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养子女与继子女继承权解析:能否继承生父母遗产?

养子女与继子女继承权解析:能否继承生父母遗产?

时间:2023-07-2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本案主要涉及在财产继承方面养子女和继子女的特殊性及继子女对其生父母的遗产继承问题。对于继子女而言,其继承继父母遗产的前提,是继父母对其已经形成了抚养教育关系,而且,继子女继承了继父母的遗产,并不影响他们继承亲生父母的遗产。这是继子女与养子女继承权最大的不同之处。本案中,郭晓是王德的亲生子女,他可以继承生父王德的遗产。

养子女与继子女继承权解析:能否继承生父母遗产?

郭企和裴丽于1999年结婚,裴丽带着她和前夫王德所生的王晓(后改名郭晓)一起和郭企生活。两人结婚后一直都没有孩子,于2001年领养了一个男孩郭晓星。郭企与裴丽在一次车祸中不幸逝世,仅仅留下14岁的郭晓和12岁的郭晓星,他们该如何继承郭企与裴丽的遗产?郭晓的生父王德于上周不幸染病逝世,郭晓可以继承王德的遗产吗?

本案主要涉及在财产继承方面养子女和继子女的特殊性及继子女对其生父母的遗产继承问题。

日常生活中,人们很容易把养子女和继子女弄混淆,其实它们是完全不同的法律概念。养子女是指养父母或养父、养母收养的孩子。而继子女,是指丈夫与前妻或妻子与前夫所生的子女,继父母子女关系是由于父或母再婚而形成的姻亲关系。

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继子女继承了继父母遗产的,不影响其继承生父母的遗产。收养他人为养孙子女,视为养父母与养子女的关系的,可互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对于养子女而言,收养关系一经成立,养父母和养子女之间的关系完全适用亲生父母和子女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因此,养子女的继承权没有什么特殊性,按照《继承法》第十条的规定作为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遗产,而且他们不能继承生父母的遗产。

对于继子女而言,其继承继父母遗产的前提,是继父母对其已经形成了抚养教育关系,而且,继子女继承了继父母的遗产,并不影响他们继承亲生父母的遗产。这是继子女与养子女继承权最大的不同之处。

本案中,郭晓是王德的亲生子女,他可以继承生父王德的遗产。由于郭晓是跟随郭企和裴丽一同生活的,已形成了抚养教育关系,郭晓可以继承郭企的遗产,裴丽是郭晓的亲生母亲,郭晓可以继承她的遗产;而郭晓星是郭企和裴丽的养子女,他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他们的遗产。

法条链接

《继承法》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www.xing528.com)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21.继子女继承了继父母遗产的,不影响其继承生父母的遗产。

继父母继承了继子女遗产的,不影响其继承生子女的遗产。

22.养祖父母与养孙子女的关系,视为养父母与养子女关系的,可互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