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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职工教育培训:民九筹备阶段预案指导手册

时间:2023-07-2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民國九年冬季,鄭洪年次長主辦鐵路職工教育,委高元楊昭悊二先生擬就了籌備鐵路職工教育的計畫書。(四)實施鐵路職工教育半年中進行程序。(編者註)民國九年的鐵路職工教育籌備處,是依着這幹事處規則組成的。實施鐵路職工教育大綱草案第一章總則第一條本大綱係規定鐵路職工教育實施之大方針;其詳細節目,委任於幹事處定之。補習學校收容前項之畢業生或其他受完全普通教育者,而授之以進步的鐵路職業教育與公民教育。

铁路职工教育培训:民九筹备阶段预案指导手册

民國九年冬季,鄭洪年次長(在路政司長任内)主辦鐵路職工教育,委高元(今事務處長)楊昭悊(今編審股長)二先生擬就了籌備鐵路職工教育的計畫書。這計畫書裏面蘊蓄着高楊二先生縝密的思想和遠大的眼光,不特是中國鐵路職工教育史的重要史料,尤其是從事鐵路職工教育的同人們一面最有價值的明鏡。倘若這計畫已經全部實現,那麽,鐵路職工教育的前途,已經是夠贈的光明了;中國的前途,也多著一線曙光了,可惜受着政局的影響,到今天還衹實現了一部分,現在因爲篇幅的關係,將計畫書中的一部分——鐵路職工教育會大綱草案、董事會議規則草案和執行委員會議規則草案畧去,將其他比較重要的部分揭載出來。其條目如左:

(一)鐵路職工教育會全部組織系統圖。

(二)鐵路職工教育會幹事處規則草案。

(三)實施鐵路職工教育大綱草案。

(四)實施鐵路職工教育半年中進行程序。

民國十四年十一月十四日,編者章鐵民附識

鐵路職工教育會全部組織系統圖

鐵路職工教育會幹事處規則草案

第一條 幹事處依大綱第五章第四節之規定,組織之。

第二條 總幹事依上章第二十條第二項之規定,爲本處之領袖,總掌事務。

第三條 幹事處設下列各部及各科:

甲,學校部;

乙,講演部;

丙,戲劇部;

丁,編審部;

戊,圖書部;

己,新聞部;

庚,統計部;

辛,文書科;

壬,財務科;

癸,庶務科。

編審部置主任二人,其他各部置主任一人,均由幹事互選任之。文書,財務,庶務三科,由總幹事直接管轄之,各部之詳細組織,由各部自定。

第四條 本處得隨時斟酌情形,設處員若干人,書記若干人,分任各部及各科事務。但所支經費,不得超於預算所定。

第五條 本處得延聘名譽職顧問,以備諮詢。

第六條 總幹事及各幹事,應組織一幹事會議。

左列各事項,應提出幹事會議:

甲,各部有關聯事務之進行;

乙,各部間權限之爭執;

丙,對執行委員會之建議;

丁,下列各項人員之任免;

一,本處處員,

二,各職工學校教員,

三,各講演團講演員,

四,各新劇團主任及正演員,

五,各圖書館館長,

六,各日刊,旬刊,月刊等總編輯及總經理,

七,印刷局總經理。

戊,顧問之延聘。

幹事會議開會時,總幹事爲主席,文書科員爲書記。

第七條 前條第二項丁欵所列各項人員之任免,及顧問之延聘,應由總幹事之商請,用執行委員會之名義行之。

不屬於前項所列之實施教育人員,及本處書記,均由總幹事委任之。

第八條 本規則自執行委員會議决之日施行,并得隨時修正之。

(編者註)民國九年的鐵路職工教育籌備處,是依着這幹事處規則組成的。民國十年的鐵路職工教育委員會幹事處,民國十四年一月的鐵路職工教育委員會幹事部,以及現在的事務處,内容的組織,差不多全是採用這幹事處規則做样本。可見這規則的重要了!

實施鐵路職工教育大綱草案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大綱係規定鐵路職工教育實施之大方針;其詳細節目,委任於幹事處定之。

第二條 本會業務所及,以撥欸於本會之各鐵路爲範圍。

第三條 享受本會實施教育利益之鐵路職工如左;

一,車務工人;

二,機務工人;

三,工務工人;

四,材料廠工人;

五,路警;

六,管理局工人;

七,及其他。

第四條 實施職工教育機關,暫定爲下列五種:

一,鐵路職工學校;

二,鐵路職工講演團;

三,鐵路職工新劇團;

四,鐵路職工圖書館;

五,鐵路職工日報。

(説明)右列五者中,學校、講演、圖書、日報四者,人皆知其切於實用;獨新劇團之設,難免起人疑惑,以爲不急之務。然其實新劇之功,其於職工教育,當冠諸餘四者之上,蓋依新教育之原理,教育愈能接進於實際生活以至於與生活一致者則愈善。誠以教育與生活一致,則施教者與受教者之間,情達意通,無所捍隔,此種教育,在英語爲direction,效力最爲偉大;而其入人之深,感人之切者,究莫如戲劇。戲劇之價值,在能以文學家之藝術,現身説法,自擋人生之真際。及其至也,則常能令人手舞足蹈,真情流落,日遷於善,而不自知也。西洋現代文學,如詩歌、小説、戲劇等類,各報社會,無不家喻户曉;至於戲劇一類,其價值近且高出於詩,歌,小説之上,此中舊有原理存焉。以美學論,詩歌之價值,在能由歌唱面表出難達之情,難言之隱,是爲時間之美;小説之價值,在能借文字描寫事實,使之活現紙上,是爲空間之美。凡斯兩種,其所以爲美,不偏於空間,則偏於時間。至於戲劇之價值,由横的方面言之,登場説法,千變萬化;以竖的方面言之,描寫事情,盡致淋漓。由此言之,戲劇實兼有空間,時間之美,故實施社會教育者,無不視爲效力至大。

由以上之説明,可知新劇之重要。然經費浩大,似滋疑問,但細較之,真可以無費而舉,教育戲劇,裝飾布景,均不必華麗,計其費用大約如左:

一、創辦費

 甲 服裝費…………………………………………………五〇〇元

 乙 布景費…………………………………………………三〇〇元

 丙 其他用品(樂器及陳設等費)………………………二〇〇元

 共計………………………………………………………一〇〇〇元

二、每月經常費

 甲、薪俸

  a主任…………………………………………………一〇〇元

  b演員(二十人自二十圓至六十圓)……………………八〇〇元

  c職差(二人)………………………………………………十六元

  合計………………………………………………………九一六元

 乙、化裝(每月演十五次)…………………………………四五元

 丙、雜用………………………………………………………八〇元

  合計……………………………………………………一〇四一元

開辦費一千元一項,衹於初成立時,在北京開演售券一二次,即可得其數。若再多售券一二次,則開辦費可得二千元以上,規模更爲宏大,至於經常費之維持,則每次演奏售價值三元以上之名譽券十張,衹須售十次,即得三百元之數;另每月在大都會演一次,全場售券至少可得七八百元,合平時所得三百元,當足一千餘元之數,而經常費又可無虞不足矣。如此,言費用最省,言功則最大,豈可忽而不舉乎?

第二章 鐵路職工學校

第五條 鐵路職工學校爲二種:

一,普通學校;

二,補習學校。

普通學校收容未曾受普通教育,或受普通教育尚未完全者,而授之普通教育或完成之。補習學校收容前項之畢業生或其他受完全普通教育者,而授之以進步的鐵路職業教育與公民教育。

(説明)外國職業教育,大概言之,可分三級:一爲職業補習學校預備科,二爲職業補習學校,三爲高等職業補習學校,更或有設大學補習學校,則爲第四級,第三四兩級固無論,以我國工人教育程度之幼稚,恐不特第二級未易施行,即第一級尚難企及也。所謂補習教育云者,在德語原爲Eortsetzungsschule,在英語爲Continnation School或Improvement School,譯言繼續或進步之意,蓋對於已受完全普通教育之人(在德國制爲國民學校畢業生,在英法制爲高等小學生)繼續而施以進步的教育,以期(一)養成善良之公民,與(二)培植熟練之職工者也。日本譯爲補習學校,實於原意未盡妥愜。至若補習學校預備科,亦臨非收容完全未受教育之人,其設立之目的,不過對於曾受小學教育而未畢業,或雖畢業而受普通教育尚未完備其程度未足與補習學校御接者,而謀所以完成之而已。今我國鐵路工人,不特曾受完全普通教育者(在高等小學畢業)不多,即全未受普通教育者亦不少。夫補習教育者,進步教育之謂也;補習的預備教育者,完全普通教育之謂也。今初步之未能,遑言進步,未嘗受教育,安論完成?此本會實施鐵路職工教育,所以不能不於歐美通制之外而另圖蹊徑也。爰參酌實際,定爲兩級,即普通學校與補習學校,普通學校,即施小學教育者,以工人多屬年長,其腦力當視兒童遠進,故可期於二十個月每週六小時以上,習畢小學之課程,畢業以後,如尚在年富力强者,則可升入補習學校,以受進步的教育,如年齡過長,則不必勉强。然既得普通學校之教育,亦得稍以養成公民之資格焉。

第六條 鐵路職工學校,得分別職工年齡之高下及工作時間之長短,强迫入學。

强迫方法,採用扣薪或解僱之手段,由本會商請鐵路管理局各執行之。

第七條 鐵路職工學校,不收學費。凡學生所用之書籍,及各種學校用品,均由學校供給之。

第八條 普通學校及補習學校修業期間,均爲五百小時,但於某種科學程度高者,得酌量免習而縮短其時間。

第九條 每五十公里以内,至少須有一普通學校;每二百公里以内至少須有一補習學校。

第十條 鐵路職工學校,應擇於較大之車站設立之。

第十一條 鐵路職工學校,設專任教員若干人,共同負責。

若干學校之聯合,得設巡迴教員若干人。

第十二條 前項專任教員及巡迴教員,由鐵路職工師範講習所畢業生充之;但補習學校之專科教員,得另就專門人才延聘之。

有必要時,得請路上員司自車務分段長以下,機務分段長以下,工務分段長以下,機器製造廠廠長以下,工廠廠長或修理場場長以下,材料廠廠長以下擔任前條義務職教員。

第十三條 鐵路職工學校,得依職工種類、工作時間分別教授之。

第十四條 普通學校之主要科,爲國語,算術,生活及公民科,鐵路要項等。補習學校之主要科目,爲生活及公民科,及鐵路專門技術科。

第十五條 普通學校及補習學校,每期授課至少四小時。

第十六條 每一普通學校,附設一游藝部。

第十七條 鐵路職工學校辦事細則,另定之。

第三章 鐵路職工講演團

第十八條 鐵路職工講演,在各路各段巡迴行之。一路得設數講演團。

第十九條 鐵路職工講演,於每星期以内,每段必須舉行一次以上。

第二十條 鐵路職工講演團,每團設主任講演員一人,講演員若干人。

第二十一條 前條主任講演員及講演員,由職工師範講習所畢業生充之;但有特別講演時,得就專門人才延聘之。

第二十二條 鐵路職工講演團講演方法,分左列四種:

甲,演説;

乙,電影;

丙,幻燈;

丁,留聲機。

前項講演方法以外,得助以音樂戲曲。

第二十三條 鐵路職工講演團辦事細則,另定之。

第四章 鐵路職工新劇團

第二十四條 鐵路職工新劇團,在各路各段巡迴演奏。

第二十五條 鐵路職工新劇團,每團設主任一人,正演員若干人,助演

員若干人。

第二十六條 前條主任及正助演員,由鐵路職工師範講習所畢業生充之。

有必要時,得延聘專門人才擔任。

第二十七條 鐵路職工,應得聽演新劇之便利。

第二十八條 鐵路職工新劇,得依照下列,條件行一部售券,以助經費:(www.xing528.com)

(一)每券價值須在三元以上;

(二)售券席位,不得超過全場席位二十分之一。

但有必要時,得依於執行委員會之許可,解除右列條件而行無限制售券。

(説明)本條前項規定售券之制限,誠恐執行人員徒貪售券之利,致妨碍職工聽演之利益故也。後項設一例外,盖爲每月在大都會演全部售券一二次,以博經費終用,留一地步。又恐此禁一開。幹事處轉因以爲利,故特加之以條件,使執行委員會保留其節制之權,則弊將不至發生矣!

第二十九條 鐵路職工新劇團辦事細則,另定之。

第五章 鐵路職工圖書館

第三十條 鐵路職工圖書館分左列三種;

甲,總圖書館設在會所所在地,

乙,分圖書館設在車站;

丙,巡迴文庫設在車站或車上。

第三十一條 鐵路職工圖書館職員,分左列三種:

甲,總圖書館,設總圖書館長一人,及館員若干人;

乙,分圖書館,設分館長一人,館員若干人;

丙,巡迴文庫,設文庫員一人或二人。

第三十二條 總圖書館館長,由圖書主任幹事兼任,不另支薪。圖書總館館員——除一部由幹事處圖書部部員兼任,不另支薪外,——及圖書分館館長、館員、巡迴文庫員,均由鐵路職工師範講習所畢業生充之。

第三十三條 鐵路職工圖書館藏書,分左列五類:

甲,關於鐵路之法令、歷史及技術者;

乙,普通科學;

丙,通俗文學(如小説、戲曲、詩歌等);

丁,通俗報誌;

戊,鐵路職工教育應用參考書籍。

但戊項書籍,惟總圖書館得藏之。

第三十四條 總圖書館應藏書在二千册以上,分圖書館五百册以上,巡迴文庫一百册以上。

第三十五條 鐵路職工圖書館所藏書籍,須以最簡易之方法,供給閲覽或借出。

第三十六條 鐵路職工圖書館辦事細則,另定之。

第六章 鐵路職工日報

第三十七條 鐵路職工日報,分爲二種:

一,全國鐵路職工日報;

二,地方鐵路職工日報。

全國鐵路職工日報,於文字之旁,用注音字母注其國音。地方鐵路職工日報,於文字之一旁,用注音字母注其國音,而於其他一旁注其方音。

(説明)查注音字母之作用有二:其一爲統一讀音,其二爲輔助識字,第一作用衹可施之國民學校之兒童,斷不能强迫已成年者,誠以對於年長者而强其恢復久廢的發音機關之使用,而禁止其慣習的發音機關之使用,爲甚難事也。故教育部强迫各學校採用注音字母之教習,衹限於國民學校,而中學校尚不與焉。中學生且不能强迫,何况三四十歲之職工?在京漢、京奉、津浦、京綏、汴洛、正太各路,國音教習可以無碍,當然可以强制行之,惟在滬寗,滬杭甬,粵漠,廣九,廣三各路,所經區域,皆語言與國音相去特遠。此種工人,若必欲强其學習國音,事實上之所必不能。於此地域,若不同時採用方音閏母,而僅强其依國音字母讀書報,勢必至視此種書報等於天書,無由通曉。此不特使注音字母之第一作用不能達到,即第二作用亦將全失矣!若同時於書報并注國音及方音兩種,則不特可以使其依方音字母以輔識字,更得以方音注音與國音兩相比較,而有以使國音之觀念,漸次浸漬而入於其腦海之中,此其收益豈不大乎?以是之故,教育部讀音統一會,所以有容許製閏母之議,决以爲語言殊異之區,推行通俗教育之助;而方今國語統一籌備會,所以有調查方音製造閏母之職務也。吾人須注意於國音字母,衹可於國民教育,强迫施行。至於通俗教育,則非藉方音閏母之輔助,决無以神其用也。

第三十八條 全國鐵路職工日報,設編輯所及總發行所於會所所在地。

於各地方語言與國音特殊之區,印行地方鐵路職工日報;於其同一語域中最大車站所在地,設編輯所及發行所。

第三十九條 鐵路職工日報,每日印行一張。

第四十條 鐵路職工日報設總編輯一人;編輯若干人,经理若干人。

第四十一條 全國鐵路職工日報總編輯,由新聞主任幹事兼任,不另支薪。全國鐵路職工日報編輯經理,——除一部由幹事處新聞部部員兼任,不另支薪外,——及地方日報總編輯、編輯、經理等,均以職工師範講習所畢業生充之。

第四十二條 鐵路職工日報内容,分左列四種:

甲 關於鐵路職工教育之論著;

乙 中外緊要新聞;

丙 鐵路法令及技術記載;

丁 鐵路瑣聞;

戊 通俗文學(如小説、戲曲、詩歌等)。

第四十三條 鐵路職工日報,須以最淺顯文字發表之。

第四十四條 鐵路職工日報,須用最簡易之方法,供給閲者。

第四十五條 鐵路職工日報辦事細則,另定之。

第七章 會 報

第四十六條 爲宣布本會業務進行情况及討論其計畫起見,特設鐵路職工教育會會報。

第四十七條 會報編輯所及總發行所,均設於會所内。

第四十八條 會報每月出一册。

第四十九條 會報登載之内容如左:

1.關於鐵路職工教育之專著及其譯著;

2.本會會務進行録;

3.本會預定進行之計畫;

4.鐵路法令及技術記載;

5.其他相關之著作。

第五十條 會報總編輯,由新聞部主任兼任,其他職員,均由幹事處人員兼任,概不支薪。

第五十一條 會報之詳細規則,另定之。

第八章 鐵路職工師範講習所

第五十二條 爲養成實施各種職工教育人才起見,特設鐵路職工師範講習所一所於會所所在地。

第五十三條 本所講習期間爲三個月,但新劇組則爲六個月。

第五十四條 本所招收學生,應以師範學校或中學校以上畢業,或有同等學力者爲合格。

第五十五條 本所不收學費,講義及應用書籍,均由校發給,每月津貼膳宿費八元。

第五十六條 本所課程,另定之。

第五十七條 本所職員如左:

一 所長一人,由總幹事兼任,不另支薪;

二 總務員若干人,由各幹事兼任,不另支薪;

三 總務長一人,由所長委任;

四 教務長一人,由所長委任。

第五十八條 本所教員,由所長經總務會議同意聘任,其薪額另定之。

第五十九條 本所應以總務長及總務員,組織總務會議;以教務長及主任教員,組織教務會議。

第六十條 本所辦事細則,另定之。

第九章 鐵路職工教育會印刷局

第六十一條 爲印刷鐵路職工教育用品之便利起見,特道鐵路職工教育印刷局於會所所在地。

(説明)本會印行書報,多用新格式,舉其要端,即如注音一事,已非一般印刷局所能勝任,今國内印書局,稍能印新式書籍且具備注音字母鉛字者,惟上海商務印書館及中華書局耳。職工學校課目,尚可寄印,至於職工日報,每日出版,勢必不能。若托一般印刷局或鐵路印刷局代印,從增製鉛字及新式標誌等件,得其允肯,然無熟練之排字工以運用之,必至難訛錯亂,不可紀極。爲印刷敏捷及精良計算,如自辦一印刷所,訓練一班排字工人,教以新式書報之排印,庶可楷置如意。且印刷之精良與否,排字工之技術比印刷機之效能爲尤重。要苟有價值四千餘元之設備,使熟練之工人運用之,勝於不熟練之工人使用價值數萬之印字機,其遠已甚,且作業收益,以抵經費,儘有餘利。以每日作業收益二十五元計算,每月發得七百五十元,每月經費約需六百五十元,(參觀預算表)收支相抵當溢純益一百元。不過四年,開辦資本,亦可回復。則是不費一錢,而又以得印刷敏捷且精良之利也。再進至五年、六年計算,且年有盈餘矣!既得方便,更可營利,此其開辦,又豈容緩?

不特此也,以本會每日印刷品之數量計一,亦有自辦印刷局之必要。計本會每日印刷品之數量如左:

一,師範講習所講義 約三十篇,每篇平均一百五十份,共四千五百篇。

二,日報 一張,二千五百份。

三,會報 每月一册,約六十篇,平均每日兩篇,一千五百份,共三千篇。

四,職工學校課本 平均每日約八篇,每篇五千份,共四萬篇。

五,其他。

以右開數量,如欲托鐵路印刷局代印,恐彼未必有此閑暇。如請外間印刷局印刷,則所需印刷費,總在每日八十元左右,每月二千四百元,如此鉅費,不如自辦!

第六十二條 本所有餘力時,并得承印會外用品。

第六十三條 本所設經理一人,總理所務。

第六十四條 本所組織細則,另定之。

第十章 附 則

第六十五條 本大綱有未盡事宜,得由執行委員會隨時修正之。

第六十六條 本大綱自執行委員會議决之日施行。

實施鐵路職工教育半年進行程序

自民國十年一月至六月半年中,實施鐵路職工教育之進行,擬分爲三期:自民國十年一月及二月爲籌備時期,自三月至五月爲試辦時期,六月爲擴充時期。茲將每期進行事項,略舉大綱如左:

第一期 籌備時期:

十年一月 成立幹事處。

舉辦預備實施教育的統計,先從事搜集材料,發出調查表於各路。

派出人員赴各路考查實際狀况。

開辦四星期講演會,爲現有人材充三月開始事業之用者,講演教育精神。

二月 收回調查表,製統計表。

四星期講演會完畢。

籌備設立總圖書館,規定辦事細則。

規定學校講演團辦事細則。

籌備設立職工學校及講演團。

編定學校課目,教案,及講演方案;着手編教科書。

第二期 試辦時期:

十年三月 開辦師範講習所,爲六月後擴充事業准備人才。

總圖書館成立。

成立職工學校十六校,講演團十團,發出實施教育結果調查表於各學校,講演團及圖書館。

規定日報及圖書分館辦事細則。

籌備全國職工日報及圖書館分館。

四月 成立圖書分館八所。

全國職工日報出版。

五月 規畫學校,講演團,及圖書館之擴充。搜集實施教育結果之調查材料,而製統計表。

改良教案,及講演方案。

修正教科書并付印刷。

第三期 擴充時期:

六月 師範講習所畢業。

擴充職工學校、講演團及圖書館,舉辦巡迴文庫及地方日報。

修正教科書出版。

着手編纂教科以外書籍。

(見《鐵路職工教育委員會會報》一九二六年第一期,本篇由高元、楊昭悊合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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