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台湾地区残疾人社会福利状况分析

台湾地区残疾人社会福利状况分析

时间:2023-07-2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台湾地区称残疾人为身心障碍者,其界定范围是指身体系统构造或功能有损伤或不全,影响其活动及参与社会生活,并经医事、社会工作、特殊教育与职业辅导评量等相关专业人员组成的专业团队鉴定及评估,领有残疾人证明者。(二)家庭服务和社会福利照顾台湾地区对残疾人的照顾注重从家庭和社会两方面入手。对于残疾人的就业和教育问题,在台湾地区的《残疾人权益保障法》中都作出了明确规定。

台湾地区残疾人社会福利状况分析

我国台湾地区早在20世纪70年代就已形成较为成熟的残疾人福利保障制度,到2007年《身心障碍者权益保障法》更名与颁布为止,这套制度历经多次修改和完善,残疾人的生活和福利都有较大提高。台湾地区称残疾人为身心障碍者,其界定范围是指身体系统构造或功能有损伤或不全,影响其活动及参与社会生活,并经医事、社会工作、特殊教育与职业辅导评量等相关专业人员组成的专业团队鉴定及评估,领有残疾人证明者。

台湾地区残疾人福利保障制度的主要内容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经济援助和财产信托制度

为保障残疾人基本生活,我国台湾地区依据《身心障碍者生活托育养护费用补助办法》,对于没有得到收容安置的中低收入残疾人,给予每月2000—6000元的生活补助费;对于安置于福利机构的低收入残疾人,给予全额补助。2006年,台湾地区的生活补助发放金额总计为141.25亿元,平均每月受益人数达28.9万人。

对残疾人参加“全民健康保险”及公务人员保险、劳工保险、农民健康保险、私立学校教职员保险、军人保险及退休人员保险等社会保险所需自行负担的保险费,按照其残疾等级予以补助。台湾相关部门每年编列经费办理补助措施,2006年编列补助经费为20.6亿元。

为使残疾人在其直系亲属或抚养者年迈时仍能受到应有照顾及保障,促进残疾人财产有效管理,台湾相关部门授权信托业者对残疾人的财产提供信托服务。目前,依据台湾地区《信托法》及《信托业法》,开办残疾人财产信托的单位有12家,会定期或不定期地免费为残疾人提供各种形式的财产信托服务。

(二)家庭服务和社会福利照顾

台湾地区对残疾人的照顾注重从家庭和社会两方面入手。台湾地区《残疾人保护法》规定,家庭服务的法定项目包括居家照顾、家庭助理、友善访视、电话问安、送餐到家、居家环境改善等。

社会服务既包括小区照顾服务,又包括福利机构服务。小区照顾服务的法定项目包括康复服务、心理咨询、日间照顾、临时及短期照顾、餐饮服务、交通服务、休闲服务、亲职教育、信息提供、转介服务及其他相关的小区服务等。福利机构的主要服务项目有早期疗育、日间托育、技艺陶冶、庇护性就业训练、住宿养护及福利服务等。

(三)辅具补助和到宅评估服务(www.xing528.com)

2002年,台湾地区颁布了《残疾人辅具资源服务整合方案》,促进残疾人辅助器具资源与服务的整合,构建以残疾人为核心的辅具服务体系和服务传递模式,方便残疾人有效运用辅具,促进研发资源与成果运用共享。各地方部门可根据残疾人鉴定医院专科医师出具的诊断证明书,向户籍所在地乡(镇、市、区)公所申请补助。此外,台湾相关部门为了保证资源的有效使用,延长其使用年限,确保器具的使用安全,还提出残疾人辅助器具维修计划,希望通过辅具回收、租借、维修、捐赠、专业咨询及评估等服务,结合民间企业专业人员、志工、善心人士所提供的社会资源,使辅助器具发挥最大用处。

为照顾中低收入重瘫及以上残疾人克服生理机能障碍,促进生活自理能力并减轻照顾者的负担及压力,由具有或委托康复专业团队成员的台湾残疾人福利团体和机构提出申请计划,针对重瘫及以上的残疾人办理评估及建议与训练,包括移位辅具系统、无障碍物理环境、自我喂食、卫浴类辅具、语言沟通等,以协助长期重瘫卧床的残疾人克服生活机能障碍,协助残疾人得到所需的持续照顾。

(四)生涯转衔和就业教育服务

生涯转衔是指残疾人在不同的人生阶段,随着角色、任务与生活形态变化而发生的生涯规划和衔接教育等。台湾相关部门为推广残疾人全方位生涯转衔服务整合模式,促进残疾人在不同生涯阶段达到无接缝转衔目标,开展了多项研讨会,并邀请专家学者等相关人员讨论通过了《残疾人生涯转衔服务整合实施方案》,建置整合式残疾人个案管理系统。

对于残疾人的就业和教育问题,在台湾地区的《残疾人权益保障法》中都作出了明确规定。例如,在促进残疾人就业方面,提供无障碍个别化职业训练及就业服务,提供庇护性就业服务,对部分单位施行定额录用制度等。这些规定都是从法律上为残疾人就业提供了保障,以使其谋得一份职业,有长期稳定的收入来源。

在教育方面也有相关规定,即设立各级特殊教育学校、特殊教育班等,以维护其受教育的权益,学校不得因其残疾类别、程度或尚未设置特殊教育班而拒绝其入学等。

(五)残疾人无障碍环境建设

台湾地区为建立残疾人无障碍生活环境,积极改善各项公共设施、建筑物及活动场所的无障碍生活环境,具体包括以下措施:一是修订建筑技术规则,颁布相关改善办法,专供改善无障碍设备与设施;二是督导设立相关小组和督导团,以办理公共建筑物无障碍环境相关推动工作,并定期了解和监督执行情况;三是订制无障碍环境追踪表,咨询残疾人使用公共设施的意见并整改;四是举办无障碍生活环境研讨会,以改善残疾人生活设施,提升执行工作相关人员的专业能力,加强倡导无障碍生活环境的观念,促进大众尊重维护无障碍设施;五是制定相关办法规定,促进残疾人积极参与社会活动。

台湾地区与大陆虽然采用不同的政治体制,所面临的问题和困难也不一样,但是其更为成熟、完善的残疾人社会福利制度依然可以为大陆残疾人社会福利制度的改进提供一定的启示,为大陆残疾人社会福利的发展提供一定的帮助。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