法裁判文书的公正性,因为,判决是正义的载体,“没有判决,就没有正义。”[27]因此,狭义的家事诉讼机制即家事司法裁判机制,是对家事司法裁判的程序正义的追求,正如美国学者约翰·罗尔斯所言,公正的法治秩序是正义的基本要求,而法治则取决于一定形式的正当过程,正当过程又主要通过程序来体现。[28]

(二)家事诉讼机制的功能

概括地说,诉讼机制的作用表现为:依据社会冲突的不同状况,运用诉讼手段对冲突实施不同的排解和抑制,维护和整合现实统治关系,从而实现社会控制。[29]家事纠纷的亲缘性、伦理性和社会性决定了诉讼并不能成为唯一的解决渠道,也不可能是最佳的解决渠道。但家事诉讼机制作为公权救济的方式之一,依然具有其程序功能,体现在:

1.解决家庭纠纷适用范围广泛

诉讼具有化解和消弥社会冲突的作用,解决纠纷的功能是诉讼最古老也是最重要的功能。[30]纠纷解决具有范围的广泛性,方式的被动性,主体的多样性,程序的法定性,结果的权威性的特点,这决定了诉讼解决纠纷时普遍具有正规性、过程性和对抗性,并且适用范围广泛,诉讼模式适用于夫妻离婚纠纷、家庭财产分割、继承纠纷、未成年子女的抚养纠纷、父母的赡养纠纷、家庭暴力等一切家事案件。

2.解决家庭纠纷具有司法权威

诉讼的延伸性功能之一控制功能,通过对社会纠纷的解决,实现对现存社会秩序的维护,进而使社会达到治理性控合效果。[31]与和解、调解相比,通过诉讼解决家事纠纷,是由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法院受理后,由国家审判机关严格依照民事诉讼程序,开庭查明事实、分清是非,依据法律进行裁决,民事审判具有法律规定的效力,民事裁决具有法律强制力。

3.解决家庭纠纷具有确定力、执行力

通过诉讼解决家事纠纷,法院在明确双方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基础上作出裁决,具有确定力和执行力,不管当事人是否愿意,都必须接受法院已经生效的裁判结果。如果当事人不按裁决内容执行,将会被强制执行或要承担不履行生效判决、裁定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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