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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股公开发行新股的规定及骗取资格的风险分析

时间:2023-07-2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A股份有限公司通过上述手段骗取了公开发行新股的资格。股票是股份有限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依照该法规定聘请保荐人的,还应报送保荐人出具的发行保荐书。擅自改变用途而未作纠正的,或者未经股东大会认可的,不得公开发行新股,上市公司也不得非公开发行新股。

A股公开发行新股的规定及骗取资格的风险分析

【案例】

A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实际亏损10300万元,但其通过虚构产品销售收入,虚减销售成本等手段,编制虚假利润15700万元,使其该年度账面利润达到5400万元;同时,在其股票发行上市申报材料中,对某关键生产设备废品率不断上升,不能维持正常生产的重大事实未进行任何披露。A股份有限公司通过上述手段骗取了公开发行新股的资格。

请问:A股份有限公司的行为属于何种行为?为什么?

股票是股份有限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

(一)发行股票的条件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条件和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送募股申请和下列文件:①公司章程;②发起人协议;③发起人姓名或者名称,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出资种类及验资证明;④招股说明书;⑤代收股款银行的名称及地址;⑥承销机构名称及有关的协议。

依照该法规聘请保荐人的,还应当报送保荐人出具的发行保荐书。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还应当提交相应的批准文件。(www.xing528.com)

公司公开发行新股,应当符合下列条件:①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②具有持续盈利能力,财务状况良好;③最近3年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无其他重大违法行为;④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应当符合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条件,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

(二)发行股票需要报送的文件

公开发行新股,应当向国务院证券管理机构报送募股申请和下列文件:①公司营业执照;②公司章程;③股东大会决议;④招股说明书;⑤财务会计报告;⑥代收股款银行的名称及地址;⑦承销机构名称及有关的协议。依照该法规定聘请保荐人的,还应报送保荐人出具的发行保荐书。

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的资金,必须按照招股说明书所列资金用途使用。改变招股说明书所列资金用途的,必须经股东大会作出决议。擅自改变用途而未作纠正的,或者未经股东大会认可的,不得公开发行新股,上市公司也不得非公开发行新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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