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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侯:西周穆王时期的司寇与《吕刑》的制定者

时间:2023-07-2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吕侯,又称“甫侯”,西周穆王时期的司寇。相传吕侯姓姜,是炎帝的后裔。吕侯担任穆王的司寇时,诸侯不睦,已经出现了不遵王命的情况,严重威胁了周王的统治。于是吕侯建议穆王明确刑法,和睦诸侯,匡正天下规范秩序。吕侯遂作墨、劓、膑、宫、大辟五刑三千,名曰《吕刑》。[36]总之,吕侯在周穆王的授权下所制定的《吕刑》,是为了解决西周当时社会出现的一些新的矛盾,从而维护周天子的统治。

吕侯:西周穆王时期的司寇与《吕刑》的制定者

吕侯(生卒年不详),又称“甫侯”,西周穆王时期的司寇。相传吕侯姓姜,是炎帝的后裔。吕侯担任穆王的司寇时,诸侯不睦,已经出现了不遵王命的情况,严重威胁了周王的统治。于是吕侯建议穆王明确刑法,和睦诸侯,匡正天下规范秩序。吕侯遂作墨、劓、膑、宫、大辟五刑三千,名曰《吕刑》。

早在西周初,就已经有了“轻”“中”“重”三典作为维护社会秩序的法典。但到了穆王时期,统治阶级内部矛盾激化,贵族诸侯之间及与周天子之间“不睦”,旧的三典已经无法满足周天子的统治需要,无法维护周朝的社会秩序,于是才有了《吕刑》的出现。据史料记载,《吕刑》主要包括墨刑千条、劓刑千条、膑刑五百、宫刑三百以及大辟二百,共三千条。虽然这种记载不乏夸大而缺乏真实性和可靠性,但《吕刑》的繁密和周详却可以想见。

《吕刑》中确立了“明德慎罚”的法律原则和详尽的赎刑以及一般的司法制度。其第一章主要说明了《吕刑》的制作背景和缘由。苗民不能顺应善德的教化,作五虐之刑来残害百姓,于是周王出于不得已才制定了刑法来规范秩序,解救被五虐之刑屠害的百姓。[34](www.xing528.com)

第二章则详细规定了刑罚的具体内容以及适用的原则等。《吕刑》指出适用刑罚的原则重在选用合适的司法人员,并要严格遵守司法过程中程序和制度适用的合法化。同时,《吕刑》中还规定了疑赦准赎等各刑罚的金额数目和刑种数量,以及量刑的基本原则、适用类比的具体制度等。《吕刑》还清楚地说明了司法人员在审理案件时定罪量刑的原则以及适用刑法的目的,还说明了结案的相关手续以及审批的制度。[35]

第三章主要阐释了《吕刑》制作的意义和影响,并规定了后世子孙要严格遵守《吕刑》的规定,不能违反它的具体规定和原则。[36]总之,吕侯在周穆王的授权下所制定的《吕刑》,是为了解决西周当时社会出现的一些新的矛盾,从而维护周天子的统治。它不仅巩固了西周的社会秩序,促进了西周社会的发展和繁荣,同时也作为一部重要的法律文件,为后世的刑法提供了宝贵的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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